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等卡班拜骑着枣红马从山坡上跑下来时,看到的就是一只踩着猎物低头打量的神骏猎鹰,架势凶悍异常,他掏腰刀的手都有点迟疑。
    不过该做的工作还是要做。
    他先下了一个放开猎物的命令,看着金雕优雅地跳到一旁,然后才颇有些生疏地下刀,剥掉了赤狐的皮毛。这种皮子不太值钱,第一次捕猎成功,不如拿来做个纪念。
    等把皮子收好,卡班拜才戴上厚厚的手套,把还带着点残余毛发的肉抓在手里,做了另一个指令动作。
    安澜歪着脑袋看了他一会儿。
    为了培养习惯,驯鹰人经常让猎鹰直接从他们手上取食,但这种刚剥好的还在跳动的肉毕竟和之前的肉不太一样,更别提这只狐狸的脑袋还不太美观,小男孩眼皮都在跳。
    她跳上护臂低头啄了一口,吞下一块和着血带着碎毛的肉,再抬头看,就见他不是眼皮在跳,是连脸皮也一起跳起来了。
    有点可怜巴巴。
    但是又有点好笑。
    安澜一下子就找到了当年拿尾巴球钓小狮子的恶趣味,更用力地啄了几下,然后才用脚踩住猎物,把它稳定住。
    整个秋季卡班拜都带着安澜在外面练习捕猎,整个秋季他也都在练习处理各种各样的猎物,有的是整个抓着让鹰吃,有的是挂在马背上带回去给家里加餐,但大多数时候安澜都能分到肉。
    吃野食多了,家里喂的食物就慢慢变少。
    而早些时候吞过线轴的作用也更明显了。
    安澜从前以为线轴只是为了刮去膛里的油脂,起到减重和控制饮食的效果,膘太瘦了鹰没有力气,抓不到猎物,但如果膘大了,鹰就会“不受控制”,“脱离指令”。
    小型猛禽就是这样,更别说体格大的猛禽了。
    金雕是很会审时度势的。
    如果肚子不饿,或者认为猎物太有挑战性,它们压根就不会愿意去袭击目标。都说金雕能和狼战斗,其实这种斗争很少会发生。
    不过在一个秋天的捕猎之后,她发现了线轴的第二个作用——培养吐食丸的习惯。
    猛禽吃野食,意味着会有一些难以消化的骨头、羽毛、甲壳、牙齿、兽皮等物也被吞进胃里。
    生活在人工环境里的猛禽吃的是纯肉,从小就没有什么接触难消化部位的机会,一旦开始食用野食,很容易就会因为不习惯而生病。
    安澜之前还没意识到这件事。
    无论在毡房外扑抓活物还是在草原上扑抓被人类放出来的活物,因为有爷爷或者爸爸跟着,都没得到卡班拜过“就地开吃”的指令,往往是从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肉条来喂食。
    自由捕猎后,小男孩才开始频频下那个指令。
    第一天她吃完了赤狐,第二天又吃了半只没剥过的野兔,第三天吃回了狐狸。那天晚上她站在鹰驾上昏昏欲睡时就觉得胃里有点不太对劲。
    凭着多次被塞骆驼绒线的经验,她张嘴就想吐。
    关键肚子里不太舒服,真正要吐的时候却什么都吐不出来,酝酿了好一会儿才成功。
    这一回掉出来的不是黄液,也不是没消化完的肉,而是五六块椭圆型的像石子一样的东西,又黑又硬,还散发着一股恶臭。
    安澜乍一看见都惊住了,还是用喙去啄了啄,才缓慢回想起来它是个什么东西。
    难怪好多鸟被拍到照片时里张着嘴看起来像在笑,其实压根就是在酝酿那股吐食丸的感觉,酝酿半天出不来,挺绝望的,和人类便秘估计有着差不多的感受,或者是和当大猫时吐毛球的感受差不多。
    次日清早卡班拜过来收拾东西,看到地上掉着的食丸,也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生了什么病。
    正巧阿布史过来串门,两兄弟就又杠上了。
    这次吵架吵得特别凶,一直到入冬时两个小男孩都没有再跟彼此说话,安澜也没有机会去看看竞争者现在长成了什么样子。
    她下一次看见它,还是在群猎的时候。
    群猎是金雕只有在食物缺乏时才会进行的临时合作,它们往往会由三四只组成一小群,最多的时候可以达到二十只,共同对体型较大的目标或者目标群发动袭击。
    但在人类世界里,群猎变成了一种可以被“安排”的事情。
    每年冬天是金雕猎人最活跃的时候。
    同个部族里的猎人会聚集到一起,有时候从不同地方赶来的猎人也会因为过往缘分或者祖辈交际聚集到一起,共同策马放鹰。
    这既是一种狩猎行为,也是一种社交行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群猎甚至更侧重于社交性,那些没有资格加入的人,或者在加入后表现不佳的人,很容易就会被认为是孬种。
    先前卡班拜的爷爷在命令他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按照传统把这门技艺学下去时,用的其中一个理由也是“合群”。
    阿布史等这个机会已经很久了。
    早先就说过,他因为是从小就跟着爸爸(即爷爷)学鹰猎技艺,而且颇以此为豪,成天跟着比他年纪稍微大点的年轻人们跑,希望有朝一日能加入他们。
    现在两兄弟都有鹰了,而且就是这一年驯好的鹰,冬天完全可以参加群猎,他心中难免会对冬天的活动更加期待,也会对自己好好发挥把卡班拜压下去这件事更加期待。
    而卡班拜自己,一如既往地,脑子里好像缺根弦。
    第一次群猎开始前一家人去了部族中年纪最大的老驯鹰人那里,让他对猎鹰和小驯鹰人进行了一次“赐福”。
    安澜没觉得这种仪式有什么加成,非说加成的话,也是在毡房外烧的那点草药。据说这种草药是游牧民族用来治疗牲畜的,让鹰服用可以提高鹰的腓力,就不必像有些部族一样使用有毒的水银。
    赐福结束后,老人上马和卡班拜家一起朝会和地点赶路,随着离目的地的距离越来越近,路上碰到的金雕猎人也越来越多。
    卡班拜和她也有了点默契,看她歪着脑袋,知道这是在好奇,没有害怕也不是应激,就把鹰帽在手里多攥了一会儿,预备等人多时再戴上。
    借此机会,安澜得以仔细观察其他金雕的状况。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养得精心不精心几乎是第一眼就能分析出来,有的金雕赖以得名的金棕色羽毛片片分明,爪子看着也很正常;有的金雕则精神萎靡,爪垫肥大,还有些许腐烂的迹象。
    聚集地的金雕大多是雌性,从一岁到六岁各个年龄段的都有,偶尔也有雄性,体型普遍要小上一号。
    这是安澜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同类。
    即使聚会是人类促成的,即使这些金雕都或多或少受到了人类训练的影响,但她一想到群猎开始后能够看到多少罕见的捕猎技巧,心也忍不住热了起来。
    第113章
    这次集体出猎是由一个叫别力克的猎人组织的。
    他是卡班拜爷爷的老朋友,也是这一带远近闻名的老鹰把式,据说从十三岁就开始驯鹰,这些年前后驯过的金雕有超过十只。
    安澜冷眼看着,发觉这个老猎手是少数能让卡班拜爷爷和颜悦色对待的人之一,即使中间两人起了一点小争执,很快也以后者的退让告终。
    人类的争吵她不感兴趣,因此很快就把注意力转移到猎鹰身上。
    卡班拜爷爷带着一头五岁大的雌性金雕,而别力克带着的鹰年龄虽然目测只有三岁,体型却更伟岸,状态也更好。
    这只金雕后颈的羽毛又长又亮,一直披到背部,腓部的毛则层次分明,在阳光下闪着一棱一棱的赤红纵纹,放在整个群猎场地里都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漂亮大鹰。
    等猎手全部集合完毕,开始今天的第一阶段即策马齐行时,安澜的注意力仍然集中在这位美人身上,看着风把它的羽毛吹得猎猎作响。
    卡班拜一直没给她戴上帽子。
    安澜知道他是犯老毛病,自顾自想心事把这些细节给忘在了脑后,但其他猎手不知道,他们只看得到一个驯鹰不过半年的小子已经能架鹰在人多的地方活动了。
    鹰帽是一道情绪保险。
    如果驯鹰人每天架鹰在人群中活动的时间够长,达到一种近似脱敏的效果,让鹰不再容易对人类世界中的常见事物起恐惧或攻击反应,就可以不用长时间佩戴鹰帽。
    这个过程在一些传统中被叫做“闯脸”。
    在场有近两位数的金雕猎人、同等数量的金雕和二十多名过来看热闹的族人,因为人数众多,还有同类这个刺激源,只有四只金雕有能力不戴鹰帽。
    安澜并不认为她和其他三只大鸟能力相当。
    她占着前世为人的大便宜,原本就对人类社会非常熟悉,也不可能被寻常事物吓到;但对其他鸟儿来说,它们就好像被外星人抓走的人类,能够保持镇定、有的还在审视着周围的环境,已经算是族群中适应力较强的个体了。
    那三只猎鹰分别是爷爷的鹰,别力克的鹰和另一个中年哈萨克人驾着的六岁雌鹰。
    除了安澜自己,别力克的鹰是最小的。
    这位鸟中美人叫做沙乌列,意思是光辉,从它闪闪发亮的羽毛来看,这个名字可以说是非常贴切,可以傲视周围一圈没有新意的“英雄”、“汗王”、“强大”和“不可战胜”。
    安澜自己还没有名字。
    按照常理卡班拜应该在开始训练时就给起名字,但他却一直像忘了这回事似的,每次爸爸爷爷问起都说还没想好,拖着拖着就拖到了现在。
    因为没有名字,全家人都管她叫“那只金雕”或者“那只鸟”,听久了还能苦中作乐地安慰自己这有点像名字不可说的伏地魔。
    不过安澜先前没想到的是,这个不太“精确”的名字可能会让人类辨认不出来究竟指代的是哪只鹰。
    群猎第二阶段是跑马撒鹰的阶段。
    因为聚会是半社交性质,并不是狩猎比拼,猎人们边聊天边寻找猎物的踪迹,先找到的人率先摘下眼罩让猎鹰出击去捕捉,捉到了就会有一大群人为他喝彩。
    其中又以抓到狐狸为好彩头。
    在众多金雕猎人的虎视眈眈中抢先发现狐狸并放鹰出去抓狐狸不仅考验猎人的眼力和知识,还考验鹰的能力。
    老猎人们是不会觉得有什么,他们找狐狸的踪迹都找了几十年了,撒鹰出去一撒一个准,经验相对较弱的年轻人就没那么顺利了。
    阿布史和卡班拜这两个合不来的难兄难弟一个总是晚人一步发现狐狸,一个是等别人猎鹰出击了还没看到狐狸在哪,半天了一点收获都没有。
    安澜暂时没有出动的机会,也不想开启全自动模式,于是就蹲在护臂上按照原计划欣赏同类大鸟的捕猎技艺。
    这一看,她就停不下来了。
    大家都是金雕,不同个体却有不同的特长。
    沙乌列和别力克儿子驯养的金雕能做一种极为默契的配合捕猎动作,它们当两个方向朝猎物逼近,其中一只金雕做势要扑,把狐狸吓得急转弯,另一只则趁机抓碎它的头颅,留下一张完整的皮子。
    其他金雕有的能在近地面追击猎物长达数百米,有的能能用横向的力把猎物掀翻,然后抓住对方的咽喉,将其毙命。
    但这些狩猎技巧加起来都不如那只六岁雌鹰做出来的飞行技巧那么让人目眩神迷。
    在众人面前,它就像在炫技。
    大鸟乘风飞到三百多米的高空,然后朝着疯狂逃窜的猎物俯冲下降。它在俯冲一段距离后改全开翅为半开翅,以减少风的阻力,并赋予转向灵活性。当猎物朝另一个方向急转弯时,它维持着半开翅的状态,只通过两腿弯曲程度不同和双翼展开程度不同完成了一次急坠转向。
    这一套动作太过流畅,以至于在场的老猎手们都喝彩起来,阿布史眼中更是异彩连连。
    安澜恨不得两只眼睛变成摄像机。
    就鹰猎而言,除了捕猎中型大型动物时金雕会有巨大优势,在捕猎小型动物时它们完全比不上游隼或者雀鹰,差就差在身体结构造成的机动性。
    在俯冲上游隼能把金雕甩开一截,它们可以像箭一样收拢翅膀直直下坠,时速超过390公里时,而金雕尽管也能俯冲,速度是远远不及的。
    在转向上雀鹰才是大师,它们不仅能够做到瞬间加速减速,还能够在碰到各种障碍物时做急转弯,有时快到人类肉眼都跟不上,“鹞子翻身”这个战术动作就是雀鹰机动性的最好表现。
    反观金雕……如果猎物在它们落地前几秒做急转弯,金雕要么就是拉高高度重新下降,要么就是直接降落在地上绝望目送猎物远去,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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