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集 作者:午夜深蓝
分卷阅读9
寂。我一声轻嗤,走出门去。哪知刚踏出一步,四个保镖像从墙里冒出来似的立在我面前,不由分说架住我把我拖进屋里。我匆匆一瞥,才发现原来他们是两道与墙壁同色的暗门里出来的。
我甩掉他们抓住我的手,不以为然地直视凌云的眼:“凭这个就想留住我?”从小练就的功夫底子和空手道黑带可不是吃素的。
凌云没说话,只是悠闲地往墙上一靠,随手按下了桌上的一个开关,随着一声轻响,周围的墙壁突然变得透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身玄色装束的保镖满满地站了三面墙,而另外一面,是落地窗距地面有53层楼的落地窗。一切都很明了:我插翅难飞。
我已经无话可说,凌云眼底兴奋的笑意告诉我,他是势在必得,早有预谋。
这种时候我再矫情也不能装不懂,因为四个大汉已欺上来把我摁在地毯上,然后掏出绳子将我的双手捆了个结结实实。
我没有试图反抗,不仅是因为我力有未逮和现实冷静。我不是不珍惜节操,也不是贪生怕死,但是被强暴至死再曝尸荒野这种比被天上掉下的花盆砸死还糟糕的死法并不在我考虑的死亡方式之列。
凌云走过来,踏着十分优雅的步子,居高临下地俯视我,如神祗一般。我知道自己现在是前所未有的狼狈,大概与井中困兽别无二致。第一次,绝望的感觉袭来。再伟大的清高在暴力和权势面前也无能为力。
凌云俯下身,冰凉的手指抚着我的脸颊。我没有抗拒,任他的手指在我的脸和颈项上游走,无谓的反抗,只能徒增他的乐趣,这无疑是最不明智的事。
“怎么没反应?”他恶意地把我胸前的扣子一颗颗慢慢解开,成功的狩猎者从不急于享用他的盛宴,猎物垂死前的挣扎会是餐前最好的开胃菜:“你不是很厉害吗?”
我勾起唇角:“并不是我不想,而是想不到有什么反应可以摆脱即将发生的一切。”
他无奈地叹口气:“林子漠,太过迷人对你来说真不是件好事。”
胸膛感觉到空气的清凉,我认命地闭上眼。没想自己有一天会落到这种任人宰割的地步,无力,且无奈。
凌云低下头,狠狠地吻住我,毫无温柔可言。恼人的罂栗香顿时充斥了我的口鼻,让我险些窒息……
没有反抗,没有回应,我任他摆布。那一天,在我记忆中留下的仅仅是撕心裂肺的疼痛,和始终未曾散去的属于罂栗的苦香。铭记,并不是因为在几个男人面前被一个人毫不留情地粗暴占有而带来的屈辱,而是需要一个日子,来悼念我曾经拥有,却又随之逝去的自命清高。
我向来是个很好的生意人,在付出“代价”之后,不可能索取“报偿”。凌云很守信,的确把龙翔与红叶的债务一笔勾销。但他提出要我与他保持这种“关系”,筹码,便是他手中的同华和洛斯塔。我告诉他5天之内答复,虽然答案早已在我心中。
我当然会答应,这种事情,一次与一百次没有什么差别。我早就不是处男,也没有必要玩什么纯情把戏。卸下龙翔、同华、洛斯塔三个包袱,以我和秋绪的能力让红叶摆脱危机是轻而易举。这次,我决不能让一切再落入凌云的掌握之中,一次下风已让我吃足苦头,我不可能允许有第二次发生。
我做事很少顾及秋绪,这一次我所考虎到的也只是如何将把龙翔等大比债务取消这突兀的事尽量对他说得合理一点。但是,人算终不如天算。从龙翔回来的第二天,我就病倒了。
记得当时凌云看我摇摇晃晃、步履蹒跚的样子,坚持要派个人把我送回去。我觉得十分滑稽,这就像一个人把另一个打个半死后再坚持要送他去医院一样好笑。我对他说如果这样的话你还不如让我自己开车撞死算了。
尽管连转方向盘的力气都有欠缺,我还是自己开车回了家。平生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车技竟然如此之棒,没出车祸果然是天不亡我。不料回家后,我就躺在床上一病不起,高烧、呕吐……凡是被强暴后应有的症状一应俱全。我费尽力气给秋绪打了个电话说我病了,不能上班,然后没有回应他焦急的询问便匆匆挂断,因为我实在握不动话机了。
然而,十几分钟后,楼下了阵急刹车的响动,不久门外传来开锁的声音,原来秋绪接到电话后便放下公司直奔我家。看到他苍白的脸色和惊慌的神情,说不感动是骗人的。面对他关切的询问,我告诉他是“劳累所至”,虽然他一定不会明白个中含义。他知道我不愿去医院,所以也没有力劝,只是默默地帮我敷冰袋,给我喂药……
整整两天,他一直在我身边寸步不离,无微不至,甚至饭菜都是他亲手烹制。而我以前认识的何秋绪,是从不进厨房的。原来,秋绪有着极棒的厨艺。在他的经心的调理下,我的身体也渐渐好转。
第二天黄昏,我倚在床头喝水,看着他为我忙碌的身影不禁问道:“你这么长时间不去公司能行吗?”他一向非常重视红叶。
他回头看了看我:“不行又如何?”
“会倒的呀。”
“红叶要是真这么差,就让它倒了吧。”他说得十分轻松。
我差点被口中的水呛到,这难道也是对事业全力以赴的何秋绪的话?
看到我大惑不解的样子,他走到我身边坐下,紧紧地拥住我,一脸无奈的温柔:“说真的我有时很想把你辞掉。”
“我做的不好?”
“当然不是,只是看你累成这样我实在不忍心。我在乎红叶没错,但这世界上,还有我更在乎的东西……”他凝视着我的眼,深深款款,无比专注:“一个叫林子漠的人。”
“……”
那一刻,也许是阳光太温柔,我竟感到如此温暖幸福,那么真实,真实得,近乎虚幻。
小时候,我亲眼见证父母,是多么相爱,后来又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各奔东西。所以,我相信爱情,却不相信爱情所带来的一切。
但是,就在此刻,金灿灿的阳光均匀地洒在我们身上,把秋绪过份白皙的脸镀上一层美丽的金黄。我靠在秋绪的怀里,贪婪地呼吸着属于他的气息,令人安心,全然忘记了罂栗危险的苦香。流水一般的幸福,静止在时间的缝隙。就在那个瞬间,我隐隐感到,这世间总会有什么东西,可以不朽。
离开龙翔实业的第四天,我再次回到这个令我厌恶的地方。是时候了,该给凌云一个答案。我决定,拒绝他的要求。尽管不愿承认,但的确是秋绪动摇了我原来的决心。他说过,红叶与我,他更在乎后者,第一次,试着去信赖什么,踏踏实实地信赖。
没有总台通告,我径直走向总裁专用电梯,按下一串密码,走了进去毫不理会周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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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我一声轻嗤,走出门去。哪知刚踏出一步,四个保镖像从墙里冒出来似的立在我面前,不由分说架住我把我拖进屋里。我匆匆一瞥,才发现原来他们是两道与墙壁同色的暗门里出来的。
我甩掉他们抓住我的手,不以为然地直视凌云的眼:“凭这个就想留住我?”从小练就的功夫底子和空手道黑带可不是吃素的。
凌云没说话,只是悠闲地往墙上一靠,随手按下了桌上的一个开关,随着一声轻响,周围的墙壁突然变得透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身玄色装束的保镖满满地站了三面墙,而另外一面,是落地窗距地面有53层楼的落地窗。一切都很明了:我插翅难飞。
我已经无话可说,凌云眼底兴奋的笑意告诉我,他是势在必得,早有预谋。
这种时候我再矫情也不能装不懂,因为四个大汉已欺上来把我摁在地毯上,然后掏出绳子将我的双手捆了个结结实实。
我没有试图反抗,不仅是因为我力有未逮和现实冷静。我不是不珍惜节操,也不是贪生怕死,但是被强暴至死再曝尸荒野这种比被天上掉下的花盆砸死还糟糕的死法并不在我考虑的死亡方式之列。
凌云走过来,踏着十分优雅的步子,居高临下地俯视我,如神祗一般。我知道自己现在是前所未有的狼狈,大概与井中困兽别无二致。第一次,绝望的感觉袭来。再伟大的清高在暴力和权势面前也无能为力。
凌云俯下身,冰凉的手指抚着我的脸颊。我没有抗拒,任他的手指在我的脸和颈项上游走,无谓的反抗,只能徒增他的乐趣,这无疑是最不明智的事。
“怎么没反应?”他恶意地把我胸前的扣子一颗颗慢慢解开,成功的狩猎者从不急于享用他的盛宴,猎物垂死前的挣扎会是餐前最好的开胃菜:“你不是很厉害吗?”
我勾起唇角:“并不是我不想,而是想不到有什么反应可以摆脱即将发生的一切。”
他无奈地叹口气:“林子漠,太过迷人对你来说真不是件好事。”
胸膛感觉到空气的清凉,我认命地闭上眼。没想自己有一天会落到这种任人宰割的地步,无力,且无奈。
凌云低下头,狠狠地吻住我,毫无温柔可言。恼人的罂栗香顿时充斥了我的口鼻,让我险些窒息……
没有反抗,没有回应,我任他摆布。那一天,在我记忆中留下的仅仅是撕心裂肺的疼痛,和始终未曾散去的属于罂栗的苦香。铭记,并不是因为在几个男人面前被一个人毫不留情地粗暴占有而带来的屈辱,而是需要一个日子,来悼念我曾经拥有,却又随之逝去的自命清高。
我向来是个很好的生意人,在付出“代价”之后,不可能索取“报偿”。凌云很守信,的确把龙翔与红叶的债务一笔勾销。但他提出要我与他保持这种“关系”,筹码,便是他手中的同华和洛斯塔。我告诉他5天之内答复,虽然答案早已在我心中。
我当然会答应,这种事情,一次与一百次没有什么差别。我早就不是处男,也没有必要玩什么纯情把戏。卸下龙翔、同华、洛斯塔三个包袱,以我和秋绪的能力让红叶摆脱危机是轻而易举。这次,我决不能让一切再落入凌云的掌握之中,一次下风已让我吃足苦头,我不可能允许有第二次发生。
我做事很少顾及秋绪,这一次我所考虎到的也只是如何将把龙翔等大比债务取消这突兀的事尽量对他说得合理一点。但是,人算终不如天算。从龙翔回来的第二天,我就病倒了。
记得当时凌云看我摇摇晃晃、步履蹒跚的样子,坚持要派个人把我送回去。我觉得十分滑稽,这就像一个人把另一个打个半死后再坚持要送他去医院一样好笑。我对他说如果这样的话你还不如让我自己开车撞死算了。
尽管连转方向盘的力气都有欠缺,我还是自己开车回了家。平生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车技竟然如此之棒,没出车祸果然是天不亡我。不料回家后,我就躺在床上一病不起,高烧、呕吐……凡是被强暴后应有的症状一应俱全。我费尽力气给秋绪打了个电话说我病了,不能上班,然后没有回应他焦急的询问便匆匆挂断,因为我实在握不动话机了。
然而,十几分钟后,楼下了阵急刹车的响动,不久门外传来开锁的声音,原来秋绪接到电话后便放下公司直奔我家。看到他苍白的脸色和惊慌的神情,说不感动是骗人的。面对他关切的询问,我告诉他是“劳累所至”,虽然他一定不会明白个中含义。他知道我不愿去医院,所以也没有力劝,只是默默地帮我敷冰袋,给我喂药……
整整两天,他一直在我身边寸步不离,无微不至,甚至饭菜都是他亲手烹制。而我以前认识的何秋绪,是从不进厨房的。原来,秋绪有着极棒的厨艺。在他的经心的调理下,我的身体也渐渐好转。
第二天黄昏,我倚在床头喝水,看着他为我忙碌的身影不禁问道:“你这么长时间不去公司能行吗?”他一向非常重视红叶。
他回头看了看我:“不行又如何?”
“会倒的呀。”
“红叶要是真这么差,就让它倒了吧。”他说得十分轻松。
我差点被口中的水呛到,这难道也是对事业全力以赴的何秋绪的话?
看到我大惑不解的样子,他走到我身边坐下,紧紧地拥住我,一脸无奈的温柔:“说真的我有时很想把你辞掉。”
“我做的不好?”
“当然不是,只是看你累成这样我实在不忍心。我在乎红叶没错,但这世界上,还有我更在乎的东西……”他凝视着我的眼,深深款款,无比专注:“一个叫林子漠的人。”
“……”
那一刻,也许是阳光太温柔,我竟感到如此温暖幸福,那么真实,真实得,近乎虚幻。
小时候,我亲眼见证父母,是多么相爱,后来又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各奔东西。所以,我相信爱情,却不相信爱情所带来的一切。
但是,就在此刻,金灿灿的阳光均匀地洒在我们身上,把秋绪过份白皙的脸镀上一层美丽的金黄。我靠在秋绪的怀里,贪婪地呼吸着属于他的气息,令人安心,全然忘记了罂栗危险的苦香。流水一般的幸福,静止在时间的缝隙。就在那个瞬间,我隐隐感到,这世间总会有什么东西,可以不朽。
离开龙翔实业的第四天,我再次回到这个令我厌恶的地方。是时候了,该给凌云一个答案。我决定,拒绝他的要求。尽管不愿承认,但的确是秋绪动摇了我原来的决心。他说过,红叶与我,他更在乎后者,第一次,试着去信赖什么,踏踏实实地信赖。
没有总台通告,我径直走向总裁专用电梯,按下一串密码,走了进去毫不理会周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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