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卉笑道:“也不是专程,他只是顺便说了一下而已。”
    “都一样都一样,唉,你给小霍写信告诉他,让他在京城和吴家撇清关系,千万别提是亲戚的事。”明三老爷说道。
    “怎么了?三哥你听说什么了?”明卉凝眉,明三老爷这个人,虽然不太靠谱,但他有副热心肠,也因此交了不少朋友。
    明三老爷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压低声音说道:“我有个朋友的表亲是混帮闲的,他在府河码头上做了一阵子小管事,他们这些小管事,连同干活的苦力,都归吴舅爷管着。
    据他说,以往但凡是和河道码头相关的差事,都是通过漕帮来找人手,那些民夫啊苦力的,其实都是由漕帮管着的,他们之所以跟着漕帮混饭吃,就是因为漕帮对兄弟们极是维护,没人敢苛扣这些兄弟的工钱。
    这次吴舅爷接了招民夫苦力的差事,却绕开了漕帮,明眼人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还不就是为了从中赚银子?
    漕帮的人惹不起,那就不雇他们呗。
    吴舅爷怕是还觉得自己挺聪明呢,可他忘了,那漕帮是谁都能惹得起的吗?漕帮是通着朝廷的!
    我那朋友的表亲,连同好几个小管事,把上个月的工钱结清就不干了,据他们讲,是有人找过他们,打听码头上雇人的事,一个苦力给多少钱,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们害怕了,生怕被连累,所以拿了工钱就不干了。
    那表亲就讲,这一准儿是漕帮的人来搜集证据,准备去告状了。
    这事我连大哥都没说,免得他说我结交不三不四的朋友,你和小霍知道就行了,一定替我保密。”
    第142章 脆柿子和野酸枣
    明三老爷不知道承恩公府里大爷和二爷之间的斗争,但是明卉知道。
    这一次来打听消息的人,要么是孙大爷的人,要么就是尤伯爷的人。
    吴舅爷的差事是孙二爷给的,他也不过是给孙二爷做事的,就和孙十五抱上孙二爷大腿是一样的。
    明卉摇摇头,她对这些没有兴趣,下个月就是明静的好日子了,她要给明静送几斤熏衣裳熏被子的香粉。
    可想而知,当明静收到不晚送过来的那一大口袋熏香粉时,嘴巴张得能吞下一颗鸡蛋了。
    明卉很欣慰,两个侄女不偏不倚,每人几斤香粉,省时省力省心,她真是太聪明了。
    至于香粉一下子送这么多,会不会惊掉别人下巴,以及这份礼物的包装是否太过朴实无华,明卉压根就没有去想。
    道观里长大的姑娘,觉得这些都不重要。
    不过,当明三老爷又一次问她,有没有把上次的事告诉霍誉,明卉还是免为其难,亲笔给霍誉写了一封信,让汪安送到保定前卫,交给苏幼龄。
    次日,霍誉从演武场回到营房,白菜就把这封信交给了他。
    “保定前卫送来的。”白菜说道。
    保定前卫?
    那就是苏幼龄了。
    苏幼龄的信,不是给苏长龄,而是给他,那就是明卉的事了。
    小兵端了铜盆进来,霍誉用皂豆仔仔细细净了手,又用软布巾把手上的水擦干,这才重又拿起那封信,用纸刀小心翼翼裁开外面的信封,里面果然还有一只信封。
    信封上端端正正的“霍誉亲启”四个字,娟秀中隐隐透出风骨,就和写字的人一样。
    霍誉用纸刀把这层信封也轻轻裁开,终于取出了里面的信笺。
    白菜的嘴角抽了抽,又抽了抽,自家爷的这副小心谨慎的模样,让他想起当年在边关查看情报的情景。
    将信笺展开,霍誉逐字逐行看下去,看着看着,他那紧抿的双唇便渐渐弯起,勾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小丫头是在关心他吗?洋洋洒洒两张纸,就是在告戒他,一定要和吴家撇清关系。
    最有趣的是,小丫头在最后还要画蛇添足写上一句:这封信是三哥让我写的。
    三哥?
    明三老爷?
    据他所知,小丫头可不是个听话的姑娘,什么时候明三老爷让她写信,她就写信了?
    说来说去,还是她自己也想写信。
    霍誉把这封信看了两遍,曾经的卧底生涯,让他养成了看完信就烧毁的习惯,白菜也早已习惯了,这会儿已经端了火盆进来。
    霍誉拿起这封信,正想扔进火盆,可是手却停在了半空,小丫头还是第一次给他写信,他舍不得。
    他把信折好,重又放回信封,四下看了看,他住的营房虽然不会让人随便进来,但把信放在这里,他还是不放心,索性揣进怀里贴身带着。
    三天后,明卉收到了霍誉的回信,他在信上并没有说起吴家的事,就好像她的那封信不存在一样,他说起骁旗营驻扎的这片山脚,这里也有柿子树,结的是脆柿子,不如云梦山的柿子红彤彤的好看,相比脆柿子,他还是喜欢软柿子。
    明卉也喜欢吃软柿子,甜丝丝,蜜罐一样,舀一口吃进嘴里,清甜充斥着整个口腔,太满足了。
    明卉看完信,就打发汪安出去买柿子,汪安买回来一筐,硬梆梆的,要放上一阵子才能吃。
    无奈之下,她只好又买了几斤柿饼过过瘾。
    她没给霍誉回信,霍誉的第二封信却自己来了,这次不写柿子了,改写野酸枣,他说山民们用野酸枣泡酒,他喝过,又酸又涩,一口下去直冲脑门,他后来想了想,觉得如果加上冰糖会好喝一些。
    想起野酸枣,明卉的脸就酸得皱在了一起,云梦山上也有野酸枣,小时候,她都是从树上直接摘了吃,崔娘子会把酸枣加上冰糖煮成糖水,还会用晒干打碎的酸枣仁煮粥喝,酸枣仁能安神,汪真人经常喝。
    明卉又让汪安去看看有没有卖野酸枣的,汪安没买到,带回一篮子大红枣。
    张元娘用大红枣和红小豆,又加了赤砂糖,煮了一大锅。
    她还是没有回信,她在想,霍誉会不会写第三封信?
    第一封信写脆柿子,第二封信写野酸枣,第三封信写什么?
    明卉忽然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可是霍誉的第三封信却迟迟未到,而在这时,府河码头出事了!
    一夜之间,府河码头被围得水泄不通,包括吴舅爷在内的所有管事,连同部分民夫都被带走了。
    消息传来,吴舅母一下子就慌了。
    吴家现在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吴四郎的尸体送回了保定,二房索性在吴家门口搭起了灵棚,二老太太从乡下雇了七八个哭丧的老婆子,从早哭到晚,此起彼伏的哭丧声。
    前门哭丧,后门就吹唢呐,同样是从早吹到晚,吴家只能大门紧闭,婆子出门买菜,刚刚把后门打开一条缝,一只唢呐就怼了过来,吱的一声,婆子的耳朵差点震聋了。
    这些人可不仅仅是哭哭啼啼吹吹打打,但凡是吴家有人出门,还被围着要钱,不给钱就扯衣衫抱大腿,也不知道二房从哪里找来的一群二流子,整天就在吴家巷子转悠,吴舅母想让人给吴舅爷送信,派出去的人还没走到巷子口就被拦住了,二流子们也不打人,勾肩搭背哥俩好,再一看,那人身上仅有的一串铜钱也被摸走了,这还不够,衣裳上都是红手印,看上去就像是沾了血,那人吓得差点晕死过去。
    吴舅母日日盼,夜夜盼,好不容易盼到了今天。
    没人哭丧了,也没有人吹唢呐了,吴舅母让人把前门偷偷打开一条缝,灵堂撤了,大门口干干净净。
    吴舅母松了口气,二老太太看来是没力气闹腾了,无权无势的小门小户,也敢闹事?胆儿肥了。
    吴舅母得意起来,迫不及待地让人出去买鱼买肉,这些日子,婆子不敢出去买菜,吴舅母已经吃了几天馒头就咸菜了。
    可是她高兴得太早,前门和后门同时被人从外面撞开,一群官兵闯了进来!
    第143章 一对金手镯
    吴舅爷被抓,吴家被抄家了,就连吴舅母也被带走了!
    大太太听说这个消息,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那日她被送回明家,当天晚上就病倒了,这一次是真的病了,不是装的。
    前几天终于大好了,便听说了二老太太在吴家门口搭灵棚的事,大太太原本还想去看看吴舅母的,听说了这事,也不敢去了。
    更何况,明大老爷厉声对她说道:“你若是去了,也就不用回来了!”
    大太太做梦也想不到,明大老爷会对她说出这种话来。
    他们算是指腹为婚,婆婆张氏与吴家老太太一见如故,当时明大老爷刚满周岁,吴家老太太刚刚有孕,那时的明家还没有分宗,各个房头之间龊龉不断,而那时的吴家早就分家了,吴家老太太的这个房头简简单单,令张氏很是羡慕。
    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张氏欠了吴家老太太一个人情,吴家老太太非常喜欢明大老爷,半是认真半开玩笑,说让明大老爷给她做女婿。
    两个女人便在说笑之间订下了亲事,若是吴老太太生的是女娃,那就结亲,若是男娃,便认干亲。
    明老太爷是重诺之人,虽然后来吴家自吴老太爷过世之后,便走下坡了,但是明老太爷没有想过悔婚,待到两个孩子长大之后,就顺理成章地结成夫妻。
    两人成亲快三十年了,这些年来,虽然说不上情投意合,可也相敬如宾。
    明家家境殷实,又早早分家,大太太上面没有婆婆,唯一的公公也常年在外,明大老爷为人谦和,更不是小心的人,这些年,大太太用私房钱贴补娘家,明大老爷从不过问,明达有的,吴桐肯定也有,吴丽珠有的,明雅却不一定会有。
    在大太太看来,她帮衬娘家是理所当然的事,她的侄子侄女都是人中龙凤,她对他们好这是应该的。
    她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明大老爷会不许她回娘家,甚至还会说出去了就不要回来的狠话。
    不让她回来?
    这和休了她有什么区别?
    她给明家生了两儿两女,她的儿子是童生,她的两个女婿都是举人,她劳苦功高,凭什么要休了她?
    待到现在得知吴家被抄的消息,大太太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呆坐良久,让人去叫了明达过来。
    她不敢指望明大老爷了,只能让明达去了。
    “你舅家被抄了,你表哥一个人在京城,要读书,还要为你舅舅的事情上下打点,怕是手头早就没有银子,你把这些给他送过去,别让你爹知晓,他若问起,你就说去京城看你二妹妹。”
    大太太把一个包袱递过来,明达接过,乖巧又懂事。
    明达掂了掂,包袱沉甸甸***的,他出了院子,找个僻静的地方,把那只包袱打开,见里面有二百两现银、一对龙凤呈祥的金镯子、两只金锞子和两只银锞子。
    明达有些怀疑人生了,他一向以为,大太太最疼的人是他!
    可他长这么大,大太太也从来没有给过他这么多东西,平日里他能从大太太这里抠个五两六两的,就已经很知足了。
    却没想到,大太太给吴桐,一出手就是这么多!
    明达二话不说,径自去了明大老爷的书房,把这包东西交给了明大老爷。
    “我娘让我送去京城交给表哥的,我不想去。”
    明大老爷看着这包东西,气得脸色铁青,他认识这对金镯子,这是当年他们成亲时,他给的聘礼!
    他以为这对镯子,大太太即使不戴了,也会留下做纪念,再或者,重打成新样子,传给女儿或者儿媳。
    明家即使最艰难的时候,也没到过让家中女卷变卖首饰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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