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明明自己都疼得几近晕厥,嘴里不断的涌流出来黑色的鲜血,却还在努力的安慰着他,哆嗦着手指替他擦去脸上的泪和血。
“会没事的,别怕,别怕……”
江州眼里渐渐盈了泪。
可是他好怕。
周许湛,我好怕。
第10章
明念从没见过江州吐的这么厉害,印象里他见过吐的最惨的人也是很多年前他把一个女人的肚子搞大了,因为那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所以把人带到家里来养着,却不想女人的孕吐反应大的让人心惊,直接吐了血。
最后那个孩子没生下来,女人被赶走,而现在他连那个女人的名字都记不得了。
与之相比,江州顶多就是把胆汁吐出来了,只不过……明念抿了抿唇,心中有些心惊。
江州的状态很不正常。
本来阳光明媚的天,现在突然暗了下去,阴云密布,还夹杂着毛毛的细雨,细雨飘下来,沾湿了衣裳,也打湿了江州的发丝。
明念蹲了下来,看着江州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泪水淋湿的脸,从上衣口袋掏出手帕,替他擦拭干净。
江州没躲,又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要躲,他蜷缩成了一团,像只受惊的小动物似的,呆呆愣愣,往日漂亮勾人的桃花眼似乎是彻底失去了光采,变得有些呆滞。
明念沉默片刻,伸出手去慢慢的搭上他的肩,江州没有反抗,他也就收紧手臂,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对不起。”
很低很低的:“我们回家,好吗?”
明念一手托着他的后背,另一只手抄在腿弯里,轻轻巧巧的把人抱了起来,怀里的重量让他怀疑这个人几乎马上要被风吹走了,由此眉心锁紧,心里后知后觉的,涌出了一种名叫后悔的情绪。
干嘛要跟这个人闹脾气呢?自己毕竟比他大了七岁,是应该多包容他一些的。
大门在身后关上,冷空气也被隔绝在外面,明念把江州放在沙发上,给他倒了温水让他漱口,江州乖乖的任着他动作,在口腔内部不断有温热的水流吐出去,彻底洁净之后,他木着一张脸,喃喃道:“我要和你分手。”
明念正倒着蜂蜜的手一顿,脑子抽抽的疼,他抬手按了按眉心,就当没听到这句话。
但江州又重复了一遍:“我要和你分手。”
明念眉心跳着朝江州看了过去,这会儿的江州一张脸十分白皙,白皙到近乎脆弱,精致到像橱窗里摆放着的瓷娃娃,连多看一眼都是亵渎。
他这副样子让明念想起了自己记忆里那个干净纯洁的女孩,从孤儿院里第一次来到自己家里时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也是这样晶莹剔透的皮肤,也是这样干净美好的面容,纯洁的像一朵茉莉花一样,怯怯的抱着一个脏了的洋娃娃,连他的眼睛都不敢看,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喊了一声“哥哥”。
他想,江州大概不会知道,当初他在飘着雪的天桥下第一眼见到江州时,就被那清纯漂亮到近乎雪中精魅的脸吸引住了。明明他和明晚晚长的并不像,但那相似的气质和倔强的性情几乎一模一样,那样的相似让他动了恻隐之心,主动上前替他解决了麻烦,并且还给出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两年,他们在一起两年,这两年里从没有人认为江州是他心中明晚晚的代替,毕竟他身边来去的男男女女太多,而江州也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况且江州和明晚晚性别不同,长相也并不相似。
时间久了,有时连明念自己都会忘了当初看上江州的初衷,而直到现在,江州倔强又单纯的表情落在他眼中,却是和多年前那个孱弱的小女孩重合了。
他心中蓦然一痛,闭了闭眼睛,压下自己心里那股子黯然神伤:“别说傻话,江州。”
他把蜂蜜水推了过去:“你嘴唇很干,润润嗓子,我去给你煮水果汤。”
男人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江州疲惫的闭上眼睛,倒在沙发上,晶莹的泪珠顺着眼角流了出来,打湿了沙发一角。
“所以说,你是转悠着转悠着到了江州画室附近,然后出了车祸?”病房外风雨大作,病房里莫临“咔嚓”咬了一大口苹果,水果刀撂在桌上,啧啧点评,“您这一步跑的也是挺偏的啊。”
“要不是为了处理老头子弄怀孕的那个女人,谁吃饱了撑的会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周骜珩看着自己包的跟木乃伊似的右腿,眉头皱的紧紧的,这腿虽然没有骨折,但是伤了筋,铁片进的那么深,也不知道会不会落下来疤……虽然都说疤痕是男人身上的勋章,但是谁又真的那么乐意留疤呢。
看着看着这条腿又想起了当时江州跪在自己身前小心翼翼的清理东西的样子,唇角在自己都没意识到情况下勾了勾,那样子被莫临看在眼里,“啧”了一声:“想什么呢?那么春风荡漾。”
“什么都没想,吃你的苹果。”周骜珩迅速把脸拉了下来。
“什么狗脾气。”莫临嘀咕了一句,用力的睁大肿得就剩了一条缝的右眼,即便已经让护士上了药,也不能很快恢复正常,视野范围还是比不上平时的十分之三,又疼又气,越回想越愤怒,苹果也不啃了,“邦”一声敲在桌面上,怒发冲冠,“明念那老狗,从小到大都是喜欢偷袭,不讲武德,现在我眼睛肿的就连照镜子都看不清我英俊的面容了!”
“会没事的,别怕,别怕……”
江州眼里渐渐盈了泪。
可是他好怕。
周许湛,我好怕。
第10章
明念从没见过江州吐的这么厉害,印象里他见过吐的最惨的人也是很多年前他把一个女人的肚子搞大了,因为那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所以把人带到家里来养着,却不想女人的孕吐反应大的让人心惊,直接吐了血。
最后那个孩子没生下来,女人被赶走,而现在他连那个女人的名字都记不得了。
与之相比,江州顶多就是把胆汁吐出来了,只不过……明念抿了抿唇,心中有些心惊。
江州的状态很不正常。
本来阳光明媚的天,现在突然暗了下去,阴云密布,还夹杂着毛毛的细雨,细雨飘下来,沾湿了衣裳,也打湿了江州的发丝。
明念蹲了下来,看着江州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泪水淋湿的脸,从上衣口袋掏出手帕,替他擦拭干净。
江州没躲,又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要躲,他蜷缩成了一团,像只受惊的小动物似的,呆呆愣愣,往日漂亮勾人的桃花眼似乎是彻底失去了光采,变得有些呆滞。
明念沉默片刻,伸出手去慢慢的搭上他的肩,江州没有反抗,他也就收紧手臂,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对不起。”
很低很低的:“我们回家,好吗?”
明念一手托着他的后背,另一只手抄在腿弯里,轻轻巧巧的把人抱了起来,怀里的重量让他怀疑这个人几乎马上要被风吹走了,由此眉心锁紧,心里后知后觉的,涌出了一种名叫后悔的情绪。
干嘛要跟这个人闹脾气呢?自己毕竟比他大了七岁,是应该多包容他一些的。
大门在身后关上,冷空气也被隔绝在外面,明念把江州放在沙发上,给他倒了温水让他漱口,江州乖乖的任着他动作,在口腔内部不断有温热的水流吐出去,彻底洁净之后,他木着一张脸,喃喃道:“我要和你分手。”
明念正倒着蜂蜜的手一顿,脑子抽抽的疼,他抬手按了按眉心,就当没听到这句话。
但江州又重复了一遍:“我要和你分手。”
明念眉心跳着朝江州看了过去,这会儿的江州一张脸十分白皙,白皙到近乎脆弱,精致到像橱窗里摆放着的瓷娃娃,连多看一眼都是亵渎。
他这副样子让明念想起了自己记忆里那个干净纯洁的女孩,从孤儿院里第一次来到自己家里时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也是这样晶莹剔透的皮肤,也是这样干净美好的面容,纯洁的像一朵茉莉花一样,怯怯的抱着一个脏了的洋娃娃,连他的眼睛都不敢看,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喊了一声“哥哥”。
他想,江州大概不会知道,当初他在飘着雪的天桥下第一眼见到江州时,就被那清纯漂亮到近乎雪中精魅的脸吸引住了。明明他和明晚晚长的并不像,但那相似的气质和倔强的性情几乎一模一样,那样的相似让他动了恻隐之心,主动上前替他解决了麻烦,并且还给出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两年,他们在一起两年,这两年里从没有人认为江州是他心中明晚晚的代替,毕竟他身边来去的男男女女太多,而江州也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况且江州和明晚晚性别不同,长相也并不相似。
时间久了,有时连明念自己都会忘了当初看上江州的初衷,而直到现在,江州倔强又单纯的表情落在他眼中,却是和多年前那个孱弱的小女孩重合了。
他心中蓦然一痛,闭了闭眼睛,压下自己心里那股子黯然神伤:“别说傻话,江州。”
他把蜂蜜水推了过去:“你嘴唇很干,润润嗓子,我去给你煮水果汤。”
男人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江州疲惫的闭上眼睛,倒在沙发上,晶莹的泪珠顺着眼角流了出来,打湿了沙发一角。
“所以说,你是转悠着转悠着到了江州画室附近,然后出了车祸?”病房外风雨大作,病房里莫临“咔嚓”咬了一大口苹果,水果刀撂在桌上,啧啧点评,“您这一步跑的也是挺偏的啊。”
“要不是为了处理老头子弄怀孕的那个女人,谁吃饱了撑的会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周骜珩看着自己包的跟木乃伊似的右腿,眉头皱的紧紧的,这腿虽然没有骨折,但是伤了筋,铁片进的那么深,也不知道会不会落下来疤……虽然都说疤痕是男人身上的勋章,但是谁又真的那么乐意留疤呢。
看着看着这条腿又想起了当时江州跪在自己身前小心翼翼的清理东西的样子,唇角在自己都没意识到情况下勾了勾,那样子被莫临看在眼里,“啧”了一声:“想什么呢?那么春风荡漾。”
“什么都没想,吃你的苹果。”周骜珩迅速把脸拉了下来。
“什么狗脾气。”莫临嘀咕了一句,用力的睁大肿得就剩了一条缝的右眼,即便已经让护士上了药,也不能很快恢复正常,视野范围还是比不上平时的十分之三,又疼又气,越回想越愤怒,苹果也不啃了,“邦”一声敲在桌面上,怒发冲冠,“明念那老狗,从小到大都是喜欢偷袭,不讲武德,现在我眼睛肿的就连照镜子都看不清我英俊的面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