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推出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引起了朝野上下一片喧哗,民众都非常兴奋,官员则多是面带忧sè。
吕布前番搞得廉政风暴,并不彻底,抓捕的贪腐官吏多是贪腐数额大又在民众面前诽谤吕布的世家子弟,至于那些贪腐数额在一万钱以下的都只是给予了jǐng告处分,毕竟一下子将三分之二的官员都送入监牢里面,邺城朝廷会瘫痪掉的。
而且因为中情司没有逮捕权和审讯权,也无法从抓捕贪腐官吏中获利,所以中情司的特工做事并不像后世的锦衣卫那么卖力,所以还有很多漏网之鱼。
吕布知道了中情司缺乏权力和激励进而消极怠工的情况后,决意将逮捕权授予中情司,并指定奖励制度,将贪腐官吏家产的十分之一当成中情司的奖励,当然为了避免中情司相关人员跟贪腐官吏做私下交易,吕布将监察权交给御史台,将贪腐官吏的审讯权交给廷尉,从两头遏制中情司势力的恶xìng膨胀。
吕布决定暂时不必再对朝廷上下进行什么大清洗了,现在政局需要的是稳定,在稳定中慢慢推行各项反腐制度,等反腐制度逐渐落到实处,那些贪腐的官吏就会越来越少了。
吕布自从上次微服私访得到了很大教益后,变得很喜欢微服私访了,时不时就来个微服私访,军国大事太忙时就在冀州探访,若是暂时没有什么大事,他就跑到冀州外的其他州郡探访。
这一rì。典韦领着十几个大戟士,簇拥着吕布,打扮成寻常客商。在清河郡里转悠。
本章节 狂人 手打)行人摩肩擦踵。
吕布不由得想起某个朝代,住房、医疗、教育像三座大山牢牢地压着普通百姓,特别是房价居高不下,官府靠土地财政拒不降低地价也不释放小产权,房价就一直猛涨,普通百姓都只能把大部分钱都存起来买房,不敢去消费其他东西。结果其他东西大多生产过剩,价格猛跌,利润越来越低,可谓百业萧条,唯有房地产一枝独秀。这个时候官府还喊着让老百姓来消费,希望三驾马车里面的消费能够作为经济增长的动力,岂不是白rì做梦!真的想要刺激百姓消费,必须要打压掉房价,让他回归合理价位,至少降一半才行。
吕布用力地摇了摇头,苦涩一笑,在那个朝代,自己不过是一介屁民,一介房奴,没有选票,就没有资格谈论国事。
这时有两个行人的议论声引起了吕布的注意。
一个男子问另外一个男子:“你说奉先公这次推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究竟能不能贯彻下去,我看挺悬,听说朝廷和地方官员里面有九成都反对!”
另外一个男子不以为然道:“这都要看奉先公和天子的决心,要是他们下定决心,凭着他们掌握着军队、御史台和大汉rì报,还有我们九成民众的强烈支持,这项制度一定能够贯彻下去!”
吕布暗地点头,继而摇头叹息,连二世纪的百姓都知道反腐取决于最高统治者的决心,若是最高统治者真正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去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那个制度一定能落实下去,可为什么那些二十一世纪的百姓却不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那个朝代挂在当局口上七八年了都没有落实,都是因为当局根本没有下定决心。
二十一世纪极为可悲的一幕,被形容得极端**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恰恰是在反腐上做得是最成功的,恰恰是自诩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最清明的某个国度,在反腐方面做得最不得力。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早在18世纪,瑞典人就有权查看首相的纳税清单。
而英国则是最早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立法的国家。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法》,其中规定了对竞选议员的候选人必须对资金进行公示的规定。
美国1978年通过的《zhèng fǔ伦理法案》,对立法、司法、行政机构的官员统一做出规定,所有官员必须填写统一的财产登记表格如实报告财产收入。
法国1983年颁布《政治家生活财产透明度法》。
加拿大1994年制定《公职人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法》。
2008年俄罗斯通过《反**法》,次年正式实施,时任总统的梅德韦杰夫亲自带头公示自己的财产。
某个国家把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挂在嘴巴忽悠了民众七八年,到头来只是一个不起作用的财产申报。
在美欧多数国家,有关反**法律强调的多是“财产公示”而不只是“申报”,“公示”目的就是让公众可以通过财产公示材料,发现公务员有没有隐瞒财产,收入与支出是否相符。
而某个国家的某个机构宣称,他们只对官员向上申报的财产进行监督,意思是那些贪腐官员即便是有几百套房子可他只申报了一套,那个机构只监督那一套房子,进而宣布那个应该冠名房祖宗的官员是政治清明的清廉zhèng fǔ下培养出来的清正好官!
吕布一想起那个朝代的事情,就止不住满心的失望乃至绝望,还好他来到了这个时代,这个完全由他发号施令的时代。
当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颁布天下之后,吕布又让天子刘辩颁下圣旨,制定了严格的细化的具有很强cāo作xìng的反腐律令,在律令里严格规定了贪腐多少钱被查出来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律令里通篇没有说死刑,但比死刑更折磨人,因为吕布在律令里引入了恐怖的反腐连坐制度。
连坐就是一人犯罪而与其有一定关系的人也受牵连而被认为有罪,连坐原本主要用于“十恶”中的前几项,谋反、谋大逆、谋判、等这些对整个统治秩序造成直接威胁的犯罪,也用于严重刑事犯罪,像吕布这样用来打击官员贪腐,尚属首次。
吕布很清楚连坐制度在这个时代的极大威慑力,因为注重亲疏、嫡庶关系的宗法制是这个时代法制所要维护的主要社会关系,连坐制度与宗法制度相伴始终,共同调整维护了社会秩序。
吕布颁布的反腐连坐制度是指,一个官员贪腐,被逮入监狱不只是他一个人,还包括所有因他贪腐而得到利益的亲属。
一个官员贪腐总会惠及他的父母、妻儿、妾侍乃至族人,凡得到这些贪腐利益的人员全部都要被逮捕入狱,根据一万钱判处一年刑罚的标准,若是一个官员贪腐了一千万钱,就判处他一千年监禁,这个官员顶多只能继续活上三十年,那剩下的九百七十年全部平摊到他的那些获利家属身上。
吕布心里不无得意地想到,若是这样的反腐株连制度能够运用到后来的某个朝代里,贪腐立马少五成,只是可惜那时搞一个“罪责自负”的现代法治jīng神,为那帮蛀虫的获利家属逃脱罪行,以至于很多裸官都是一人受罪全家幸福。
吕布推出这个贪腐连坐制度,朝廷中那些硕果仅存的清廉世家大臣纷纷质疑。
吕布义正词严地反驳道:“我们大汉朝廷治下,亲亲相隐、裙带成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既然‘一人得道’,其家族‘鸡犬’都能‘升天’获利,那么在其贪腐行为案发后,‘鸡犬’不受株连就太说不过去。
那些‘鸡犬’们虽然自身不掌握权力,但却可以依靠裙带关系间接加以利用,甚至有些官员本人是不收取贿赂的,只不过通过别的途径假手家人而已。
之所以这样祭起对贪腐官员的获利家属的连坐大旗,就是要对他们加大惩罚力度,使他们对手中掌握的权力充满敬畏,还可以督促他们自己加强对家人亲属的管治。
即便不用连坐制度来说,只是以大汉律令来说,既然那些贪腐官员侵占了朝廷与民众的钱财,使得朝廷与民众利益受损,属于犯罪,那么这些贪腐官员的家属贪占滥用朝廷与民众的钱财,难道不是犯罪吗?!”
说到这里,吕布面露讥诮道:“你们若能廉洁自律,无需对此有丝毫担忧,因为这项制度只是对那些贪腐官吏设置的,不是针对你们的。”
朝廷上的世家大臣尽皆无语。
吕布已经料定,自己搞的一系列制度,都会让下面的很多官吏人心惶惶,他们肯定都会在明里暗里反对吕布,甚至会预谋推翻自己的统治,但吕布不论是前世今生都对官吏贪腐深恶痛绝,以他多出一千多年的见识,他非常清楚吏治败坏的严重后果,所以他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行严格的反腐制度。
吏治是一个历尽中华文明五千年都无法搞好的东西,吕布并不认为就靠自己一时半时之间的努力就能一下子澄清宇内,整顿吏治任重道远,来rì方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
吕布前番搞得廉政风暴,并不彻底,抓捕的贪腐官吏多是贪腐数额大又在民众面前诽谤吕布的世家子弟,至于那些贪腐数额在一万钱以下的都只是给予了jǐng告处分,毕竟一下子将三分之二的官员都送入监牢里面,邺城朝廷会瘫痪掉的。
而且因为中情司没有逮捕权和审讯权,也无法从抓捕贪腐官吏中获利,所以中情司的特工做事并不像后世的锦衣卫那么卖力,所以还有很多漏网之鱼。
吕布知道了中情司缺乏权力和激励进而消极怠工的情况后,决意将逮捕权授予中情司,并指定奖励制度,将贪腐官吏家产的十分之一当成中情司的奖励,当然为了避免中情司相关人员跟贪腐官吏做私下交易,吕布将监察权交给御史台,将贪腐官吏的审讯权交给廷尉,从两头遏制中情司势力的恶xìng膨胀。
吕布决定暂时不必再对朝廷上下进行什么大清洗了,现在政局需要的是稳定,在稳定中慢慢推行各项反腐制度,等反腐制度逐渐落到实处,那些贪腐的官吏就会越来越少了。
吕布自从上次微服私访得到了很大教益后,变得很喜欢微服私访了,时不时就来个微服私访,军国大事太忙时就在冀州探访,若是暂时没有什么大事,他就跑到冀州外的其他州郡探访。
这一rì。典韦领着十几个大戟士,簇拥着吕布,打扮成寻常客商。在清河郡里转悠。
本章节 狂人 手打)行人摩肩擦踵。
吕布不由得想起某个朝代,住房、医疗、教育像三座大山牢牢地压着普通百姓,特别是房价居高不下,官府靠土地财政拒不降低地价也不释放小产权,房价就一直猛涨,普通百姓都只能把大部分钱都存起来买房,不敢去消费其他东西。结果其他东西大多生产过剩,价格猛跌,利润越来越低,可谓百业萧条,唯有房地产一枝独秀。这个时候官府还喊着让老百姓来消费,希望三驾马车里面的消费能够作为经济增长的动力,岂不是白rì做梦!真的想要刺激百姓消费,必须要打压掉房价,让他回归合理价位,至少降一半才行。
吕布用力地摇了摇头,苦涩一笑,在那个朝代,自己不过是一介屁民,一介房奴,没有选票,就没有资格谈论国事。
这时有两个行人的议论声引起了吕布的注意。
一个男子问另外一个男子:“你说奉先公这次推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究竟能不能贯彻下去,我看挺悬,听说朝廷和地方官员里面有九成都反对!”
另外一个男子不以为然道:“这都要看奉先公和天子的决心,要是他们下定决心,凭着他们掌握着军队、御史台和大汉rì报,还有我们九成民众的强烈支持,这项制度一定能够贯彻下去!”
吕布暗地点头,继而摇头叹息,连二世纪的百姓都知道反腐取决于最高统治者的决心,若是最高统治者真正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去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那个制度一定能落实下去,可为什么那些二十一世纪的百姓却不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那个朝代挂在当局口上七八年了都没有落实,都是因为当局根本没有下定决心。
二十一世纪极为可悲的一幕,被形容得极端**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恰恰是在反腐上做得是最成功的,恰恰是自诩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最清明的某个国度,在反腐方面做得最不得力。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早在18世纪,瑞典人就有权查看首相的纳税清单。
而英国则是最早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立法的国家。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法》,其中规定了对竞选议员的候选人必须对资金进行公示的规定。
美国1978年通过的《zhèng fǔ伦理法案》,对立法、司法、行政机构的官员统一做出规定,所有官员必须填写统一的财产登记表格如实报告财产收入。
法国1983年颁布《政治家生活财产透明度法》。
加拿大1994年制定《公职人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法》。
2008年俄罗斯通过《反**法》,次年正式实施,时任总统的梅德韦杰夫亲自带头公示自己的财产。
某个国家把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挂在嘴巴忽悠了民众七八年,到头来只是一个不起作用的财产申报。
在美欧多数国家,有关反**法律强调的多是“财产公示”而不只是“申报”,“公示”目的就是让公众可以通过财产公示材料,发现公务员有没有隐瞒财产,收入与支出是否相符。
而某个国家的某个机构宣称,他们只对官员向上申报的财产进行监督,意思是那些贪腐官员即便是有几百套房子可他只申报了一套,那个机构只监督那一套房子,进而宣布那个应该冠名房祖宗的官员是政治清明的清廉zhèng fǔ下培养出来的清正好官!
吕布一想起那个朝代的事情,就止不住满心的失望乃至绝望,还好他来到了这个时代,这个完全由他发号施令的时代。
当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颁布天下之后,吕布又让天子刘辩颁下圣旨,制定了严格的细化的具有很强cāo作xìng的反腐律令,在律令里严格规定了贪腐多少钱被查出来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律令里通篇没有说死刑,但比死刑更折磨人,因为吕布在律令里引入了恐怖的反腐连坐制度。
连坐就是一人犯罪而与其有一定关系的人也受牵连而被认为有罪,连坐原本主要用于“十恶”中的前几项,谋反、谋大逆、谋判、等这些对整个统治秩序造成直接威胁的犯罪,也用于严重刑事犯罪,像吕布这样用来打击官员贪腐,尚属首次。
吕布很清楚连坐制度在这个时代的极大威慑力,因为注重亲疏、嫡庶关系的宗法制是这个时代法制所要维护的主要社会关系,连坐制度与宗法制度相伴始终,共同调整维护了社会秩序。
吕布颁布的反腐连坐制度是指,一个官员贪腐,被逮入监狱不只是他一个人,还包括所有因他贪腐而得到利益的亲属。
一个官员贪腐总会惠及他的父母、妻儿、妾侍乃至族人,凡得到这些贪腐利益的人员全部都要被逮捕入狱,根据一万钱判处一年刑罚的标准,若是一个官员贪腐了一千万钱,就判处他一千年监禁,这个官员顶多只能继续活上三十年,那剩下的九百七十年全部平摊到他的那些获利家属身上。
吕布心里不无得意地想到,若是这样的反腐株连制度能够运用到后来的某个朝代里,贪腐立马少五成,只是可惜那时搞一个“罪责自负”的现代法治jīng神,为那帮蛀虫的获利家属逃脱罪行,以至于很多裸官都是一人受罪全家幸福。
吕布推出这个贪腐连坐制度,朝廷中那些硕果仅存的清廉世家大臣纷纷质疑。
吕布义正词严地反驳道:“我们大汉朝廷治下,亲亲相隐、裙带成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既然‘一人得道’,其家族‘鸡犬’都能‘升天’获利,那么在其贪腐行为案发后,‘鸡犬’不受株连就太说不过去。
那些‘鸡犬’们虽然自身不掌握权力,但却可以依靠裙带关系间接加以利用,甚至有些官员本人是不收取贿赂的,只不过通过别的途径假手家人而已。
之所以这样祭起对贪腐官员的获利家属的连坐大旗,就是要对他们加大惩罚力度,使他们对手中掌握的权力充满敬畏,还可以督促他们自己加强对家人亲属的管治。
即便不用连坐制度来说,只是以大汉律令来说,既然那些贪腐官员侵占了朝廷与民众的钱财,使得朝廷与民众利益受损,属于犯罪,那么这些贪腐官员的家属贪占滥用朝廷与民众的钱财,难道不是犯罪吗?!”
说到这里,吕布面露讥诮道:“你们若能廉洁自律,无需对此有丝毫担忧,因为这项制度只是对那些贪腐官吏设置的,不是针对你们的。”
朝廷上的世家大臣尽皆无语。
吕布已经料定,自己搞的一系列制度,都会让下面的很多官吏人心惶惶,他们肯定都会在明里暗里反对吕布,甚至会预谋推翻自己的统治,但吕布不论是前世今生都对官吏贪腐深恶痛绝,以他多出一千多年的见识,他非常清楚吏治败坏的严重后果,所以他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行严格的反腐制度。
吏治是一个历尽中华文明五千年都无法搞好的东西,吕布并不认为就靠自己一时半时之间的努力就能一下子澄清宇内,整顿吏治任重道远,来rì方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