荒岛起舞 作者:羽童
第 3 章
别问我胭脂河桥在哪里,它是我大学毕业一年后所到一个南方城市的地名;你永远不要想在地图上找到这个地方,也许,它只是羽童和我的一种虚构一个幻象。那个城市曾经是某朝故都,而传说古时这条河由宫苑辗转流出,每天清晨河水被宫女妃子们的胭脂染得殷红——现在的胭脂河只是一条不干不净的平常水沟,空余地名和传说。而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所谓的红叶传诗之典就是出自这不起眼的水沟,而且还执迷着一些宫中的幽怨传奇。
你我的生命里注定有这样的江南。
那年的粉墙青瓦下,一袭白衫的我伫立桥头,看羽燕双飞的时候,身后,就是这样的杏花烟雨。
轻踩着脚下光可照人的石板路,耳边是檐下滴流的雨水在油纸伞上的滴答,那条窄巷,你我匆匆的相逢,你给我一个隔世般的笑靥,瞬间隐没在伞下,你掌中那把纸伞上大红的牡丹在雾霭中艳丽地让人心痛。
那年春天,大隆银号的二少爷羽童遇到了远芳楼的凤儿。
后来我发现,自己每到一个新的城市就是为了离开一个人一种回忆,这种无奈的痛苦不停地鞭策着我的流浪。其实,对于我一个不再有亲人有故乡的人,到了哪里都一样。大学毕业后,我曾经如意地留在了那个北方城市,然后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感情;我无望地坚持着守侯着,最后固执地和他们俩个反目成仇。我像个无助地孩子躲在宿舍割脉自杀,至今右腕还留着九道暗红的伤疤。我害怕自己越活得久伤疤就会积累得更多,伤还没好全我就卷铺盖到了这个远远的南方小城。
多年以后一笑泯恩仇,他们结婚我还跑回去祝贺,没有参加婚礼,匆匆留下了我当月的收入做红包。
其实那个故事很简单,女的是好友,男的是恋人;我们就那样纠缠了一年,最后我同时失去了他们两个。我曾经疯子一样地去求,在街上旁若无人的流泪。我无法忘记我所挚爱的他说,臭不要脸的,你该知道你自己是什么人。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和郑挚老师的感情是一种深切和纯洁的拥抱,没有意识而自然的快乐——那个年代谁懂这个;和他是什么都做了,最后被告知他还是要娶妻生子,过正常的生活;我从自己无知的梦里骤然醒觉,发现自己是赤身裸体站在闹市中的无辜婊子,心中刺刺地痛,眼前只留下无边的黑暗。后来我沉迷于创造一些酷似梁祝的凄情故事,自己,就活在那种不完美的完美中。
推开了雕花的窗棂,我看不到远芳楼。扑面而来的寒气让人精神一爽,却又打了个冷战。一场春雨,紫园中的杏花已败了,零落在泥尘中,象失意的少女惨白的面容。随意翻开一卷宋词,却又是一段伤心句。窗外忽然传来一阵异香,我喉间一甜,瘦弱的双肩前倾,轻咳了几声,雪白书页上溅落的血滴,正如那雨天娉婷的背影后盛开的牡丹。
那个清晨,凤儿走过紫园外的繁闹的街市,油亮的黑发映照出店铺暗红的木板门,没有打伞。
我一次次让羽童走过胭脂河桥的小巷,这种故事让我活得很有激情。我在这小城很快找到了一个广告文案工作,我的恰到好处的颓废与煽情很得老板的赏识,而且也确实弄了几个出名的文案,这让我和羽童有时间长久地徘徊在梦里,游走在胭脂河桥。
胭脂河桥附近有一个不大的公园,那里曾经是皇宫遗址。我干脆搬到了公园附近一条小巷深处,每天出入都踏着清朝的青石板路。在夜里这小巷的地面和那间村学里的青石板一样泛着逼人的光。黄昏时我会独自到河边散步,带着我新诗和新文案的构思。那些日子我一直在考虑自己该怎么活着,&qut;这种人&qut;该怎样面对世界;外表平静的我心中波涛汹涌。我买过一些关于&qut;这种人&qut;的馆查过一些资料,然后我就想给自己身上再添些伤痕,或者,干脆一了百了。我是怎样颤抖着发现那个医学名词的——那三个要命的字在《性变态》一栏——&qut;同性恋,一种病态,由正常的性欲退化到口欲和肛门欲&qut;.
我终于沉静下来,去做自己该做的事,就那样活着。多少个黄昏我站在胭脂河桥,凝望那些平凡而快乐的人群,看着他们一家老小漫步小街我的心口就嫉妒地流血。然后一个人晃荡过闹市,回到自己潮湿的小屋,点一根烟,跟自己做爱。
玻璃手指撩动琴弦
夜色透明
在床上撒一把花种
二
在那些夜里我是一匹孤独的狼,找不到适当的丛林长啸。我晃荡在胭脂河桥,直到发现有人跟踪我。心里有点毛毛的,可是我不能不去散步,人的习惯是致命的。一次,我在公园的厕所方便,有人上来用手电筒照了照我的脸。我懒得理他,慢条斯理提了裤子出来,他在门口等着。那是一个枯瘦的老头,死盯着我,眼里是野兽发现猎物一样的迫不及待——他把手塞进自己的裤裆,奋力地揉着,揉着。
那一次,我惊恐地逃掉了。后来我终于知道胭脂河桥和公园一带就是这个城市有名的&qut;渔场&qut;,&qut;这种人&qut;聚会的地方,钓鱼同时也被钓。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干瘦老头眼中的兽性与贪婪,在昏黄的灯光下闪动着怪异的光彩——回光返照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在很久以后我想起他的样子就会疯狂,我想到自己也有一天会老掉,然后像一只困兽站在公园厕所门口期待着青春的肉体,浑浊的眼中放着光。
我在此后的无数个梦境里惨叫,想起我的郑挚老师,想起冷冷地呵斥我的那个他。
我不知道是自己是一只羔羊迷途走进了狼群,还是一匹野狼找到了自己不敢面对的森林。
还是让羽童再次走上胭脂河桥吧。
我不是归人我是个过客。我没能捱过那年的春天。房间里袅袅地飘散着前夜最后一炉沉香的余烟,初升的阳光穿射过窗棂在我苍白的脸上投下班驳的图案,清风随意地卷起一页诗笺,枕边放着半只翠绿的玉镯,远芳楼凤儿房间的灯光,该是灭了的吧。
夏至的前一天,羽童死于肺痨;凤儿在镜中注视着自己猩红的唇色,有一点不安…
我很快就让羽童死掉,而我自己,一次次走上那桥,走向那片神秘地召唤着我的森林。尤其是当我意识到这是什么样的一片森林的时候,我更加渴望着在那里遇到一匹同类,只要不是那老头,任何形状的同类——那样我就知道,自己确切地活着,我活得并不孤独。
第 3 章
恋耽美
第 3 章
别问我胭脂河桥在哪里,它是我大学毕业一年后所到一个南方城市的地名;你永远不要想在地图上找到这个地方,也许,它只是羽童和我的一种虚构一个幻象。那个城市曾经是某朝故都,而传说古时这条河由宫苑辗转流出,每天清晨河水被宫女妃子们的胭脂染得殷红——现在的胭脂河只是一条不干不净的平常水沟,空余地名和传说。而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所谓的红叶传诗之典就是出自这不起眼的水沟,而且还执迷着一些宫中的幽怨传奇。
你我的生命里注定有这样的江南。
那年的粉墙青瓦下,一袭白衫的我伫立桥头,看羽燕双飞的时候,身后,就是这样的杏花烟雨。
轻踩着脚下光可照人的石板路,耳边是檐下滴流的雨水在油纸伞上的滴答,那条窄巷,你我匆匆的相逢,你给我一个隔世般的笑靥,瞬间隐没在伞下,你掌中那把纸伞上大红的牡丹在雾霭中艳丽地让人心痛。
那年春天,大隆银号的二少爷羽童遇到了远芳楼的凤儿。
后来我发现,自己每到一个新的城市就是为了离开一个人一种回忆,这种无奈的痛苦不停地鞭策着我的流浪。其实,对于我一个不再有亲人有故乡的人,到了哪里都一样。大学毕业后,我曾经如意地留在了那个北方城市,然后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感情;我无望地坚持着守侯着,最后固执地和他们俩个反目成仇。我像个无助地孩子躲在宿舍割脉自杀,至今右腕还留着九道暗红的伤疤。我害怕自己越活得久伤疤就会积累得更多,伤还没好全我就卷铺盖到了这个远远的南方小城。
多年以后一笑泯恩仇,他们结婚我还跑回去祝贺,没有参加婚礼,匆匆留下了我当月的收入做红包。
其实那个故事很简单,女的是好友,男的是恋人;我们就那样纠缠了一年,最后我同时失去了他们两个。我曾经疯子一样地去求,在街上旁若无人的流泪。我无法忘记我所挚爱的他说,臭不要脸的,你该知道你自己是什么人。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和郑挚老师的感情是一种深切和纯洁的拥抱,没有意识而自然的快乐——那个年代谁懂这个;和他是什么都做了,最后被告知他还是要娶妻生子,过正常的生活;我从自己无知的梦里骤然醒觉,发现自己是赤身裸体站在闹市中的无辜婊子,心中刺刺地痛,眼前只留下无边的黑暗。后来我沉迷于创造一些酷似梁祝的凄情故事,自己,就活在那种不完美的完美中。
推开了雕花的窗棂,我看不到远芳楼。扑面而来的寒气让人精神一爽,却又打了个冷战。一场春雨,紫园中的杏花已败了,零落在泥尘中,象失意的少女惨白的面容。随意翻开一卷宋词,却又是一段伤心句。窗外忽然传来一阵异香,我喉间一甜,瘦弱的双肩前倾,轻咳了几声,雪白书页上溅落的血滴,正如那雨天娉婷的背影后盛开的牡丹。
那个清晨,凤儿走过紫园外的繁闹的街市,油亮的黑发映照出店铺暗红的木板门,没有打伞。
我一次次让羽童走过胭脂河桥的小巷,这种故事让我活得很有激情。我在这小城很快找到了一个广告文案工作,我的恰到好处的颓废与煽情很得老板的赏识,而且也确实弄了几个出名的文案,这让我和羽童有时间长久地徘徊在梦里,游走在胭脂河桥。
胭脂河桥附近有一个不大的公园,那里曾经是皇宫遗址。我干脆搬到了公园附近一条小巷深处,每天出入都踏着清朝的青石板路。在夜里这小巷的地面和那间村学里的青石板一样泛着逼人的光。黄昏时我会独自到河边散步,带着我新诗和新文案的构思。那些日子我一直在考虑自己该怎么活着,&qut;这种人&qut;该怎样面对世界;外表平静的我心中波涛汹涌。我买过一些关于&qut;这种人&qut;的馆查过一些资料,然后我就想给自己身上再添些伤痕,或者,干脆一了百了。我是怎样颤抖着发现那个医学名词的——那三个要命的字在《性变态》一栏——&qut;同性恋,一种病态,由正常的性欲退化到口欲和肛门欲&qut;.
我终于沉静下来,去做自己该做的事,就那样活着。多少个黄昏我站在胭脂河桥,凝望那些平凡而快乐的人群,看着他们一家老小漫步小街我的心口就嫉妒地流血。然后一个人晃荡过闹市,回到自己潮湿的小屋,点一根烟,跟自己做爱。
玻璃手指撩动琴弦
夜色透明
在床上撒一把花种
二
在那些夜里我是一匹孤独的狼,找不到适当的丛林长啸。我晃荡在胭脂河桥,直到发现有人跟踪我。心里有点毛毛的,可是我不能不去散步,人的习惯是致命的。一次,我在公园的厕所方便,有人上来用手电筒照了照我的脸。我懒得理他,慢条斯理提了裤子出来,他在门口等着。那是一个枯瘦的老头,死盯着我,眼里是野兽发现猎物一样的迫不及待——他把手塞进自己的裤裆,奋力地揉着,揉着。
那一次,我惊恐地逃掉了。后来我终于知道胭脂河桥和公园一带就是这个城市有名的&qut;渔场&qut;,&qut;这种人&qut;聚会的地方,钓鱼同时也被钓。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干瘦老头眼中的兽性与贪婪,在昏黄的灯光下闪动着怪异的光彩——回光返照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在很久以后我想起他的样子就会疯狂,我想到自己也有一天会老掉,然后像一只困兽站在公园厕所门口期待着青春的肉体,浑浊的眼中放着光。
我在此后的无数个梦境里惨叫,想起我的郑挚老师,想起冷冷地呵斥我的那个他。
我不知道是自己是一只羔羊迷途走进了狼群,还是一匹野狼找到了自己不敢面对的森林。
还是让羽童再次走上胭脂河桥吧。
我不是归人我是个过客。我没能捱过那年的春天。房间里袅袅地飘散着前夜最后一炉沉香的余烟,初升的阳光穿射过窗棂在我苍白的脸上投下班驳的图案,清风随意地卷起一页诗笺,枕边放着半只翠绿的玉镯,远芳楼凤儿房间的灯光,该是灭了的吧。
夏至的前一天,羽童死于肺痨;凤儿在镜中注视着自己猩红的唇色,有一点不安…
我很快就让羽童死掉,而我自己,一次次走上那桥,走向那片神秘地召唤着我的森林。尤其是当我意识到这是什么样的一片森林的时候,我更加渴望着在那里遇到一匹同类,只要不是那老头,任何形状的同类——那样我就知道,自己确切地活着,我活得并不孤独。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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