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底层民众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伦敦的贵族生活。
    这些贵族每天喝着红酒吃着牛肉,背诵着242条宴会上要注意的细节,考虑着明天要不要再花几十英镑去买个珠宝……
    在1850年。
    工业革命带来的繁荣,与底层只是求生存的人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资本的初始阶段,每个毛孔都滴着鲜血”这句话,就是对这个时代最好的注释。
    就在徐云心绪沉重之际,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道弱弱的声音:
    “先生,给点吃的吧。”
    徐云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身边正站着一位七八岁的小女孩。
    小女孩的脸上黑漆漆的,眼睛很明亮,衣衫褴褛不堪,头发上沾着污泥和杂草。
    明明是标准的白人血统,此时的脸色却是一片极其不健康的蜡黄。
    徐云见状,不由心中一坦。
    虽然他对于外国人历来没啥好感,本身也不是圣母性格,后世创办的华盾生科甚至和欧美区还有日韩区打的狗脑子都快出来了。
    但这种敌视并不包括当前的这般情境。
    任何一个有基础同心情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必然都会生出一丝怜悯。
    随后他思索片刻。
    转身从车厢里拿了几枚土豆,小麦也很有默契的取出了几根面包,一起摆到了车头。
    徐云用个小布袋将这些东西装好,递到小女孩面前,嘱咐道:
    “拿着吧,抱紧一点,别被人抢走了,如果很饿的话别吃得太急,那样对胃不好。”
    咕噜——
    小女孩咽了口唾沫,接过布袋,鞠了个躬,便快步跑回了人群里。
    徐云见说与小麦对视一眼,齐齐叹了口气。
    结果不等他们继续感叹,一旁始终冷眼旁观的汤姆逊忽然开口了:
    “两位先生,献完爱心是不是很有感触?”
    小麦这个憨小子丝毫没有察觉汤姆逊语气中的讥讽,使劲儿的点了点头:
    “没错,汤姆逊先生,这个小姑娘太可怜了。”
    听到他这番话,汤姆逊嘴角微微翘起了几分:
    “可怜?你们先看看自己的口袋再说话吧。”
    小麦闻言一愣,旋即便看向了腰间。
    片刻过后。
    他忽然啊了一声,双手飞快的在腰间摸来摸去:
    “咦,我兜里的烟袋呢?”
    见此情形。
    徐云也逐渐意识到了什么,左手手掌飞快的在腰间一按。
    还好。
    肾还在。
    但两块他准备用于破成零钱的金块不见了。
    随后他看向汤姆逊,若有所思的问道:
    “汤姆逊先生,那孩子……是个小偷?”
    汤姆逊叹了口气,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道:
    “不错,应该是活跃在这一带的扒手团体,我看她偷走的东西不怎么值钱,所以也就没提醒你们这事儿。”
    “有些时候亏点钱反倒是好事,能多长一些记性,总比今后亏的难以翻身、甚至把命赔进去要好。”
    徐云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孰能想到,那个看起来凄凄惨惨的小女孩,居然是一位扒手?
    并且能在自己和小麦都没发现的情况下将东西偷走……
    不说她的技艺多精湛吧,至少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速成的能力。
    想到这里。
    徐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本作品的书名:
    《雾都孤儿》。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
    《雾都孤儿》成书于1838年,社会背景与如今相差不会太大,内中也有很多信息足以充作参考。
    因此在如今这个时期,孩童扒手其实是一类非常常见的‘工具’。
    “如今随着工业发展,伦敦每年都有很多孩童成为孤儿流浪,这就也让那些幼童扒手变得更难分辨了起来。”
    汤姆逊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面色感慨的摇了摇头:
    “这些幼童扒手偷到的财务基本上都要上交给团伙首脑,自己实际上得不了太多东西。”
    “像你和麦克斯韦给她的那袋食物,三四颗土豆加上等量的面包对吧……她能分到半块面包和一颗土豆都算多了。”
    说完他长叹一声,拍了拍一脸‘城市套路深’的小麦,指着检查站道:
    “好了,该到我们入城了,抓紧时间办正事吧。”
    ……
    虽然剑桥大学所处的剑桥镇并不在伦敦城内,但伦敦却是前往剑桥镇必须经过的一座大城。
    等穿过伦敦城北,距离剑桥镇的距离就只有60英里不到的一片坦途了。
    因此汤姆逊才选择了今天入城。
    同时他进入伦敦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
    他准备在这里与徐云分别。
    毕竟按照徐云此前的说法。
    他从苏格兰的阿伯丁港下了船,准备前往伦敦拜访亲戚,然后谋求出路。
    只可惜遇到了黑心车夫他被半路抛下,这才有了后续的故事。
    眼下他们一行人途径伦敦,自然没有再带徐云前往剑桥大学的必要了。
    十五分钟后。
    汤姆逊一行人通过检查站,进入了伦敦市内。
    “罗峰。”
    入城后,汤姆逊朝周围看了一圈,对徐云问道:
    “你的那位亲戚住在哪里?我和麦克斯韦送你过去吧。”
    “知道了具体地址,今后我们也方便写信往来。”
    徐云闻言假意思索了一番,说道:
    “我记得是在……伊斯林顿区的贝西姆街13号。”
    “贝西姆街?”
    汤姆逊微微一愣,眼睛立马瞪大了少许,随后说道:
    “罗峰,你的亲戚没有留下其他备用的地址吗?”
    徐云假意茫然的看了他一眼,明知故问的道:
    “当然没有,汤姆逊先生,怎么了吗?”
    汤姆逊见说眉头拧成了一团,斟酌着说道:
    “罗峰,你恐怕有所不知,两年前伦敦爆发了一场霍乱,伊斯林顿区属于重灾区,因此当时很多建筑都被推倒废弃了……”
    “贝西姆街在伊斯林顿区的正中心,那里的住户要么搬迁,要么就已经……”
    听闻此言。
    徐云连忙又摆出了一副一无所知的模样,像是个装纯情的海王一般:
    “啊?不会吧?”
    做出这幅表情的同时,他也在心中给自己打了个分:
    90分!
    1848年伦敦曾经爆发过一场霍乱,死了五万两千多人,也是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霍乱。
    其中伊斯林顿区和卡姆登区都是霍乱的重灾区,死亡率达到了68%。
    徐云这辈子的主攻方向是生物学,因此自然记得这么一遭大事件发生的时间与最中心的地点。
    虽然如今的时间线发生过变动,但是霍乱的爆发原因可是和科学理论沾不上半点边的。
    因此徐云有八成以上的把握猜测,这场霍乱在副本里同样发生过。
    当然了。
    这场霍乱若真的因为蝴蝶翅膀煽动的缘故没有爆发,徐云也有其他办法能让自己的‘亲戚’失踪。
    视线再回归现实。
    徐云就这样和汤姆逊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几秒钟,随后他又摆出了一副有些犹豫的表情,说道:
    “汤姆逊先生,我得到的地址是七年前姑妈在信件中留下的,没有其他的备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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