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鸽王
接下来的日子里,任薇都在躲着冯俊生。
就连任娇娇都见到了她两三回,可住处不过相隔半个院子的冯俊生一次都没见到过她。
“任薇这么骄傲,被表弟当成坏人吼了一顿,肯定是伤心到不想见人啊。”
看着任薇闲适地瘫在床上,系统腹诽:什么伤心,你根本就是想合法摸鱼吧。
不同于任薇的轻松,冯俊生内心却很是煎熬。
期间任娇娇来找过他,向他解释。
“我在府中境遇艰难,形单影只,你又忙于应试,难得能遇到像世子这样与我兴味相投的朋友,便走得近了些……”任娇娇捏着他的袖角,眼睛红红的,“俊生,你是理解我的,对吧?”
望着眼前一如既往可怜柔弱的少女,冯俊生却神思游离起来。他强撑着笑容,随意安慰了任娇娇几句,便打发走了她。
冯俊生的思绪实在有些乱了。
本以为自己会因为任娇娇与孟津言有来往而生气,可出乎意料的,望着她的眼泪,他满脑子都是任薇泪眼朦胧的模样。
自从那日起,他就总是在不经意间想起任薇。甚至有时只是午间小憩,她都会带着哭红的双眼入梦。
他要向她道歉。
可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的冯俊生,却一直在扑空,不管怎么精心规划都没能抓住任薇。
眼见着离春闱只剩三日,他逼迫自己静下心来。
待取得功名后再与她道歉吧。
他这样计划着。
原身的人设就是清冷端庄,所以任薇一直乐得躲在房间里混日子。直到剧情线来临,她不得不带着怨气出了门。
要说这男二这条线,其实本身和任薇关系不大。
只是任娇娇曾经在他落魄时向他施以援手,所以现在人家现在有权有势了,想来报恩,而任薇直接顶替了女主的恩名。
那是不是舒振桐为此和女主产生错位感情,大虐特虐?
不,并没有。
在这三本书里,任薇只需要牢记一点:工具人女配不管得到了什么,都只是给她的罪名添砖加瓦,实在的优待是绝不会给的。
所以男二哪怕误以为任薇是恩人,也只是许诺赠她黄金百两,此后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女主,甚至在知晓女主才是真正的恩人后,自扇巴掌数十下,顺带着助力女配被蛇妖抓走。
主打的就是一个好男人为自己的有眼无珠而忏悔。
不是啊大哥,你说是把任薇当成了恩人,连他妈的黄金百两也都是画饼而已,你什么都没有损失好吗?
而且这男二,之所以被任薇赐予鸽王称号,主要就是他不仅总是画饼,还老放女主鸽子。不管是灯会还是七夕,就连说好了探望生病的女主,他都总能被各种事情耽搁,丢下女主。
嘴上说着爱女主,却只索取女主付出的情感价值。就这样还能当男二,估计全靠位高权重这一优势了。
走在路上,任薇顶着路人厌恶的视线还得维持大小姐姿态脊背挺得笔直,心里已经恨不得给舒振桐扎小人了。
终于到了目的地:均巧楼。
这是京城有名的胭脂水粉铺子,还兼带着卖些手帕饰品,舒振桐正在此处调查,试图找到女主。
甫一迈进门,任薇就看见了站在老板娘身前的舒振桐。
不同于男主的天生高贵,舒振桐出身低贱,父母双亡,年幼时全靠捡食些剩饭剩菜得以存活。因着这样的经历,他多思远虑,比常人更为谨慎,笑面之下藏了无数毒针,草莽出身登上首辅之位,朝中竞无一人敢置喙。
在他生命的黑暗中,任娇娇就是那一束光。
后期孟津言登基,也多亏了他的辅佐。
眼前的男人一身棕白衣袍,乍一看不起眼,但腰带上佐以玉兰花纹,袖口领间均以金线走针,简约而不失贵气,堪称低调中的奢华。
怪不得说要送黄金,原来是个大富翁。
走近了,任薇才发现,舒振桐至少一米九。
不是吃剩饭剩菜长大的吗?居然还长这么高。
她本想等着老板娘看见她来主动搭话,这下被他这个大块头遮的严严实实,老板娘根本看不见她。
可偏偏舒振桐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她往左走,他就往左偏,她往右走,他就往右偏,来回几次,任薇都没能突围。
老板娘不开口,她怎么自然地引出她就是那个买走所有玉兰手帕的老主顾?
他们在这像老鹰抓小鸡一样,不少路人的目光也投射到了任薇身上,更不利于她任务的进行了,系统也急得不行。
“姑娘可是要买些什么?”老板娘总算发现了任薇,熟练地扬起笑脸。
而舒振桐也终于意识到自己挡了路,回过头,再低下头,朝任薇抱歉地笑了笑。
坦白来讲,舒振桐这个外形还是蛮不错的,唇红齿白,丰神俊朗,一张脸是标准的小白脸也就算了,衣服也撑得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应该是个有肌肉的练家子。
就是上面的金丝有点闪眼睛。
眨了眨眼,任薇开口道:“鸿娘,我还想再买几副手帕。”
“姑娘……”鸿娘将任薇上下打量了一番,拍掌笑道:“任大小姐还是来买那玉兰手帕的?”
“正是。”
“哎呀,那玉兰手帕拢共也就五条,上次就让你一个人买完了,要不你再看看别的?”
任薇刚皱起眉,舒振桐忽然俯身道:“可否让在下见一见姑娘的手帕样式?”
直接提出要看人家姑娘的手帕,实在不能算是多么守礼的行为。
果不其然,任薇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这……”
“任大小姐莫慌,这位可不是什么登徒子,”鸿娘眼珠一转,匆忙打圆场道:“这可是咱们当朝首辅舒大人,舒大人因公来盘查我这铺子里各类物品的销路,此时要看看那玉兰手帕,想必也是为此。”
听了这话,任薇皱起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来,她从袖中抽出一片玉白的丝帕,双手递到舒振桐眼前,恭敬道:“小女无知,还请大人见谅,这便是小女往日所买的手帕了。”
莹白柔嫩的手心托举着一方丝帕,清甜的香气仿佛也从她白皙的手腕处蒸出,直击他的鼻尖。
她抬头,眉如远山青黛,眼如清波流转。
“任大小姐,可曾赠与过他人此手帕?”
来了来了,剧本上的台词出现了。
任薇点了点头,“过去确实有赠与过一位男子。”
“有情人?”
“不,只是萍水相逢。”
女配的这个冒领,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一种叙事诡计,这手帕确实是她全买了,但买回去正巧碰见任娇娇,便也随意给了她一条。
并且在任娇娇将手帕赠与舒振桐的时间附近,女配也恰巧将手帕送给了一个倒在路边流鼻血的小男孩。
唉,为了让任薇成功冒领恩情,原着也挺努力了。
“原来如此,”舒振桐笑了,腰间的玉兰纹香囊轻轻摆动,“今日劳烦了任大小姐,改日舒某必登门道谢。”
从均巧楼出来时,任薇听见了系统音:“恭喜宿主,项目二完成!”
但是,怎么好像哪里不太对。
黄金百两去哪里了?怎么连口头承诺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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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任娇娇都见到了她两三回,可住处不过相隔半个院子的冯俊生一次都没见到过她。
“任薇这么骄傲,被表弟当成坏人吼了一顿,肯定是伤心到不想见人啊。”
看着任薇闲适地瘫在床上,系统腹诽:什么伤心,你根本就是想合法摸鱼吧。
不同于任薇的轻松,冯俊生内心却很是煎熬。
期间任娇娇来找过他,向他解释。
“我在府中境遇艰难,形单影只,你又忙于应试,难得能遇到像世子这样与我兴味相投的朋友,便走得近了些……”任娇娇捏着他的袖角,眼睛红红的,“俊生,你是理解我的,对吧?”
望着眼前一如既往可怜柔弱的少女,冯俊生却神思游离起来。他强撑着笑容,随意安慰了任娇娇几句,便打发走了她。
冯俊生的思绪实在有些乱了。
本以为自己会因为任娇娇与孟津言有来往而生气,可出乎意料的,望着她的眼泪,他满脑子都是任薇泪眼朦胧的模样。
自从那日起,他就总是在不经意间想起任薇。甚至有时只是午间小憩,她都会带着哭红的双眼入梦。
他要向她道歉。
可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的冯俊生,却一直在扑空,不管怎么精心规划都没能抓住任薇。
眼见着离春闱只剩三日,他逼迫自己静下心来。
待取得功名后再与她道歉吧。
他这样计划着。
原身的人设就是清冷端庄,所以任薇一直乐得躲在房间里混日子。直到剧情线来临,她不得不带着怨气出了门。
要说这男二这条线,其实本身和任薇关系不大。
只是任娇娇曾经在他落魄时向他施以援手,所以现在人家现在有权有势了,想来报恩,而任薇直接顶替了女主的恩名。
那是不是舒振桐为此和女主产生错位感情,大虐特虐?
不,并没有。
在这三本书里,任薇只需要牢记一点:工具人女配不管得到了什么,都只是给她的罪名添砖加瓦,实在的优待是绝不会给的。
所以男二哪怕误以为任薇是恩人,也只是许诺赠她黄金百两,此后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女主,甚至在知晓女主才是真正的恩人后,自扇巴掌数十下,顺带着助力女配被蛇妖抓走。
主打的就是一个好男人为自己的有眼无珠而忏悔。
不是啊大哥,你说是把任薇当成了恩人,连他妈的黄金百两也都是画饼而已,你什么都没有损失好吗?
而且这男二,之所以被任薇赐予鸽王称号,主要就是他不仅总是画饼,还老放女主鸽子。不管是灯会还是七夕,就连说好了探望生病的女主,他都总能被各种事情耽搁,丢下女主。
嘴上说着爱女主,却只索取女主付出的情感价值。就这样还能当男二,估计全靠位高权重这一优势了。
走在路上,任薇顶着路人厌恶的视线还得维持大小姐姿态脊背挺得笔直,心里已经恨不得给舒振桐扎小人了。
终于到了目的地:均巧楼。
这是京城有名的胭脂水粉铺子,还兼带着卖些手帕饰品,舒振桐正在此处调查,试图找到女主。
甫一迈进门,任薇就看见了站在老板娘身前的舒振桐。
不同于男主的天生高贵,舒振桐出身低贱,父母双亡,年幼时全靠捡食些剩饭剩菜得以存活。因着这样的经历,他多思远虑,比常人更为谨慎,笑面之下藏了无数毒针,草莽出身登上首辅之位,朝中竞无一人敢置喙。
在他生命的黑暗中,任娇娇就是那一束光。
后期孟津言登基,也多亏了他的辅佐。
眼前的男人一身棕白衣袍,乍一看不起眼,但腰带上佐以玉兰花纹,袖口领间均以金线走针,简约而不失贵气,堪称低调中的奢华。
怪不得说要送黄金,原来是个大富翁。
走近了,任薇才发现,舒振桐至少一米九。
不是吃剩饭剩菜长大的吗?居然还长这么高。
她本想等着老板娘看见她来主动搭话,这下被他这个大块头遮的严严实实,老板娘根本看不见她。
可偏偏舒振桐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她往左走,他就往左偏,她往右走,他就往右偏,来回几次,任薇都没能突围。
老板娘不开口,她怎么自然地引出她就是那个买走所有玉兰手帕的老主顾?
他们在这像老鹰抓小鸡一样,不少路人的目光也投射到了任薇身上,更不利于她任务的进行了,系统也急得不行。
“姑娘可是要买些什么?”老板娘总算发现了任薇,熟练地扬起笑脸。
而舒振桐也终于意识到自己挡了路,回过头,再低下头,朝任薇抱歉地笑了笑。
坦白来讲,舒振桐这个外形还是蛮不错的,唇红齿白,丰神俊朗,一张脸是标准的小白脸也就算了,衣服也撑得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应该是个有肌肉的练家子。
就是上面的金丝有点闪眼睛。
眨了眨眼,任薇开口道:“鸿娘,我还想再买几副手帕。”
“姑娘……”鸿娘将任薇上下打量了一番,拍掌笑道:“任大小姐还是来买那玉兰手帕的?”
“正是。”
“哎呀,那玉兰手帕拢共也就五条,上次就让你一个人买完了,要不你再看看别的?”
任薇刚皱起眉,舒振桐忽然俯身道:“可否让在下见一见姑娘的手帕样式?”
直接提出要看人家姑娘的手帕,实在不能算是多么守礼的行为。
果不其然,任薇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这……”
“任大小姐莫慌,这位可不是什么登徒子,”鸿娘眼珠一转,匆忙打圆场道:“这可是咱们当朝首辅舒大人,舒大人因公来盘查我这铺子里各类物品的销路,此时要看看那玉兰手帕,想必也是为此。”
听了这话,任薇皱起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来,她从袖中抽出一片玉白的丝帕,双手递到舒振桐眼前,恭敬道:“小女无知,还请大人见谅,这便是小女往日所买的手帕了。”
莹白柔嫩的手心托举着一方丝帕,清甜的香气仿佛也从她白皙的手腕处蒸出,直击他的鼻尖。
她抬头,眉如远山青黛,眼如清波流转。
“任大小姐,可曾赠与过他人此手帕?”
来了来了,剧本上的台词出现了。
任薇点了点头,“过去确实有赠与过一位男子。”
“有情人?”
“不,只是萍水相逢。”
女配的这个冒领,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一种叙事诡计,这手帕确实是她全买了,但买回去正巧碰见任娇娇,便也随意给了她一条。
并且在任娇娇将手帕赠与舒振桐的时间附近,女配也恰巧将手帕送给了一个倒在路边流鼻血的小男孩。
唉,为了让任薇成功冒领恩情,原着也挺努力了。
“原来如此,”舒振桐笑了,腰间的玉兰纹香囊轻轻摆动,“今日劳烦了任大小姐,改日舒某必登门道谢。”
从均巧楼出来时,任薇听见了系统音:“恭喜宿主,项目二完成!”
但是,怎么好像哪里不太对。
黄金百两去哪里了?怎么连口头承诺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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