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荼蘼点头。
    不够也得够多,迟则生变。就算这样,韩无畏的看守压力也很大了,因为本案触动了太多人的神经。
    “皇上再给我点人,秘密的人。之前给的,不够用。”她提要求。
    案子大、牵涉的面广、背后的权贵多、时间紧任务重,还得提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她得派出精英调查,还有一部分人打掩护,扰乱对手的视线,更得留人保护自己。这就是为什么复杂的官司需要律师团的原因,在现代都如此了,何况在以武犯禁者无比严重的古代?
    “你不是已经动手了?”韩谋露出一点笑意,看向春荼蘼的目光有赞赏,更像看一个耍鬼心眼儿的熊孩子。
    “什么也瞒不过皇上。”适当的恭维着,但……哼哼,也是她不想瞒。
    “让无畏那小子帮你吧,他父王手底下有人。天牢的守卫,朕会交给小正。你们三个,总之是合作习惯了。”韩谋想了想说,然后从袖子里摸出一串钥匙,“这个拿去,可以打开箱子。”
    春荼蘼略施一礼,上前。
    韩谋伸出手。
    钥匙一共三把,式样复杂奇特,对应着黑漆木箱上的铜锁,由一根红绳串在一起,看起来令人很有一种秘密即将揭破的兴奋感。
    春荼蘼缓缓走近韩谋,尽量做出端庄稳重的样子,虽然心里急得不行,恨不得立即打开箱子,仔细阅读那些卷宗。只是因为春大山对白蔓君的承诺,从小就对她进行了良好的贵族淑女的礼仪教育,令她行起礼来也能行云流水,优雅高贵,可惜这身子的协调性不太好,此时心里又波澜起伏的,就没留意身上穿的不是原来的衣服,而是一套崭新的宫装。
    她的个子在女子中算是高挑,可这衣服的原主比她还高,裙子就有一点长。之前走路时一直手提着裙摆还好,此时心神全在那串钥匙身上,一没留神,就自己踩到自己的裙边。其结果是简单而直接的:身子前扑。
    谁也没料到她走得平平稳稳的,却突然来这么一出。韩谋是马上皇帝,天下安定后也没松懈身体锻炼,所以以他的身手来说,躲开春荼蘼这惊天一扑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与他第一反应同时冒出来的却是:这丫头是他的表外甥女,他不能让她脸朝下,直接拍在冰冷的地面上。那样也没有身为表舅的觉悟,也对不起忠诚勤恳、小心翼翼了一辈子的白相。再者,打官司救阿苏瑞,还朱礼的清白全靠这丫头呢,不能摔伤她的嘴啊。
    于是,他不退反进,伸手扶住春荼蘼的一条手臂,帮她稳定重心。但,人失去平衡的时候本能的双手乱抓。春荼蘼虽然左手手肘被韩谋架住,另一手却仍然向前、然后自然向下。
    没有发出撕裂的布帛声,因为皇帝的衣裳,质量是很高的。但韩谋的这件家常袍子的领口处有点微敞,此时竟然被春荼蘼拉开了。
    坏了!上回脚下不稳,把假皇上的裤子扒下来过,看到两条细瘦光滑的男人小腿。这回更可怕,她直接袭胸,还是龙胸,虽然速度快得还没来得及有手感,但大片胸膛却露了出来。
    真龙天子和他弟弟二龙影子啊,都被她非礼过,实在是太……太……囧了。
    而当她看到那片肌肉结实的左胸,立即惊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心里瞬间掀起惊涛骇浪。
    狼眼标记!
    就在韩谋左胸的心脏位置,有一块痣记,就像带着冷厉锋锐之气的狼眼,和夜叉胸口的那处一模一样。同样的形状、颜色、大小、位置、甚至感觉。
    从前在夜叉身上看到这个的时候,她得知那是天生的,而不是后来刺上、纹上的。所以她很清楚那是一种痣,算是皮肤生了病。因为形状太奇特了,可能患病率是万、十万,甚至百万分之一。若这种痣表面粗糙的,就很容易病变,导致皮肤癌什么的。若是光滑,那就一辈子也没什么事。而且,它往往是显性遗传,也就是说:会传给拥有者的孩子!就像家族的标记。若是……考虑到染色体什么的,父传子的机率更大!
    突然之间,她心里像划过一道闪电,所有晦涩难明的问题,瞬间都有了答案。这就是为什么夜叉让她拿着那把小弓来找韩谋,韩谋立即变了态度。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中,哪怕是揭破自己不光彩的往事,韩谋也经全力配合她,拼命要救出夜叉。
    原来!
    她觉得自己猜的没错,但还需要去向夜叉证实。但她现在必须装得什么也没看到,不能捅破这天大的窟窿。
    韩谋没有儿子,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再生子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比较小了。她偶尔也听过私底下的传言,大臣们为皇上无子的事担忧不已,有的更是蠢蠢欲动。要知道没有合法的皇位继承人,对一个王朝来说,也是个极不稳定的因素。但君强则臣弱,韩谋又值盛年,身体一向很好,所以此事还只是暗潮而已,没有浮到水面上来。
    那么,如果她的猜测得到证实,韩谋要拿夜叉怎么办?夜叉身世复杂,认祖归宗什么的基本是扯谈。甚至透露出去,会影响大唐的安定和突厥的激烈反应。可韩谋,能允许自己的血脉流落于外吗?不会像对影子一样处理吧?那样救夜叉出了牢笼,是不是要把他变相的关到另一个地方?
    她舍不得!她心疼!夜叉属于黑暗,所以才来去自由。试想把一头狼关起来,剥夺了它的尊贵和属于山林的野性,那还不如杀了他!
    “请皇上恕罪!”春荼蘼倒退两步,跪在地上,死死低着头,刚才想那么多,其实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而她声音有点发颤,看似是被吓坏了,实际上是免得被看出破绽。
    韩谋太精明,那双眼睛比x光射线还可怕,能去皮看瓤,直逼人的内心。
    “你这丫头,毛手毛脚的,真不知道白相那样的人,怎么教养出来你这样的孙女。”韩谋责怪道,却并没有发怒。
    春荼蘼暗松了口气,却仍然不敢起身,还磕了个头道,“谢皇上宽容,民女经常失仪于人前,实在与祖父无关。您别忘记,民女长于民间,粗野惯了。幸好皇上是旷世名君,这才容得下民女这等不长眼的。”
    “你不是故意,朕没打算怪罪,你大可不必如此溜须拍马,实在肉麻得很。”韩谋自己不动手,而是由一直在旁边装透明的高公公快步上前,帮着整好衣襟,又取下他手中的钥匙,走来来塞在春荼蘼手里。
    “快起来吧,皇上没怪你。其实,是咱家给你选的衣服不合适,真是罪过。”高公公轻轻拉了春荼蘼一把。
    这时,韩谋居高临下,又因为春荼蘼始终不抬头,目光无意间掠过她头上的那只荼蘼花金簪子,很快又转回来,钉在那美丽的首饰上,神情一凝道,“六丫头,你头上簪子好别致,取下来朕瞧瞧?”
    春荼蘼也是怔住,却不敢不听命,把簪子拔下来。
    “这是内造之物,你如何得来?”韩谋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问。
    “是红绣鞋案中的方娘子送我的。” 春荼蘼实话实说,无半点隐瞒,“皇上难道忘了,她是朱礼妻妹的女儿,因为父母死于南方,才入长安投奔姨妈姨父,后来朱礼案发,她被杜衡偷偷以死女囚换下,强纳为妾。五年前她逃出过奉国公府一次,到了我的家乡范阳。在那儿,她租的是我家的房子开酒楼,倒与我家有几分交情,临离开时,送了这个,做为我出嫁添妆之物。”
    说完这段话,春荼蘼脑海中滑过一个念头,但太快了,没捉住。
    “哦,倒有这种渊源。”韩谋神色有点怅然,“当年宫中有一能工巧匠,做的首饰还带机关的,简直巧夺天工。不过他为人高傲,一生也只做了几件。朕记得,赏赐了你祖父和朱礼各一件,这只正是朱礼拿走的那一件。不过,当年朱礼抄家问罪,朕没注意过这种小事,但这只簪子怎么保留下来,又落到方娘子之手?”
    “这个民女倒不知。”她说的是实话,她真的不知道。但为什么,她突然想起方娘子去世时给她的那种感觉呢?似乎,方娘子有话对她说,却没说出来。
    “拿去吧,只是别当普通的东西。白相的孙女这么没眼光,也是笑话。”韩谋只是看到熟悉的东西随便问问,并无深意,“此物的价值远在其他金银珠宝之上,那名工匠已死多年,这是不能复制的传世之作啊。”
    高公公上前,从皇上手中取回簪子,还小心的给春荼蘼插在头上。然后又倒退两步,左右看看,确定无碍了,才点了点头,躬身退下。
    “那民女就告退了,还得研究卷宗,时间挺紧张的。”春荼蘼借机说。
    韩谋允了,叫小太监送她出宫,箱子却没让人抬,只说,“你今天先回家歇歇,再忙也不在这一天半天的。明天,朕有旨意给你。”
    春荼蘼满心狐疑的离开,出宫后,直奔天牢而去。
    这边,当她离开,韩谋就冷下神色问,“高盛,你说,那丫头看到了多少?”说着,手掌无意识地抚上左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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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连龙胸都袭了,大家给点保底粉红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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