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想平时一样,庄越才松了口气,真正恢复了元气,笑容满面的说:“我去叫伙计送点热水来,你快起床。”
庄越难得勤快,沈倾难得慵懒,俩人心照不宣的遗忘了昨晚的事。
天亮之后,下了一夜的雪终于停了,灰石镇的镇民早早的起来,清扫自家门前的雪。
积雪足有半米厚,庄越踩了踩,淹到了他的膝盖,这么大的雪,他还是头一次见,不由的兴奋手痒。
洗漱完了,左等右等不见他回房,沈倾出来找的时候,庄越已经搓起了两个大雪球,堆在一块,用找伙计要来的煤块做了五官。
“你看我做的雪人,就差手了!”庄越的手已经被雪冻得通红,却丝毫感觉不到冷一样。
看他玩心这么大,沈倾抬头四处看了看,院子外边有一颗高大笔直的针叶树,沈倾直接掰了两根树枝。
庄越接过来,给雪人做成了手,终于心满意足的去洗漱了。
第102章 线索
只在灰石镇吃了两顿,庄越就有些腻了,因为就连早餐都是满满的肉。
迫不得已,他只得取出干粮,用肉汤蘸着饼,喝了一大杯奶酒,才对付了这顿。
沈倾更是碰都没碰,只吃了他们自备的食物,喝了一些清水。
没吃掉的东西,庄越倒也没有浪费,打包带走了。虽然作为早餐来说太过油腻,热一热中午或者是晚上还是可以吃的。
庄越不浪费食物的习惯是从前生带过来的,其实就算他不打包带走,桌上剩下的食物也不会被浪费,这里的奴仆下人们,会很乐意分食掉。
庄越从客栈出来,沈倾已经放出了梭舟,庄越脚在地面一点,就跳到了停三米高的小舟上。
庄越抚了抚装着百宝囊的位置,笑着说:“灰石镇的奶酒喝着还挺不错的,我买了一些,我们可以路上喝。”
沈倾看了看他,没有反对,也是他俩经验不足,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冷的地方,秦岭更是想不起来帮他们准备些烈酒驱寒。
让他坐好,沈倾操纵着小舟升空,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天际。
沈倾站着眺望远处,庄越招呼他说:“调整好了方向不用老盯着,隔一会儿再看,眼睛总看着雪面,会得雪盲症的,对眼睛不好。”
沈倾回头对庄越说:“有点小情况,要不要来看?”
庄越好奇的爬起身,沈倾放缓梭舟的速度,飞过一片林地前方视野更加的开阔,茫茫的雪原上,一群体格硕大狼群正飞速的移动,奔跑中溅起的雪屑,像是翻起了浪花。
庄越的眼睛向着狼群前进的方向看去,前方有数百只麋鹿在亡命奔逃,不时有麋鹿脱离族群,被追上来的狼群扑倒。
五六只狼咬住这只,其余的也不停下,反而是继续追逐麋鹿群。
“咦?”庄越奇怪的说:“通常狼群捕到猎物后,不都会聚集在一块,按照地位进食吗?怎么这极北的狼群一反常态,到嘴的猎物不吃,继续去追赶鹿群?”
沈倾说:“应是为准备过冬,这群麋鹿该是准备迁徙到气温更暖的地方,鹿群一走,食物更少,狼群会很难捱。”
庄越刚想说,既然如此狼群干嘛不跟着麋鹿一块,边走边吃。就看到荒石山上忽然冒出一个庞然大物,一头巨大的棕熊,怒吼着从山坡上跑下来,冲散了鹿群,逼向狼群。
看来这片地盘属于棕熊,它对于狼群的越境,很是不满。
“好——大的棕熊!”庄越吃惊道。
沈倾为了让庄越能更仔细的看热闹,降低了梭舟,他们这会儿距离地面也就不到五十米。
所以,庄越一下就估算出了巨熊的体格,体长绝对超过三米,站起来加上脑袋,怕要超过五米。
“这巨熊也算是极北的特产,此地的修仙者以狼跟熊身上的材料,作为与南境交易物品之一。”沈倾声音依旧冷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的样子。
棕熊是杂食性的动物,落过这场雪之后,就要冬眠了。睡觉前,它肯定要最后吃一顿包饭,来地盘上抢食的狼群理所当然的不会受到欢迎。
底下早打得血肉横飞,庄越看得咧了咧嘴,这极北荒原上的竞争,就是这样的残酷。
巨熊似乎是方圆百里的霸主,狼群最终丢下几具同伴的尸体,退去了。
巨熊仰着头望了望天空,见俩人没有下来的意思,才慢慢的跑去吃那死掉的麋鹿的残尸。
“走吧。”庄越拍拍沈倾的胳膊,等他把梭舟的速度提起来,又设定好了方向,就拖着他坐下闲聊,不让他总是盯着白茫茫的雪原看。
极北是真正的地广人稀,路上很少遇到人类的聚集地。等到了预定的第二个造访的地方,才算是看到了稠密的人烟。
这里的修仙者名叫洪礼,他不像巴朗那么热情好客,并不因有南境的修仙者到来,就主动迎出来结交。还是庄越跟沈倾先见了这里的管事,询问了来意,才被领到正厅里去。
这一次,就不是庄越出面,而是沈倾引导着主动权。他也没刻意,只身上那股特殊的气质,让人第一眼就知道他出身不凡。
洪礼的管事应该是事先提醒了他,洪礼出来后,第一眼先看的沈倾,才又打量了一下庄越。
洪礼长得高大魁梧,可能是受到这里环境的影响,皮肤很是粗粝,一点也不像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城的主人。
庄越难得勤快,沈倾难得慵懒,俩人心照不宣的遗忘了昨晚的事。
天亮之后,下了一夜的雪终于停了,灰石镇的镇民早早的起来,清扫自家门前的雪。
积雪足有半米厚,庄越踩了踩,淹到了他的膝盖,这么大的雪,他还是头一次见,不由的兴奋手痒。
洗漱完了,左等右等不见他回房,沈倾出来找的时候,庄越已经搓起了两个大雪球,堆在一块,用找伙计要来的煤块做了五官。
“你看我做的雪人,就差手了!”庄越的手已经被雪冻得通红,却丝毫感觉不到冷一样。
看他玩心这么大,沈倾抬头四处看了看,院子外边有一颗高大笔直的针叶树,沈倾直接掰了两根树枝。
庄越接过来,给雪人做成了手,终于心满意足的去洗漱了。
第102章 线索
只在灰石镇吃了两顿,庄越就有些腻了,因为就连早餐都是满满的肉。
迫不得已,他只得取出干粮,用肉汤蘸着饼,喝了一大杯奶酒,才对付了这顿。
沈倾更是碰都没碰,只吃了他们自备的食物,喝了一些清水。
没吃掉的东西,庄越倒也没有浪费,打包带走了。虽然作为早餐来说太过油腻,热一热中午或者是晚上还是可以吃的。
庄越不浪费食物的习惯是从前生带过来的,其实就算他不打包带走,桌上剩下的食物也不会被浪费,这里的奴仆下人们,会很乐意分食掉。
庄越从客栈出来,沈倾已经放出了梭舟,庄越脚在地面一点,就跳到了停三米高的小舟上。
庄越抚了抚装着百宝囊的位置,笑着说:“灰石镇的奶酒喝着还挺不错的,我买了一些,我们可以路上喝。”
沈倾看了看他,没有反对,也是他俩经验不足,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冷的地方,秦岭更是想不起来帮他们准备些烈酒驱寒。
让他坐好,沈倾操纵着小舟升空,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天际。
沈倾站着眺望远处,庄越招呼他说:“调整好了方向不用老盯着,隔一会儿再看,眼睛总看着雪面,会得雪盲症的,对眼睛不好。”
沈倾回头对庄越说:“有点小情况,要不要来看?”
庄越好奇的爬起身,沈倾放缓梭舟的速度,飞过一片林地前方视野更加的开阔,茫茫的雪原上,一群体格硕大狼群正飞速的移动,奔跑中溅起的雪屑,像是翻起了浪花。
庄越的眼睛向着狼群前进的方向看去,前方有数百只麋鹿在亡命奔逃,不时有麋鹿脱离族群,被追上来的狼群扑倒。
五六只狼咬住这只,其余的也不停下,反而是继续追逐麋鹿群。
“咦?”庄越奇怪的说:“通常狼群捕到猎物后,不都会聚集在一块,按照地位进食吗?怎么这极北的狼群一反常态,到嘴的猎物不吃,继续去追赶鹿群?”
沈倾说:“应是为准备过冬,这群麋鹿该是准备迁徙到气温更暖的地方,鹿群一走,食物更少,狼群会很难捱。”
庄越刚想说,既然如此狼群干嘛不跟着麋鹿一块,边走边吃。就看到荒石山上忽然冒出一个庞然大物,一头巨大的棕熊,怒吼着从山坡上跑下来,冲散了鹿群,逼向狼群。
看来这片地盘属于棕熊,它对于狼群的越境,很是不满。
“好——大的棕熊!”庄越吃惊道。
沈倾为了让庄越能更仔细的看热闹,降低了梭舟,他们这会儿距离地面也就不到五十米。
所以,庄越一下就估算出了巨熊的体格,体长绝对超过三米,站起来加上脑袋,怕要超过五米。
“这巨熊也算是极北的特产,此地的修仙者以狼跟熊身上的材料,作为与南境交易物品之一。”沈倾声音依旧冷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的样子。
棕熊是杂食性的动物,落过这场雪之后,就要冬眠了。睡觉前,它肯定要最后吃一顿包饭,来地盘上抢食的狼群理所当然的不会受到欢迎。
底下早打得血肉横飞,庄越看得咧了咧嘴,这极北荒原上的竞争,就是这样的残酷。
巨熊似乎是方圆百里的霸主,狼群最终丢下几具同伴的尸体,退去了。
巨熊仰着头望了望天空,见俩人没有下来的意思,才慢慢的跑去吃那死掉的麋鹿的残尸。
“走吧。”庄越拍拍沈倾的胳膊,等他把梭舟的速度提起来,又设定好了方向,就拖着他坐下闲聊,不让他总是盯着白茫茫的雪原看。
极北是真正的地广人稀,路上很少遇到人类的聚集地。等到了预定的第二个造访的地方,才算是看到了稠密的人烟。
这里的修仙者名叫洪礼,他不像巴朗那么热情好客,并不因有南境的修仙者到来,就主动迎出来结交。还是庄越跟沈倾先见了这里的管事,询问了来意,才被领到正厅里去。
这一次,就不是庄越出面,而是沈倾引导着主动权。他也没刻意,只身上那股特殊的气质,让人第一眼就知道他出身不凡。
洪礼的管事应该是事先提醒了他,洪礼出来后,第一眼先看的沈倾,才又打量了一下庄越。
洪礼长得高大魁梧,可能是受到这里环境的影响,皮肤很是粗粝,一点也不像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城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