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天晚上,泰德作了一个恶梦。他醒来时泪水满眶,全身发抖,就像暴风雨中的一只小狗。梦中,他和乔治斯达克在一起,只是乔治是一个房产经纪而不是一个作家,而且他总是站在泰德身后,因为他仅仅是一个声音和一个影子。
    二
    在泰德写第二部乔治斯达克小说牛津布鲁斯之前,他为达尔文出版社写了一篇作者介绍,他在其中说斯达克开着“一辆破旧不堪的1967gmc敞篷运货小卡车”但是,在梦中,他们坐的是一辆黑的托罗那多车,泰德明白他说运货小卡车是搞错了。这才是斯达克开的车。这种喷射推进式的送葬车。
    托罗那多车的后面翘起来,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一个房地产经纪人的汽车,到像一个三流强盗开的车。斯达克由于某中原因领他去看一幢房子,他们一起向房子走去时,泰德回头看,只看到那辆车,他本以为他会看到斯达克,恐惧像冰柱一样刺进他的心脏。但斯达克恰好站在他的另一边(虽然泰德不知道他怎么会这么迅速而无声地换到那边),于是他看到的就是汽车,一个钢铁毒蜘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高高翘起的保险杠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高贵的狗杂种。字的两边化着骷髅和两个交叉的骨头。
    斯达克带他去看的是泰德自己的房子——不是在鲁得娄离大学不远的那幢冬天住的房子,而是在罗克堡的夏季别墅。罗克堡湖的北面海湾正好在房子的后面,泰德隐约可听到波浪拍岸的声音。车道后面的一小块草坪上有一块牌子,上写:出售。
    很漂亮的房子,对吗?斯达克在他身后低语道。他的声音沙哑而亲切,像一个雄猫在舔舌头。
    这是我的房子,泰德回答说。
    你错了。这幢房子的主人已经死了。他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然后自杀了。他扣动扳机。平地一声,一切都完了。这是他性格决定的。你不用费劲就能发现这点儿。你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
    这很好玩吗?他想问——向斯达克表明他并不害怕他,这一点似乎非常重要。这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他吓坏了。但他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一只似乎没有一点儿皱纹的大手从他肩膀后面伸过来,在他面前摇晃着一串钥匙。
    不——不是摇晃。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会开口说话,甚至把钥匙推到一边,以显示他并不害怕这个总站在他身后的可怕的男人。但是,手是把钥匙朝他脸上推过来。泰德不得不抓住它们,以免撞到他的鼻子上。
    他把其中一把钥匙插进前门的锁中,这是一扇光滑的橡木做的门,上面有把手和一个像一只小鸟样的铜门环,钥匙转动很顺利,这很奇怪,因为它根本不是一把房门钥匙,而是安在一根长钢棍顶端的打字机钥匙。钥匙环上其余的钥匙都是万能钥匙,小偷带的那种。
    他握住门把手一拧。他这么做时,铁门包着的木门开始收缩枯萎,同时发出像爆竹一样连续不断的爆炸声。阳光穿过门上新的裂缝。尘土扬起。一声脆响,一块装饰性的铁块从门上掉下来,重重的落在泰德脚边的台阶上。
    他走了进去。
    他不想进去;他想站在门口与斯达克争论。不仅如此!他要向他提出抗议,问他到底为什么这么干,因为走进房子甚至比斯达克本人更可怕。但这是一个梦,一个恶梦,而恶梦的本质就是难以控制。这就像坐在一辆过山车上,随时都有可能从顶上扔被到砖墙上,死得像个被苍蝇拍打死的小虫。
    褪色的长条地毯不在了,这使得熟悉的走廊变得陌生,甚至充满敌意在梦中,这似乎是件微不足道的事,他后来却常常想起它,也许因为它是一种真实的恐惧——梦境之外的恐惧。如果像走廊地毯这种小东西的阙失都会引起强烈的隔绝感、失落感、悲哀和恐惧,那么生活中怎么可能有安全感呢?
    他不喜欢他的脚步落在硬木地板上引起的回音,不仅是因为它们证实了他身后恶棍的话——房子没人住,空荡荡的让人难受;他不喜欢回音,还因为他自己的脚步听上去极为迷惘和极为不幸。
    他想转身离去,但他做不到。因为斯达克就在他身后,他知道斯达克现在正拿着阿历克斯马辛镶珍珠的剃刀,在马辛的方式结尾处,他的情妇曾用它割开了狗杂种的脸。
    如果他转过身,乔治斯达克会用刀割他的。
    房子也许空无一人,但除了地毯外(客厅橙红色的地毯也不见了),所有的家具都在那里。在客厅的一端,一个花瓶立在小松木桌上,从那里你可以直接走进卧室,卧室的窗顶很高,窗户面对着湖,你也可以向右转进厨房。泰德摸了摸花瓶,它立即爆炸成碎片和刺鼻的陶瓷粉末。水流出来,瓶中盛开的六朵玫瑰凋落成灰黑色,然后落到桌上的臭泥浆中。他摸摸桌子。木头发出一声干裂声,桌子一分为二,慢慢的倒在光秃秃的木头地板上。
    你怎么把我的房子整成这样了?他对身后的人喊到但没有转过身。他并不需要转身去证明剃刀的存在,诺妮格丽菲丝曾用它割过马辛,把马辛的面颊割得鲜血淋漓,露出白骨,一只眼睛在眼眶外晃荡,在此之前,马辛自己用它割过他的“对手们”的鼻子。
    我什么都没干,斯达克说,泰德不用看就知道他在微笑,这从他的声音可以听出来。是你干的,混蛋。
    他们走进厨房。
    泰德摸摸火炉,它裂成两半,伴随着低沉的、像一个塞满泥土的大锺发出的叮当声。加热线圈乒地飞起,四处乱溅,一个可笑的螺丝帽在狂风中呼啸而过。从火炉中间的黑洞中,吹出一种有毒的臭气,他向其中窥视,看到一只火鸡。它已腐烂,发出恶臭。黑色的液体中夹杂着不知名的肉块,慢慢从火鸡的凹处流出来。
    在这儿我们称之为废物,斯达克在他身后评论到。
    你的话是什么意思?你说在哪儿,这儿?
    安得斯韦尔,这里不通火车,泰德。斯达克冷静的说。
    他还说了什么,但泰德没听清。丽兹的钱包在地板上,泰德被绊了一下。他连忙抓住厨房桌子以免摔倒,桌子开始变成碎片,最后成为一堆锯末。一根闪亮的钉子逆转着钻进墙角,带着金属的叮当声。
    马上停下来!泰德喊道。我要醒来!我痛恨打碎东西!
    你总是很笨拙,你这混蛋,斯达克说。他说话的口气好象泰德有许多兄弟姐妹,他们每个人都举止极为优雅。
    我并非注定很笨拙,泰德焦急对他说,声音几近乎哀鸣。我并非注定笨拙。我并非注定要打碎东西。当我很小心的时候,一切都是很好。
    对——但可惜你已经不小心了,斯达克不动声色的说。他们走进后厅。
    丽兹在这儿,她坐在门边的角落里,两脚呈八字形,一只鞋穿着,一只鞋脱了。她穿着尼龙袜,泰德可以看出其中一只脱丝了。她低着头,浅黄色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他不愿看她的脸。就像他不用看剃刀或斯达克那剃刀似的狞笑就已知道他们的存在一样。他不用看丽兹的脸就知道她不是睡着了或失去知觉,而是死了。
    打开灯,你会看得更清楚,斯达克以一种和朋友聊天的口气微笑着说。他的手出现在泰德肩膀上,指着泰德自己安的灯。当然,它们是电灯,看上去像真的一样:一个木纺锤上安着两个防风煤油灯,由墙上的一个可调光开关控制。
    我不想看!
    他力图使自己听上去坚决、自信,但他开始不安。他可以听出他声音中的颤抖,这意味着他快要哭了。他说什么似乎都无关紧要,因为他已把手伸向墙上的圆形开关。当他碰上它时,蓝色的电火花从手指间喷出,这火花厚厚的像果冻而不像光。开关象牙色的圆把柄变成黑色的,炸离墙壁,像一个微型飞碟一样穿过房间。它撞碎了另一面的小窗户,消失在阳光中,这阳光呈现出一种怪异的绿色,像铜器上的绿毛。
    电防风煤油灯亮得异乎寻常,纺锤开始转动,把起固定作用的铁链卷了起来,整个房子的阴影在疯狂跳动。两个灯罩先后碎裂,玻璃撒了泰德一身。
    他不加思索的跳上前去,一把抓住坐着的妻子,想在铁链断裂、沉重的木纺锤落下砸在她的身上之前,把她救出来。这冲动是如此强烈,使他不顾一切,虽然他明知道她已死了,这一切没有关系,斯达克即使连根拔起帝国大厦扔在她身上,也没关系。无论如何跟她没关系,再也没关系。
    他的两臂穿过她的腋下,环抱着她,她的身体向前倾,头向后仰,脸上的皮肤裂纹密布,像一个明代瓷瓶的表面。呆滞的眼睛突然爆炸,有毒的绿色汁液喷到他的脸上,热乎乎的令人恶心。她的嘴大张着,牙齿暴雨般的从中飞出,打在他的面颊和额头,他可以感到它们的光滑坚硬。半凝固的鲜血从她凹凸不平的牙龈间喷出。她的舌头从她的口中滚落出来,像一条血淋淋的蛇一样直直的坠落到她的裙边。
    泰德开始尖叫——谢天谢地,在梦中,而不是在现实中,否则他会把丽兹吓坏的。
    我跟你没完,你这混蛋,乔治斯达克在他身后轻声说。他的声音中已没有微笑,冷冰冰的像十一月的罗克堡湖水。记住。你别想摆脱我,因为当你摆脱我的时候
    三
    泰德全身一震,醒了过来,他的脸湿漉漉的,枕头也湿漉漉的,他刚才一直痉挛地抓着枕头,贴在脸上。这湿漉漉的也许是汗水,也许是泪水。
    “你摆脱了最好的东西。”他对这枕头续完那句话,然后躺在那里,膝盖蜷到胸前,一阵阵的发抖。
    “泰德?”丽兹在她的梦中含含糊糊地说“双胞胎好吗?”
    “很好,”他努力保持镇定“我没事。睡吧。”
    “对,所有的事”她说了几句话,但他没听清楚,就像斯达克告诉泰德安得斯韦尔不通火车后,他没听清楚他又说了什么一样。
    泰德躺在湿漉漉的床单上,慢慢放开他的枕头,用赤裸的手臂擦擦脸,等着梦离开他,等着震惊离开他。它们的确离他而去,但令人惊讶的缓慢。他努力不惊醒丽兹。
    他凝视着黑暗,不想搞明白那场梦,只等着它离去。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后,隔壁的温蒂醒了,开始哭叫,该换尿布了。当然,威廉随后也醒来,认为他也需要换尿布(虽然泰德换下他的尿布时,发现它们非常干)。
    丽兹马上醒了,梦游似的走进婴儿室。泰德和她一起进去,他很清醒,这次他很感谢双胞胎,因为他们今天半夜需要换尿布。他给威廉换,丽兹给温蒂换,俩人都不怎么说话。他们回到床上,泰德高兴的发现他又渐渐的睡着了。他本以为晚上大概睡不着了。当他第一次醒来时,丽兹炸开的身体这一形象仍历历在目,清晰可见,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睡觉了。
    早晨它就会烟消云散,梦都是那样的。
    这是那天晚上他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但是,第二天早晨醒来时,他还记得梦中所有情节(虽然只有他在光秃秃走廊上失落而孤单的脚步回声还能打动他),他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消失,像一般梦那样。
    这是一个非常罕见的梦,他像一个真正发生的时间一样留在他的记忆中。那个打字机钥匙,那没有皱纹的手掌,乔治斯达克那冷淡、单调的声音,这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告诉他,他跟他没完,当你摆脱这个高贵的狗杂种时,你是在摆脱最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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