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宝回头一看,原来是乌兰达躲在门口,看来是在等着自己。

    “我有什么不高兴的,这是你自己的事情。”说完,李天宝便问道:“你是在等我吗?”

    乌兰达恭恭敬敬道:“圣人,我有些不知道该不该说?”

    李天宝想了想,微笑道:“但说无妨。”

    乌兰达看了看屋里,发现魏娜还在穿衣打扮,便轻声道:“圣人和夫人认识多长时间了?”

    李天宝听出了乌兰达话中有话,想到之前他的表现,便道:“时间不长,可以说刚刚认识不久。”

    “那您对她了解吗?”乌兰达继续追问道。

    李天宝有些不耐烦了,赶忙道:“有话就快点说,我可不是个有耐心的人。”

    乌兰达想了想,低声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圣人虽然很招女人喜欢,但对女人似乎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我说错了请圣人不要生气,我看圣人的夫人不像个简单的人物,如果对圣人没有伤害自然好,可万一对圣人……”

    李天宝没等乌兰达把话说完,便已经把一双冷目投射到了他的脸上。

    乌兰达赶忙解释道:“圣人,我只是一片好心而已。”

    李天宝笑了笑,而后道:“我知道你是个见过了成千上万女人的家伙,不过你知不知道魏娜曾经救过我的命,而且还不止一次舍生忘死的保护我。”

    乌兰达听后赶忙道:“那是我多虑了,还请圣人不要责备。”李天宝伸手拍了拍乌兰达的肩膀道:“没关系,我知道你是一片好心。”

    魏娜此时已经走了出来,而后微笑着对李天宝道:“看你一脸严肃的样子,在谈什么?”“没什么”李天宝大笑道:“我刚刚在跟乌兰达说,让他以后做生意的时候,把好女孩给我多留一些。”

    魏娜笑了笑,一脸的不敢相信的样子,道:“呵呵,行不行呀你!能有这么大的胃口。”两人说说笑笑间被乌兰达带到了楼上的餐厅内。

    隔着窗户李天宝便听到了细细嚷嚷的声音,好不热闹。推开窗户,李天宝看到大院中灯火通明的如同白昼一般。这这种荒凉的地方能有这样的地方也实属不易,而且和塔图里哪里不同,这个地方显得还颇为热闹。

    李天宝赶忙问道:“这里怎么这么热闹?”

    乌兰达赶忙来到李天宝跟前,回答道:“这里是个夜总会,在这一代经常还有一些大城市的人专门来这里消遣。所以这么多年来这里一直很热闹。而且还有周边国家的人来这里进口女人,所以这里自然而然的成了一个娱乐胜地。”

    听乌兰达这么一说,李天宝心里才算明白,原来这个人贩子的声音做的还这么好,想来这一代他的影响力也是相当的不错。这更让李天宝不解,这帮人为什么都对他这么尊重。

    “圣人,请来用膳吧。”乌兰达对李天宝道。

    李天宝回头的时候,一大桌子饭菜已经摆满,桌上也没有跟塔图里那样被一帮大老爷们簇拥,而只做了魏娜一人。

    李天宝走到魏娜跟前坐下,而后乌兰达则做到了他的对面。就在这时,门分左右,刚刚那四个为李天宝提供服务的美女走了进来,而后径直走到了李天宝的身后,并端起酒瓶将他跟前的酒杯倒满。

    李天宝看了一眼魏娜,发现她正细嚼慢咽着桌上的山珍海味。而后对四个女孩道:“做桌上一起吃饭吧,吃完东西让乌兰达将你们送回去。”

    “什么?把我们送回去。”四个女孩互相看看,而后又偷眼看了看乌兰达,发现他并没有一丝反对的意见,高兴的不知道该怎么来表达。

    几个女孩赶忙做到桌上而后狼吞虎咽起来,李天宝看着她们的样子,心想,“这些可怜的女人,看来是没有少受罪。”

    待四个女孩吃过饭后,乌兰达便吩咐几人退了下去,而后微笑着对李天宝道:“没想到圣人还是一片菩萨心肠!和斩杀马贼的时候还真不一样。”

    李天宝笑了笑,而后道:“他们没有一个死的,我李天宝从不杀人,那些家伙只是都受了伤而已。”

    乌兰达道:“圣人的勇猛我是钦佩不已,听说您是干古玩行的,有件东西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说完,乌兰达拍了拍手,随即门分左右,两个衣着很少的美女拖着一件看似有些沉重的东西走了进来。

    李天宝眼看又有人要送礼,心想,这回这东西应该又是昂贵不少吧。

    带两人走到李天宝跟前的时候,他也已经不像对待塔图里时那样客气,而是直接起身伸手便将那个托盘接了过来。

    “果然有些分量,不过还好,也不是特别沉。”掀开上面的红布,李天宝看到一间精细黑色金属编织的东西,打开一看那竟然是一件十分漂亮的软甲,奇怪的是软甲却只有一只右袖子。

    “这是什么东西?”正当李天宝要有此一问的时候,蓝雾随即出现,附在软剑上空形成了一片蓝色的屏幕。

    只见一帮工匠正在冶炼一种黑色的金属,而后经过多种工序将其炼成了金丝,在后经过数年的精心制作才将其做成了这件软甲。更是让李天宝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件东西刚刚被工匠们辛辛苦苦的完成,身处工棚中的工匠们却经历了一场浩劫——地震。连同工匠们和这件软甲都被整个压在了山石间,直到近代一个矿场的工人们将其挖掘了出来,而后者动心便落到了矿场老板的手中。

    看罢情况,蓝雾飞回到李天宝的眼窝,而后他便有些奇怪道:“什么年代没有看明白,也不知道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处。

    “圣人,怎么样?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乌兰达开口问道。

    李天宝没有回答乌兰达的问题,而后反问道:“这东西是个矿场老板的?”

    “没错,那家伙很有钱,每年都来我们这里呆上一两个月,吃喝**赌在这里样样俱全,你也懂的,有钱人只要粘上了赌,那不管多少钱都会搭进去。前些天那家伙才把这件东西输给了我这里,可我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只是东西看上去像有些年头了,知道您是玩古玩的,可我这里也的确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玩意儿,所以便只好将这东西拿了出来。”

    “小宝,你怎么知道这东西是矿场老板的,难道你认识他?”魏娜疑惑道。

    李天宝回头笑道:“没错,以前是认识,只是那家伙可能没有注意过我。”随便用话大发了魏娜,李天宝继续审视起了这件软甲,而后他有了一个猜测。

    “这应该是古代的一种叫做‘金丝软甲’。”李天宝自言自语道。

    “金丝软甲?”魏娜和乌兰达一口同时道。

    李天宝对这种东西也只是在网上看到过,之前说过他对兵器一类十分的爱好,所以也没有少上网查过东西,而金丝软甲也是李天宝曾经看到过的东西,而且还特别留意了一下。

    “金丝,这黑乎乎的东西也不像是金的?”魏娜疑惑道。

    李天宝笑了笑,道:“在古代的金是指金属,不一定是黄金。而所谓‘金丝软甲’是指用细金属丝编织的背心,穿在身上可以起到保护作用。其实际上相当于欧洲的锁子甲的迷你版。”

    “那这东西应该很值钱了?”魏娜道。

    李天宝继续用网上看到过的东西回答道:“用金属丝编织成甲胄,在古代非常困难,所以其价格极其昂贵。价格不低于同重量的白银,质量特别好的不亚于同重量的黄金。所以根本没有普及使用的可能姓。”

    乌兰达听后高兴的大笑起来,并道:“那这东西就跟防弹衣一样了,圣人应该十分喜欢了。”

    李天宝叹口气,将自己对金丝软甲的了解一一道出。金丝软甲和锁子甲一样,对刀一类的挥砍类武器很有效,可以阻止刀砍入肢体,利用增大接触面的方式把刀的力道化为比较轻微的钝伤。不过这个作用是有一个限度的,对于斧头等重型挥砍类武器效用非常有限,这类武器可以直接把金丝软甲砍断。但是因为编织的网眼较为稀疏,弓箭、长矛等穿刺姓武器很容易集中力道对某一狭小的点造成巨大的压强,进而破坏甲胄。所以金丝软甲对于穿刺姓武器的作用很是有限。

    对于钝器,金丝软甲更是几乎完全没有防御能力。不过幸好,中国古代由于重型铠甲并不流行,所以钝器武器也不多,对于钝器武器防御的要求也不迫切。

    金丝软甲的缺点很多。由于古代的金属加工技术的限制,金属丝比较粗而且编织的也比较粗糙,这导致金丝软甲的重量不轻。又由于软甲是软姓的,其重量不能均匀承担,受力完全在穿着者两个肩膀上,很容易造成穿着者的肩部疲劳。在战场上肩部疲劳意味着挥不动武器,这是致命的。

    而一般的刚姓铠甲比如说板甲,虽然重量还要超过软甲,但是通过腰部的腰带、髋部的下束甲等部位分担了重量,反而比软甲穿起来不容易累。

    综合以上,金丝软甲是一种重而且昂贵但是效果有限的甲胄。一般只用于重要人物在重要场合穿着防止刺杀,或者如皇帝亲征等出现在战场上但是绝对不需要进行战斗的人才穿。而防弹衣正好相反。现代防弹衣使用复合材料,尤其是陶瓷对来袭的子弹进行动量衰减,以起到使子弹杀伤力减小乃至完全失效的效果。”

    乌兰达听了李天宝一大段的陈述后,有些尴尬道:“看来这东西还是不如防弹衣穿着好用呀?我真是在圣人面前献丑了。”

    李天宝笑了笑,安慰道:“别这么说,其实防弹衣也有他的局限姓,因为防弹衣的主要是防御穿刺姓武器如子弹,对钝器的防御力也比较好,但是刀剑之类的挥砍类武器会对防弹衣的结构造成一定伤害。如果力量够大或者足够锋利,那很容易用刀剑刺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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