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伍桐开始挑情书起,沉泠的语气就好不起来了。
    他强迫自己态度好些,声音柔些,可出口全非理智所控。
    “这封字丑,不用看了。”
    “那这封呢,挺娟秀的。”伍桐打开草绿色信纸,一目十行。她没有朗诵女孩子隐秘心思的喜好,但也不打算错过机会,浏览这些曾与她共行过的配角故事。
    沉泠瞥了一眼:目之所及全是你,你就是我的春光与秋雨。
    “这个太俗了。”他夺过草绿色,折起来放在下面。
    伍桐又掀开一封粉色的:“这个倒是挺直白的。”
    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我想要你”。
    ……
    “不行!”沉泠义正言辞。
    “什么不行?”伍桐欣赏着,忽然有些理解许咲伊读信的怪异癖好。
    她看得有些感动,因为每封信都炽热,每个人的感情都不容小觑。她也曾是以文字为媒介的送信人,只敢藏在信纸背后,甚至没有她们勇敢。
    “这样的写给男人不行。”沉泠意图阻止她再学下去,“时间不早了,我们收拾一下准备回家。”
    “收拾什么?又没带东西。”伍桐奇怪。
    “当然是事后现场。”沉泠就要把信箱盖上,“我们是私闯,没有家政服务。”
    伍桐挡住他的手,作样往底下探出白色信封:“真是私闯能这么折腾,还水电齐全。你怎么不打好草稿再唬我。嗯,我看这封写得不错。”
    她没给沉泠打断的机会,读出声来。
    “我时常觉得,你面前立着一座峰。你比任何人都努力谦卑,却不曾因峰太高迷失眼前路。”
    熟悉的开头,物是人非的情境。伍桐冷清的声音读起情书来有些奇妙,像在念一首歌的歌词,感情平淡却魄人心扉。或许是她音色似钟似铃,须臾间能破开迷雾;又或许是他已深察她的聪慧,知她读字就能探得人心。
    “花团锦簇仅是迷障,你是能飞过峰顶的鹰。可惜我身在泥沼……”
    沉泠照常打断:“这封太极端太卑微了,不好。”
    又是这番论调。
    “爱应是有种种形态,道德、二元、时空性都不足以诠释与判定爱。”伍桐看向他,心中潜流激荡。她说这些,是为了澄清。正是因为从前她的信仰坚定,这份情感坚固难碎,她没有后悔过,“身不由己的卑弱者暂时低下头颅,信仰的也许不是对方,而是自己。”
    她要自己照顾自己,为从前的伍桐,将伤口包扎,看她痊愈,见证她生出崭新而恒长的勇气。她继续道:
    “所以我想,这个人才会写:
    那我一定会高声歌唱,让我的声音被你听见……
    到那时,我的歌激昂又傲慢,不会自疑自哀,我会像如今爱你这般爱我自己。”
    顺流而下的时间凝固在她的话语中,沉泠仿佛漫步在无声的宇宙,时空广阔无边,折迭出无限。他摘下头盔就会窒息而死,他在被审判。他想说他才是卑弱者,信仰的却不是自己。
    他有一种无比强烈的错觉——伍桐就是写这封信的人。
    当然他知道,只是错觉罢了。
    “我记起来了,这封情书是许咲伊给我的。不过,是她找人代写。”他缓缓回溯着,“那时我便和她说,这封信太极端太卑微,她不必学,做她自己就好。但是——”
    伍桐捏着纸角,那里弯成一个月牙:“还有但是?”
    她记得那时她蒙住耳朵,没敢再听下去。
    沉泠认真地说:“但是写信人才是鹰。若这真是告白的情书,收信人真是配不上她。”
    伍桐的手猛地一震,将信撕开一个小口。
    “所以……”沉泠有些不自在地,摸着自己的颈肩,撇开眼,“不论你要送情书给谁,他肯定都配不上你。要不还是,别写了?”
    伍桐沉浸在他刚才的话里,并未察觉到他别扭的动作。
    只是长呼出一口气,感到有些释然。
    原来她漏听了一句。如今听见为时已晚,伤害曾结实地切入皮肉,好在——它加速了伤口自愈。
    嗯,不聊这么沉重的话题了。
    “你说得对,配不上我,我不写了。”她洒脱地说,“真喜欢什么人,直接告白就好了。这封信不错,我就要它。拿走了,沉少爷。”
    ……
    沉泠脑袋瞬间嗡嗡嗡,感觉两眼一黑,坐都坐不稳了。
    他的话,不是这个意思!
    他又想起什么,站起身踉跄一下,才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书,递给伍桐。
    “这又是什么?”伍桐接过,直接把封回去的信夹进书里。
    “是余秀华的诗集,小姨给的。她让我读些女性文学。也一起送你。”
    其实是那时赵玥骂他不会谈恋爱,逼着他看。
    “那《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也是她给你的?”
    “那本不是。今年入冬之际,我读了比较多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那本是我最喜欢的。”
    “那么,沉少爷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弹贝斯的?和好好学生很违和啊。”伍桐指了指书架旁的立着的贝斯盒。
    沉泠顿住:“你怎么一眼看出,这是贝斯盒,不是吉他盒?”
    光是她昨晚问他要苹果核拨片,就谜题重重。
    那么多信息重迭在一起,让他时而兴奋,转眼又无所适从。
    “瞎猜的。”伍桐逗他,她没想过永远隐瞒那些过往,但也不打算亲口告诉他,“看着很宝贝啊,怎么不带走?”
    沉泠将贝斯盒摊在地上,拉开拉链,怜惜地勾过四根贝斯线。贝斯发出沉闷声响,他说:“初三那年家里尤其闷。有天夜里,我觉得呼吸不过来了,翻墙出去,找从前福利院的哥哥阿初,我们约定好要做乐队。他陪我买了这把贝斯。”
    伍桐也试着去拨弄几番:“原来你是个翻墙惯犯。”
    “所以惯犯现在要去毁尸灭迹。”沉泠眼角弯弯,“你等我三十分钟,我们就出发。”
    真要处理事后?伍桐不信没有专人打扫。可她又想起试衣间那次,他擦拭水渍的样子。
    她一脸怀疑,沉泠无奈地笑:“毕竟私密,不适合交给阿姨。”
    “好。”伍桐抬手拍了拍他肩,老板姿态,“交给你我放心。你下去吧,我勉强帮你整理房间。”
    说着随手拉开柜子,把情书盒怼进去。太高的地方她够不到。
    盒子没放好,里面的东西被碰倒,掉出来。
    嗯?怎么有个牛奶盒?上面还拿黑色油画笔写了俩字:变强。
    ……
    她只是粗粗看了眼,一只手猛地伸过来夺走它,销毁犯罪证据般的力度。
    再看当事人,耳垂到耳骨红得要滴血,指骨分明的手不自在地抚揉肩颈。
    原来这才是沉泠害羞的样子。
    “这……我……”在伍桐好奇目光的炙烤下,他还是将牛奶盒递给她,“小时候身体弱,每天都喝牛奶。以为喝了就能强身健体。”
    伍桐没忍住,笑出声来。
    他喝牛奶,竟然是为了补钙。那她也能算是他强身健体的辅助了。
    将一切摊开,竟然幽默又畅然。
    “你快下去吧。”伍桐才开始催他,“我中午要去见个人。”
    “谁?”沉泠警铃大作。
    “你恩人我的恩人。”伍桐言简意赅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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