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那城池蓦地城门大开,地面陡然起了轰隆隆巨响,随后便见两头身高达数丈,浑身上下臭气熏天的妖魔走了出来。
这二魔,一是半人半狼,二是半人半象。
狼魔手中持一柄锯齿大刀,象魔手中是一根镔铁长棍。
皆凶恶非常,兽面獠牙,瞳冒凶光。
浑身覆满秽物,齿缝间更夹有新鲜的肉丝,或是一些卷曲的毛发,瞧来无比的渗人。
按说见得这两头凶神恶煞的妖魔,周遭灾民们该无比恐惧,四散奔逃才是。
可在此处,却是相反。
所有灾民的眼眸这一刻都是亮了起来,真就好似闻到鲜血的行尸般,汹涌着围上去。
但很快,先上去的都被几道喝骂声、鞭打声驱了出来。
陶潜定睛看去,只见得七八个明显面色红润得多,着短打衣物的青壮年,个个持着短鞭,一边低头哈腰从两魔胯下钻出,一边肆意抽打着涌上来的难民。
待秩序稍好,走出一个尖嘴猴腮的中年男子。
手中持一铜锣,当当当敲打起来,随后听他尖声道:
“都给我站好,站好咯。”
“你们这些烂泥狗,臭肉羊,终于要走运了。”
“城里大老爷要过寿,需一千头肉猪,宰杀之前,鱼肉米面管够,必可养得白白胖胖,十天之期,谁愿去?”
“我,我愿去。”
“还有我,我全家都去。”
“老爷看看我,我底子好,没病,吃得快。”
“老爷快看看我,我嘴大,胃口好。”
……
陶潜刚确定那矢气二字的意思,骤然瞧见这一幕,面色登时变化。
肉猪……十天之期……陶潜甚至要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听错了?
第294章 十禽百草千尸汤,高氏一族皆禽兽
膏人城外,难民潮涌。
原本个个都如同行尸般,麻木呆滞,可听得那站在象魔狼魔身前,明显为虎作伥的中年男子说过那不可思议的条件后,难民又好似都活了过来般,抻长脖子,眸中冒出绿光,有些举手示意,有些拼命呼喊,有些干脆将自己的孩子递过去。
这一幕幕,让陶潜完全无法理解。
若他没想错,那所谓的肉猪,下场应是要被城中妖魔吃了去。
“也便是说,难民们宁愿过十天好日子,然后被当成肉猪吃掉,也不愿意苟活于此。”
“此地,究竟是哪一省?世道糜烂至此?”
陶潜原以为,这条件已足够骇人。
可他,却是再一次想错了。
那中年男子,眯着眼,敲着锣,一边挥舞鞭子抽打触及他躯体的难民之手,一边继续又道:
“抢什么?都抢什么?”
“既是大老爷过寿,咱们膏人城自是要举办庆典的,机会自然也多得是。”
“除却大老爷所需肉猪外,还有些旁的。”
“大小姐想穿新衣,需五百张好皮,臭男人滚远一些,只要女的,三日为期,其间供养香露琼浆,可沐浴,可熏香,保管让你死前也过一把仙女般的瘾头,愿去的到一旁检查去,皮肤无伤无疤无胎记的,可入城。”
说罢这句,这男子未停歇,索性一股脑将差事都说了出来。
“二小姐想串一条项链,骨玉材质的,尺寸得合乎标准,愿去的,也去那边量骨,尺寸对了可入城,七日为期,除了鱼肉米面管够外,还可多服用一种仙药【玉骨粉】,吃下后,颅骨还可发光哩,煞是好看。”
“三小姐点了一盘爆炒人心,得鲜嫩的,需一百人,十二时辰为期,十八岁以下的可入,能得一顿饱饭,但却是一顿完全由各种天材地宝,珍惜药材做成的饭菜,就是我等也吃不上那种珍馐美味,愿去的到一旁排队去。”
“四小姐说近日没胃口,吩咐我等煮一锅【十禽百草千尸汤】,需一千多人,四十八时辰为期,每一人都可洗刷干净,可得一颗洗髓丹,吃了保管你通体舒畅,洁净无比,之后每顿都能饮仙露,吃珍贵药材,便是酒水也有,神仙日子不过如此。”
……
说到此处,这男子顿了顿,继续又道:
“真正的大好事来了,都给我听好了。”
“小少爷,最近想玩狩猎游戏,需要至少上万人,不限男女老少,且期限也没定死,只将你们投入城池后山的食人森林中,不定时会往里面投放各种好吃的,一般小少爷只到晚上才有兴致,而且一次也就打个几十人就尽兴了……愿去的,排队入城吧。”
这男子完全说完后,那铜锣当当当响彻。
而后,被分别甄选出的一万多人,便欢天喜地的开始入城。
其余难民虽遗憾不已,但却无一人敢反抗,又重新化作行尸也似,回归原来的状态。
这一刻,陶潜忽然理解了那“膏人城”三字的含义。
吃干抹净,也不过如此了。
陶潜眸中的怒火和杀意,骤然开始疯狂攀升着。
降临此地时,陶潜即刻便隐了身子。
那二魔身躯瞧来恐怖,然不过是两头炼气圆满的小妖魔。
而那几个为虎作伥的人族,更只是引气境。
自然,都发觉不了他。
不过因是初来乍到,不知此省此地的底细,陶潜暂时压制着怒火。
取出魔葫,抖了一头心魔出来,驱使它从周遭诸多难民心灵深处,搜罗些相关记忆过来汇报。
不多时,陶潜得了结果。
“此地乃是天南省,北地大省之一。”
“如今北地多省都处于混乱中,妖魔遍地,世道糜烂,天南非但是其中之一,更是最混乱,最恐怖的省份,纵是到处流窜的难民,也不敢往天南省去,宁愿绕路,尚有一点生机,若入了此省,生不如死。”
“外省难民还可逃避,可本省之人,只能身在炼狱,挣扎求生,或者是……求速死。”
“膏人城原名赶月城,算是一个交通小枢纽,周遭诸山都产药材,靠山吃山下,此城也算繁荣,城中本有居民三四十万人,若将周遭村镇囊括进来,人口可达六十万之多。”
“直至高家到来,此家此族,皆禽兽也。”
“先是屠城屠村,将人口杀到只余二十万,除了投靠他们的帮凶外,其余都被赶出城池,成了灾民难民。”
“高家乃是修行家族,许是因了修炼功法所致,高家人,上至那些小姐少爷,下至奴仆侍卫,个个都是妖魔身躯,恶臭且堕落。”
“唯独城主,也就是所谓的大老爷‘高顽’,依旧维持着人身。”
“高家将剩余二十万难民当做是储备资粮,分别豢养于南城,北城,两座城门外的烂泥地中,各布了一座【群魔矢气迷魂阵】,蛊惑二十万难民的心智,腐烂其身躯,防止他们逃跑,也防止他们自杀自残。”
“到取用之时,再遣麾下一众伥鬼,以各种名义,享用。”
陶潜知悉这些,眉头立刻皱起。
脑海中,想起一事来。
“先前修家的修仲琳,在我面前显摆见识。”
“曾指着一头极乐境的,烂肉蛆虫般的怪物,称其为高道友。”
“长生天朝两千多年历史中,也的确有个短命的高氏王朝,莫不是占据膏人城的这些高家人……便是那方士高家的血脉子嗣?”
这一动念,陶潜立知。
真相,怕是八九不离十。
以他如今修为境界,心血来潮,必是真的。
同一时刻,陶潜无声无息穿过城门,那些禁法阵法之类,对付些旁的修士还可,要发现他却是难了。
虽还未动手厮杀,但陶潜这一动,已显出晋升境界后的特异来。
纵是不用法力,不施神通。
他这躯体,也是万法不沾身一般,避了所有污秽,须臾入了城。
城外本就臭,原以为城内会好些,可很快他便发觉,城内之臭更甚城外十分,且映入目中的景象,几乎让陶潜遏制不住蠢动的杀意。
眼前,是极热闹的一座城市,街道。
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点心铺……诸多建筑,一应俱全。
凡俗世界有的,如赶集、买卖、闲逛、饮酒、聚谈、打架等等情节景象,也是应有尽有。
唯一的不同,是这里的“人”,并不是真的人。
皆是妖魔,约莫数千头,多数甚至都不能算是修行者。
只是因为体内血脉,以及家传功法的原因,这里的高家人,都是丑陋、狰狞的妖魔形态。
不止是狼魔、象魔这二种,诸如蛇、羊、狗、虎、猪等等,真可说是包罗万象。
若非没有任何气机感应,差点让陶潜以为,这里又是一个“陀县”,又一个百禽子在此作乱。
极为可笑,也极为渗人的是。
他们,将自己视作是人,视作是民。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些个小买卖,过着小日子。
晨起出门,来一屉两脚羊肉包子填肚,喝一碗精酿羊血漱口,闲逛至东街买些羊骨羊皮所制的拨浪鼓、风筝、面具之类的小玩意儿回家哄孩子,又往西市的布店去,扯几尺光滑的羊毛布做衣裳……。
若不去瞧这城池上空飘荡着的浓黄大雾,不去看那凝成实质的猩红鬼云。
恍惚中,只让人以为,这就是一座虽是普通,但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的平民小城了。
便是陶潜,也直接怔了半个呼吸。
在这之前,他脑海中还在思索着另一事:
“那先天灵宝神光不将我送回蓬莱海,而是掷来此处,应是天尊之意?”
这二魔,一是半人半狼,二是半人半象。
狼魔手中持一柄锯齿大刀,象魔手中是一根镔铁长棍。
皆凶恶非常,兽面獠牙,瞳冒凶光。
浑身覆满秽物,齿缝间更夹有新鲜的肉丝,或是一些卷曲的毛发,瞧来无比的渗人。
按说见得这两头凶神恶煞的妖魔,周遭灾民们该无比恐惧,四散奔逃才是。
可在此处,却是相反。
所有灾民的眼眸这一刻都是亮了起来,真就好似闻到鲜血的行尸般,汹涌着围上去。
但很快,先上去的都被几道喝骂声、鞭打声驱了出来。
陶潜定睛看去,只见得七八个明显面色红润得多,着短打衣物的青壮年,个个持着短鞭,一边低头哈腰从两魔胯下钻出,一边肆意抽打着涌上来的难民。
待秩序稍好,走出一个尖嘴猴腮的中年男子。
手中持一铜锣,当当当敲打起来,随后听他尖声道:
“都给我站好,站好咯。”
“你们这些烂泥狗,臭肉羊,终于要走运了。”
“城里大老爷要过寿,需一千头肉猪,宰杀之前,鱼肉米面管够,必可养得白白胖胖,十天之期,谁愿去?”
“我,我愿去。”
“还有我,我全家都去。”
“老爷看看我,我底子好,没病,吃得快。”
“老爷快看看我,我嘴大,胃口好。”
……
陶潜刚确定那矢气二字的意思,骤然瞧见这一幕,面色登时变化。
肉猪……十天之期……陶潜甚至要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听错了?
第294章 十禽百草千尸汤,高氏一族皆禽兽
膏人城外,难民潮涌。
原本个个都如同行尸般,麻木呆滞,可听得那站在象魔狼魔身前,明显为虎作伥的中年男子说过那不可思议的条件后,难民又好似都活了过来般,抻长脖子,眸中冒出绿光,有些举手示意,有些拼命呼喊,有些干脆将自己的孩子递过去。
这一幕幕,让陶潜完全无法理解。
若他没想错,那所谓的肉猪,下场应是要被城中妖魔吃了去。
“也便是说,难民们宁愿过十天好日子,然后被当成肉猪吃掉,也不愿意苟活于此。”
“此地,究竟是哪一省?世道糜烂至此?”
陶潜原以为,这条件已足够骇人。
可他,却是再一次想错了。
那中年男子,眯着眼,敲着锣,一边挥舞鞭子抽打触及他躯体的难民之手,一边继续又道:
“抢什么?都抢什么?”
“既是大老爷过寿,咱们膏人城自是要举办庆典的,机会自然也多得是。”
“除却大老爷所需肉猪外,还有些旁的。”
“大小姐想穿新衣,需五百张好皮,臭男人滚远一些,只要女的,三日为期,其间供养香露琼浆,可沐浴,可熏香,保管让你死前也过一把仙女般的瘾头,愿去的到一旁检查去,皮肤无伤无疤无胎记的,可入城。”
说罢这句,这男子未停歇,索性一股脑将差事都说了出来。
“二小姐想串一条项链,骨玉材质的,尺寸得合乎标准,愿去的,也去那边量骨,尺寸对了可入城,七日为期,除了鱼肉米面管够外,还可多服用一种仙药【玉骨粉】,吃下后,颅骨还可发光哩,煞是好看。”
“三小姐点了一盘爆炒人心,得鲜嫩的,需一百人,十二时辰为期,十八岁以下的可入,能得一顿饱饭,但却是一顿完全由各种天材地宝,珍惜药材做成的饭菜,就是我等也吃不上那种珍馐美味,愿去的到一旁排队去。”
“四小姐说近日没胃口,吩咐我等煮一锅【十禽百草千尸汤】,需一千多人,四十八时辰为期,每一人都可洗刷干净,可得一颗洗髓丹,吃了保管你通体舒畅,洁净无比,之后每顿都能饮仙露,吃珍贵药材,便是酒水也有,神仙日子不过如此。”
……
说到此处,这男子顿了顿,继续又道:
“真正的大好事来了,都给我听好了。”
“小少爷,最近想玩狩猎游戏,需要至少上万人,不限男女老少,且期限也没定死,只将你们投入城池后山的食人森林中,不定时会往里面投放各种好吃的,一般小少爷只到晚上才有兴致,而且一次也就打个几十人就尽兴了……愿去的,排队入城吧。”
这男子完全说完后,那铜锣当当当响彻。
而后,被分别甄选出的一万多人,便欢天喜地的开始入城。
其余难民虽遗憾不已,但却无一人敢反抗,又重新化作行尸也似,回归原来的状态。
这一刻,陶潜忽然理解了那“膏人城”三字的含义。
吃干抹净,也不过如此了。
陶潜眸中的怒火和杀意,骤然开始疯狂攀升着。
降临此地时,陶潜即刻便隐了身子。
那二魔身躯瞧来恐怖,然不过是两头炼气圆满的小妖魔。
而那几个为虎作伥的人族,更只是引气境。
自然,都发觉不了他。
不过因是初来乍到,不知此省此地的底细,陶潜暂时压制着怒火。
取出魔葫,抖了一头心魔出来,驱使它从周遭诸多难民心灵深处,搜罗些相关记忆过来汇报。
不多时,陶潜得了结果。
“此地乃是天南省,北地大省之一。”
“如今北地多省都处于混乱中,妖魔遍地,世道糜烂,天南非但是其中之一,更是最混乱,最恐怖的省份,纵是到处流窜的难民,也不敢往天南省去,宁愿绕路,尚有一点生机,若入了此省,生不如死。”
“外省难民还可逃避,可本省之人,只能身在炼狱,挣扎求生,或者是……求速死。”
“膏人城原名赶月城,算是一个交通小枢纽,周遭诸山都产药材,靠山吃山下,此城也算繁荣,城中本有居民三四十万人,若将周遭村镇囊括进来,人口可达六十万之多。”
“直至高家到来,此家此族,皆禽兽也。”
“先是屠城屠村,将人口杀到只余二十万,除了投靠他们的帮凶外,其余都被赶出城池,成了灾民难民。”
“高家乃是修行家族,许是因了修炼功法所致,高家人,上至那些小姐少爷,下至奴仆侍卫,个个都是妖魔身躯,恶臭且堕落。”
“唯独城主,也就是所谓的大老爷‘高顽’,依旧维持着人身。”
“高家将剩余二十万难民当做是储备资粮,分别豢养于南城,北城,两座城门外的烂泥地中,各布了一座【群魔矢气迷魂阵】,蛊惑二十万难民的心智,腐烂其身躯,防止他们逃跑,也防止他们自杀自残。”
“到取用之时,再遣麾下一众伥鬼,以各种名义,享用。”
陶潜知悉这些,眉头立刻皱起。
脑海中,想起一事来。
“先前修家的修仲琳,在我面前显摆见识。”
“曾指着一头极乐境的,烂肉蛆虫般的怪物,称其为高道友。”
“长生天朝两千多年历史中,也的确有个短命的高氏王朝,莫不是占据膏人城的这些高家人……便是那方士高家的血脉子嗣?”
这一动念,陶潜立知。
真相,怕是八九不离十。
以他如今修为境界,心血来潮,必是真的。
同一时刻,陶潜无声无息穿过城门,那些禁法阵法之类,对付些旁的修士还可,要发现他却是难了。
虽还未动手厮杀,但陶潜这一动,已显出晋升境界后的特异来。
纵是不用法力,不施神通。
他这躯体,也是万法不沾身一般,避了所有污秽,须臾入了城。
城外本就臭,原以为城内会好些,可很快他便发觉,城内之臭更甚城外十分,且映入目中的景象,几乎让陶潜遏制不住蠢动的杀意。
眼前,是极热闹的一座城市,街道。
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点心铺……诸多建筑,一应俱全。
凡俗世界有的,如赶集、买卖、闲逛、饮酒、聚谈、打架等等情节景象,也是应有尽有。
唯一的不同,是这里的“人”,并不是真的人。
皆是妖魔,约莫数千头,多数甚至都不能算是修行者。
只是因为体内血脉,以及家传功法的原因,这里的高家人,都是丑陋、狰狞的妖魔形态。
不止是狼魔、象魔这二种,诸如蛇、羊、狗、虎、猪等等,真可说是包罗万象。
若非没有任何气机感应,差点让陶潜以为,这里又是一个“陀县”,又一个百禽子在此作乱。
极为可笑,也极为渗人的是。
他们,将自己视作是人,视作是民。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些个小买卖,过着小日子。
晨起出门,来一屉两脚羊肉包子填肚,喝一碗精酿羊血漱口,闲逛至东街买些羊骨羊皮所制的拨浪鼓、风筝、面具之类的小玩意儿回家哄孩子,又往西市的布店去,扯几尺光滑的羊毛布做衣裳……。
若不去瞧这城池上空飘荡着的浓黄大雾,不去看那凝成实质的猩红鬼云。
恍惚中,只让人以为,这就是一座虽是普通,但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的平民小城了。
便是陶潜,也直接怔了半个呼吸。
在这之前,他脑海中还在思索着另一事:
“那先天灵宝神光不将我送回蓬莱海,而是掷来此处,应是天尊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