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里发生的事,站在远处枯树下的的英格玛也能“看到”,不是用眼睛,而是用感知。
汤森陷于苦战是理所当然,因为他面对的五只死敌相当棘手,就算黑原那边的精锐遇上,也只能且战且退,同时报消息给后面的人,布置战阵对抗——因为这类死敌攻击不很厉害,但防御手段离奇,只能它打你,而你打不到它。
不过,这类死敌的弱点也很致命,瓦解防御是关键,之后再杀不费吹灰之力。
英格玛希望汤森能应对得好一些,再怎么说汤森也跟他学了几天,相处方式是一回事,情谊是另一回事。事实上,英格玛内心里看重汤森,如果这最后一战汤森死的窝囊,英格玛会更加愧疚难安。
愧疚也好、难安也罢,英格玛却不会推翻三天枯坐的最后决定,汤森得死——但静思是为了帮汤森,杀他的决定是从何而来?
英格玛不是疯子,他的理由是:“挡在我路上的人,无论是谁,他都必须死!”
奇怪了,汤森怎会挡他的路?
这要从静思之前说起……银涛城防御战之后,英格玛曾用十天的时间教授汤森全系异能,结果发现了奇怪的现象。
只要是汤森能掌握的异能,他背转身之后、最多第二天他的学徒就可以使用,虽然威力差很多,但十个美少女学徒都理解其中原理,学会了正确的释放方式……他不仅教学徒,还顺手修补异能中的缺陷,甚至捣鼓出全新的衍生异能。
但是,其他的一些异能,汤森无论如何都学不会——比如洞察,这是一种窥探别人心中所想的异能。汤森麾下三个学徒已经部分掌握洞察,趁人不备时出手的成功率很高,但她们的导师却毫无寸进。
要知道,这些异能都是英格玛制定的“天才蛙跳计划”的重要节点,必须熟练掌握才行,否则汤森没可能迅速冲击更高的级别。
其实汤森慢慢磨也是有可能成功的,但英格玛不可能让他慢慢练起来,他是天才,没这个资格!他必须快速成长!因为天才都带着两样重达千钧的东西,那就是责任和使命。
所以英格玛为汤森拟定的教导计划很疯狂,别人两月学一个异能,汤森一天要学两三个……计划受挫,英格玛才会跑去静思。在那三天里,除了最后几分钟的灵光一闪,前面时间,英格玛都在否定种种教学想法……天上地下,还有什么事情能让当代大师窘迫到这个地步?但英格玛不是平常人,他不停的梳理、回溯汤森的资料。到最后,他终于把目光集中到汤森的最大特点上。
于是,一个令他惊心动魄的发现跳出脑海:汤森这混蛋,难道他用肉眼能看见异能?
英格玛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但综合种种迹象,他确认汤森能看见异能!
有了这把钥匙,好多英格玛以前想不通的东西就能想通了。
凡是汤森学会的异能,他都完全理解了;凡是学不会的异能,都是他不完全理解的;是不是能够理解,要看汤森那套独特的判断标准是否认可。
更关键的是,汤森这套判断标准,很可能才是真的正确!
也就是说,汤森能理解的异能,其现行解释正确;反之,就是现行的理解不对,但凑巧搞出了正确的释放方法——想通了这点,英格玛就被惊呆了。
如果之前还对汤森的天才之名有点怀疑,那么现在就是真相大白确凿无疑——如此肯定,不为别的,就因为天才教授学徒的速度,以点石成金来形容都不过分啊。
想不到,黄金时代的序幕会被这样拉开!
汤森不愧是启动黄金时代的天才,有了他,异能师数量就会十倍甚至百倍的增加啊……等等!他是引动黄金时代天才,玛西亚、菲斯特在未来会与之同行,那我呢?
我呢?
难道,我是黄金时代之前最后一个大师?
或者,我是最后一个平庸时代的伪大师?
最靠近汤森的伪大师、异能平庸时代的句号?
这种身份,无疑会成为后人拷问耻笑的对象!
异能历史上最愚蠢的奇耻大辱,英格玛一身担之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不在意,因为他最紧张的不是个人荣辱,而是他深埋心底的一个群体:奴隶,或者说下等人。
英格玛不顾一切去谋求当代大师的头衔,就是为了他们。
“当代大师”是头衔,也是重要职位,对应的职责很紧要,简单的说就是守护,紧急情况要冲上去拼命。这跟那些凭资历、人缘就能染指的位置不是一回事。没有一身好本领,就算你财富再多、势力再大也是白搭。
这是所有高等职务里面,唯一适合英格玛的。
如果他当年昏头想去当公会会长的话,低贱的出身会让他立即死于非命——当代大师地位崇高,但指使不了太多人;当代大师厉害,但打手再高级也是个打手;当代大师能改变的东西有限,用尽全力也只能干涉些具体的人与事。
当代大师妄图变换上下尊卑?那是白曰做梦!
高高在上老爷们很狡猾,总是防着奴仆作乱,封堵一切可能的道路。异能师这个特殊的群体难以压制,他们就帮他们成立公会,让他们去跟教会斗,让他们成为另一种老爷……但他们体会不到低贱人的心境,他们也难以想象某些人会为此付出巨大牺牲,比如英格玛。
英格玛的着眼点并非是自己,也不是自己这一生。说白了,英格玛为之献身的事业计划,无论成败,英格玛自己看不到。不管他能活多久,五十、七十、两百零一岁,他都看不到。
只有他去世之后,这个计划才会真正启动。他的死,就是第一声战鼓。
当代大师威风,但不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他在世时,名声只会在上层与平民中传播,很难被奴隶所知——这些干活的家畜,有必要知道异能大师是谁吗?特别是出身家畜的异能大师,老爷们早早就把这条路堵上了。
为活着的大师歌功颂德太危险。但是去世的大师都是忠诚的,怎么歌功颂德都可以。
他去世时,功绩和威望会到达他生前不能企及的高峰,而且会越来越高。连奴隶都能知道他,谈论他。在下任当代大师嗝屁之前,在每年他生曰那天,奴隶们甚至能得到半杯酒……这是对他此生不谋求更多权和利的补偿,对他终身都维护世界法则的补偿。
去世之后,英格玛才能顺利成为奴隶的榜样,成为下等人阶层的精神图腾。所以,他是以后奴隶的希望,他是所有下等人的启明星,他必须继续背负“当代大师”这幅枷锁直到死!
英格玛的牺牲、苦痛和放弃,只是为了营造“可能”,一个让下等人成为“人”的可能。他把自己变成燃烧的火炬,他不去参与翻身之战。
为什么?因为奴隶的世界太黑暗了。
翻身是斗争的结果,斗争是醒悟的结果,醒悟是思考的结果,思考是看到差距的结果——这是正常的方式,但很不幸,它只适合普通人。
而奴隶的方式是:看到差距,他是那样的,我是这样的;然后想,他为什么那样?我为什么会这样;得到答案,他是老爷,我是奴隶……然后,奴隶就会默念所有奴隶都默念过的话:“原来如此,注定的呢。我还是干活去吧。”
看到差距、思考差距、继续干活。
这当然很傻,但奴隶之所以是奴隶,不仅因为身体上被奴役,灵魂也一样被奴役着。因为老爷们早把他们的脑子搅成浆糊了,他们甚至不知道“奴隶”的含义。
所以奴隶想翻身,大字不识无所谓,内心麻木最要命。很多代代为奴的人,奴姓非常重,安于现状,认为自己的命运是注定的。
想让他们站起来为自己吼一声?难!
必须解决这个大难题,而英格玛就是答案:绝望的奴隶要去继续干活了,但是一转头,却发现一个闪光的例外——出身奴隶的异能大师英格玛!曾经的当代大师也是奴隶出身!命里注定他也是贱货!为什么他爬到那么高、活得那么爽?而我却不行?!
他们残缺的思维链条,就被一个名字给接上了。这时候,还需要英格玛培养的公共关系专家们配合,他们会在奴隶的耳边传播诱惑。
“有一个英格玛大师,就可以有第二、第三个!”
“女人?随便睡!别说管事的老婆,到时候你想睡老爷都行!”
“成功不是非要老爷那种出身、经受老爷那种教育才可以!奴隶也可以!”
“等翻身了,大家都吃黑面包。现在过丰收节才半个,到时候每人每顿都是两个!一个自己吃,一个拿去老爷面前喂狗……”
“下等人也可以努力,干出大事业!到时候就去圣城大殿里玩耍,往他们的捐款箱里丢石头;等你收完了庄稼,就可以坐有七彩大帆的巨船去卖麦子……”
(未完待续)
汤森陷于苦战是理所当然,因为他面对的五只死敌相当棘手,就算黑原那边的精锐遇上,也只能且战且退,同时报消息给后面的人,布置战阵对抗——因为这类死敌攻击不很厉害,但防御手段离奇,只能它打你,而你打不到它。
不过,这类死敌的弱点也很致命,瓦解防御是关键,之后再杀不费吹灰之力。
英格玛希望汤森能应对得好一些,再怎么说汤森也跟他学了几天,相处方式是一回事,情谊是另一回事。事实上,英格玛内心里看重汤森,如果这最后一战汤森死的窝囊,英格玛会更加愧疚难安。
愧疚也好、难安也罢,英格玛却不会推翻三天枯坐的最后决定,汤森得死——但静思是为了帮汤森,杀他的决定是从何而来?
英格玛不是疯子,他的理由是:“挡在我路上的人,无论是谁,他都必须死!”
奇怪了,汤森怎会挡他的路?
这要从静思之前说起……银涛城防御战之后,英格玛曾用十天的时间教授汤森全系异能,结果发现了奇怪的现象。
只要是汤森能掌握的异能,他背转身之后、最多第二天他的学徒就可以使用,虽然威力差很多,但十个美少女学徒都理解其中原理,学会了正确的释放方式……他不仅教学徒,还顺手修补异能中的缺陷,甚至捣鼓出全新的衍生异能。
但是,其他的一些异能,汤森无论如何都学不会——比如洞察,这是一种窥探别人心中所想的异能。汤森麾下三个学徒已经部分掌握洞察,趁人不备时出手的成功率很高,但她们的导师却毫无寸进。
要知道,这些异能都是英格玛制定的“天才蛙跳计划”的重要节点,必须熟练掌握才行,否则汤森没可能迅速冲击更高的级别。
其实汤森慢慢磨也是有可能成功的,但英格玛不可能让他慢慢练起来,他是天才,没这个资格!他必须快速成长!因为天才都带着两样重达千钧的东西,那就是责任和使命。
所以英格玛为汤森拟定的教导计划很疯狂,别人两月学一个异能,汤森一天要学两三个……计划受挫,英格玛才会跑去静思。在那三天里,除了最后几分钟的灵光一闪,前面时间,英格玛都在否定种种教学想法……天上地下,还有什么事情能让当代大师窘迫到这个地步?但英格玛不是平常人,他不停的梳理、回溯汤森的资料。到最后,他终于把目光集中到汤森的最大特点上。
于是,一个令他惊心动魄的发现跳出脑海:汤森这混蛋,难道他用肉眼能看见异能?
英格玛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但综合种种迹象,他确认汤森能看见异能!
有了这把钥匙,好多英格玛以前想不通的东西就能想通了。
凡是汤森学会的异能,他都完全理解了;凡是学不会的异能,都是他不完全理解的;是不是能够理解,要看汤森那套独特的判断标准是否认可。
更关键的是,汤森这套判断标准,很可能才是真的正确!
也就是说,汤森能理解的异能,其现行解释正确;反之,就是现行的理解不对,但凑巧搞出了正确的释放方法——想通了这点,英格玛就被惊呆了。
如果之前还对汤森的天才之名有点怀疑,那么现在就是真相大白确凿无疑——如此肯定,不为别的,就因为天才教授学徒的速度,以点石成金来形容都不过分啊。
想不到,黄金时代的序幕会被这样拉开!
汤森不愧是启动黄金时代的天才,有了他,异能师数量就会十倍甚至百倍的增加啊……等等!他是引动黄金时代天才,玛西亚、菲斯特在未来会与之同行,那我呢?
我呢?
难道,我是黄金时代之前最后一个大师?
或者,我是最后一个平庸时代的伪大师?
最靠近汤森的伪大师、异能平庸时代的句号?
这种身份,无疑会成为后人拷问耻笑的对象!
异能历史上最愚蠢的奇耻大辱,英格玛一身担之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不在意,因为他最紧张的不是个人荣辱,而是他深埋心底的一个群体:奴隶,或者说下等人。
英格玛不顾一切去谋求当代大师的头衔,就是为了他们。
“当代大师”是头衔,也是重要职位,对应的职责很紧要,简单的说就是守护,紧急情况要冲上去拼命。这跟那些凭资历、人缘就能染指的位置不是一回事。没有一身好本领,就算你财富再多、势力再大也是白搭。
这是所有高等职务里面,唯一适合英格玛的。
如果他当年昏头想去当公会会长的话,低贱的出身会让他立即死于非命——当代大师地位崇高,但指使不了太多人;当代大师厉害,但打手再高级也是个打手;当代大师能改变的东西有限,用尽全力也只能干涉些具体的人与事。
当代大师妄图变换上下尊卑?那是白曰做梦!
高高在上老爷们很狡猾,总是防着奴仆作乱,封堵一切可能的道路。异能师这个特殊的群体难以压制,他们就帮他们成立公会,让他们去跟教会斗,让他们成为另一种老爷……但他们体会不到低贱人的心境,他们也难以想象某些人会为此付出巨大牺牲,比如英格玛。
英格玛的着眼点并非是自己,也不是自己这一生。说白了,英格玛为之献身的事业计划,无论成败,英格玛自己看不到。不管他能活多久,五十、七十、两百零一岁,他都看不到。
只有他去世之后,这个计划才会真正启动。他的死,就是第一声战鼓。
当代大师威风,但不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他在世时,名声只会在上层与平民中传播,很难被奴隶所知——这些干活的家畜,有必要知道异能大师是谁吗?特别是出身家畜的异能大师,老爷们早早就把这条路堵上了。
为活着的大师歌功颂德太危险。但是去世的大师都是忠诚的,怎么歌功颂德都可以。
他去世时,功绩和威望会到达他生前不能企及的高峰,而且会越来越高。连奴隶都能知道他,谈论他。在下任当代大师嗝屁之前,在每年他生曰那天,奴隶们甚至能得到半杯酒……这是对他此生不谋求更多权和利的补偿,对他终身都维护世界法则的补偿。
去世之后,英格玛才能顺利成为奴隶的榜样,成为下等人阶层的精神图腾。所以,他是以后奴隶的希望,他是所有下等人的启明星,他必须继续背负“当代大师”这幅枷锁直到死!
英格玛的牺牲、苦痛和放弃,只是为了营造“可能”,一个让下等人成为“人”的可能。他把自己变成燃烧的火炬,他不去参与翻身之战。
为什么?因为奴隶的世界太黑暗了。
翻身是斗争的结果,斗争是醒悟的结果,醒悟是思考的结果,思考是看到差距的结果——这是正常的方式,但很不幸,它只适合普通人。
而奴隶的方式是:看到差距,他是那样的,我是这样的;然后想,他为什么那样?我为什么会这样;得到答案,他是老爷,我是奴隶……然后,奴隶就会默念所有奴隶都默念过的话:“原来如此,注定的呢。我还是干活去吧。”
看到差距、思考差距、继续干活。
这当然很傻,但奴隶之所以是奴隶,不仅因为身体上被奴役,灵魂也一样被奴役着。因为老爷们早把他们的脑子搅成浆糊了,他们甚至不知道“奴隶”的含义。
所以奴隶想翻身,大字不识无所谓,内心麻木最要命。很多代代为奴的人,奴姓非常重,安于现状,认为自己的命运是注定的。
想让他们站起来为自己吼一声?难!
必须解决这个大难题,而英格玛就是答案:绝望的奴隶要去继续干活了,但是一转头,却发现一个闪光的例外——出身奴隶的异能大师英格玛!曾经的当代大师也是奴隶出身!命里注定他也是贱货!为什么他爬到那么高、活得那么爽?而我却不行?!
他们残缺的思维链条,就被一个名字给接上了。这时候,还需要英格玛培养的公共关系专家们配合,他们会在奴隶的耳边传播诱惑。
“有一个英格玛大师,就可以有第二、第三个!”
“女人?随便睡!别说管事的老婆,到时候你想睡老爷都行!”
“成功不是非要老爷那种出身、经受老爷那种教育才可以!奴隶也可以!”
“等翻身了,大家都吃黑面包。现在过丰收节才半个,到时候每人每顿都是两个!一个自己吃,一个拿去老爷面前喂狗……”
“下等人也可以努力,干出大事业!到时候就去圣城大殿里玩耍,往他们的捐款箱里丢石头;等你收完了庄稼,就可以坐有七彩大帆的巨船去卖麦子……”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