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 作者:酒徒
第五章 不周山 (九 下)
盛唐烟云 作者:酒徒
第五章 不周山 (九 下)
盛唐烟云 作者:酒徒
第五章 不周山 (九 下)
第五章不周山(九下)
王洵也不想再逃了。[.](请记住我p;虽然自打猜测到封常清可能遭遇不幸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逃避。
他当年之所以从军,是为了博取功名,爬上高位,以免再轻易地就被“神仙们”当成牺牲品。可当他发现,即便像封常清那样位列三公,也难免成为刀下冤鬼的时候,心中一直支撑着自己奋力前行的信念便轰然崩溃。(注1)
如果再高的官爵,都换不来一个公平待遇的话,这条青云路还有什么意义?如果大唐朝廷,只剩下昏君和贪官的话,自己又何必在乎这个朝廷是否倾覆?况且此刻皇上已经跑路了,长安城也丢给叛军了,自己万里回援,已经彻彻底底成了一个荒诞的笑话!自己何必又非要把自己陷在这个笑话里,无可自拔?
走吧,走得远远的,不看,不听,不问,也就不难过了。本着这样一种心态,他拒绝了马方的邀请,保护着自己和亲信的家眷一路向西。至于与麾下大军相聚后,下一步到底往哪里去?是回大宛去拥兵自重,做个地方诸侯。还是把军队丢给别人,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去做富家翁,王洵本没有认真去想,也不愿意现在就认真去想。他只打算走一步看一步,直到逃无可逃为止。
然而现在,面对着一群满脸期盼的乡民,他却没勇气再逃了。
乡民们自称没有资格逃跑,他又何尝有逃跑的资格?乡民们没拿过朝廷一分好处,没吃过大唐一文钱俸禄,他却是含着金勺子出生,娘胎里便带着一分官薪!
皇上逃了,但大唐还在。[]朝廷逃了,但我们的家园还在。将目光从民壮们脸上移开,王洵看向自己的亲信。恰恰看到万俟玉薤等人扬起来的脸,每个人眼里都带着几分期待。
“如果只是一百来人,陡然间却少了三十多个,带队的敌将必然有所察觉!”亲兵统领王十三追随王洵最久,也最了解他的心思,上前几步,低声提醒,“他之所以迟迟没有赶过来,估计是在整顿其余的兵马,以便给咱们倾力一击!”
“打吧,咱们安西军什么时候把后背亮给过别人?!”万俟玉薤擦拳磨掌,跃跃欲试。从柘折城一直打到铁门关,王家军从来未曾在强敌面前逃跑过!况且眼下城中的叛军只剩下了七十来号,本算不得什么强敌!
“也罢!”王洵眉头跳了跳,猛然间口涌起一股豪气,“那就杀光他们,永绝后患。!十三,你点五十个胆子大的民壮,去街道两侧的房子里埋伏。每人都准备两只火把,待会儿听我得将令!万俟,你带着马方麾下的那些兄弟,从西门出城去埋伏。一会儿听到城里打起来,立刻从城外绕过去,抢下东门。瓮中捉鳖!剩下的人,全部下马步战。先在街道左右的巷子口,点起几个火堆来,免得待会儿被敌人从侧翼包抄,然后”
“诺!”众人齐声答应,分头下去准备。须臾之间,便点起了数个火头,将城西侧的天空燎得一片漆黑。
半空中无端腾起了这么多烟柱,叛军校尉索鲁即便再愚笨,也明白城西有人在向自己示威了。气得哇哇大叫数声,带着刚刚重新集结起来的一众部属,径直沿官道扑向西门。
他与麾下的这伙曳落河都来自塞外马贼团伙,平素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勾当。被安禄山收服之后,在后者的支持下更是无恶不作。边塞上许多奚人部落,本没得罪过大唐分毫,只因为安禄山需要人头来冒领军功,便被曳落河们围起来,屠戮殆尽。
而安禄山叛乱之后,为了激励士气,居然默许曳落河们将杀人放火的习惯带入了中原。从河北到潼关,一路上只要不是主动投降的城市,被叛军攻破之后,必定要面临被屠城的命运。即便那些望风而降的城市,如果安禄山觉得不顺眼,也会放任属下劫掠一番,以补充短缺的军需。
到了后来,曳落河们愈发骄纵,居然分散开来四下“打草谷”。每每拿下一个城市,便抢在安禄山派来的接收官吏抵达前,大肆劫掠。哪怕地方官是主动开城投降,也绝不手下留情。
这种日积月累的起来的骄纵气焰,烧得他们两眼通红,本已经看不到任何潜在威胁。令反正一路南下,大唐军队要么一触即溃,要么不战而逃,也的确没能给他们造成任何实质上的威胁。今天的情况也是如此,几十个民壮垂死挣扎,不过是打了大爷们一个猝不及防而已。策马冲过去,一个来回,便让他们明白,长生天下,到底哪个最厉害!
横贯醴泉城东西的青石路面很硬,马蹄踏上去,敲出一串串凄厉的火星。星星点点的火花跳起来,与道路两边先前被曳落河们点燃的房屋一道,照亮马背上狰狞的面孔。披散在肩膀上的长发,打着铜环的耳朵,沾着屑和血丝的牙齿,还有乌沉沉不知道缠绕了多少冤魂的兵器,如百鬼昼行,寒之气翻翻滚滚。
没人能挡住曳落河倾力一击。封常清未能,高仙芝也未能。即便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名将的哥舒翰,到头来也要在曳落河面前束手就擒。疾驰中,校尉索鲁仿佛已经看到了对手惶恐的眼神,带着几分绝望,带着几分哀求与难以置信。
“杀,杀光他们。杀光他们,然后杀了全城的人,给死去的弟兄们殉葬!”他嘎嘎嘎笑了几声,高高地举起手中铁锏。三尺半长,四十斤重。无论对手穿了多厚的铠甲,一锏打下去,肯定筋断骨折。
“杀,杀光他们,杀了全城的人,给弟兄们殉葬!”六十余名曳落河轰然响应,高高地举起兵器,在并不宽阔的街道上分散成三列纵队。战马的前半身也披着铠甲,可以防御羽箭的袭击。人身上的铠甲虽然仅为皮制,外边却涂着厚厚的一层油脂,光是腥臭的味道,就足以令对手恶心得举不起刀来。中原的兵卒太差了,几十年未经战阵,本不敢跟曳落河硬碰硬。每次冲锋刚刚开始,便迅速成为一边倒的屠杀,从背后将他们追上,挥刀砍掉他们的脑袋,策马踩烂他们的身体,听他们跪倒在血泊中求饶的声音,那滋味实在是美妙无比。
美妙,美梦到此噶然而止。索鲁跨下的战马忽然一个人立,将他甩了出去。大的马脖子上,有柄长矛直透而过。尖端已经抵达了马鞍处,尾部尚在马前半丈开外,上下微微颤动。
注1:封常清拥有御史大夫的虚衔,在汉代与宰相、太尉合称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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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年之所以从军,是为了博取功名,爬上高位,以免再轻易地就被“神仙们”当成牺牲品。可当他发现,即便像封常清那样位列三公,也难免成为刀下冤鬼的时候,心中一直支撑着自己奋力前行的信念便轰然崩溃。(注1)
如果再高的官爵,都换不来一个公平待遇的话,这条青云路还有什么意义?如果大唐朝廷,只剩下昏君和贪官的话,自己又何必在乎这个朝廷是否倾覆?况且此刻皇上已经跑路了,长安城也丢给叛军了,自己万里回援,已经彻彻底底成了一个荒诞的笑话!自己何必又非要把自己陷在这个笑话里,无可自拔?
走吧,走得远远的,不看,不听,不问,也就不难过了。本着这样一种心态,他拒绝了马方的邀请,保护着自己和亲信的家眷一路向西。至于与麾下大军相聚后,下一步到底往哪里去?是回大宛去拥兵自重,做个地方诸侯。还是把军队丢给别人,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去做富家翁,王洵本没有认真去想,也不愿意现在就认真去想。他只打算走一步看一步,直到逃无可逃为止。
然而现在,面对着一群满脸期盼的乡民,他却没勇气再逃了。
乡民们自称没有资格逃跑,他又何尝有逃跑的资格?乡民们没拿过朝廷一分好处,没吃过大唐一文钱俸禄,他却是含着金勺子出生,娘胎里便带着一分官薪!
皇上逃了,但大唐还在。[]朝廷逃了,但我们的家园还在。将目光从民壮们脸上移开,王洵看向自己的亲信。恰恰看到万俟玉薤等人扬起来的脸,每个人眼里都带着几分期待。
“如果只是一百来人,陡然间却少了三十多个,带队的敌将必然有所察觉!”亲兵统领王十三追随王洵最久,也最了解他的心思,上前几步,低声提醒,“他之所以迟迟没有赶过来,估计是在整顿其余的兵马,以便给咱们倾力一击!”
“打吧,咱们安西军什么时候把后背亮给过别人?!”万俟玉薤擦拳磨掌,跃跃欲试。从柘折城一直打到铁门关,王家军从来未曾在强敌面前逃跑过!况且眼下城中的叛军只剩下了七十来号,本算不得什么强敌!
“也罢!”王洵眉头跳了跳,猛然间口涌起一股豪气,“那就杀光他们,永绝后患。!十三,你点五十个胆子大的民壮,去街道两侧的房子里埋伏。每人都准备两只火把,待会儿听我得将令!万俟,你带着马方麾下的那些兄弟,从西门出城去埋伏。一会儿听到城里打起来,立刻从城外绕过去,抢下东门。瓮中捉鳖!剩下的人,全部下马步战。先在街道左右的巷子口,点起几个火堆来,免得待会儿被敌人从侧翼包抄,然后”
“诺!”众人齐声答应,分头下去准备。须臾之间,便点起了数个火头,将城西侧的天空燎得一片漆黑。
半空中无端腾起了这么多烟柱,叛军校尉索鲁即便再愚笨,也明白城西有人在向自己示威了。气得哇哇大叫数声,带着刚刚重新集结起来的一众部属,径直沿官道扑向西门。
他与麾下的这伙曳落河都来自塞外马贼团伙,平素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勾当。被安禄山收服之后,在后者的支持下更是无恶不作。边塞上许多奚人部落,本没得罪过大唐分毫,只因为安禄山需要人头来冒领军功,便被曳落河们围起来,屠戮殆尽。
而安禄山叛乱之后,为了激励士气,居然默许曳落河们将杀人放火的习惯带入了中原。从河北到潼关,一路上只要不是主动投降的城市,被叛军攻破之后,必定要面临被屠城的命运。即便那些望风而降的城市,如果安禄山觉得不顺眼,也会放任属下劫掠一番,以补充短缺的军需。
到了后来,曳落河们愈发骄纵,居然分散开来四下“打草谷”。每每拿下一个城市,便抢在安禄山派来的接收官吏抵达前,大肆劫掠。哪怕地方官是主动开城投降,也绝不手下留情。
这种日积月累的起来的骄纵气焰,烧得他们两眼通红,本已经看不到任何潜在威胁。令反正一路南下,大唐军队要么一触即溃,要么不战而逃,也的确没能给他们造成任何实质上的威胁。今天的情况也是如此,几十个民壮垂死挣扎,不过是打了大爷们一个猝不及防而已。策马冲过去,一个来回,便让他们明白,长生天下,到底哪个最厉害!
横贯醴泉城东西的青石路面很硬,马蹄踏上去,敲出一串串凄厉的火星。星星点点的火花跳起来,与道路两边先前被曳落河们点燃的房屋一道,照亮马背上狰狞的面孔。披散在肩膀上的长发,打着铜环的耳朵,沾着屑和血丝的牙齿,还有乌沉沉不知道缠绕了多少冤魂的兵器,如百鬼昼行,寒之气翻翻滚滚。
没人能挡住曳落河倾力一击。封常清未能,高仙芝也未能。即便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名将的哥舒翰,到头来也要在曳落河面前束手就擒。疾驰中,校尉索鲁仿佛已经看到了对手惶恐的眼神,带着几分绝望,带着几分哀求与难以置信。
“杀,杀光他们。杀光他们,然后杀了全城的人,给死去的弟兄们殉葬!”他嘎嘎嘎笑了几声,高高地举起手中铁锏。三尺半长,四十斤重。无论对手穿了多厚的铠甲,一锏打下去,肯定筋断骨折。
“杀,杀光他们,杀了全城的人,给弟兄们殉葬!”六十余名曳落河轰然响应,高高地举起兵器,在并不宽阔的街道上分散成三列纵队。战马的前半身也披着铠甲,可以防御羽箭的袭击。人身上的铠甲虽然仅为皮制,外边却涂着厚厚的一层油脂,光是腥臭的味道,就足以令对手恶心得举不起刀来。中原的兵卒太差了,几十年未经战阵,本不敢跟曳落河硬碰硬。每次冲锋刚刚开始,便迅速成为一边倒的屠杀,从背后将他们追上,挥刀砍掉他们的脑袋,策马踩烂他们的身体,听他们跪倒在血泊中求饶的声音,那滋味实在是美妙无比。
美妙,美梦到此噶然而止。索鲁跨下的战马忽然一个人立,将他甩了出去。大的马脖子上,有柄长矛直透而过。尖端已经抵达了马鞍处,尾部尚在马前半丈开外,上下微微颤动。
注1:封常清拥有御史大夫的虚衔,在汉代与宰相、太尉合称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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