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布之所以先提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是因为在这个国度,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对于这样一种文化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生存,这就只能靠道德,不能靠法制。因为法制只能规定人们不准做什么,不能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它只能规定不得伤害他人,却不能规定必须热爱他人;只能规定不得损害群体利益,却不能规定必须为群体谋求利益。即便规定,也顶多只能规定你出力,无法保证你尽心。对于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团结,法制在许多方面都是无能为力的。比方说,一个人够不够意思,讲不讲交情,能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有没有为群体利益献身的jīng神等等,法制都管不了。所以,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相反,道德却有可能代替法制。儒家就喜欢玩这种臆想,如果每个人都是正人君子、菩萨圣贤,这样的社会,还需要法制来防范或者保护某个人吗?
很显然,“以道德代法制”是否可行,关键在于有没有能使整个社会的全体成员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在这里,重要的是“一个都不能少”。因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一个不道德的,就可能会有十个、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最后就是不可收拾。但,有谁能保证一个不落地都是道德高尚者呢?没有。至少目前没有。所以,“以道德代法制”就只能是理想,变不了现实。
但首先就要做到“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识,然后才能求取下一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成功地说服了郑玄接受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提法后,吕布又拜见了太傅蔡邕、太师马rì磾、太保黄琬等大儒,同时又会见了管宁、王烈、王朗、华歆等儒者,吕布跟他们讨论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儒家人本思想的内核,吕布只是把它提炼出来,这些儒家学者以为吕布是要大兴儒学。自然无不景从。
吕布真的是想大兴儒学,不过他大兴的儒学并不是那些世家人物所希望看得到的。
孔子的思想里面是有人人平等之说,除了“子所不yù勿施于人”之外,他曾说过“有教无类”,主张教育的对象不应分贵贱贤愚。而要一视同仁。开平民教育之先河,在教育上主张人人平等。
吕布就曾用孔子的“有教无类”等教育思想,痛批过那些反对吕布大开官学的世家官僚,一力提倡了全民教育这个意义深远的真正基本国策。
吕布rì后也要用儒家第二位圣人亚圣孟子的言论来为自己rì后的政治改革铺好思想改造的路。
后世很多人是人云亦云地批判儒家是mín zhǔzì yóu的大敌。实际上真正的未曾被阉割的儒家亦推崇mín zhǔ,而孟子实乃中国第一位mín zhǔ思想家。
吕布从二十一世纪而来,mín zhǔ、zì yóu、人权、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他心,以他现代的观念去看儒家三位名家孔子、孟子、荀子三人,各有所长。其中孟子最让吕布尊重。
孟子提过人格平等的思想,“舜,人也;我,亦人也”“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说在人格上普通百姓与圣王是平等的,这也是吕布推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一大理论根据。
孟子的思想里面最为吕布称道的便是民本思想,他最为有名的论点当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另外还有“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以及“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在这里面。规定了君臣、君民之间存在契约关系,认为君主应以爱护人民为先,为政者要保障人民权利,若君主无道。人民有权推翻政权。
孟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鼻祖,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便是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可惜被人念歪了。
儒家文化由孔子创始,到孟子发展至最高峰,其jīng华是蕴藏了中国传统文化里最宝贵的mín zhǔ基因,比如其核心的“天下为公”的民本位思想、“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王权天授、天意民授”政治权力起源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体制架构设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人文思想、“与民同乐”的治世思想等等,仍是汉人的文化jīng髓,应该进一步弘扬,但很可惜,历朝历代的皇室、官僚阶层口中念念有词,实际上都没有把亚圣的话放在心上。
孟子倡导“富贵不能yín、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个人健康人格,提出了“生,亦我所yù也,义,亦我所yù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的人生最高道德标准,从而打造了全民族的强健jīng神支柱和充满浩然正气的民族xìng格,完整地构建了全民族的道德体系,加上儒家“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者无敌,德治爱民”的政治文化、“孝悌和亲”的伦理文化、“文质彬彬”的礼乐文化,仍渗透在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一直是汉人在人文理想方面的宝贵jīng神财富。
孟子的mín zhǔ、民生、民权思想博大jīng深,穿越千年时空依然生命力无限,可惜后世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们将孟子阉割了,将孟子束之高阁了。
因为《孟子》里面强烈的民本思想,自先秦到中唐,一直被上层权贵冷遇,束之高阁,正因此原因,《汉书》「艺文志」仅仅把《孟子》放在诸子略中,视为子书,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
到了中唐韩愈著《原道》,把孟子列为先秦儒家中唯一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开始,出现了一个孟子的“升格运动”,孟子其人其书的地位逐渐上升。五代十国的后蜀时,后蜀主孟昶命令人楷书十一经刻石,其中包括了《孟子》,这可能是《孟子》列入「经书」的开始。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孟子》一书首次被列入科举考试科目之中。元丰六年(1083年),孟子首次被官方追封为“邹国公”,翌年被批准配享孔庙。以后《孟子》一书升格为儒家经典,南宋朱熹又把《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其实际地位更在“五经”之上。元朝至顺元年(1330年),孟子被加封为“亚圣公”,以后称为“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
明朝朱元璋虽是贫民出身,却一心想要家天下万万年,所以很憎恶孟子的民本思想,他辑有《孟子节文》,删掉《孟子》里的章句,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朱元璋曾说“使此老在今rì宁得免耶!”并诏告天下说孟子的不少言论“非臣子所宜言”,下令将孟子逐出文庙。次rì钱唐上疏力争劝阻,加之天文官也上奏文星暗淡无光,于是朱元璋又下一道谕旨:“孟子辩异端,辟邪说,发明孔子之道,配享如故”,又恢复了孟子在文庙中的待遇。
这便是吕布招来朝廷里这些有名望的儒学家们的第二个动机,尊崇孟子,把孟子提升到唐朝以后的位置,吕布想积极地将孟子的“民本”思想转化为推动人类前进的“mín zhǔ”思想。
孟子的“民为贵”,以现代思维去理解,便是:公民是一切组织的组成者,是存在之本。因此,一切组织的权威和权力来自每一个公民;公民的权利是天然的,结论是,公民享有天赋人权;公民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授予、制约和废除任何人的权力。
孟子的“社稷次之”,可以这样理解:国家的组织形式、意识形态,它的国体和政体,它的民族结构,都不是最终的诉求,而是保障公民实现天赋权利的合适选择,它必须永远符合全体公民以适当的方式作出的决定。单一制、联邦制、独联体并不重要,总统制、议会制并不重要,任何主义并不重要,由公民来决定和改变决定才重要。
孟子的“君为轻”在**型奴隶制和**型封建制结合的**时代,孟子宣称君为轻,足以让几千年来掌握着相当国家权力的儒家弟子们汗颜。在孟子看来,国家的存在方式都可以讨论、可以变动,而且连周家天子坐不坐天下是最次要的事,那么几千年后,只能直白地说:“谁执政并不重要,谁执政要由公民说了算,谁执政都必须对公民负责,谁也不能自证代表公民,每一个公民都是自己的代表。”
从孟子的逻辑中,不难得出这样两个结论:一、人权大于主权。二、“君为轻”为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理论平台,只是民族问题在现实中和理论上没有解决好,如果清王朝是汉人政权,十九世纪末走向君主立宪,将是中国最佳的选择。
以此推之,孟子的伟大可见一斑。
PS:我一直认为,儒家圣贤一直在被误读,在被低估,在被利用。真正的儒家文明绝对不像我们看到的。
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对于这样一种文化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生存,这就只能靠道德,不能靠法制。因为法制只能规定人们不准做什么,不能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它只能规定不得伤害他人,却不能规定必须热爱他人;只能规定不得损害群体利益,却不能规定必须为群体谋求利益。即便规定,也顶多只能规定你出力,无法保证你尽心。对于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团结,法制在许多方面都是无能为力的。比方说,一个人够不够意思,讲不讲交情,能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有没有为群体利益献身的jīng神等等,法制都管不了。所以,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相反,道德却有可能代替法制。儒家就喜欢玩这种臆想,如果每个人都是正人君子、菩萨圣贤,这样的社会,还需要法制来防范或者保护某个人吗?
很显然,“以道德代法制”是否可行,关键在于有没有能使整个社会的全体成员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在这里,重要的是“一个都不能少”。因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一个不道德的,就可能会有十个、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最后就是不可收拾。但,有谁能保证一个不落地都是道德高尚者呢?没有。至少目前没有。所以,“以道德代法制”就只能是理想,变不了现实。
但首先就要做到“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识,然后才能求取下一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成功地说服了郑玄接受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提法后,吕布又拜见了太傅蔡邕、太师马rì磾、太保黄琬等大儒,同时又会见了管宁、王烈、王朗、华歆等儒者,吕布跟他们讨论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儒家人本思想的内核,吕布只是把它提炼出来,这些儒家学者以为吕布是要大兴儒学。自然无不景从。
吕布真的是想大兴儒学,不过他大兴的儒学并不是那些世家人物所希望看得到的。
孔子的思想里面是有人人平等之说,除了“子所不yù勿施于人”之外,他曾说过“有教无类”,主张教育的对象不应分贵贱贤愚。而要一视同仁。开平民教育之先河,在教育上主张人人平等。
吕布就曾用孔子的“有教无类”等教育思想,痛批过那些反对吕布大开官学的世家官僚,一力提倡了全民教育这个意义深远的真正基本国策。
吕布rì后也要用儒家第二位圣人亚圣孟子的言论来为自己rì后的政治改革铺好思想改造的路。
后世很多人是人云亦云地批判儒家是mín zhǔzì yóu的大敌。实际上真正的未曾被阉割的儒家亦推崇mín zhǔ,而孟子实乃中国第一位mín zhǔ思想家。
吕布从二十一世纪而来,mín zhǔ、zì yóu、人权、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他心,以他现代的观念去看儒家三位名家孔子、孟子、荀子三人,各有所长。其中孟子最让吕布尊重。
孟子提过人格平等的思想,“舜,人也;我,亦人也”“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说在人格上普通百姓与圣王是平等的,这也是吕布推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一大理论根据。
孟子的思想里面最为吕布称道的便是民本思想,他最为有名的论点当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另外还有“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以及“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在这里面。规定了君臣、君民之间存在契约关系,认为君主应以爱护人民为先,为政者要保障人民权利,若君主无道。人民有权推翻政权。
孟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鼻祖,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便是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可惜被人念歪了。
儒家文化由孔子创始,到孟子发展至最高峰,其jīng华是蕴藏了中国传统文化里最宝贵的mín zhǔ基因,比如其核心的“天下为公”的民本位思想、“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王权天授、天意民授”政治权力起源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体制架构设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人文思想、“与民同乐”的治世思想等等,仍是汉人的文化jīng髓,应该进一步弘扬,但很可惜,历朝历代的皇室、官僚阶层口中念念有词,实际上都没有把亚圣的话放在心上。
孟子倡导“富贵不能yín、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个人健康人格,提出了“生,亦我所yù也,义,亦我所yù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的人生最高道德标准,从而打造了全民族的强健jīng神支柱和充满浩然正气的民族xìng格,完整地构建了全民族的道德体系,加上儒家“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者无敌,德治爱民”的政治文化、“孝悌和亲”的伦理文化、“文质彬彬”的礼乐文化,仍渗透在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一直是汉人在人文理想方面的宝贵jīng神财富。
孟子的mín zhǔ、民生、民权思想博大jīng深,穿越千年时空依然生命力无限,可惜后世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们将孟子阉割了,将孟子束之高阁了。
因为《孟子》里面强烈的民本思想,自先秦到中唐,一直被上层权贵冷遇,束之高阁,正因此原因,《汉书》「艺文志」仅仅把《孟子》放在诸子略中,视为子书,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
到了中唐韩愈著《原道》,把孟子列为先秦儒家中唯一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开始,出现了一个孟子的“升格运动”,孟子其人其书的地位逐渐上升。五代十国的后蜀时,后蜀主孟昶命令人楷书十一经刻石,其中包括了《孟子》,这可能是《孟子》列入「经书」的开始。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孟子》一书首次被列入科举考试科目之中。元丰六年(1083年),孟子首次被官方追封为“邹国公”,翌年被批准配享孔庙。以后《孟子》一书升格为儒家经典,南宋朱熹又把《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为“四书”,其实际地位更在“五经”之上。元朝至顺元年(1330年),孟子被加封为“亚圣公”,以后称为“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
明朝朱元璋虽是贫民出身,却一心想要家天下万万年,所以很憎恶孟子的民本思想,他辑有《孟子节文》,删掉《孟子》里的章句,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朱元璋曾说“使此老在今rì宁得免耶!”并诏告天下说孟子的不少言论“非臣子所宜言”,下令将孟子逐出文庙。次rì钱唐上疏力争劝阻,加之天文官也上奏文星暗淡无光,于是朱元璋又下一道谕旨:“孟子辩异端,辟邪说,发明孔子之道,配享如故”,又恢复了孟子在文庙中的待遇。
这便是吕布招来朝廷里这些有名望的儒学家们的第二个动机,尊崇孟子,把孟子提升到唐朝以后的位置,吕布想积极地将孟子的“民本”思想转化为推动人类前进的“mín zhǔ”思想。
孟子的“民为贵”,以现代思维去理解,便是:公民是一切组织的组成者,是存在之本。因此,一切组织的权威和权力来自每一个公民;公民的权利是天然的,结论是,公民享有天赋人权;公民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授予、制约和废除任何人的权力。
孟子的“社稷次之”,可以这样理解:国家的组织形式、意识形态,它的国体和政体,它的民族结构,都不是最终的诉求,而是保障公民实现天赋权利的合适选择,它必须永远符合全体公民以适当的方式作出的决定。单一制、联邦制、独联体并不重要,总统制、议会制并不重要,任何主义并不重要,由公民来决定和改变决定才重要。
孟子的“君为轻”在**型奴隶制和**型封建制结合的**时代,孟子宣称君为轻,足以让几千年来掌握着相当国家权力的儒家弟子们汗颜。在孟子看来,国家的存在方式都可以讨论、可以变动,而且连周家天子坐不坐天下是最次要的事,那么几千年后,只能直白地说:“谁执政并不重要,谁执政要由公民说了算,谁执政都必须对公民负责,谁也不能自证代表公民,每一个公民都是自己的代表。”
从孟子的逻辑中,不难得出这样两个结论:一、人权大于主权。二、“君为轻”为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理论平台,只是民族问题在现实中和理论上没有解决好,如果清王朝是汉人政权,十九世纪末走向君主立宪,将是中国最佳的选择。
以此推之,孟子的伟大可见一斑。
PS:我一直认为,儒家圣贤一直在被误读,在被低估,在被利用。真正的儒家文明绝对不像我们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