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落在额角,一片,落在睫羽,两片三片,落在发丝,直到,时间悄然流逝,染白了他的衣裳,他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这样的场景,让他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个雪夜。
    父亲病逝去,他在雪地跪了整整一夜,任谁叫他,他都不肯挪动。
    那时的他也只有十二岁,跟陆霆蓁现在这般大,他知道躺在棺材里的父亲,再也不会醒来,让他想要为他做什么,都做不了了。
    他跪在地上,腰背挺得笔直,因为始终记得父亲说过的一句话。
    男子汉大丈夫,流汗流血,不可以流泪!
    父亲不在后,他就是家里的顶梁柱,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这些都是父亲教会他的,男人不光要有理想,有抱负,也要有责任,有担当。
    这些年他已经很尽力的做,却还是,不够完美。
    父亲应该对他很失望吧,因为他伤害了,最该好好保护的人。
    ……
    “你瞧瞧你,弄得像个大花猫一样,看明天人家姑娘来,不笑话你的!”
    沈莞故意拿鸡蛋按压伤口,沈松疼得呲着呀,五官都狰狞到了一起。
    “我还不是为了你,你可得有点儿出息,别他哄你几句,你就跟他回去了!”
    “少瞧不起人!”沈莞直接将鸡蛋丢在他手里,不给他弄了。
    沈松给鸡蛋剥了皮儿,三口两口的就吃了,起身,翻了个白眼。
    “你?不是小哥我瞧不起你,你还真爱做这种傻事儿!先前孙思景不就是一个例子?现在又冒出来个陆霆霄,你这坏毛病真得改改,别逮着个男人就掏心掏肺的,最后吃亏上当,除了家人,还有谁会心疼?”
    “我以后不会了!”沈莞站起来反驳,眼见天不早了,她把沈松连推带撵地赶走:“你抓紧回去睡觉,我也得休息了!”
    “看,说到你的短处,没面子了不是?小哥告诉你,以后长点儿心!”
    “知道了,知道了!”沈莞把沈松推出门,扭头瞧见大狼狗坐立难安地在屋里直转悠,意识到什么,她穿上衣服跟了出去。
    沈松出了大门,就气得差点儿冒火儿!
    “我说你这家伙,敬酒不吃吃罚酒!”
    “小哥!”沈莞追了出来,果然,看见陆霆霄还在那里等着。
    鹅毛大雪已经下了一会儿,他的肩头跟头发都白了,眼看沈松又要跟他起争执,沈莞拽住前者的袖子,让他先回去睡觉。
    “我跟他的事儿,我自己能处理。”
    “你就是没出息!”沈松一甩袖子,骂骂咧咧的走了。
    沈莞没管他,望着站在雪地里的男人,最终没忍心丢在外头不管。
    “进去吧,等雪停了再走。”
    听见沈莞发话,站在雪地里的男人终于有了反应,他露出憨厚的笑容,跟随她的脚步,小心翼翼的进了门。
    “把雪拍一拍再进去。”沈莞在门前交代。
    陆霆霄颔首,听话的将头发跟身上的雪都拍掉,进门前,又跺了跺脚。
    大狼狗兴奋的围绕在他周围,讨好的在他身上蹭来蹭去,表达对他的思念。
    而这一刻,男人却格外的羡慕它,能够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
    陆霆霄进了屋,沈莞给他倒了一缸温水,四目相对,发觉他脸上的淤痕比沈松的还要严重一些,她走到桌子前拿起一颗鸡蛋,递给他:“自己赶一赶。”
    陆霆霄伸出手,趁着接鸡蛋感受到她指尖的温热,流连地望着那只小手。
    即便它很快就抽走了,他的目光却像是打了胶水,如何也挪不开。
    沈莞一屁股坐在床边,表情无语地开了口:“你不用给我使这出苦肉计,我让你进来,只是怕你冻死在我家外头,是可怜你,跟心疼没半点儿关系!”
    “我知道。”陆霆霄握着鸡蛋,轻轻的放在伤口上。
    不同于沈松,一点儿小伤就反应大得跟挨了刀子似的,他除了眉头皱了两下,就没有别的反应了。
    “那你这样又是何必?我说过的,我对你已经没有感情了,不会再跟你一起生活。你这样只会让我看不起,男子汉大丈夫,就该拿得起放得下!”
    “就算你把我给忘了,但是我心里,一直有你。”陆霆霄眼神真挚的看来。
    沈莞与他目光接触了一瞬,就迅速的别开。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你要是真的喜欢我,希望我好,就该尊重我的决定!”
    怕以上的话没有说服力,她还特意补充了一句:“强扭的瓜不甜!”
    沈莞说完才直白的看着他,等待他的反应,心想着只要她把狠话说尽,把他心伤透,他自然就会放弃。
    结果……
    这家伙跟没听到一样!
    陆霆霄唇边噙着淡淡的笑意,很浅,将鸡蛋搁在一旁,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些东西。
    “这是我昨天上山采的,你不想回去我不强求,但你一天是我爱人,我就有养你的义务。”
    “我不要,你拿走!”沈莞再一次别开脸。
    天知道,这可是钱的诱惑啊!
    她现在正攒钱呢!
    “你不要可以扔掉,可以送人,怎么处理都行。”未料,陆霆霄也有他的倔强。
    他站起来,做出要走的姿态,眸光执拗地落给沈莞。
    “你可以不接受,但,我想为你做的事,依旧会去做,这也是我的权利和自由。”
    第101章 还是好人多
    陆霆霄扔下这番话就走了,仿佛他执拗的等在外头,就是为了给她表明态度。
    沈莞被他的强势搞得有些生气,但是看着桌上的人参,脑海中便浮现他顶着寒风,冒着危险去山上采参的场景……
    扔掉是不可能扔掉的,她走过去,将人参用绳子穿好,挂在房梁上阴干。
    次日,清晨雪便停了。
    沈莞收拾一下,就得准备出摊了。
    昨天她尝试弄豆腐串,发现最后不够卖,今天她干脆多弄一些,让孩子们都管够吃。
    中午,约么放学时间,她骑着三轮,驮着食物来到了小学校门外。
    将大狼狗拴在树上后,她便开始预先团饭团,防止孩子们都出来了,人太多忙不过来。
    而今天她也要在饭团的价格上进行变换,一毛钱的饭团多准备一些,三毛钱的现买现弄就行。
    没一会儿工夫,学校的大门开了。
    学什么像一群被放飞了的小鸽子一样,直奔她的摊位过来。
    小家伙们一个个脸上都挂着纯正无邪的笑容,攥着钱递给她。
    “姐姐我要一个肉松味儿的饭团。”
    “姐姐我要紫菜肉松味儿的!”
    “姐姐我要两个小饭团,还有十串豆腐串。”
    “好好好,你们一个一个排队,我现在就给你们做。”沈莞笑容甜甜的照顾着每一个小天使。
    沈莞给他们逐次弄好了吃的,看着他们一个个吃得满脸幸福的小模样,自己的心情也得到了满足。
    就在这时,又有一个餐车风风火火的跑了过来。
    沈莞抬头看去,认出了是那天的贫困户妇女,她也学着沈莞弄了一辆三轮车,只是要比沈莞的车子更破旧。
    至于装东西的容器也是铁桶,这种桶不仅不能保温,沈莞看见上面的锈迹,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
    “饭团嘞,好吃的饭团嘞,五分钱一个,一毛钱两个,孩子们都来看看,比别家卖的便宜!”
    女人站在路边就开始吆喝,而且还故意对着沈莞的方向吆喝便宜,明显的意有所指。
    沈莞摊位前还有没排到的孩子,立马就亮起眼睛。
    “那家的饭团便宜,走,咱们去那家买!”
    “走!”
    “徐小帅,那个不是你妈吗?你咋不去吃你妈做的饭团?”有一个小孩子,对另外一个灵魂发问。
    名叫徐小帅的男孩儿表情立刻就便秘了,他看了看沈莞做出的饭团,又看了看他妈妈的方向,依旧选择站在这边排队。
    很多人都以为,小孩子年纪小,很容易就能糊弄住。
    但是小家伙们并不是傻子。
    几个小孩去女人那边后,发现她的饭团只有白米饭,并没有沈莞做的那么多配料,直接就肉眼可见的嫌弃了。
    “只有大米饭谁吃,我去那边去了!”
    “我也不吃了!”
    “走,咱们还去那边。”
    小孩子们风向说变就变,刚才还洋洋得意的女人,赶忙叫起来:“诶,我的饭团比那边的便宜,能管你们吃饱。”
    “那边的也能吃饱,你的只有大米饭,我才不吃你的呢,都没味道!”一个小孩子回头说了一句。
    女人也是气性大,被气得呼哧带喘地,抬头一瞅,发现自家儿子竟然也在对面排队,气得大声嚷嚷起来:“徐小帅,馋死了你,你妈辛辛苦苦给你挣钱你上别人家吃!嘴咋那么馋呢?”
    女人的一声吆喝,让徐小帅瞬间成为了队伍里的焦点。
    近年也就刚上三年级的小孩子,脸颊刷的一下涨的通红,被同学们有取笑的眼神看着,他无地自容的抿着嘴,最后也没去他妈妈那儿,直接跑回校园去了。
    女人还在那边叫骂着,更是吓得小孩子们都不敢往她那儿去。
    沈莞往那边看了眼,无奈的摇了摇头。
    她这边的饭桶是用木头制作的,中间还有中空设计,具有保温的效果,所以每次开盖,饭团都冒着热乎乎的白气。
    还有豆腐串也是,今天依旧畅销,饭团的价格上有变动后,孩子们都开始买小饭团了,再用剩下的钱买一些豆腐串,混着温热的鸡汤,满口留香不说,喝完了身体都热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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