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怎么不见了?
    跳下床,我不管现在自己能不能下床,也不管地板的冰冷,踩在医院地板上赤脚离开了病房,一边找寻着哥哥的身影。
    哥,你在哪里?去了哪里?你不会丢下我先离开的,我知道。
    就这样,我一个人在广大的医院里,一层楼一层楼的找,害怕错过任何一点找到哥哥的机会,可是却徒劳无功。
    不可能,哥哥不会说走就走的,问学姊的话她一定会知道哥哥到底去了哪里。
    一边想着,我回过身去准备回房里拿手机,却在这时候撞到了人,但我无心顾虑只想着要回去问个究竟,却突然被声音给唤住,「可涵?」
    猛然停下脚步,我这才发现叫我的人声音有些熟悉。
    「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么乱跑要去哪里?」一边说着,他一边往我这走来。
    哥?是哥的声音?
    回过头去,我看见哥哥就像个没事的人一样站在我面前,没再给他机会继续说,我一把抱住哥哥,「你跑去哪里了啦!呜呜…知道我找你找很久吗?为什么这样乱跑害我担心?呜呜呜…」止不住的眼泪拼命滑落,我紧紧抱住哥哥,就像一放手他就会又消失不见一样。
    「怎么了?反应这么大?」哥哥的声音在我头顶上,接着用手圈住我,「我没事,这不是好好的站在这里吗?不哭了…不哭了…」
    是哥哥没错,这个温暖的声音就是证据,彻底疗癒了我刚刚所有的不安与无助。
    摸摸我的头之后,哥哥看了一眼我的脚,「傻瓜,就算着急也要穿鞋子再出来吧?」
    我笑着,在对哥哥撒娇。
    突然,哥哥转身背对我说,「上来,赤着脚出来,还要赤脚走回去啊?」
    我笑了,然后趴到哥哥的背上,闻到哥哥身上的专属味道,像是镇定剂一样安定了我不安的心。
    哥哥将我背回病房,而我沿路都紧紧的抱住哥哥的肩膀,在哥哥的保护下,我们顺利回到病房里,而我们一走进去,就看到林雪蓉跟王智颖已经在里面,一看到我是被哥哥背回来的都有些错愕。
    「可涵怎么了?」林雪蓉关心的问,立刻过来查看。
    「我没事。」我笑着说,然后哥哥补充,「有个傻子,要出来也不穿鞋。」
    「不过,你们两个跑去哪了?」林雪蓉又接着问。
    「没事,我醒来之后觉得有点无聊,所以就想起来走走,没想到在半路碰见可涵,然后就是你们看到的了。」
    看着哥哥,我捏了一下他的手,看到他痛的抽回的手我这才笑了。
    是真的,我眼前是真的哥哥,这一次不是在作梦了。
    「你干嘛?怎么醒来之后就怪怪的?」哥哥一脸狐疑,「我妹妹她,是不是受到什么刺激了?」
    望着我,他们三个像在看什么稀有动物一般,看我一直傻笑着,最后得了一个结论,「应该是真的受到刺激了。」
    当林雪蓉拿出他们带来的便当,然后大家一边吃着一边聊天的时候,大家这才终于知道我刚刚的反常。
    「所以你是因为作梦才会这样啊?」哥哥一脸松了一口气。
    「你根本不知道,你躺在我旁边那么久都不醒,我当然会吓到了。」嘟起嘴,我将甜不辣一口塞进嘴里嚼着,但是我看见哥哥露出甜甜的笑看着我。
    「不过你是真的昏迷挺久的,大家都很担心。」王智颖很难得的说。
    「来来来。」林雪蓉举起装着饮料的杯子说:「庆祝可涵跟允乐都顺利醒过来,而且那栋大楼的电梯已经进行维修了,并且为每一户住户都买了保险,还再三掛保证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我们一起为美好的明天乾杯!」
    在玻璃杯相互的撞击下发出清脆的声音,我们高声喊着:「乾杯!」
    出院之后时间过得很快,我从高中毕业了,也顺利的考上自己理想中的大学,一切像是一个新的开始,生活上马不停蹄的步伐里就这么开始了大学生活。
    不是很多人都这么说的吗?大学生涯里必修的三个学分:课业、社团、爱情,虽然进入大学之后我也是在同学半推半就下才去听了社团说明发表会,但是去了那个热闹又盛大的地方后,却没有引起我的兴趣,所以我成了班上唯一一个,进入大学两三个礼拜后还是一个社团都没有加入的人。
    更正确一点来说,我是全班最后一个加入社团的人,没错,最后我还是加入了社团,虽然是在一场意外之下。
    那天我陪着同学回学生宿舍一趟,不过她去了好些时间都没有回来,我虽然想回家,但是觉得不好直接丢下人家就走,所以只好在附近间晃一下了。
    沿着栏杆围墙内侧走,我看见志学楼的三楼有一间还开着灯的教室,虽然在大学里面社团里有人不是件奇怪的事,但是音乐未免也放的太大声了一点,连一楼学生宿舍附近都能听见,我唯一认同的是音乐挺好听的。
    能听得出来这是首是五月天的私奔到月球,而我听到的部分是陈綺贞唱的词,我随意开口就跟着唱了:「一二三,牵着手,四五六,抬起头,七八九我们私奔到月球,让双脚去腾空,让我们去感受,那无忧的真空,那月色纯真的感动…」只是没想到当我唱完的时候,竟然有歌声接着唱下去。
    「当你说,太聪明往往还是,会寂寞,我笑着,倾听孤单终结后,的静默…」
    有…有人?这个荒郊野外的校地竟然会有人?
    猛然转头,我看见一个个子高大的男生,戴着黑色粗框眼镜,看起来有些笨拙,但是他笑着问我,「你喜欢唱歌吗?」
    我有些震惊,但是依然点头,随后又很快摇头。
    我干嘛要回答他啊?他是谁我又不认识。
    「你刚刚点头我看到了。」
    我又摇头。我才不会承认呢!
    「你唱歌蛮好听的,再稍微练习一下,一定可以唱得比我们社团的主唱都好听,要不要试试看?」他一脸天真无邪的笑。
    看着眼前的陌生男子,我正打量着时,我的同学刚好出现,「可涵,你在这啊?我在宿舍门口没看你还以为你先走了呢?」话一说完,她转头看了一眼我眼前的男生,立刻大叫,「欸?你不是歌唱社的公关长,方叡呈吗?」
    「嘿嘿。」他笑呵呵的脸迎人,「没想到你知道我啊?」
    「当然知道了。」我同学说,「你可是大一新生的校草,用这张脸想拉拢谁都不是问题,所以一加入社团就被选为公关长了。」
    抓抓头,他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没想到好事也能传千里,挺不好意思的。」
    啊?不好意思?我怎么看不出来啊?
    说完他又看了我一眼说,「不过…虽然这样说嘛…还真是有我拉拢不过来的人。」
    「啊?谁啊?需要帮忙吗?」我同学还在反应之际,我立刻拉着她说,「不好意思,还有事情就先走了,祝你找人顺利。」
    谁知道正要走,他就仗着腿长一溜烟就跑到我面前堵住我去路,「这位同学,不要这样嘛,看在我这么诚恳邀请的份上,就当来社团玩也不行吗?我们社团很多唱歌跟你一样好的人,一定能成为朋友的。」他露出笑容。
    好啦,人是长得不错,但我没有兴趣。
    「我…」
    正要拒绝,我同学立刻跑到他旁边去拉过一旁说着,也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我同学一看到我就马上换了口,「可涵啊,人家怎么说来着?大学必修三学分,课业、社团、恋爱嘛,你不是没有男朋友的吗?恋爱这回事就是要多认识一些人,说不定你去了歌唱社就能交个又帅又会唱歌的男朋友,不是好事成双吗?」
    好事成双?哪里成双了?就是交了男朋友就是成双了?况且我没兴趣。
    「不用了,男朋友我暂时还不太需要。」我说完要走人的时候,竟然听见我同学擅自答应了社团的迎新活动。
    「那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可一定要来啊!」方叡呈笑咪咪的说着。
    「一定,一定,但是你答应我的事也得做到啊!」
    「君子一言,駟马难追。」
    见他们窃窃私语的样子,我乾脆连说话的力气都省了,摆明了不给我拒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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