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那名少女的?
    项茂树只记得,等回过神来后,自己总是无意识的往街底的书店「骤雨」走去,看着少女阅读书籍的侧脸,心脏忍不住狂跳,又在看着少女离开的背影,感到心脏被紧紧掐住。
    亚麻色的头发长及腰部,抓起一綹系上红色缎带,深棕色的眼珠带给人一种沉稳和温柔的感觉,樱红色的唇小巧红润,纤细的身材看似柔弱,但挺直的背脊却又透露出她的坚毅。关于她的一切都是那么惹人怜爱。
    少女的名字是庄夏花,是这个城市中最有钱的商人之女,不是可以随便攀谈的人物,更不是他这个邮差小弟可以亲近的。因此他必须放弃,在自己还没深陷以前。
    但他明明知道,却又在每一次看见她的时候,越陷越深。
    如果喜欢上庄夏花就像陷入一潭池水,那他早已深深沉溺于其中了。
    ***
    项茂树的早晨是从送报和送信开始的。
    「早!这个包裹要麻烦你签收喔。」「谢谢你啊,茂树。唉呀,这包裹居然那么重,辛苦你啦!」
    「今天是最后一份啦,还要订报的话记得去续订啊!」「瞧瞧我这记性,每次都要茂树你提醒,谢谢啦!」
    「茂树啊,今天有我的信吗?求职信寄好久了都没结果,我好担心。」「今天没有喔,希望你的录取通知明天就会寄来!」
    因为这份工作,项茂树认识城里的每个人,遇到谁都可以寒暄几句,他也是对居民们的订报习惯、收信状况最了解的人,是个深受大家重用和喜爱的邮差小弟。
    他从十三岁开始做这份工作,现在已经十八岁了,正是容易陷入恋爱的年纪。
    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他会认字,也不讨厌阅读,虽然速度很慢,几年下来也读了几本名着。街角有间叫「骤雨」的书店,店长名叫徐透,在开书店以前是做邮差的,是项茂树的前辈,即使之后换了工作也很照顾他,经常让他在书店避雨或喝个茶暖暖身子,推荐他几本书,教他不会的生字,同时也不放过有免费人力可用的机会,时常让项茂树帮他整理书架或撢撢灰尘。
    项茂树一开始只当是等价交换,收了别人的好处就得做点什么偿还,也念在对方帮了自己许多忙,才会愿意在灰尘和书页的霉味中帮忙打扫,但自从在这里偶然见到了庄夏花后,他自愿帮忙的次数便增加不少,常常自告奋用的要求「加班」。
    第一次见到庄夏花,他便感受到她有压倒性的存在感,仿彿她一走进来,所到之处便开满了花朵,身上有种好闻的香气。
    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果然都会喷香水啊。
    并不是刻意去闻,只是那香气时不时的飘过来,让他不得不闻。那香气不只是化学的味道,还融着自然的芬芳,可能是她本身散发出来的味道就是香的,再和着香水和洗发乳的香味,合成一种不可思议的味道。
    更正,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果然连味道都和别人不一样啊。
    庄夏花不像其他客人,总是把书拿起来又放下,犹豫了很久还是没带走任何东西,或是站着把整本书看完,便放回架上离开,只是想图个免费故事。她很认真地挑选书籍,先是抚摸书封和内页,感受材质的触感,再翻开享受里面的文字。
    不管有多喜欢那本书,她只会在店内看到第一章结束,即使她有多么想知道后面的故事,她也绝不允许自己在免费的情况下多看其他内容。
    「好的故事值得细细品味,我想好好收藏那些我喜欢的故事,如果在这里就把他们看完放下,那太不尊重这个故事和作者的心血了。只要是喜欢的故事,我都会买回家好好品味。」项茂树听见她和徐透说。
    他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从徐透这里得到的书,无论是他花自己的薪水买的,或是徐透送他的,他总会先看前面几页,确定真的符合自己口味才带走,如果不是,送他他也不会拿,寧愿让那些书等待其他更适合的人。
    庄夏花这种跟他一样的想法,破除了他对有钱人总是随意挥霍的刻版印象。
    之后每当庄家的小姐来访,他总会忍不住朝她看去,从书本中的缝隙窥探她专注的脸庞。
    睫毛好长啊……
    盯着她的脸,他忍不住这么想,但当发现对方似乎察觉到他的视线而准备要抬头时,他便赶紧把手上的书塞到书本间的缝隙中,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越看着庄夏花,他就越无法自拔。
    徐透笑他只是被人家的美貌给迷住了,但他不这么认为。虽然庄夏花的确是个美人,但自己并非只是喜欢她的长相,她的谈吐、仪态、见解和想法、说话的用词、笑起来时摀住嘴巴的优雅、拿书时的纤细手指、弯腰时微微遮住脸庞的发丝、打招呼的声音、靦腆的挥手,这些他全部都喜欢。
    啊,她今天没来啊。
    发现自己会因为见不到对方而失落,项茂树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心意早已收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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