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达不是温室里的花朵,说话做事之前,他都会考虑一番。所以他用比较含蓄的方式出现在在荆棘玫瑰的地盘上,通常来说,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然后,哥达就被巡逻队逮住了,他显然低估了对方的警惕心。这群老兵油子不听任何解释,异能师的招牌也不顶用,最后还是看在他有军衔的份上才没绑他。

    哥达无比郁闷,他很能打,但对上这群老兵油子,他没把握不伤人,只能被押着走。

    在热火朝天的筑城工地上,他终于遇到个讲道理的荆棘玫瑰高层,她叫雯丽小姐。这位小姐肯定不是西海岸人,彬彬有礼,端庄大方,处事也很利落。她告诉哥达,首领汤森已经率军外出,近期不会回来。

    异能师身份在雯丽小姐面前毫无作用,因为人家后面站了个漂亮大姐。她穿异能师常服,目光在哥达的三级徽章上扫过之后,给了他一丝赞赏的微笑……这种短暂到不易捕捉的笑容,跟他导师当时的反应颇为相似。

    哥达拿出安道尔异能师分会副会长的信件,这才得知汤森的去向。对这个结果,哥达很不满。因为在他看来这就是个约定,汤森不管有什么事都要等着自己才对!

    荆棘玫瑰的人完全同意哥达的观点,同时又用一种怜悯的目光看他。哥达更加郁闷了,不过想到休斯的嘱托,还有事情办砸的严重后果,他还是收起情绪,顺着汤森的进军路线开追。

    谁知这条路更不好走。

    汤森?奎尔萨就像个跑路的盗贼,总是下意识的隐藏行踪、故布疑阵。哥达出身军旅世家,作战经验和学识都很丰富,可还是走错好几次。所以,哥达的郁闷就变成了愤慨:汤森你个混蛋!随身带着部队不用消耗物资?行军就行军,捉什么迷藏?

    还好,汤森军队后面跟着一支补给车队,这给了哥达补救的机会。于是他不管其他迹象,一心跟着车队的痕迹走,终于追上了这支传说中的军队——荆棘玫瑰。

    很巧,哥达瞅见他们的时候,刚好看见火红的战旗插上山,接着就听到了隆隆的战鼓生。这不像演练,看看荆棘玫瑰排兵布阵的方式,还有周围的情况,都说明一场战斗迫在眉睫。

    开战?哥达的忧烦立即一扫而空,精神头嗖的就上来了!

    没有任何事情比打仗更能让哥达兴奋——在晋升三级异能师之后,哥达的军衔自动升到上校。但比起异能徽章的变化,他更喜欢军衔提升,这是他从小立下的志愿,什么人都不能改变。

    就算不是自己打,旁观也可以。

    哥达飞到高空,一边从正上方俯瞰全局,一边掏出便笺本画势态图。第一时间弄清势态之后,他却开始皱眉了。原因很简单,这是个以少打多的局面。

    荆棘玫瑰的兵力不到一千人,投入战场的只有不到八百,居然充当主动进攻方。对面的部落营地里,兵力多出他们五倍,对比如此悬殊,能打出什么结果?

    完全是乱搞啊!这点部队撒出去就不见了,连敌军的几个营门都堵不住。哥达觉得荆棘玫瑰这仗必输,内心对汤森?奎尔萨的评价唰唰往下掉,直到变成负数。如果自己在场,肯定要把汤森这混蛋拖下马来,打个皮开肉绽!

    就在这个时候,荆棘玫瑰的部队动了。

    步兵阵列向前推进,步子走的不疾不徐;步兵行程过半之后,骑兵进入战场并反超。显然是训练有素的部队,层次分明,路线清晰,最难得的是这种配合,有默契!

    这个亮眼的表现,又把哥达的注意力拉了回去。

    骑兵移动时队形不够好,但马术方面很出色。他们肯定理解了指挥官的战术,主力贴着对方的弓箭射程高速迂回,很快抵达敌营几个出口附近,人人都张弓搭箭。

    高空的哥达连连点头,骑兵这手后发先至用得很不错,他们肯定干扰了部落方的战场判断。别看这只是个小优势,但至少能为他们争得一线生机。

    胜负概率,从十比零变成九比一。

    部落营地里乱糟糟的,上上下下的反应都很迟钝,动作最快的精锐正在向正门集中。但荆棘玫瑰的步兵已经赶到了,他们大胆压上,直至对方的弓箭射程外沿才停下来,顺利从骑兵手中接过封门职责——两个配合就抢占了关键位置,也压缩了敌方的安全空间。

    胜负概率,八比二。

    但步兵占据的地点有些奇怪,他们避开了关键位置大概百米,所以营门没被封死。难道他们根本不想封死营门?那么弄出这局面是为了……这里面有鬼!

    哥达科班出身,还有家里长辈言传身教,各类型战争都有研究,土著战争都至少看十个现场。所以他知道土著战争很原始,战略上有攻守的区别,但战术上不一定有。酋长们最喜欢用主力玩对冲,了不起加点策应牵制的手段,然后就是赢的追输的逃。

    平原部落从不防御,因为营地对骑兵的防御力等于零,木栅栏后面只是个集合点。所以传统打法是这样的:两边相对,摆好架势,冲锋、混战、追逐、结束。

    荆棘玫瑰用的不是传统战术,因为他们在设陷阱。

    别看他们的军队都顶到人家门口了,可他们的战术是防守反击,防线就在部落营地的门外!

    没地形?不要紧,刺猬一样的步兵阵列就是凸起地形;骑兵数量不够?不要紧,有步兵保护,骑兵可以快聚快散,瞬间形成对敌优势……步兵是盾,骑兵是矛;步兵坚守,骑兵绞杀!

    这些陷阱哥达都认识,也都会用,但荆棘玫瑰环环相扣的算计却让他心跳加速——谁能想到,荆棘玫瑰有这么老辣狠毒的战术?

    部落人对此毫无察觉,当他们最精锐的骑兵冲出营门时,每人额头上都写着个“惨”字。

    他们嗷嗷乱叫,逮着荆棘玫瑰一支小骑兵就追。可在对方重重设计之下,追逐战变成了绕桩跑,两圈没跑完,部落人就被隐藏在步兵阵列后面的伏兵偷袭——部落人的阵型乱了、速度也掉了,再被追逐对象转身一个反冲,完蛋大吉!

    这道开胃菜鲜辣爽口,哥达很满意。

    概率,变成六比四。

    刚刚完成准备的部落军队怒了,酋长一声令下,所有策应牵制部队同时冲出各个营门!一时间马嘶人嚎,烟尘翻腾,非常热闹。

    但荆棘玫瑰也撕下了羸弱的面具!步兵固守原地,撑起了盾;骑兵前后穿插,化身为矛!

    兵种配合时,他们精准巧妙;攻守转换时,他们动静相宜;闪击迂回时,他们走位飘忽;关门打狗时,他们杀伐果断!

    部落人只要闯进步兵阵列的间隔里,一不留神就会掉进陷阱、就会被几面夹击。几个圈子转下来,他们的气势就被消磨掉大半,而且伤亡比较大……哥达手中的概率,已经改成五比五。

    因为部落那边人多,而且他们的主力已经亮相,正直冲荆棘玫瑰战旗杀去。

    面对八百人的混合冲锋,荆棘玫瑰只派了十一个重甲骑士出来。看到这个景象,哥达知道部落人完了,这些穿甲的绝不是骑士——连概率都不用再改了。

    果然,刚接触,部落军就被重甲骑士碾压。战线上飞人如潮,景象蔚为壮观。

    旁观者都看到异能师碾压部落,但只有哥达的视角能俯瞰全局、感受到异能之彪悍——重甲骑士用最高马速冲击,他们的异能就像铁犁那样、从部落阵型正面撞插进去,毫不停顿!

    五十米多的接触面,敌阵正面宽还不到百米,这么犁过去得死多少人!?部落人很快就崩溃了,战场上只留下一条鲜血和尸体铺就的康庄大道。

    哥达看得目瞪口呆。

    他是如假包换的三级异能师,却没有马上认出这个异能。他能想到的、能这样用的、能有这样杀伤的异能,都在四级以上。

    如果汤森手下有这么多四级异能师,自己算是个干嘛的?专程跑来观摩学习?哥达心有不甘,降下高度铺开感知,终于观察到一些可供判断的迹象。

    他终于明白,重甲骑士用的是金属系异能,这个异能可以在异能师之间连接,就像排人墙一样。具体细节不清楚,但效果非常毒辣——在有效范围内,异能直接作用在金属上,包括盔甲、武器甚至箭簇,最简单的运用就是让金属飞上天。

    部落人都穿金属盔甲,而且绑的很紧,金属飞了人就得跟着飞。

    但这异能不止是让金属飞,还会让金属猛烈收缩。所以飞天的部落人,其实是被自己身上的盔甲杀死的——金属往里面这么一挤,只是瞬间,肉体就被活生生捏到爆浆!

    胸腔碎了,断骨乱刺乱穿,没有惨叫,没有挣扎,血液体液却像加了高压似的往外喷——场面这么血腥、效果这么狠辣的异能,简直令人闻风丧胆!

    看见这玩意,谁还敢再打?

    难怪部落人崩溃的那么快……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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