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在夜晚,汤森又有逸踪袍在身,所以军营以及城墙上的士兵根本看不清汤森的真面目,稍微隔得远点,就只能看到一团模糊的影子,所以压根就没人怀疑过汤森。

    一路上都没人前来干涉询问,汤森也比较意外,难道他们早知道有人在破旅社开会?但这个问题显然不属于汤森,查根问底干嘛?

    汤森步伐稳健,无惊无险的走上了城墙,目光一瞥,就看到了出城的通道——其实这玩意很简陋,就是用绳索捆扎起来的木料,虽然承重能力有限,只能走一个人,但好处是非常隐蔽。近的这头,就卡在城墙垛口里面;远的那头却在城墙外面,看样子是固定在护城河对岸。

    守城的兵,进城的贼,都够机灵的呀。

    汤森无声的笑笑,没有贸然惊动两边的人。这肯定是个关卡,上下两边都会安排专人警戒接应,从这里借道,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汤森转身离开,选了个黑暗无人的地段,靠自备的绳索滑下城墙,再悄悄的潜过护城河,摸向二号集合地点——直到这个时候,外城旅社的火焰才刚刚蹿出地表,还没染红夜空。

    帐篷区里很热闹,满街都是人。

    数不胜数的黑帮喽啰,正三三两两的组成小队,骂骂咧咧的、在帐篷区的大街小巷里的搜寻什么。他们那认真负责的样子,简直让人无言以对——只要起了疑心,就算是酋长们的夜壶,他们都得掰成几片看了才肯离开。

    瞅空子,汤森涅住某个喽啰的脖子,将其拖到隐蔽处拷问。

    问下来才知道,这满街的黑帮喽啰,居然都是在找自己和自己的手下——就是“王子第六护卫队第三小队”,而且“小队长沃尔夫?布雷恩”是他们的重要目标,赏金是令人咋舌的一千金币,而且另有好处。

    看来湾流会议下了很大决心,一定要弄死敢在帐篷区捣乱的愣头青啊。

    不过,眼前的环境是如此的合适,汤森觉得自己没必要先去跟手下见面。

    他的手下们只是普通战力,这种暗夜杀戮,他们帮不上什么忙,反倒会成为拖累——没错,各大黑帮都把人手派到外面,不就等于是打开大门请汤森去吗?

    汤森瞅准空子,再抓了几个小喽啰,详详细细的弄清楚了联络识别的细节。等觉得一切都差不多了,他才把异能师长袍换下,挤出一脸横肉、提着武器混到街道上……如果有人跑来问:银涛城的民间势力为什么叫黑帮、而不是其他名字比如黑手党呢?

    汤森会这样回答:银涛城的民间势力,都还都处于很低级的层面。首领没有最基本的发展意识,帮会成员的最终目标就是养活自己,把他们划在黑帮级别已经是抬举他们了。

    看看帐篷区现在的模样吧,除了会给自己人添乱之外,他们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但悬赏令是黑帮发的,立刻就造成了轰动效应,这总不算给自己人添乱吧?答案是:算!就因为这场轰动,悬赏令不但抓不住汤森,反而会给他大开方便之门。

    可以想象,颁布悬赏令的时候,黑帮头领们肯定只想到了好事,比如某小队长的脑袋什么时候到手、上面的贵人们高兴了会赏下什么好东西等等。他们肯定想不到,这个悬赏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他们的问题有两个,首先是悬赏金额太高;其次是人员管理太松散。

    在汤森的角度看,一千枚金币能顶什么用?完全不值一提。可是,对很多生活在帐篷区的黑帮分子来说,这一千金币就相当自己二十年的总收入,真真正正的的巨款啊。

    有了一千枚金币,自己就可以在外城区买房、娶老婆、过正常人的生活……所以,在强烈的刺激下,各帮会的中坚、骨干、主要成员都上街了;外围、游离、试用成员也上街了;到最后,只要是能跟帮会拉上点关系,不管什么阿猫阿狗都上街溜达去了……帐篷区现在热闹到不行,就像在办庙会、开夜市一样,处处灯笼火把、人潮如织……十几个帮派混在一起,人员情况之复杂,连最资深的黑帮会分子也得抓瞎,就别说那些不资深的成员了。

    这样的场面,搜查个屁啊?搜刮还差不多!

    而且在这种场合里,普通黑帮成员是什么状态?说来很奇妙,他们只要看见某人穿的好点、年纪大点,就会点头哈腰的叫他“哥”、然后递水送烟好不热情……虽然根本不认识,但只要有人问,他们就会用无所谓的语气说:“以前见过、曾经听说、久仰大名……”

    于是,这场夜间搜查就演变成交际晚会了。喽啰们兴高采烈,头领们无计可施……所以说除了街边那些事,银涛城的黑帮很难有什么作为,人多又能怎么样?

    汤森坦然自若的混进人群,堂而皇之的打探消息,光明正大的走向目的地。行至中途时,他还去街边喝了两碗免费肉汤——这种比白水浓不了多少的宵夜,是“鸟蛋”的夜间福利。

    汤森一路看下来,已经有了结论。失去湾流会议的指挥,这些黑帮可以被一夜剿灭……在汤森做出这判断时,帮会总部区域已经近在眼前。

    不管怎么说,银涛城都是菲斯特王子的主城,所以城防部队大部分都忠于王子。

    在军队的压力下,没有任何黑帮敢把总部放在靠近主城墙的地段;所有黑帮的总部,其实都集中在靠近外城护城河的位置——护城河对面驻守的部队,属于元老院和政事厅派系。

    地方不算特别大,总部建筑的密度却很高,时间久了,这里就变成帮派味很浓的地方……六月太阳大,最庞大最没文化的黑帮,毫不客气的抢占了黄金地段,占据了护城河尽头。

    说真的,六月太阳大这名字远没“鸟蛋”来得形象,这群人根本就做不来人事——但凡有点心气的黑帮,都会精心打造自己的总部,无法追求富丽堂皇,至少也得看起来威风吧?就算帐篷区里不能用砖石只能用帐篷,可在帐篷的颜色和样式上,总能保持一致吧?

    可鸟蛋就不这么做。总部虽然也用帐篷围,但所有这些帐篷都是从隔壁市场上抢的!新帐篷旁边是旧帐篷、旧帐篷旁边是破帐篷、破帐篷旁边是烂帐篷,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别说统一颜色和样式,他们连帐篷上的旧招牌都懒得擦、自己帮会的标志也懒得画……很难想象吧?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不把自己当人看的黑帮。

    鸟蛋总部,今天总算是打扫了一下,灯火通明,真是少有的干净。

    除了去外城开会的人,其他重要头领都聚集在那顶最大的帐篷里,有的家伙捏着烟草在吞云吐雾,有的家伙捧着碗盏大吃大喝。他们都在等,等外出搜寻的小头目们传来好消息——不管谁逮住第三护卫小队,这功劳最后都得归鸟蛋,首领们对此很放心,只要等着就好啦。

    首领们酒酣耳热之际,一阵凛冽的夜风,从栅栏围成的大门口刮过来。

    风很大,很急。大门口的大火盆、院子里的烧烤架、还有蔓延到帐篷里的火把,几十簇火苗顿时被压低了,火星贴着地面飞溅,整片光亮为之一暗。

    十来盏带着防风罩的油灯未受影响,它们从高处射下来的光亮,将一个正走进大门的人体轮廓照耀出来——嘈杂的哄笑减小了一半,首领们的目光同时抬起,喽啰们亦转身看过去。

    只有那些感官迟钝、昏头昏脑的家伙还在肆无忌惮的调笑。

    来人走得挺慢,但除了这个闯门的举动惊人,远远看出似乎没什么出奇。他一步步走进大门,也走进更明亮的光线里。鸟蛋的首领们终于看清了这个人,他不太高、也不太壮,只是寻常人身材。

    第一眼看他时,首领们内心都充斥着一种奇异的感受:面前这人虚而不实、毫无敌意,他就像一片轻飘飘的阴影,是从暗夜的空中无意剥落、因缘际会才飘进了自家大门……没人知道是什么缘故,这种感觉只维持了一瞬。

    看第二眼时,首领们恢复了正常,也看清了对方的真正模样。

    这个人内穿皮甲,外罩灰黑风衣,头戴无樱皮盔,还戴着一副不知什么材料制成的手套。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反光、也没有任何引人注目的颜色或装饰……这样的打扮算是低调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他会在两手分别提着一柄剑?

    巨大的双手剑跟低调沾不上边吧?而且他身上的双手剑还不止这数,在他背后,还背着四柄同样造型和大小的双手剑!

    看清双手巨剑的样式和手柄,目光敏锐、熟悉帮务的首领们都是心头一震!

    这,这不是本帮会专门给精锐四臂武士打造的巨剑吗?这种一米五长、重量超过三十斤的真家伙,普通武士用双手握持都很勉强,来人居然能轻轻巧巧的单手握持?

    又一阵夜风刮来,比较轻缓,却将浓烈的血腥味从来人身边带到首领们的鼻端——首领们的眼神尖锐起来,这种味道他们非常熟悉,特别新鲜,仿佛还带着人体的温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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