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就是潘国庆的完美不在场证据。
    将所有的问询记录整理好,赵向晚点头谢过钱振业,三人离开建机厂。
    坐上警车,赵向晚对开车的朱飞鹏说:“我来记时,你往天然居酒店开,看看需要多长时间。”
    朱飞鹏现在已经明白赵向晚的用意,痛快地回了一声:“好嘞~”
    警车速度很快,车窗外的景物在快速后移。
    朱飞鹏说:“货车车速不如小车快,但夜里路上没车,估计能跑出我现在这个速度。”
    密闭车厢里,何明玉长吁一口气:“真没想到,凶手竟然是他!”
    朱飞鹏一边开车一边思索:“潘国庆提前知道翁萍芳和赵青云在天然居酒店2103房间私会,所以拉来钱振业帮他制造不在场证明。灌醉钱振业之后拿了他车钥匙,十点出发开车来到酒店。”
    何明玉有些疑惑:“他开货车到酒店,大晚上的这样进去,难道没人发现?”
    赵向晚“嗯”了一声,“我们再走访一下附近居民,看11号晚上十一点左右有没有人看到那辆货车。”
    二十多公里路,警车开了半个多小时。
    天然居酒店南面正对着大马路,西面靠着一座山壁,形成一个天然的停车场。朱飞鹏将车停下,赵向晚抬头看向酒店二楼走廊。走廊尽头处开窗,窗户上方有一块小小的雨篷板。
    何明玉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赵向晚指了指二楼走廊尽头紧闭的窗户:“从这里可以翻进去。”
    朱飞鹏面容一沉,走到酒店的西边山墙,伸出手跳了跳:“一楼层高四米多,普通人够不着雨篷板,攀爬上去有难度。潘国庆个子矮,难度更大。”
    “如果借助货车车厢呢?”
    朱飞鹏眼睛一亮,往后站了几步,围着山墙走了几步:“如果把车停在这里,站在车厢上很方便就能踩在雨篷板上。”
    何明玉兴奋地说:“回头让许队带法证科的人过来采集脚印,看有没有攀爬痕迹。”
    朱飞鹏感觉看到了曙光:“好,如果能有脚印,那就是铁证!我看那个潘国庆再怎么狡辩。”
    接下来,证据越来越多。
    酒店前台服务员说晚上十一点左右似乎听到过车辆发动机的声响;
    对面住宅楼有住户晚上见到货车停在酒店西侧;
    翁萍芳指甲内残余人体组织检测匹配上了;
    法证科同事在一楼的雨篷板上采集到了脚印。
    ……
    当所有证据摆在桌面,许嵩岭一拍桌子:“申请拘捕令!”
    --
    赵向晚没有想到,潘国庆的嘴那么硬。
    他承认与翁萍芳感情不好,承认自己今年回来发现了她与赵青云的奸情,承认自己到过天然居酒店,但就是不承认杀了人。
    “警官,我也是个人,是个男人啊。知道自己老婆在外面有野男人,心里能够高兴吗?11号那天下午,我一直跟着萍芳,跟着她到了对街口的小卖部,听到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说老地方见。我这心里……就跟猫抓了一样难受。可是,我不敢说不敢闹,我要是闹,她就敢离婚。我好不容易才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我舍不得她,我不想离婚。
    越想越难受,我一个人憋得受不了了,就想着找钱振业喝酒说几句心里话。正好钱振业老婆孩子不在家,方便说话,所以我带着酒、菜上了他家的门。虽然我们平时来往得不多,但好歹我喊他一声师父,又都是男人,有些话说得出口是不是?
    喝酒喝到十点吧,反正已经喝迷糊了,躺在床上感觉整个人都在天上飘,忽然就不甘心起来。我就想看看,萍芳喜欢的男人是个什么样,凭什么让她明知道他有老婆还要凑上去。一时冲动,再加上酒精壮胆,我悄悄起床,拿了钱振业的车钥匙,把车开了出去。
    那条路很长,不过晚上车少、人少,我把车开得很快。到那里的时候还不到十一点,我就在车上等着,等到看到一辆出租车开过来,把那个野男人接走。酒店门口有灯,虽然有点暗,但我终于把他看清楚。说实话,他比我长得高、长得好看,有车接送,肯定是个有权有势的,我拿什么和人家比?除了有一颗真心实意,我还有什么?
    我没走酒店正门,怕被人拦住。我翻窗户上了二楼,可是当我真正站在2103的门口,看着走廊铺着的红地毯,想着房间里刚刚和野男人幽会的萍芳,想来想去还是没胆子敲门进去,我进去了说什么?骂萍芳吗?她早就嫌弃我了,早就变了心,我骂她有什么用?打萍芳吗?自从娶了她,我把她捧在手心里,挣的每一分钱都给了她,我舍不得。”
    听到这里,许嵩岭一张脸似锅底一样黑。妈的!这家伙太狡猾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在2103约会?”
    “萍芳在小卖部打电话订的嘛,她说不要临街的,要对着落霞山的。然后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让他到了之后直接去2103。”
    “你脖子上的伤,一开始为什么说谎?”
    “警官,我当时心慌啊,怕你们以为萍芳是我杀的,哪里敢说是萍芳挠的,我有罪,我不该欺骗那三位警官,我有罪,对不起!我现在就说实话,保证说实话。萍芳打完电话之后吧,我越想心里越不舒服,凭什么她能和那个野男人上床,和我在一起去推三阻四?我拉着她要过夫妻生活,可是她铁了心不肯,我俩拉扯起来,就是那个时候被她在脖子上抓了这印子。”
    许嵩岭发现所有线索到这里都断了。
    正如赵青云承认与翁萍芳是情人关系,晚上和她在一起,但不承认杀人一样,潘国庆也只承认到过酒店,曾经与萍芳有过拉扯,矢口否认动手杀人。
    脖子有伤?他们是夫妻,拉扯打架很正常,只能说明翁萍芳死之前与潘国庆有过争执。
    到过酒店、翻窗上到二楼?他的确醉酒开车到过酒店,也真的上了二楼,但他不承认进了房间,一样无法定罪。
    “刺——”负责笔录的朱飞鹏没控制好力气,钢笔笔尖将纸面划破,发出刺耳的声响。
    潘国庆的目光越过许嵩岭、朱飞鹏,落在坐在最后的赵向晚,嘴角渐渐上勾,露出一个邪气十足的笑容。
    【警官,还得感谢你告诉我什么叫疑罪从无。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看是坦白牢底坐穿,抗拒回家过年!你们有证据,我就有说辞,反正只要不承认自己杀了人,谁也不要给我定罪。】
    听到这一段独白,赵向晚心情有些沉重。
    自己经验不足,说得太多,反而让这个潘国庆钻了空子,找到对付警方的思路。只要他不承认,哪怕证据链完整,移交给检察院之后提交诉讼,也有可能判决无罪释放。
    怎么办?
    赵青云、潘国庆都有杀人嫌疑,但都证据不足。
    借助读心术,赵向晚清楚地知道杀人凶手是潘国庆,但却偏偏没办法一锤子把他钉死,可恨!
    赵向晚眯了眯眼,眸光锐利,迎上潘国庆的目光。
    潘国庆原本有些得意,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赵向晚无畏无惧的模样,心里有些发虚,慌忙敛了笑容,低下头去。
    【这个女警和别人不一样,她的眼睛像医院里的x光机一样,能透视。嗯哼,你再能透视又怎么样,未必你能让那个贱人开口说话?半夜三更的,有谁能看到我掐死了她?嘿嘿。】
    “许队。”
    何明玉敲了敲审讯室的门,神情间有些兴奋。
    许嵩岭点了点头,结束审讯,起身离开。
    “什么事?”站在走廊,许嵩岭脸上一丝笑意都没有,原本以为这次可以撬开潘国庆的嘴,没想到他这么稳得住。
    何明玉压低了声音汇报:“许队,刘良驹那边发现了新的证物。”
    许嵩岭来了点兴趣:“什么?”
    “一个日记本,翁萍芳的日记本。”
    日记本?这可稀罕了。
    许嵩岭眼睛一亮:“走!看看去。”
    赵向晚脑中闪过刚刚潘国庆的心声,心中冒出一个念头,让死人开口说话?现在不是正好有了吗?
    何明玉一边走一边解释。
    翁萍芳的遗物中包包里有一串钥匙,其中一枚小巧的银色钥匙不知道开的是哪一把锁,当时重案组还讨论过,并没有结论。直到把潘国庆抓了之后进屋搜索,在翁萍芳的衣柜里找到一本被藏得非常严实的带锁日记本,大家这才明白这枚钥匙的作用。
    打开日记本,略显幼稚的字体映入眼帘。看完所有文字,重案组集体陷入沉默之中。
    半晌,何明玉叹了一句:“真傻。”
    从在咖啡厅第一次见到赵青云,他的风度翩翩、他的温柔有礼、他的成熟的话语,让翁萍芳的一颗心彻底沉沦。这个日记本写的全是翁萍芳对赵青云的爱,对他的依恋与崇拜。
    明知道对方有家室,明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是翁萍芳却一头栽了进去,在日记本里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梦。
    许嵩岭说:“这个日记本,只能证明翁萍芳爱赵青云,为他们的婚外情披上一层爱的外衣,让这段不正当关系不那么丑陋。”
    何明玉指着一段文字说:“许队你看这里。”
    “只要一想到潘国庆那张丑脸,我就一点和他亲密的心思都没有。赵青云哪怕四十多岁,身材依然保持得很好,哪里像潘国庆那样一肚子的肥油,胳膊捏起来都是松垮垮的……”
    朱飞鹏抬手制止了她:“好了,何明玉你别念了,听着浑身上下不舒服。”
    何明玉捉狭一笑:“连你都听不下去,那要是让潘国庆来听呢?是个男人都会愤怒吧?许队,潘国庆不是嘴严吗?咱们用这个日记来撬一撬,说不定他丧失理智,就认了呢?”
    许嵩岭沉思一阵,缓缓说道:“可以试一试。何明玉你来念。”
    赵向晚举起手:“我来配合。”
    朱飞鹏一拍大腿:“对,就让你们两个去审,面对女人的羞辱,潘国庆更容易崩溃。”
    再一次被提审,潘国庆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首战告捷,这给了潘国庆极大的信心——警方也不过如此嘛。
    证据再多有什么用呢?反正只要我不承认,谁也定不了他的罪!
    带着这份信心,潘国庆再一次踏入审讯室。
    发现冰冷的审讯室突然变得温馨许多,潘国庆愣了神。房间中央摆着一张冰冷的铁皮长桌,两把铁椅分列两旁,其中一把椅子属于自己,他很清楚。
    不同的是,在那面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字仿宋黑色大字的墙下,摆着一张铺着粉色绣花桌布的白色小方桌,桌面上摆着一个洗干净的牛奶瓶,瓶子里插着一枝红色玫瑰。
    这熟悉的场景让潘国庆眉毛直跳——这不是自家卧室的一角吗?怎么在审讯里摆出这一幕?警察要捣什么鬼!
    脑中警铃大作,潘国庆连自己什么时候坐下来都不知道。
    许嵩岭走进来,安静地坐在潘国庆对面。
    潘国庆却没有看许嵩岭,他的注意力全都被并肩而入的赵向晚、何明玉所吸引。
    她俩反常地没有穿警服,何明玉烫着卷发,穿一件鲜亮的鹅黄羽绒服,看着时尚漂亮;赵向晚则穿着粉色碎花棉袄,刚刚长到齐肩的头发扎成两根小辫子,朴素而秀美。
    潘国庆的眼睛有些发热,内心被触动。这两个女警一个像刚从乡下进城的翁萍芳,另一个则像是经过都市繁华洗礼的她。尤其是那个对他爱理不理的高傲劲,都一模一样。
    赵向晚与何明玉没有和许嵩岭打招呼,看都没看潘国庆一眼,径直走到墙角的小方桌前坐下,拿出一个漂亮的日记本。
    朱飞鹏送了两杯咖啡进来,审讯室里飘散着一股浓浓的咖啡香。
    洁白的瓷器带着一圈精致的金边,何明玉端着咖啡在唇边啜了一口,放回底盘,发出清脆的一声。
    “叮——”
    潘国庆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何明玉嘻嘻一笑:“向晚,你记不记得我们到省建机厂宿舍,潘国庆疯了一样拉开衣柜,扯出一堆衣服甩在地上?”
    赵向晚点点头:“记得。那些衣服都很漂亮,翁萍芳真有眼光。”
    何明玉拿着日记本在空中扬了扬:“可惜哦,潘国庆根本没有发现,翁萍芳在衣柜的黑色包包里藏了一个日记本。”
    潘国庆听到这句话,被铐在桌面的双手捏得更紧,整个人的注意力全被这她们的对话所牵引,身体前倾,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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