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她心中所憧憬的那个写意江湖,是武当掌教洪洗象骑鹤过东海,是东海上北凉刀客郑吒与王仙芝神仙打架,是龙虎山上剑神李淳罡一声剑来漫天飞剑。
    可这一路走来,初涉江湖懵懵懂懂的她,仿佛看清了更接近真实的江湖,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江湖。
    原来神仙打架、高手过招的那个江湖,离她是那么遥远,遥远得跟她一点都不着边际。
    但是华龙帮,那座武库中,却存着她所憧憬的那个江湖。
    这一刻,刘妮蓉看向温华的目光,彻底变得不一样。
    第四百九十四章 徐凤年从来不是好汉
    自公孙杨死后,徐凤年一直没再跟刘妮蓉照面,反正有温华在,本来也没他什么事。
    徐凤年没找温华,温华却趁着夜色,等大家都睡下后,主动找到徐凤年,面无异色的道:“说说吧,公孙杨是怎么回事。”
    两人都将自身感知力开到最大,若有人靠近他们十丈之内,便会被他们感知到。
    而在十丈之外,是听不到他们说什么的。
    这魏丰毕竟只是个商人,府上虽然养着那么些武者,却并无什么高手坐镇。
    武功最高的也不过才三品境界而已,却已经是魏府的首席门客。
    若真有二品小宗师及以上武者效力,那魏丰的生意也远不止这点规模了。
    徐凤年诧异道:“刘妮蓉没告诉你?”
    温华摇头道:“她只说公孙杨自杀了,其他的什么也不肯说。”
    徐凤年了然,显然刘妮蓉是想保住公孙杨的身后名,的确是个有情有义的女子。
    其实公孙杨的性情徐凤年挺喜欢,若他不是敌国细作,他也不是北凉世子,两人之间大可有一场忘年交。
    可因为公孙杨的出卖,不知道多少北凉好男儿要血洒疆场,徐凤年既然已经知道这一点,便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徐凤年轻叹一声,倒也没有隐瞒温华。
    温华不仅是他的好兄弟,更是要跟他并肩战斗,一路拼杀的同伴。
    在公事上,他们之间不该有任何隐瞒。
    “公孙杨这些年,一直在出卖北凉军情给北莽,他活着的意义,就是搞垮北凉,进而搞垮离阳。”
    有这句话足矣,温华叹道:“如此豪爽大气的人,奈何是个国贼。”
    徐凤年也是叹息不已,事情已经说清楚,两人也不再纠缠此事,他对温华问道:“那丫头怎么样了?”
    温华道:“很难过,从她可以练成悲痛莫名,就能看出这一点,不过也没什么大问题,时间会治愈她的。”
    徐凤年道:“你就这么把莫名剑法传给她,真的没什么关系吗?”
    温华笑道:“能有什么关系?这世上除了老步,再无人练成悲痛莫名这一招,难道让它失传?”
    “有人练成这一招,老步只会高兴,况且等她成了我媳妇,那就不算外人了。”
    徐凤年哑然失笑道:“看你这德性,八字已经有一撇?”
    温华自得的道:“等从北莽回去,就该画下那一捺了。”
    徐凤年欣然道:“行,等你们成亲,我送你们一份大礼。”
    “什么大礼?”
    “到时候再说,现在说出来就没意思了,你也会少许多惊喜不是?”
    “那行,我等着你给我惊喜。”
    闲聊一会儿后,夜色更深,天上忽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徐凤年起身走到窗户旁,忽然声音低沉的道:“温华,两天后就是清明,到时候跟我去杀个人吧。”
    温华云淡风轻的道:“我这次跟着你出来,就是想让剑染血的,其他的不用多废话,你直接说目标是谁就行。”
    徐凤年眼中寒芒一闪,缓声道:“留下城城牧,陶潜稚。”
    ……
    留下城城牧陶潜稚,一个极度仇视北凉,偏偏又胸有丘壑的北莽将领。
    此人不光熟谙兵法韬略,武力更是超群,尤其对北凉军政钻研深刻,本来凭着一身本领,已经做到北莽南部姑塞州的冲摄将军。
    一次皇室宗亲到姑塞州阅兵时,陈芝豹以一股奇兵长驱直入发动突袭,那名运气差到极点的皇室宗亲,被陈芝豹一击毙命。
    陶潜稚受此事牵连,被贬职到留下城做了城牧。
    然而他看似被贬职,其实是明贬暗升。
    官职降了一品,却在边境留下城手掌军政大权,算是因祸得福,就此脱离了军队樊笼。
    日后只要略有功绩,就会被龙腰州持节令,甚至是北莽女帝青眼看中。
    这远比在等级森严的北莽军中,辛苦爬升来得机会要大。
    据徐凤年掌握的消息,陶潜稚行军布阵有独到见解,尤擅诡道,而且他性子十分暴戾。
    最为北莽朝野称道的是,此人每日都要杀一位北凉甲士才睡得着觉,从姑塞州来到留下城,不带一名家眷,不带一分银子,不带一样珍宝,只带了六架囚车。
    囚车中禁锢着四十多名,在战场上被掳获的北凉士卒。
    一个多月过后,这四十多名北凉俘虏便被杀得一干二净。
    不过陶潜稚与北莽边军中,许多将军同僚关系都很好,总会有新的俘虏运送到留下城,供他每日亲自割首。
    可以说,陶潜稚是北莽朝廷中,被各方势力都看好的青壮派官员。
    既有治军手腕,也有民间声望,迟早会鲤鱼跳龙门,成为北莽王庭未来一块不可或缺的基石。
    所谓彼之英雄我之仇寇,这等敌国上等人才,徐凤年自是要杀之而后快。
    凉莽两地的恩怨纠缠,委实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就好似一块砧板,今天涂抹了你的鲜血,明天便加上我的一层,层层铺叠,早就凝固成一块令人作呕的血碑。
    ……
    这场雨一下起来就没完,陆陆续续下了三天。
    清明节的这天清晨,原本淅淅沥沥的雨势,逐渐变得大了起来。
    道路上满是泥浆,但这并未阻拦陶潜稚的脚步,他要去城外给一名祖籍留下城的袍泽上坟。
    陶潜稚一马当先出城而去,身后跟着三十披着铁甲的亲卫铁骑。
    他们个个目不斜视,因此都没看到,临街的魏府大门高墙青瓦下,蹲着一青衣佩刀、一灰衣提剑的两个年轻人。
    两名身娇体柔眼儿媚的丫鬟,各自替二人撑着伞,两人面朝南烧着黄纸。
    可惜雨太大,即便有伞遮挡,雨水落在地上溅起的水珠,依然让黄纸很难烧着。
    直到火势渐大,才终于烧掉几捧黄纸,约莫是心意已经尽到,还剩下一捧黄色纸钱,青衣青年将之放回了怀中。
    给他撑伞的小丫鬟小声提醒道:“徐公子,给先人用的纸钱不好放进活人怀里的,奴婢帮你收着吧?”
    徐凤年站起身,见她左肩湿透,将红木伞骨往丫鬟那边推了推,随后望着雨中疾驰而去的铁骑,笑而不语,只是摇头。
    片刻之后,两道撑着伞并肩而行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幕之中。
    ……
    “刘妮蓉呢?”
    “去给公孙杨上坟了,放心,陶潜稚要上的坟在城郊东南方向,公孙杨埋在西南方向。”
    “那就好,要不要比比脚力?”
    “比就比,怕你啊。”
    大雨滂沱,天色昏暗如夜,官道上泥泞难行,却偏偏有两个不知道是有什么毛病的年轻人,收起伞在大雨中狂奔。
    两人的风格截然不同,徐凤年每次踏地,都会在地面轰出一个泥窟窿,溅起水花无数。
    而温华却像是没有重量一般,脚掌落在地面,却犹如蜻蜓点水,在这大雨中,连那丝丝涟漪都被掩盖,波澜不惊。
    但无论落脚是轻是重,两人的速度却都是一般的迅疾,若有常人旁观,只能看到一青一灰两道影子一闪而逝。
    虽说两人在速度上不分伯仲,可徐凤年终是落了下乘。
    毕竟一个动静不小,一个悄无声息,这差距一眼可辨。
    “就这吧。”
    距离官道百余丈的小路上,随着徐凤年开口,两人默契十足的同事止步,随后重新打开雨伞遮在头上。
    “你这轻功可以啊,有点登萍度水,踏雪无痕的意思,是个什么名堂?”
    温华得意洋洋的道:“纵身千里无息步,波澜不惊点涟漪。”
    “这门轻功叫‘燕行千里’,奔行时如燕子抄水,轻盈无比,且在奔行间不仅不耗费真气,反而有回气之效。”
    “因此全力施展时可健步如飞,迅若奔骑,日行千里不在话下。”
    徐凤年羡慕的道:“有点意思,这等轻功连听潮亭里都没有。”
    温华撇嘴道:“开玩笑,真正的绝世秘笈,哪那么容易被你爹搜刮走?”
    “虽说拥有绝世秘笈的地方,不一定拥有绝世高手,可再怎么也得有点底蕴。”
    徐凤年此时赔着笑道:“是是是,你说的太对了,兄弟跟你打个商量,你看我轻功这么差,遇到事儿那不得拖你后腿吗?你看……”
    温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你小子在这儿等着我呐。”
    徐凤年给他抛了个媚眼,用肩膀碰了碰他胸膛,笑眯眯的道:“嘿嘿,咱哥俩谁跟谁呀。”
    温华轻抚着下巴若有所思的道:“你说的倒也有理,万一风紧需要扯呼的时候,你跑不掉还得我回去救你。”
    徐凤年一拍大腿道:“可不就是这个理儿吗!”
    “行吧,等干完这一票,得空的时候我教你。”
    “诶,还得是我兄弟,谢谢啊。”
    恰在此时,有重重的马蹄声穿过雨幕,传入两人耳中。
    原本嬉皮笑脸的徐凤年神色瞬间一变,一股杀意凛然的气势从他身上散发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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