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不能说完全是蹋顿不懂兵法,实在是他很难想象有人会去走那条被荒废了两百年的无人区。
    所以,在得到第一手消息后,蹋顿立刻就派遣了峭王苏仆延和汗鲁王乌延率领三万部落大军开赴碣石以抗衡吕军。
    丘力居死后是蹋顿接任的单于位置,而峭王苏仆延和汗鲁王乌延这两人皆领各自部落八百余,随时可以拉出几万人来战斗的,足见蹋顿对此次抗击吕军的重视程度。
    而另外一头,赵云的万人分队在田畴的引领下,披荆斩棘、修建损毁的栈道,即便是轻装简行了,也足走了三十七天才成功翻越燕山山脉、经漠北沙漠之地又折返回群山之间来到了右北平的边陲。
    尽管他们的行动已经足够的隐蔽了,可架不住乌桓也有游牧的习惯,隔着柳城还有近二百里地呢,蹋顿就获悉了他们的动态。
    这一下,把蹋顿吓的够呛,要知道峭王苏仆延和汗鲁王乌延的三万大军可是远在七百里外,加之山路崎岖,就算派快马去告急求援,等他们回来的时候,这柳城估计都被攻破三回了吧。
    该死的吕军,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二百多里外的平刚城呢,无法理解,无法理解啊!
    等他知道来人只有一千五百骑的时候,又忍不住在心里自嘲自己乱了方寸。
    兴许吕军来人不止一千五,可他的前锋只有这么多,只要吃下了这波前锋军,中军士气大损,从哪来就回哪去吧。
    虽然峭王苏仆延和汗鲁王乌延带走了三万柳城都军,可乌桓社会制度的优势在这一刻体现出来了,他们的部落很多,只需要从各部落立刻召集一批青壮过来,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组建一支万人骑兵,而且各个战力彪悍。
    反正他们隔着自己还远呢,蹋顿立刻就行动了起来。
    毕竟是乌桓单于,号召力还是很强的,只一声令下的问题,当天就有三四千人赶了过来,而且清一色的骑兵,或持弓弩,或持长矛。
    而汇聚之势一直在持续,到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已经有八千多人了,再加上自己的亲卫,大军一万两千众。
    照理说呢,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是以逸待劳,埋伏在柳城周围,等吕军出现后便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他们个猝不及防。
    但乌桓素来不懂什么叫兵法,只知道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所以,蹋顿带着一万两千人风风火火的就朝着平刚城的方向赶去。
    最后,竟是如同历史的车轮一般,在白狼山下堵上了吕军。
    白狼山的山腰处,望着下方乌泱泱的乌桓大军,就连颜良和文丑都有些忐忑,遑论是其他的骑兵。
    纵然他们都是跟着吕布血水里摔跤从并州打到关中,从濮阳杀到徐州,乃至于在大汉半个版图都杀了一个圈的并州狼骑,此时此刻也不禁要咽口水。
    情况很不妙,己方就这么一千五百骑,而乌桓呢,目测也不下万骑,所持不是长矛就是弓弩,敌我力量悬殊太大。
    再者,对方又是有备而战,而己方的中军还在后头,仅前锋这一千五百骑被围白狼山,堪称是孤立无援也不能久战,军心出现动荡却也在情理之中的。
    “兄长,侯爷这回失算了啊,想来张南和焦触那头吸引的乌桓军并不多!”颜良皱着眉头说道。
    文丑不语,只认真观察山下情况,似在寻找可乘之机。
    眼下,除了满宠在中军处压阵,刚入吕营的郭淮和郝昭也跟在了前锋营里。
    如果说郭淮跟着父亲在雁门关戍边是跟鲜卑、匈奴干过仗的,面对这种悬殊尚能自稳也说的过去,可郝昭作为初出茅庐的武将,竟然也能从容自若,这倒是让颜良有些诧异的,看来这回没选错人呀。
    “非是允文失算,你们有所不知,昔年我在公孙将军麾下的时候曾与乌桓有过交战,对他们的习性颇有了解。”
    赵云打眼望着山下沉吟道:“乌桓除了跟随蹋顿身边的王庭军外,南下掠夺之时都是从各部落召集青壮,他们每个部落都有一个首领,称之为‘大人’,只要大人一声诏令就能集结数百乃至数千不等的骑兵。
    我猜想蹋顿身边的王庭军应该都被张南他们吸引走了,眼前这些,八成是蹋顿从各部落召集的兵马,你看,他们人数虽多,可丝毫没有军容可言。”
    听赵云这么一分析,众人又觉得有些道理了。
    “然敌我兵力悬殊巨大,唯有斩将夺旗,擒贼先擒王可破。”认真观察过后,文丑得出了这个结论。
    山下的乌桓,清一色的骑兵,虽然军容不整,可数量在那摆着,加之乌桓善战,想要正面冲破他们的军阵后造成溃败之势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算精锐如并州狼骑,如果与这万骑正面对冲,不出五轮就能全部被对方吃下。
    “那个就是蹋顿吧?”
    颜良指着大军深处一名骑着战马、身形魁梧、披着虎皮、脸肥耳廓、满脸虬髯、手握长矛的汉子,“太远了,冲不过去的,你们看,他前面挡着七八千人,身旁又有两三千人,这如何冲的过去啊!”
    别说是颜良了,就算是在萧关下数千曹军中来去自如的赵云也觉得确实近不了身。
    毕竟眼前的这波乌桓军,近战能用长矛,远了就用骑射,一旦冲入阵型里,甚至都可能出现迷失方向的可能。
    山下,乌桓的骑兵在吆喝,号角声此起彼伏,他们在叽里咕噜的喊着一些听不懂的话语,显然不是什么好话。
    但好像也没有准备冲上山来,毕竟骑兵这玩意需要在旷野驰骋才能发挥威力。
    问题是,眼下他们急切的需要想出破局的办法。
    单纯论心境,别说是一身是胆的赵子龙,就是颜良文丑、郭淮郝昭也没带怕的,可这里不是个人逞强的地方,他们是带着任务来的,不仅要保护好手底下的这群骑兵,更重要的是要击溃这支乌桓骑兵,占领柳城,最后与张南和焦触的三万大军汇合,从而完全接管三郡乌桓。
    “子龙,不若由我和颜良带一千骑冲入敌阵吸引注意,你领五百骑从侧翼杀向蹋顿,只要蹋顿一死,敌军必乱!”文丑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不行,太冒险了。”
    赵云摇了摇头,“即便是你们兄弟联手,只带千骑怕是也坚持不了多久。”
    军阵凌乱,证明他们不通兵法;这些乌桓骑兵来自不同部落,则说明做不到令行静止。
    在细细的观察过乌桓骑兵,在心里分析一通下来,赵云有了主意。
    那就是,必须将乌桓的骑兵全部调动起来,让他们脱离蹋顿的掌控,最后露出破绽的时候,自己再一击必杀!
    在与几人商定过好计划后,赵云并没有立刻采取行动,而是转身面对着一千五百并州狼骑。
    事实上,这支所谓的并州狼骑已经不完全是当初吕布从并州带出来的骑兵了。
    这几年来征战杀伐,阵亡人数几近半数,又从各部的精锐和北国的降卒里挑选了一部分人进行补充。
    战前的誓师,还是有必要的。
    “弟兄们!”
    赵云一手握着亮银枪,一手勒着缰绳,坐在玉狮子上,白色披风猎猎作响,“下面是一万多乌桓骑兵,此战敌我兵力悬殊巨大,可这悬殊再大,大的过昔日广陵城下张文远八百对三万吗?
    文远真英雄,以八百精兵冲破孙权三万江东军,还将孙权斩首。
    今日,在这里,白狼山下,云有幸与诸位一起,让广陵城下的奇迹再现,一千五百骑兵,不仅要击溃这一万多乌桓,还要把蹋顿斩首,尔等可愿随我一战!”
    “我等愿意!愿意!愿意!”
    不管是萧关城下救主,还是太行山上显威,阵斩夏侯惇,赵云已经从军中武将的身份逐渐的成长为一方统帅,至少是已有几分棱角。
    所以,他的话,在军中便是不及吕布、林墨和张辽那般具有凝聚力,到底是给予了将士们莫大的鼓舞。
    再者,即便是林墨用兵如神,连对手曹操都忍不住赞誉一人可当百万军的存在,可将士们的心中对于辽神八百破三万这一战,似乎更有冲击力。
    今日,赵云要重演昔日神话,算是彻底的激荡起了将士们内心的热血。
    “出发!”眼看气势上来了,文丑大喝一声,与颜良各带六百骑兵冲下了山。
    他们兵分两路,郭淮和郝昭各行一边,如同两枚利箭激射而出。
    山下,被骑兵拥簇在后方的蹋顿看到这一幕有些惊愕,他正盘算着怎么把山上的人逼下来呢,怎么对方还敢反向冲锋。
    怎么,汉人的命真就这么不值钱是吧。
    “放箭放箭!”眼看着距离将近,部曲最前端的几名‘大人’开始发号实力了。
    乌桓、鲜卑、羌人、匈奴这些都是号称马背上的民族,自幼娴熟弓马,即便是在奔驰的骏马上也能发箭射击,遑论现在是静止状态。
    隔着五十步距离,箭矢倾泻而下,迫使颜良文丑两队骑兵呈蛇形走位躲避,打眼看去,属实有些别扭,看的蹋顿桀桀大笑。
    这就是乌桓军制的一大优点,他们可以随时的传令给各部落的‘大人’,让他们召集兵马汇合,作战的时候呢,他们又能对自己部落指挥娴熟,甚至都不需要蹋顿去操心。
    这种感觉,有那么一点坐享其成的味道。
    两轮箭雨下来,尽管吕军走位已经是极为小心了,架不住箭飞如雨,还是被射翻了几十骑。
    但,也算为他们争取到了贴身的机会,颜良文丑如龙头一般引领着身后各自数百骑兵。
    乌桓军呢,反应也是极快,但见他们距离放近,箭矢收不到作用后,身后提矛的骑兵就压了上来,与之对冲。
    当先而行的颜良挥动金背刀,自下而上一轮偃月挑,将当先的骑兵斩落马下后,长刀顺势一推,又扎穿了另外一名乌桓骑兵。
    身后的五百多并州狼骑挥动手中长枪,行如疾风,见敌便杀,甚至不讲防守,只图进攻,大有以命换命的架势。
    “这群汉军的战斗力不错,便是在我们萨满的勇士面前也不落下风。”
    双方交战下来,肉眼可见其实算是打了个五五开,乌桓有阵亡,但吕军骑兵也落马不少。
    不过这个结果是蹋顿愿意见到的,正自得意的时候战场之上就出现了诡异的一幕。
    照理说,他们这样的冲锋法肯定是一头撞入了乌桓大军的包围圈中的,到时候就是一人一口吐沫也能淹死这群汉军。
    可冲破了第一阵骑兵后,两支骑兵就贴着侧翼脱离了接触,朝着白狼山的反方向狂奔而去。
    紧接着,就出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有人主张矛骑快去追击,也有人主张骑射兵快些放箭,这些部落的‘大人’各自下达不同的战令,导致乌桓骑兵有些无所适从,有人要退下来,有人要冲上去,仅仅一个照面,大军就乱的不像话了。
    蹋顿引以为傲的部落军制是各部落能做到各自为战,不需要他一一去指挥,可战局在众人出乎预料外的时候,却出现了指挥不一的情况,这样的军队岂能不自乱阵脚啊。
    眼看着对面千余骑兵分为两路在侧翼这么一冲,就把自己的万人大军搅弄的找不着北,蹋顿气的须发戟张,拼命的喊话,“射手稳住阵脚,矛手追击!”
    可是,在这样的战圈里,烟尘滚滚,人喊马嘶,蹋顿的声音直接就被淹没了。
    当然,也不至于被颜良文丑这么一冲大军就土崩瓦解,但至少证实了赵云的猜测是正确的。
    有了这样的底气后,二人就像放风筝一样钓着乌桓的骑兵,永远保持着一箭之地的距离,给人一种‘我立刻就能追上他们并且射杀了他们’的感觉。
    以至于在战圈内跑了三个来回后,早就忘了一切的军务,甚至有了战斗可以输,眼前的骑兵必须死的冲动,大军被完全的调动了起来。
    此时,颜良文丑两拨人马带着八千多乌桓游走,蹋顿的身边,仅剩下两千多人,他气的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
    这要是自己的王庭军在身边,绝对不会这样的呀。
    “弟兄们,随我冲下山,取了蹋顿首级!”眼看时机成熟,赵云一勒缰绳,玉狮子高高跃起,一个俯冲后狂奔而去。
    身后,三百狼骑策马紧随,掀起滚滚烟尘。
    “嗤……”蹋顿面露不屑,他虽然对中原的兵法兵书没什么了解,但还是知道对面想干什么的,无非是想要把大军吸引开,然后冲破中军罢了。
    可就这么两三百人,是不是太不拿我们部落的勇士当一回事了。
    更何况,跟在他身边的还是王庭军。
    “勇士们,拿起你们的长矛,吃下这支汉军!”
    蹋顿一声令下,身旁的两千多骑兵发出呜哇鬼叫,闻令而动,与赵云对冲了过去。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赵云右手紧攥亮银枪,左手扣着青釭剑,当先冲入敌阵,但见他枪如蛟龙,剑光闪动,如同一把尖刀直接凿开了迎面冲来的骑兵。
    乌桓的骑兵也堪称是骁勇善战了,可赵云一人深入其中,枪剑并用,竟无一人能近身,只见鲜血如泼墨,哀嚎阵阵,落马声不绝。
    赵云一人一马如砍瓜切菜一般在军中肆虐,恣意妄为。
    这种感觉,远比当初在萧关城下还要痛快,至少,现在的他,不需要顾虑去救谁,但凡敢出现在面前的人,都是可以屠戮的。
    三百狼骑呈雁翔阵扎了过来,以赵云撕开的口子为目标,不断的挑翻迎面而来的乌桓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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