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没做就拿好处,这不太好吧?”于是他试着推辞,内心却在分析对方的用意。

    老头和管事做出这种姿态,就说明雾霭宫殿决定暂时放过汤森了。但这是为什么呢?少爷那种内心扭曲的败家子,绝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变主意,他不想出气了?汤森耍了他嘢!

    “其实,也并不是什么特别大的好处。”老执事笑着说:“汤森先生想要在西海岸有所作为,有了俱乐部的身份会方便一些。说起俱乐部嘛,其实也仅仅是个牵线搭桥的舞台而已。”

    “当然了,如果汤森先生想要发展得快一些,自然就要在某些方面与俱乐部保持一致。”走在汤森另一侧的俱乐部管事接过话头,跟老执事一唱一和:“荆棘玫瑰的发展,肯定也需要很多资源,不是我们口气大,在西海岸,俱乐部是唯一能满足汤森先生需求的势力。”

    这句话一抛出来,两位说客都停下了脚步,他们带着深不可测的微笑,诡异的看着汤森。

    “哈哈哈哈。”汤森脚步不停,脑袋却昂起来,冲着天上的火烧云大笑。

    外面果然出事了!

    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变化,但能把雾霭宫殿和俱乐部一起卷进去、而且还需要荆棘玫瑰配合的事情,规模肯定小不了!

    对汤森来说,事情只要不是出在自己身上,那就越大越好。出的事越大、情况越混乱、他捞到额外好处才越多,也才能以超越常规的速度成长。

    历史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战争贩子?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唯恐天下不乱的混蛋?因为混乱和战争,才是资源换手率最高的时期。所以战争贩子就拼命怂恿别人冲,各种斗士就跟在后面捡便宜。

    冲在前面的人往往也死的很难看,汤森不想做炮灰,荆棘玫瑰也肯定不当领头羊。

    “天快黑了,有话就直说吧!”汤森笑够了,才猛地掉头转身:“两位遇到大麻烦了?”

    汤森的“嗅觉”如此敏锐,两位说客不由对看一眼,脸上高深莫测的神情在渐渐淡化。

    “不是我们遇到了麻烦。”老执事绝对是根老油条,他干咳一声就恢复了镇定,用平和的语气引出话题:“确切的说,是我们去找别人麻烦才对,但我们依然视之为生意。”

    “雾霭宫殿,还有泛西海岸俱乐部,你们两家合在一起去找别人麻烦?”汤森笑容不减,脸上已经有了点戏谑:“这是西海岸,谁有这么大面子?值得两大势力联手?”

    “其实呢,找人麻烦的还不止我们两家。”凌人的傲气,从俱乐部管事的脸上涌现出来:“汤森先生还得加上晨曦议会、加上西海岸很多零散势力,说不定还得加上自己啊。”

    看到两位说客十拿九稳的作态,汤森心里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就像他所说,放眼整个西海岸,有那个势力能扛住这三家联手?或者说,那个倒霉蛋值得三大势力联手对付?

    答案只有一个,银色海岸!面具男菲斯特啊,你丫要悲剧了!

    没错,在西海岸,也只有银色海岸才值得这三家一起出手。

    银色海岸虽然是传统豪强,但它已经衰败了;银涛城虽然有王子殿下坐镇,可内部却滋生了大量愚蠢贪婪的蛀虫;现在,可以说是内忧外患一起爆发,如果趁面具男还没铸印之际,众多势力里应外合一起打进去……至少在地图上,面具男的赢面微乎其微。

    对付银色海岸的时候,三家大势力需要荆棘玫瑰的配合——奎尔萨平原虽然不富裕也不强大,但汤森手里还有块领地。这块领地上,还有两条通往内陆的通道。这两条通道当中,瓦卡莱镇还好说,但通往哈维镇的路线别人很难干扰。

    更别说在奎尔萨北边,还有绵延数千里的蛮荒森林,处处都是藏人的好地方。如果前方战事一起,汤森这里把门一开,放千八百人跑路不成问题。

    菲斯特王子是个狠角色,要是让他给跑了,很多人从此之后就别想睡安稳觉。三大势力联手,就是奔着斩尽杀绝去的。要不怎会派人来拉拢汤森?

    在三大势力的当家人看来,汤森此人卑鄙下流不守规矩,绝不是什么好伙伴。但为了战胜银色海岸,他们可以暂时容忍汤森的劣习。至于汤森会如何选择,他们根本没考虑过——卑微低贱油头滑脑的家伙,他会站在绝对力量的敌对面吗?

    猜到了答案,也清楚了事态的严重姓,汤森不由沉默了。

    伴着习习晚风,首先涌现在他脑海里的,居然是一串带着浓浓的讽刺意味的场景。

    山坳的哨塔上,戴着金属面具的家伙先给了自己整合奎尔萨平原的大义名分,然后又跟自己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面具男王子殿下,他当时的语气很平淡,不带任何情感。

    但现在这种情况算什么?不幸言中吗?难道菲斯特真有什么贤者的护佑,指头一掐就能猜到今天的事?这是真实世界,事情即使再离奇,当事人却神奇不到哪去。

    大概那个时候,三大势力就有联合起来收拾银涛城的想法了吧?

    回忆至此,汤森疑惑,如果菲斯特王子当天就能看到这种状况,那他绝不是不懂政治,可他为什么对自己说那样的话?他把二选一的机会给了还不是心腹属下的自己,让自己有了蛇鼠两端的道义基础……他当王子当傻了?

    汤森努力回忆面具男的言行,把那些关于菲斯特的记忆点滴重新组合。最后,他发现这家伙看起来满阳光,但行为里却透着一股阴郁,还是那种带着决然的阴郁……奇怪,难道这家伙也是人格分裂?

    就算菲斯特人格分裂,可真要比较起来,他的姓情和表现还是比雾霭宫殿的变态败家子顺眼得多。如果没有荆棘玫瑰这层牵绊,汤森无疑会选择帮菲斯特。可偏偏荆棘玫瑰是汤森必须考虑的因素。

    汤森在做决定时,绝不以个人好恶为判断标准。

    眼下,最符合利益的选择就是随大流,但想到未来还会跟败家子打交道,汤森心里就一阵恶寒。汤森还有些担忧,如果银色海岸被他们灭了,荆棘玫瑰以后的曰子也不会好过。至少做买卖的时候,货比三家的条件没有了。

    “这才一转眼。”汤森不禁呢喃:“事情就大变样了。”

    事情来得太快,汤森有些措手不及,他之前猜到银涛城可能要打一仗,很多人都猜到银涛城要打一仗。可大家预估的叛乱,不是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吗?

    “世事难料。”老执事在身后说:“我等凡人,只能追着光亮奔跑。”

    “但愿这光亮别把我烤焦了。”汤森满脸的平淡,内心却有点怒。

    因为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最大麻烦还不仅是选边站,在他的计划里,筑城后就要马上吞并整个奎尔萨平原——老子好不容易得了个大义名分,正准备拿出来收服整个奎尔萨平原,你们就想给银涛城换主人了?!你们吃饱了撑的?延后一年半年的你们会怀孕啊!?

    汤森的神情在变,说客们的神态却变得轻松了。

    其实两人刚才的急切和焦虑,大部分是伪装出来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的震撼汤森,然后夹带这股威势压迫他就范!没听人说吗?他们视之为生意。

    “看来,汤森先生已经知道我们的目标了。”老执事轻声说:“汤森先生如何选择呢?”

    “选啥?你们三家联合这种事,我肯定插不上话啊。所以你们打你们的,我还得刨坑埋东西呢。”汤森很善解人意的回答:“不过请两位放心,这消息不会从我这走漏的。”

    “汤森先生,您似乎还没注意到,您现在需要选择一个立场。”俱乐部管事笑眯眯的说:“这是一场百年难遇的盛事,您居然没兴趣参加吗?”

    “参加?你们玩的都是大场面,我这点本钱可赔不起。”汤森沉吟之后说:“我选打酱油。就是站的远远的看热闹。”

    “汤森先生,我们就直说了。”老执事异常严肃的使用了尊称:“您大概注意到了,摆在您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不就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不就站到我们的对立面去。”

    “你们一直叫我先生,这就是说,你们是把我看成异能师。所以,我也没对两位的言行做限制。”汤森呵呵一笑:“如果你们坚持让我选边站,那不好意思,你们改了称呼先。”

    “称呼?”俱乐部管事一愣:“我们对你的称呼有问题吗?”

    “当然。”汤森脸上的笑容一收:“你们应该叫我——奎尔萨王!”

    “奎尔萨王?”老执事这才想起,雾霭宫殿内部情报上曾经提到过这个头衔。听说是银色海岸在不久前授予他的,为此菲斯特王子还亲自跑了一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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