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毛笔这东西,除了名庄出品,制作工艺不同之外,看的就是材料。
    不同的材料制作的毛笔特性各有不同,用途不一。
    比如羊毫,这种毛笔用山羊毛制作,属大众化用品,很常见的一种毛笔。其中宿羊毫存放多年,脂肪已干化,容易着墨;陈羊毫有些刚性;颖羊毫精细,尖端透明;净羊毫无杂质,羊毫性均柔软。
    而紫毫是用山兔背部的黑尖毫制成,毛性较为刚硬,写行书、草书宜。
    最后就是那支鼠须笔,是用家鼠鬓须制成,笔行纯净顺扰、尖锋,写出的字体以柔带刚。
    “走。”邵先勇说:“离开饭还有一段时间呢,上我书房去,和我练练字。”
    说完,拿起毛笔就上楼去了。
    邵先勇主动邀请自己一起练练书法,这可是第一次。
    李正连忙跟上。
    邵晓倩想要跟着去。
    邵先勇回头看了她一眼:“去厨房帮忙去。”
    邵晓倩站在楼梯下,看着李正回头得意朝他一笑,转身跟着自己父亲上楼,气得一跺脚,转身去了厨房。
    进了书房,铺开纸墨笔,李正主动磨墨,邵先勇在一旁开笔。
    开的是那支鼠须笔。
    开完了,问李正:“你用那支?”
    李正也不客气道:“爸,我就用紫毫。”
    邵先勇把那支紫毫放在温水中进行浸泡。
    开笔也是个讲究的过程,要把新买的毛笔放入温水中,让毛笔的整个笔头都没入水中,刚开始发笔时可以轻微施加压力让笔头前端轻微按压碗底,几分钟后再把毛笔从水中拿出来,轻微捻开,同时这个过程也可以把笔毛表面的胶质挤掉。
    之后再次放入水中,同样是对笔头施加轻微的压力,让笔头接触碗底,再重复之前的流程,直到新毛笔彻底发开了,笔毛上粘笔的胶质洗干净了,再用纸巾吸掉多余的水分即可蘸墨使用。
    两支笔开好,墨也磨好了。
    “你先来?”邵先勇将紫毫递上。
    李正接过后,谦虚道:“还是爸你动笔,不然我可不敢。”
    邵先勇想了想,也不客气,拿起那支鼠须笔,蘸了墨,铺开纸,压上镇,然后轻轻一抚,提笔刷刷刷一气呵成写下了一首诗。
    李正定睛一看,正是唐代杜甫的《前出塞》——
    挽弓当挽强。
    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
    擒贼先擒王。
    整首诗词书法苍劲有力,笔锋如刀,刚劲勇猛,透着一股子军人的气息。
    “到你了。”邵先勇拿起自己的墨宝放到一旁,将位置让给了李正。
    李正铺好纸,略一思忖,刷刷刷也写了一首。
    邵先勇一看,只见上面写着的不是一首诗,是两首诗的摘录,并且还略作了修改——
    宁为百夫长。
    胜作一书生。
    愿此身报国。
    不恋玉门关。
    邵先勇内心颇为震动,暗暗叫好,这等大气!说明自己真的没看错人!
    面前这个年轻人,是个当将军的好材料!
    第1122章 指路
    邵先勇引用的事杜甫的一首诗,而李正引用的其实是两首,一首是唐代杨炯的《从军行》里其中一句,另一句出自戴叔伦的《塞上曲二首·其二》里的一句。
    只不过,原句是“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李正改成了“愿此身报国,不恋玉门关”。
    改了之后,更为悲壮。
    所以也是让邵先勇震撼的地方。
    李正,这个年轻人对于邵先勇来说真就如同半个儿子。
    因为邵晓倩是独生女,是他的掌上明珠。
    想要当自己乘龙快婿的年轻才俊不知凡几。
    其中学历比李正高的也不乏其人。
    但要论勇气、担当、无畏、坚毅,却无一人能比肩李正。
    “见字如见人。”
    良久,他叹了口气,微微点头。
    “不错,你的字比我的差,但是你的诗比我的好。”
    说完,哈哈一笑,将笔放入水盆中浸泡,对着李正笑道:“今天咱俩之间的比试,平手!”
    开饭的时候,李月琴兴致特别高。
    他问李正喝不喝酒,李正看向邵先勇,邵先勇头也不抬说:“喝一点吧。”
    李月琴很高兴地去拿了两瓶酒,一瓶是白酒,一瓶是红酒。
    “老邵,今晚你和李正喝这瓶。”
    说着,他把手里的酒递了过去。
    邵先勇接过来一看,眼睛一亮:“这酒我放了二十年了,记得是老陈当年转业的时候送我两瓶,本来说好十年后聚会的时候和的,可没想到……”
    这瓶酒是出产于1994年的白瓷汾,已经有些年月了,如今很是罕见。
    老陈山西人,是邵先勇二十多年前在部队里的老搭档,不过他转业了,俩人关系很好,说好了等十年过后聚会时候一起畅饮了这瓶酒。
    没料到老陈转业回去没几年,忽然就查出了肺癌晚期,没熬到一年人就没了。
    后来十年聚会之期,邵先勇拿了其中一瓶去了老陈的坟前,在那里给他倒上,一杯洒墓碑,一杯自己喝。
    最后这瓶一直放在家里的柜子里,今天李月琴顺手就拿了出来。
    瓶盖位置的透明胶已经脆化,邵先勇用保鲜膜封了几层,酒还没跑多少,撕开后拧开盖子,香气扑鼻,多了几分醇和,少了几分霸气。
    “杯子拿过来。”
    他对李正递了个眼色。
    李正连忙道:“还是我来倒酒吧。”
    邵先勇想了想,也没拒绝,将酒瓶递给李正。
    李正往两人的小酒杯里各自满上,然后端起一杯放在邵先勇的面前。
    邵先勇捏着小酒杯,看了看酒色,又闻了闻酒味,想起了故人,感叹道:“老陈当年在我们军区里是第一个提出军队改革必须走向机械化、数字化然后营级合成化发展道路的军官。当年的第一次海湾战争对我们的震动很大啊……”
    说着说着,似乎想起了当年的老陈,邵先勇一口喝尽了杯子里的酒。
    李月琴连忙给邵先勇夹了一块红烧肉:“吃点菜再喝不吃,这么急干什么呢?又不是小伙子了,容易醉!”
    见邵先勇提起往事,李正心头一动。
    对于军事发展史,他是清楚的。
    第一次海湾战争的时候,pla还是老式的作战编成,基本参照的是苏式军师团营那个类型的大兵团作战模式。
    自从那次战争中看到y国被鹰酱在断断一个多月时间里采取了导弹洗地、电磁压制、摧毁指挥系统、敌后渗透引导打击等等手段直接把y军摁在地上摩擦后,pla开启了现代化军事改革的进程。
    不过当年制定的改革目标是“打赢高科技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对军事改革的方向也是机械化、数字化,并没有提及到“营级合成化”的概念。
    而在邵先勇的口中却提及了他的老搭档老陈提出了这个概念,于是忍不住问:“爸爸的老战友眼光还是很有前瞻性啊。”
    邵先勇笑道:“当年为这事我还跟他争论过,我认为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而老陈当年很激进,认为越早越好,为这事越早越好……”
    李正一下真没明白,为什么邵先勇突然跟自己谈起这些往事来。
    不过,既然这位首长要谈,肯定有他的原因,于是静静地听着。
    邵先勇继续说道:“虽然现在我们已经进行了合成化改革,但是和这个合成化到底好不好,到底能不能最适合未来战争需要,这个不是靠一两次演习就能检验出来的,需要更具象化、更贴近实战的模式来检验。”
    他的目光转向了李正:“你是研究特种作战的,平时有没有对合成化作战和联合作战进行过研究?”
    李正说:“我提干的时候在陆院有选修合同战术以及联合战役学。”
    邵先勇说:“你学的那些毕竟是陆军的那一套,知不知道为什么要让你去海军待一年吗?”
    李正说:“是为了让我熟悉海军的指挥流程和远航指挥。”
    邵先勇点点头:“嗯,看来你还不蠢。”
    李正笑笑。
    倒是一旁的邵晓倩不服了,说爸爸你女婿当然不蠢,他可是个硕士生。
    邵先勇也乐了,哈哈笑道:“他是半路出家,以前他学法学的,你当我不知道啊?现在他又不是在军事法院里头任职,以前的专业基本用不上了。”
    顿了顿又对李正道:“半路出家不要紧,只要悟性高,勤学习,还是会有不俗的成绩。对了,你们集团军领导对你的评价相当高,半年多前就提过要让你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担任职务,发挥你的长处,说是留你在特战旅里头当个连长太屈才了,是我压住了没让你提拔,今天把这事告诉你,你会不会对我有什么意见啊?”
    李正摇头:“我相信您的目光和远见,正如你放心把晓倩交到我的手里让我照顾她一辈子,你暂时不让我提拔,当然有你的理由,我需要的不是去想应不应该,而是更多去想‘我能不能够’。”
    这番话让邵先勇双眼放出光来。
    看着面前的李正,他是越看越喜欢,颇有些心花怒放的意思。
    “是人才,部队是不会埋没的。”
    他拿起杯子。
    “来,咱们爷俩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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