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了摇头,说:先不说那么多,天都黑了,抓紧检验尸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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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现场简单的案件,尸检过程也不是非常复杂。因为查洋是女性,要排除性侵可能,再加上她是最先遭受侵害的,所以我们决定先难后易,从查洋的尸体检验开始。
    尸体上损伤越多的话,尸表检验工作就会越复杂。虽然查洋尸体上的损伤类型很单一,但是因为损伤较多,所以尸表检验还是进行了将近一个小时。查洋的颈部有三处创口,胸部有五处创口,都很深。在尸表检验的时候,为了防止解剖时破坏创道的方向,所以会先对每一处创口进行全面的检验,比如测量大小、用探针探查创道深度和方向等等。我把伤口全部弄明白的时候,大宝已经完成了其他部位的检验,并提取了相关的物证检材。
    在尸表检验接近尾声的时候,正在负责现场外围勘查的小高打来了电话,他们在距离现场东面一公里的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了七个叠在一起被血浸染的口罩。按照之前的推断,这些被血液浸染的口罩,极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包裹受伤的手留下的。
    我对小高嘱咐了几句。为了让这些口罩和现场关联起来,我让小高把口罩送去进行血液dna鉴定的同时,搞清楚口罩的材料成分,并和现场抽屉里的口罩进行同一类型、同一批次的比对。毕竟是新口罩,又被犯罪分子的血液污染,不太可能在这些口罩上找出死者的dna。那么,要想把这些口罩作为证据,就必须认定两个地方的口罩是同一袋里的。
    感觉这案子没难度了。大宝给死者查洋捺印了最后一枚手指指纹后,说道,死者全身除了颈部和胸部的多处创口,没有其他的损伤,没有威逼伤、约束伤和抵抗伤,会阴部无损伤,阴道拭子精斑预试验阴性。
    劫财没劫色吗?韩亮说道。
    死者的内裤是在床上,她下来开门本身就没有穿,所以无法从衣着上判断是否有性侵。大宝说,只能说没有损伤,没有精斑,没有性侵的依据吧。
    死者在现场是左侧卧位,右侧的耳前头皮有皮下出血,右侧颈部和右侧胸部共计八处创口,颈部的都刺到了颈椎,胸部的也都进入了胸腔。我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了手术刀,说,现在开始解剖。从这么多刀口来看,你们能发现什么?
    衣服上有对应刀口,所以捅刀子的时候,没有掀起衣服。韩亮大概是想到了以前那个骑电动车被打伤猥亵的女孩,神情有些惋惜地说道。
    创道的方向可以判断过程。大宝比画着说道,第一刀肯定是耳垂下方的这一刀,是平行刺的,方向略向下,这说明凶手比死者的个子高不少。剩下的七刀应该是连续刺的,而且创道都是从前向后,这符合死者侧卧在地面,凶手右利手,由远上方向近下方刺击。
    全对。我一边分离着死者的颈部和胸部的软组织,一边说道,还有,这个杀人手法,稳准狠,刀刀致命。可是劫财杀人的案件,难道不是应该先威逼控制吗?即便是那些先杀人后抢劫的凶手,只要制服了对方就行了,没必要这样下狠手吧?
    嗯,过度杀人动作,只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泄愤,第二种是恐其不死,第三种是精神病杀人。大宝说,恐其不死一般都是熟人作案,可是这个案子很显然死者并不认识凶手。而能用那种办法骗开大门的人,也显然不是精神病杀人。
    所以,你从这些有特征性的损伤上看,觉得是泄愤?韩亮说,可是逻辑上说不清啊,既然都不认识,哪来的愤怒好泄?
    这不好说,你不记得以前的案子了吗?大宝说,因为开玛莎拉蒂的向骑摩托车的吐了口口水,骑摩托车的跟踪一年,杀了开玛莎拉蒂的。那个,也不是熟人作案吧?
    半激情,半泄愤?韩亮问道。
    你们看,颈部的三刀,把颈部右侧的大血管全捅破了。我说,第一刀,耳垂下这一刀,直接从颈动脉窦的位置割断了颈动脉。这处损伤造成了桌子上的喷溅状血迹,同时因为颈动脉窦受伤加之大失血,死者应该很快就失去意识了。剩下的损伤,都是有加固或者泄愤性质的。
    可是,从这一点来推翻劫财杀人,侦查部门肯定不认可。韩亮说道。
    我没有回答他,接着说:胸部的五刀,分别刺破了肺脏、心脏和主动脉,我刚才说是刀刀致命,还真是不夸张。
    大宝点了点头,认可我的观点,说道:其实拿刀捅人的时候,自己也是有感觉的,刀子有没有进胸腔,持刀者心里是明白的。
    还有一点,既然刀刀都进了胸腔,那么凶手在杀害查洋的时候,手是没有机会受伤的。我说,所以从客厅到卧室地面上的滴落状血迹都不用提取了,肯定都是死者的血迹。
    那就只有可能是杀害朱光永的时候受伤的了。大宝一边说着,一边按照法医工作的要求对查洋开颅。虽然我们都知道,查洋的头部并不会有严重的损伤。
    看看死亡时间。我说。
    这没必要吧?韩亮说,死者母亲接电话到警察进现场之间只有十几分钟,这死亡时间已经定得很准确了,你们法医又不可能把死亡时间推断精确到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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