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 作者:荆洚晓
第十二章 洗剑血成川(一)
便在这瞬间,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牧民们不再争论应该谁来当小汗了,他们的目光都在丁的身上,zhè gè 穿着明国长衫的年轻人,或者如他们心里所想的:残忍的妖魔。他们退缩着,以免拦着丁的路。
“我刚才跟你们说过什么,还有人记得吗?”丁的长枪已拆开放入背包中,他的长刀也已入鞘,背包扣得很紧,至少不会在下息扯出那把可怕的弩弓。但仍然让他们颤抖,让他们害怕。
牧民们不是没有见过人死,相反,他们见过的生死并不少。
在zhè gè 人治的地方,小汗或是贵族打死贫民的事,也不是很稀罕的情况;部落间也有战事,为了某块水草,为了抢婚的女人;野兽对于没有城墙保护的部落,自然也会试探到底谁才是狩猎者。
只是他们没有见过,象丁这么恐怖的手段。
而且他在做这切的时候,脸上始终带着血。
看着丁走近,他们觉得自己的命运如被掌握于其间。
不知道丁会不会因为句话而残杀自己,又或如那偷他长枪的少年样,轻轻放过。
他们无所知,这jiù shì 恐惧的根源。
“看来,我说的话,没有人当成回事?”丁仍然微笑着,但没有人因此感觉到暖意。
这时人群外面有个声音响起,却是刚才偷走丁长枪那个少年,他颤抖着说到:“不、不许偷走你的东西。”
“只有他个人记得?”丁笑问着周围的人。
于是人群便沸腾了:“不、不!我没有偷你的东西!”、“我记得,记得!”、“不许偷你的东西,我也记得……”
“好了。”丁开口,他们便静了下来,却听他又说道。“那为什么你们又要这么干呢?”
丁说着,指向人群中间,那个小汗的弟和那个彪悍修长的年青人。
“是谁拯救了你们?”zhè gè 时候巴特尔抑制不住对于英雄的仰幕,跳了出来对着那些牧民的吼叫道,“是谁杀死了马匪的首领,击退了马匪?是谁寻回了这些走失的牛羊、缴获了这些战马?”
他很jī dòng ,比丁jī dòng 得:“是谁让你们活下来的?是他!是他用刀和枪,让你们免于死亡!长生天在上,苍狼从不留活口,你们有谁不知道吗?你们就这么报答救了自己性命的英雄?”
巴特尔转过身去。冲着巴达玛跪下,他刚想说什么,后者就开口道:“去吧,只要你跟在我安答的身后,终有天。你也会成为个草原上的传奇。”事实上巴达玛是个很冷静的女人,她看得出来自己zhè gè 手下。已经对丁处于种疯狂的崇拜了。留他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倒不如给丁个人情。
随着巴特尔在丁的身后,那个修长而彪悍的年青人跑到丁跟前,抽出根箭,双手举过头顶跪了下去:“我的那颜,您的鸣嘀落下的地方。jiù shì 我的箭簇落下的地方;您的战刀所指,jiù shì 我策马向前的方向!我,嘎达斯,走在您的旗的前头。掳掠来美貌的姑娘,抢得来美好的宫帐,要奉送给你!”
丁取过那根鸣嘀,也jiù shì 响箭,点了点头对他说:“起来,你和巴特尔起,去把部落里的人手都安排好,zhǔn bèi 启程。” 嘎达斯当然领命,他是个聪明人,他看过丁的武勇也见识了丁的手段,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将会是丁最忠诚的走狗。
迁徙的队伍走得并不快,尽管因为那些马匪来不及收罗备马,所以缴获了许战马,大家都至少人两马。但总不能骑着马什么也不要就这么离开,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驱赶,指望那些牛羊跟战马样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显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并没有跟整个部落起走,而是陪着巴达玛,护送她到了个大部落,再回头去会合部落里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达玛遵守了她的诺言,在那大部落的不远处,指定块水草肥美的地方,让丁已成为小汗的那个部落驻扎下,而在丁临别的时间,她叫住了他,从腰际解下自己的弯刀,赐予丁。
丁摇了摇头对巴达玛说,“我的刀现在送不了你。”他习惯用长刀而不是弯刀。当然也能用,只是作为厮杀兵器来说,顺手是首选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杀人的刀。”巴达玛说着拿出件衣服,那是丁先前换下沾染了血迹的长衫,浆洗之后仍旧还有隐隐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说,“安答,把这件衣服留给我吧。”
丁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这感觉有些说不出来的暧昧似的。
这时巴达玛又从奶妈手上接过满都海,对丁说道:“等她长大了,就嫁给你。”
丁扛不住了,匆匆接过那把弯刀,胡乱道别了,策马逃也似的飞奔而去。
不论哪句单独说出来,丁也能理解得了。
但刚说了留件衣服;
接着又说满都海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就líng luàn 了。
策马奔出很远,丁才缓了下来,抽出那边弯刀,倒吸了口冷气:大马士革钢!
这可不是几百年后无良刀贩,酸洗出来、用砂纸打就没有的花纹啊,这玩意不必高深的监定水准,只要认真看过真品,视力没问题,眼就能看出来了,而丁就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真品。这玩意说起来,恐怕还要比丁胯下这匹应该有汗血马血脉的白马贵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响啊。别说后世了,jiù shì 现时正统十四年,拿到京师去,也值许的银子啊!
不过丁苦笑着还刀入鞘,那个母豹样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见她,只望后会无期就好。她不单是极度强势,而且似乎所有的纲理伦常在她面前都不存在样,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丁真发作起来,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论心狠手黑也不是做出来,但还是吃不消那位安答。
因为他始终还是有下限的。
例如要立威,丁还是会在对方的手摸向刀柄之后再出刀。
他很清楚,若果是巴达玛,她绝对不会等,她想做什么就会直接去做——哪怕她明知在对方拔刀之前,她已足够可以杀死他百次,也不会去等对方摸上刀柄。她真的jiù shì 种野兽的思维,没有说突然单方面宣布丁是她安答会不好意思、要把丁这安答借酒逆推会下不了手、或是说把女儿许给安答做不出来之类的感情,没有,她那真不是装腔做势,是整个人就完全是动物性,从里到外jiù shì 头人形母豹。
丁长叹了声,拍马向那个名义上已属于他的部落驰去。
他还有许事要做。
夏季已是尾声,草原上去到秋时便是马壮膘肥,每次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战事,都会在这时候开始,丁已经没有少时间来消磨了。
嘎达斯无疑在zhè gè 部落里很有威望,而巴特尔在面对马匪的厮杀里也充分展现了他的武勇,有着他们两个领头,迁徒的过程里并没什么太大波折,而且刚刚被马匪冲击的牧民们,他们需要英雄,那是能够让他们得到心理上平安的守护。
而丁无疑jiù shì zhè gè 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
哪怕他们觉得,他是个如同妖魔的英雄。
也是英雄。
但在丁回到部落里时,嘎达斯却恭敬地告诉了他个不太好的消息:“那颜,巫都干回来,她想见你。”他的眼睛下意识地躲闪,隐藏着某种内心深处的欲望,他是个聪明人,可惜因为年代的局限,他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心理侧写,也不懂得肢体语言往往会透露许真相。这点来说,大明的文官里,不用说首辅了,便是李贤和商辂,也要比他强出无数倍,尽管他们也样没学过这些东西,但所谓读书养气,往往会无师自通去控制自己的肢体行为。
丁看着嘎达斯,从他的眼神,他的肢体语言,无不透露出他强行抑制的内心的兴奋。看起来,嘎达斯认为现在他有个机遇,而他正在犹豫是否要捉住zhè gè 机遇,他在权衡着风险……
最为直白地说,他所提到的巫都干,应该很不简单,至少在他的认知里,觉得足以和丁抗衡。所以,他在kǎo lǜ 队。
“为什么她不来见我?”丁平静地向他问道。
话出口,丁就知道自己可能说错了。
因为嘎达斯的嘴角动了动,很显然他控制住自己想要冷笑的欲望,但丁却仍然能解读出,那是种“果然如此”的潜台词。
丁不动声色,话锋转:“不过,我去看看她也无妨。”
嘎达斯有点失望,但他还是恭敬地在前引路,他想不到丁这么狂暴——按他立威时弄死那几个牧民的手段,还有他面对马匪时的出手,嘎达斯得出的结论——会愿意去见巫都干,这样他预料之中的冲突,居然就消蚀无踪了。
看看走进巫都干的帐篷里时,丁皱起了眉头。
坐在里面的那个女人,以她的安着鹿角的帽子和顶端铜制的飞鸟饰物来看,明显是个巫婆,不,应该说是萨满,蒙古萨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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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洗剑血成川(一)
便在这瞬间,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牧民们不再争论应该谁来当小汗了,他们的目光都在丁的身上,zhè gè 穿着明国长衫的年轻人,或者如他们心里所想的:残忍的妖魔。他们退缩着,以免拦着丁的路。
“我刚才跟你们说过什么,还有人记得吗?”丁的长枪已拆开放入背包中,他的长刀也已入鞘,背包扣得很紧,至少不会在下息扯出那把可怕的弩弓。但仍然让他们颤抖,让他们害怕。
牧民们不是没有见过人死,相反,他们见过的生死并不少。
在zhè gè 人治的地方,小汗或是贵族打死贫民的事,也不是很稀罕的情况;部落间也有战事,为了某块水草,为了抢婚的女人;野兽对于没有城墙保护的部落,自然也会试探到底谁才是狩猎者。
只是他们没有见过,象丁这么恐怖的手段。
而且他在做这切的时候,脸上始终带着血。
看着丁走近,他们觉得自己的命运如被掌握于其间。
不知道丁会不会因为句话而残杀自己,又或如那偷他长枪的少年样,轻轻放过。
他们无所知,这jiù shì 恐惧的根源。
“看来,我说的话,没有人当成回事?”丁仍然微笑着,但没有人因此感觉到暖意。
这时人群外面有个声音响起,却是刚才偷走丁长枪那个少年,他颤抖着说到:“不、不许偷走你的东西。”
“只有他个人记得?”丁笑问着周围的人。
于是人群便沸腾了:“不、不!我没有偷你的东西!”、“我记得,记得!”、“不许偷你的东西,我也记得……”
“好了。”丁开口,他们便静了下来,却听他又说道。“那为什么你们又要这么干呢?”
丁说着,指向人群中间,那个小汗的弟和那个彪悍修长的年青人。
“是谁拯救了你们?”zhè gè 时候巴特尔抑制不住对于英雄的仰幕,跳了出来对着那些牧民的吼叫道,“是谁杀死了马匪的首领,击退了马匪?是谁寻回了这些走失的牛羊、缴获了这些战马?”
他很jī dòng ,比丁jī dòng 得:“是谁让你们活下来的?是他!是他用刀和枪,让你们免于死亡!长生天在上,苍狼从不留活口,你们有谁不知道吗?你们就这么报答救了自己性命的英雄?”
巴特尔转过身去。冲着巴达玛跪下,他刚想说什么,后者就开口道:“去吧,只要你跟在我安答的身后,终有天。你也会成为个草原上的传奇。”事实上巴达玛是个很冷静的女人,她看得出来自己zhè gè 手下。已经对丁处于种疯狂的崇拜了。留他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倒不如给丁个人情。
随着巴特尔在丁的身后,那个修长而彪悍的年青人跑到丁跟前,抽出根箭,双手举过头顶跪了下去:“我的那颜,您的鸣嘀落下的地方。jiù shì 我的箭簇落下的地方;您的战刀所指,jiù shì 我策马向前的方向!我,嘎达斯,走在您的旗的前头。掳掠来美貌的姑娘,抢得来美好的宫帐,要奉送给你!”
丁取过那根鸣嘀,也jiù shì 响箭,点了点头对他说:“起来,你和巴特尔起,去把部落里的人手都安排好,zhǔn bèi 启程。” 嘎达斯当然领命,他是个聪明人,他看过丁的武勇也见识了丁的手段,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将会是丁最忠诚的走狗。
迁徙的队伍走得并不快,尽管因为那些马匪来不及收罗备马,所以缴获了许战马,大家都至少人两马。但总不能骑着马什么也不要就这么离开,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驱赶,指望那些牛羊跟战马样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显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并没有跟整个部落起走,而是陪着巴达玛,护送她到了个大部落,再回头去会合部落里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达玛遵守了她的诺言,在那大部落的不远处,指定块水草肥美的地方,让丁已成为小汗的那个部落驻扎下,而在丁临别的时间,她叫住了他,从腰际解下自己的弯刀,赐予丁。
丁摇了摇头对巴达玛说,“我的刀现在送不了你。”他习惯用长刀而不是弯刀。当然也能用,只是作为厮杀兵器来说,顺手是首选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杀人的刀。”巴达玛说着拿出件衣服,那是丁先前换下沾染了血迹的长衫,浆洗之后仍旧还有隐隐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说,“安答,把这件衣服留给我吧。”
丁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这感觉有些说不出来的暧昧似的。
这时巴达玛又从奶妈手上接过满都海,对丁说道:“等她长大了,就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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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哪句单独说出来,丁也能理解得了。
但刚说了留件衣服;
接着又说满都海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就líng luàn 了。
策马奔出很远,丁才缓了下来,抽出那边弯刀,倒吸了口冷气:大马士革钢!
这可不是几百年后无良刀贩,酸洗出来、用砂纸打就没有的花纹啊,这玩意不必高深的监定水准,只要认真看过真品,视力没问题,眼就能看出来了,而丁就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真品。这玩意说起来,恐怕还要比丁胯下这匹应该有汗血马血脉的白马贵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响啊。别说后世了,jiù shì 现时正统十四年,拿到京师去,也值许的银子啊!
不过丁苦笑着还刀入鞘,那个母豹样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见她,只望后会无期就好。她不单是极度强势,而且似乎所有的纲理伦常在她面前都不存在样,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丁真发作起来,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论心狠手黑也不是做出来,但还是吃不消那位安答。
因为他始终还是有下限的。
例如要立威,丁还是会在对方的手摸向刀柄之后再出刀。
他很清楚,若果是巴达玛,她绝对不会等,她想做什么就会直接去做——哪怕她明知在对方拔刀之前,她已足够可以杀死他百次,也不会去等对方摸上刀柄。她真的jiù shì 种野兽的思维,没有说突然单方面宣布丁是她安答会不好意思、要把丁这安答借酒逆推会下不了手、或是说把女儿许给安答做不出来之类的感情,没有,她那真不是装腔做势,是整个人就完全是动物性,从里到外jiù shì 头人形母豹。
丁长叹了声,拍马向那个名义上已属于他的部落驰去。
他还有许事要做。
夏季已是尾声,草原上去到秋时便是马壮膘肥,每次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战事,都会在这时候开始,丁已经没有少时间来消磨了。
嘎达斯无疑在zhè gè 部落里很有威望,而巴特尔在面对马匪的厮杀里也充分展现了他的武勇,有着他们两个领头,迁徒的过程里并没什么太大波折,而且刚刚被马匪冲击的牧民们,他们需要英雄,那是能够让他们得到心理上平安的守护。
而丁无疑jiù shì zhè gè 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
哪怕他们觉得,他是个如同妖魔的英雄。
也是英雄。
但在丁回到部落里时,嘎达斯却恭敬地告诉了他个不太好的消息:“那颜,巫都干回来,她想见你。”他的眼睛下意识地躲闪,隐藏着某种内心深处的欲望,他是个聪明人,可惜因为年代的局限,他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心理侧写,也不懂得肢体语言往往会透露许真相。这点来说,大明的文官里,不用说首辅了,便是李贤和商辂,也要比他强出无数倍,尽管他们也样没学过这些东西,但所谓读书养气,往往会无师自通去控制自己的肢体行为。
丁看着嘎达斯,从他的眼神,他的肢体语言,无不透露出他强行抑制的内心的兴奋。看起来,嘎达斯认为现在他有个机遇,而他正在犹豫是否要捉住zhè gè 机遇,他在权衡着风险……
最为直白地说,他所提到的巫都干,应该很不简单,至少在他的认知里,觉得足以和丁抗衡。所以,他在kǎo lǜ 队。
“为什么她不来见我?”丁平静地向他问道。
话出口,丁就知道自己可能说错了。
因为嘎达斯的嘴角动了动,很显然他控制住自己想要冷笑的欲望,但丁却仍然能解读出,那是种“果然如此”的潜台词。
丁不动声色,话锋转:“不过,我去看看她也无妨。”
嘎达斯有点失望,但他还是恭敬地在前引路,他想不到丁这么狂暴——按他立威时弄死那几个牧民的手段,还有他面对马匪时的出手,嘎达斯得出的结论——会愿意去见巫都干,这样他预料之中的冲突,居然就消蚀无踪了。
看看走进巫都干的帐篷里时,丁皱起了眉头。
坐在里面的那个女人,以她的安着鹿角的帽子和顶端铜制的飞鸟饰物来看,明显是个巫婆,不,应该说是萨满,蒙古萨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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