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 作者:酒徒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盛唐烟云 作者:酒徒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盛唐烟云 作者:酒徒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第一章笳鼓(三下)

    小麦,是他对麦尔祖德的小女儿的简称。此女原本有个很冗长的大食姓名,但王洵嫌叫着拗口,便据大伙对其父亲“老麦”的简称,给她重新取了这个名字。

    该女起初还抗议了几次,没有结果之后,便只好认可的王洵的叫法。反正随着其父在大宛都督府的受重视程度增加,她本人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整个都督府后宅,除了王洵之外,其他人也没胆子叫这个爱称。

    若是换做平时,听到王洵的脚步声,小麦早就带雀跃着迎出门外了。今天,她却丝毫没有动静。懒家伙!王洵笑了笑,惦着脚继续往内间走,准备给任的小女孩一个“教训”。拉开卧房门,掀起床上的锦帐,却看到一张不甚熟悉的脸。

    “你…”王洵迅速往后退开半步,手按腰间横刀。睡在床上的女子也瞬间惊醒,赶紧翻身下来,双膝跪倒,“婢,婢子刚,刚才睡着了。是,是妹妹让我在这里等她的,我…….”

    听到这结结巴巴的唐言,王洵立刻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是麦尔祖德的另一个女儿。当初试图行刺他的那个。过后怕女儿被族人惩处,麦尔祖德不肯接其回家。王洵也就命人随便给此女安排间房子,从此不闻不问。

    同样是“刺客”,小麦的待遇却远远好于其姐姐。其中主要原因是,她年龄小,子也有些少女的“无赖”。行刺失败后立刻“负荆请罪”,导致王洵本对她生不起气来。而其姐姐,则始终拉不下面子向王洵认错,所以一来二去,在后宅中的地位便日渐尴尬。

    依照药刹水沿岸各地的传统,丈夫可以娶几十甚至上百个妻子,只要你能养得起。在唐军的地位初步确立之后,为了讨好王洵,各地诸侯,也纷纷将家中最漂亮的女儿送到柘折城来侍寝。王洵自己招架不住,便以不委屈对方为由,将这些女子,纷纷转赠给了心腹属下为妻为妾。其家族虽然对此举约略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不能讨好铁锤王,能拉近与铁锤王心腹的关系,亦为一桩美事。心态也就慢慢平了。

    长安的妻妾没接来,诸侯们送上的女人又没入王洵法眼。一来二去,小麦便稀里糊涂的成了都督府内宅的女主人。虽然这个女主人的地位没经王洵亲口确认,院子中的弟兄和仆役,却不敢对其有丝毫不敬。

    嫁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这个英雄非但年少英俊,而且对自己的家族十分照顾,少女小麦自然心满意足。她生长于麦尔祖德这种地方豪族,家中姨娘众多。即便不用心去学,自幼耳濡目染,也懂得该如何巩固自己的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而王洵既然身为此地的最强者,身边亦不可能永远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少女小麦便很自然地又想到了其姐姐,试图消除后者跟王洵之间的误会,以免日后姐妹二人结伴作战。

    但是努力的结果却不甚理想。虽然王洵应其所请,给她姐姐“赐”了一个唐人名字,叫作“小拙”。却没有再把其姐姐接回来重续前缘的意思。而曾经与王洵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放眼药刹水沿岸,无论如何没第二个人敢再打她的主意。眼看着自家姐姐一日比一日憔悴下去,少女小麦干脆把心一横,使出了最后的绝招。

    两个当事人本不清楚小麦的如意算盘,一时间,彼此都觉得好不尴尬。好在王洵反应极快,稍作迟疑之后,便笑着吩咐道,“既然是小麦让你来的,过会儿就一起用晚饭吧。你吃过没有?小麦到哪里去了?!”

    “她,她刚才还在这儿。说,说是去,去厨房替,替大人准备吃食!”作为差点刺杀王洵成功的蛇蝎美女,小拙的表现与当初的狠辣极其不符。非但说起话来结结巴巴,一双眼睛还始终盯在地面上,本不敢抬头与王洵的目光相对。

    “起来吧,到那边餐桌前坐!”遇到这么个笨头笨脑的女人,王洵也没什么办法。耸了耸肩,低声命令。

    那次的“谋杀亲夫”举动,纯粹是一场闹剧。银簪子没有涂抹毒药,两个女孩的身手,也本不堪一击。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洵心中的恼怒早就烟消云散。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手握重权的大都督,还是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勋贵子弟,他都没有主动向眼前这个女人示好的道理。所以干脆淡然处之,假装自己的人生轨迹中,从没与此女相遇过。反正答应麦尔祖德的事情,自己绝对有能力做到。至于此女到达中原之后,嫁给谁,过得怎样,与王家再也没有半点关系。

    被王洵赐名为小拙的女子,比其自家妹妹年长,经历的事情多,内心世界也更为敏感。不用细辩,也能觉察出王洵话语里流露出来的冷淡。可这又能怪谁呢,自己当初刺出那簪子时,可是抱着与他同归于尽的念头。谁叫他攻破了柘折城?谁叫那么多人因为他而死?!

    但随后他的处置态度,他的善良与宽容,他的辉煌战绩,却不断冲撞着她的心脏。攻破柘折城,他只用了八百余人。屠城令不是他下的,相反,还有很多人因为他的维护,避免了家破人亡的命运。

    这一切,只能归咎于命运。妹妹的命好,人也机灵,所以理所当然有个好的归宿。而自己……,还真应了他给取的新名字,小拙,拙透了。

    这些日子来,小拙不是没想过重新跟王洵修好。毕竟已经跟他睡过一晚上,按照这里的传统,就应该永远是他的女人。可要是让她也背上竹条,像妹妹那样跪下来向这个男人负荆请罪,她自问又做不到。第一,有小麦珠玉在前,此举失去了新意。第二,心中的骄傲也不允许。

    “有事?”见女子跪在地上迟迟不起身,王洵皱了皱眉,不耐烦地问道。

    “没!”少女小拙连忙回应了一声,爬起来往屋外走。慌里慌张动没看清楚路,差一点就顶到王洵怀里。

    王洵迅速闪了下身,然后抢先一步出了卧房。侍妾小麦还没回来,并且连几个婢女都带走了,这使得房间内略显空旷,连个跟分享封侯喜悦的人都找不到。

    小拙畏畏缩缩在后边跟着,目光不停地偷偷打量王洵的背影。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男子看起来很有气概,肩宽背阔,胳膊和大腿都修长有力。特别是那一张古铜色的面孔,从后侧看上去,如同雕刻出来的一般,棱角分明。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击感和安全感。

    终日对着这样一个男子,想必妹妹最近过得一定很有滋味。不知不觉间,小拙又开始神不守舍。“我这是怎么了!他本不会再理睬我啊!”她偷偷地掐了自己一把,试图将自己掐醒。心中有股略带幽怨的念头却愈发强烈,强烈到令人难以自拔。

    背后缀着着一个人,王洵感觉很不习惯。念在麦尔祖德的面子上,他不便立刻将对方赶走。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有一句没一句地问道:“有些日子没见到你了,在这里住得还习惯么?”

    只是一句随便的客套,却令小拙眼圈瞬间一红。低下头去,喃喃地回应,“好。还好。没什么不习惯的。谢谢都督大人!”

    “一家人,没什么谢不谢的!”王洵笑着摇了摇头,从内心深处,他不希望伤害这个女子。毕竟对方当日行刺没有真正伤到了他。更何况老麦尔祖德终日为都督府的事情忙里忙外,已经成了他治理地方的得力臂膀。“你如果想回家,或者想出去转转。尽管跟小麦一起出去。最近城里的治安还不错,市面上也有很多新鲜东西。”

    “嗯!已经出去过了。外面的变化很大。”回答依旧是简单明了。小拙低着头,十指在身前互相搅动。

    “是么?”王洵最在意的就是别人对自己治政的评价,几乎本能地继续追问道,“什么变化,你能不能说说!”

    追问的语调是如此的急切,令小拙忍不住惊诧地抬头。一望之下,才忽然发现,曾经被自己当成凶神恶煞的铁锤王,眉宇间居然也带着一股子无法掩饰的稚嫩。

    “他原来这么年青!”刹那间,一个原本不是秘密的秘密被小拙揭开,惊异之余,心里的畏惧感觉顿时减轻了不少,“原来他也很在意别人的看法。而不是….”

    “什么变化。你尽管实话实说,我不在乎!”王洵等得有些着急,忍不住低声催促。在身边人嘴里,他当然听到过无数赞颂。可类似的话若是能从一个曾经憎恨自己的人口中说出来,感觉肯定大不一样。

    “街道变得干净了许多。也整齐了许多!”小拙在心里偷笑,同时非常谨慎地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店铺里的东西多了,逛街的人也多了。还有,大伙衣服的颜色也鲜亮了许多!”

    “就这些?!”王洵约略感到有些失望,这算什么功绩。任何没有战争的地方,恐怕都是如此。

    “民女看到的,就是这些。”小拙点点头,大着胆子确认,“在大人眼里,这些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民女这种当地人看来,却已经是难以置信!”

    “哦!”王洵毫不犹豫地忽略掉后半句恭维,论起拍马屁的水平,小拙的确是名副其实的笨嘴拙舌。

    对方却好像没有这个觉悟,想了想,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在您来以前,柘折城里边,男人只准穿黑色和白色的衣服。女人,女人成亲之后,没有丈夫的允许,本不准上街。即便出行,也要用布包住脸和手脚,外边只准露一双眼睛!”

    “啊!”王洵诧异地张大嘴巴,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注意力都在大局和高层,本没心思琢磨民间这些**零狗碎的东西。猛然听人一说,才意识到其中所包含的意义。

    移风易俗。这是书中所推崇的上等治政之道。潜意识里,王洵受儒家理念的影响依旧很深,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这种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你说实话,我不会怪罪你!”仿佛希望得到某种肯定,他继续追问。压没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期盼的语调。

    “民女,民女其实也不太清楚!”小拙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民女的家族虽然昄依过天方教。但,但其实都不是虔诚的信徒!”

    “这个我知道!”王洵信口点评。以老麦尔祖德的明与善变,能做个虔诚的教徒才是怪事。

    “所以,所以民女和妹妹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小拙看着王洵,目光中流露出一片坦诚,“也不喜欢总被关在一个大院子内,从早到晚对着天空发呆。民女喜欢彩色的衣服,彩色的马车,和一切色彩绚丽的东西,不喜欢简单的黑与白。那样,太素,也太压抑!”

    “对,的确太压抑!”王洵笑着着大声附和,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顺眼。“女人么,哪有不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在我们大唐,几乎每个像你和小麦这么多大的女孩子,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仅白天时可以驾车马车出去逛街,到了晚上,也可以在仆人的陪伴下,打起灯笼去逛夜市!”

    后半句话已经近似于炫耀,听者却是满脸羡慕。“大人是想把这里变成大唐么?大人是在以大唐的律法,治理柘折城,对么?”

    “没有!”王洵笑着否认,“想把这里变成大唐,可是有点困难。民风不同,生活方式也大相径庭。我只是跟你一样,不喜欢除了黑就是白,不喜欢,不喜欢那种压抑的感觉。”

    对,的确是压抑。这个词虽然简单,却恰当无比。两个人忽然发现自己和对方的感觉很相似,不约而同地笑了笑,隔阂瞬间冰消瓦解。

    “那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大人能跟我说说么?”犹豫了一下,小拙抬起头,灵动的双眸中,充满了对未来的幻想。

    “大唐”原本信手拈来的答案,到了嘴边,却忽然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对啊,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王洵发现自己心中也只剩下了模模糊糊的轮廓。他当年之所以逃离长安,也是由于无法忍受长安城内压抑的氛围。而随着渐行渐远,那些曾经令人烦躁不安记忆慢慢消退,很多幸福与快乐的事情,也越来越清晰。

    也许是因为距离产生了美。也许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严格的参照物,曾经令他厌倦的长安,令他困惑的大唐,此刻于记忆中居然变得无比之可爱。那繁荣的市井,那熙熙攘攘的人群,那无忧无虑的少年,那光彩照人的少女。还有大四绝的诗歌,小四绝的曼舞,曲江池上的无边莲叶,骊山深处的映日秋花……,一切一切,熟悉而又陌生。一切一切,令人魂牵梦萦。

    “大唐么,很大一个地方。”沉吟着,犹豫着,他慢吞吞地描述,“从南到北有四千多里,从东到西更远,如果把此地也算进去的话,恐怕有近万里了!每个地方的气候不同,风物不同,人的习惯也不尽相同。”

    “喔!”小拙忽闪忽闪这眼睛,琢磨王洵的话。上万里的疆域,的确大得令她难以想象。从小长到现在,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几百里之外的安息城。并且还是被家人关在密闭的车厢里边,连将头探出来四处看看的机会都没有。

    “但从整体来说,大唐的气候比这边好得多。夏天没有这么干,冬天也不似这般冷。有的地方甚至能种两季粮食,街道上虽然有乞丐,但大多数人都能吃饱肚子!”搜刮着肚子里的记忆,王洵继续慢慢描述。有几分出于本能地做些浮夸,但尽量附和事实。

    “在城市里,男人女人都可以随便逛来逛去。不用把自己包裹得像个粽子一样。粽子你知道么,就是一种用苇子叶裹着白米和馅,做成的美食。有鱼、羊、猪,偶尔也能吃到牛,但不多见。因为牛在大唐主要用来耕地,不准随便宰杀。不是因为教义,而是为了种更多的粮食。大唐和这边不一样,任何宗教,都不能随意干涉别人的行为。同样,官府也不干涉任何宗教的和尚讲经,只要你不煽动人造反,随便念。所以,长安城中,佛寺对面就是道观。十字教的寺院和天方教的讲经场所,往往就隔着一条马路。但两边也能相安无事….”

    这是他记忆中的大唐,也是他认为大唐最可爱之处。强大,宽容。因为强大而宽容,因为宽容而强大。男人女人们脚步匆匆,衣服上也许打着补丁,脸上却都带着笑。老人摔倒在地,会有人主动伸手去扶起来。受帮助者及其家人会礼貌对施以援手者致谢,而不会赖上对方,让对方赔偿巨额的医药费用。官员再昏庸,也会注意名声,轻易不让判糊涂案子,招惹民愤……

    不知不觉,他的心神便飞出了身体,飞到了数千里之外的故园。连小麦什么时候带着婢女走进来,都没有注意到。后者难得看见丈夫与姐姐和解,惊喜之余,索命人悄悄地摆上了一桌酒菜。一家子便吃边谈,其乐融融。

    “大唐的男人,也不可以随便欺负女人。即便是婢女,打死也要受到严惩,甚至给她偿命。丈夫对妻子不满意,可以休妻。妻子对丈夫不满,也可以选择离开。方式有几种,双方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就叫义绝。双方只是觉得在一起不合适,却谁都没有过错,就可以“和离”。男人死了,女人可以改嫁,不必给他守节,更不用殉葬。当然,如果有人愿意从此不嫁,官府也不干涉…”

    “无论穷人,富人,都有机会出头做官。读书也好,练武也好,只要读得好,练得好,就可以考科举。通过考试之后,再等一段时间,便可分派到一个官缺。有门路的会受到优先照顾,这点不公平。但没门路的只要肯耐着子等,总能等得到。只是等得时间长短问题和官职高低问题。不像这边,人从一生下来,高低贵贱就已经定了。血脉不好的人想要出头,本没机会,除非你去做马贼…”

    这就是大唐,他梦里的大唐。没有那么严格的宗教,也没有那么严苛的律法。人们之间有等级,却不像西域这般森严。因为贫富贵贱能够转换,流动,所以朝廷的政令不会过于偏颇。整个国家也显得生机勃勃。

    这个大唐不属于李林甫,不属于杨国忠,不属于任何贪官。也不属于孙仁宇这种污吏。不属于他王家,不属于赵家,不属于宇文家,甚至不属于陇右李氏。这个大唐属于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封常清,包括周老虎,包括方子陵、朱五一,也包括一心向着他的王十三和万俟玉薤。

    这就是大唐。一半存在于现实世界,一半存在于他的理想。

    一边吃酒一边谈谈说说,王洵喝得好生痛快。不知不觉,就醉了个酣畅淋漓。酒菜什么时候被撤下去的,他不知道。酒宴结束后是不是送客人走,他也没明确表态。既然他没有明确表态,小麦便自作主张将姐姐留了下来。既然已经留了下来,当天夜里,锦帐之中,自然就发生了该发生的事情。

    当激情渐渐褪去,王洵的意识也慢慢清醒。望着躺在自己身边娇喘微微的女人,他突然觉得有些歉然。

    无论是作为麦尔祖德家族巴结自己的礼物也好,作为暖床丫头也罢,毕竟这两个女子都跟自己有了肌肤之亲。自己也应该给她们一个名分了,否则,她们日后也难以王家的其他人相处。

    正犹豫着,身体却又被小拙牢牢抱住。“郎君会带我去大唐,什么?”浑身上下抽搐成一团的女人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手和腿却紧紧地盘在王洵身上,如同一只章鱼般,唯恐一松开便会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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