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鹏海听完严之默的转述,只觉得牙疼。
    “严老弟,我觉得这孩子没那么简单,你们真打算收留他?”
    他们走镖的是断不可能捎带一个孩子的,最后能带着孩子赶路的,只能是严之默夫夫。
    严之默看了一眼姚灼,两人此前已经商量过,意见一致。
    “我们考虑着,多带一个孩子也不难,他和元宝、如意年岁相仿,玩得到一起去,一路上也能帮忙做点事。相遇就是缘分,若能帮他找到家人是最好的,若是找不到,他若愿意,就随我们回双林县,给他在铺子里找个差事。”
    尤鹏海感慨道:“你们两人心善,老哥我也不说什么了,一个豆丁大的孩子,确实翻不出什么浪来。”
    小哥儿自称名字里有一个“明”字,于是大家也就管他叫明哥儿。
    如意是女孩,与他之间没什么避讳,便拿了一套哥哥的衣服给他换,收拾干净以后,遂再度启程。
    一路上明哥儿倒是十分乖巧,不声不响,但却有意地学着元宝和如意做事,拼命显示出自己存在的价值。
    因他还生着病,严之默和姚灼便让他也留在马车的车厢里歇息,一时间,茶杯空了,他抢着倒水,地毯上掉了点心屑,他抢着打扫。
    搞得如意哭笑不得,直言自己的活都被抢了。
    只是做的不如如意顺手,还是有些笨手笨脚的,看着像是以前从没做过照顾人的活。
    可他的年龄摆在那里,大家都觉得这般已经是很好了。
    赶路的日子消磨起来过得飞快,一路上,他们又遇见了不少永平府的难民。
    而且他们全部都与押镖的队伍有着共同的目的地,这副场景令严之默感到忧心忡忡。
    某日又过一处驿站,外面走过这条路线的镖师们尽数精神一振。
    尤鹏海也牵着马过来,对严之默道:“严老弟,咱们最早明日夜里,最晚后日一早,就能到淮江府了!”
    元宝和如意闻言一阵欢呼,严之默和姚灼也肩头一松。
    不得不说,这日日赶路,实在让人太怀念安居一隅的滋味了。
    等到了淮江府,开始忙碌之前,总也能好好地歇上一两日。
    尤鹏海经验老道,对赶路时间推断的可谓十分准确。
    隔日入夜,他们果然已经远远看见了淮江府城的城楼。
    淮江府的府城,亦名淮江,论九州繁华,除却京城,便是此处了。
    据说日日夜夜皆是车马如流,人声熙攘。
    戌时将过,城门处仍有人流进出,在他们之前,尚有一个小型商队在递交文书。
    等轮到宏明镖局时,尤鹏海也递上了证明身份的文牒,又给守城的士兵们塞了点好处。
    他们镖局在这方面一向大方,毕竟打点好了这些人,素日才好办事。
    守城的士兵果然以更快的速度检查了货物,本以为就此结束,结果他们又结伴走向了严之默与姚灼所在的马车。
    尤鹏海生怕他们找茬,一路跟着解释道:“官爷,这马车里是我们东家的亲戚,此番也是顺道来这边探亲,因而才和我们一道的。”
    士兵点点头,却没接话,看起来是执意要看一眼才罢休。
    尤鹏海不好再拦,而严之默听到了声响,已经提前一步掀开了车帘,朝两个士兵行了个礼。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又是收钱在先的,最终也只是例行询问了几个问题,很快挥手放行。
    伴随着元宝的吆喝与挥鞭,马车再度缓缓前行。
    靠窗的姚灼挑起一点布帘,借着月色好奇地朝外张望,却在看到什么后,低低地惊呼一声。
    严之默被他扯了扯衣袖,也凑过去向外瞧。
    只见目之所及,城楼之外的城墙下,竟密密麻麻地聚集着大批难民。
    严之默的神色,因而倏地一沉。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来,一百章以后就差不多进入最后一段剧情啦,本月应该能完结了
    ——
    预收求收藏~
    主攻种田文《夫郎赘婿又在硬饭软吃》一句话简介:国医圣手穿成盲眼小村医后
    主攻年代文《满级大佬重启1990》一句话简介:重生九零致富养家
    文案在专栏,欢迎戳戳!
    第105章
    在严之默的眼中, 繁华的淮江城,恐怕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甚安定。
    他决定更改原本的计划,尽快办完正事, 尽早离开返程。
    多带了一个小孩子,住客栈多有不便。
    于是在客栈短暂歇息一晚后,第二日,严之默就带着元宝去寻城中牙行,租赁了一处小院。
    他们大约需要在此停留七到十日,小院却最短也要十五日起租,严之默懒得计较,直接付了十五日的租子。
    当日下午,元宝与如意带着明哥儿,将这里洒扫干净,几人便正式入住。
    尤鹏海等人,则落脚在淮江城这边的宏明镖局分号。
    他们来往不空手,故而会在这里等待一段时间,待有需要押回北方的货物后再行启程。
    返程若还能赶得上,仍可以一道走。
    来时路上麻烦镖局不少,等走时,少不得还要受人家照拂。
    于是初到淮江城,严之默就在城中酒楼设宴,摆了一大桌,请十几人吃了一顿饭。
    礼数到位,宾主尽欢。
    往后几日,严之默都带着元宝在城中忙碌,寻觅白蜡虫的供货商。
    在此人生地不熟, 姚灼又要照顾明哥儿, 故没跟着前往。
    但严之默答应姚灼,等事情办完,会空出几日,专门带着他好好游玩。
    姚灼也不贪图那点玩乐,但第一次来这南地,多少还是向往郊外景色的。
    听他这么说,心情难掩雀跃。
    再加上有如意和明哥儿陪伴,在小院里也不觉得寂寞。
    “明哥儿,过来试试新买的成衣,若是尺寸不合适,我再帮你改改。”
    四月的淮江已是春风和暖,姚灼换了随身带的轻薄春衫,款式和南地一比,并不够时兴了,胜在颜色亮丽,极衬肤色。
    他坐在院中招呼明哥儿,比量衣服大小,又将他领进屋里换好。
    “瞧咱们明哥儿打扮一番后多俊俏。”姚灼又拿了两根头花,帮小哥儿绑了个孩童常见的发髻,牵着他的手,令他在原地转了个圈圈。
    “腰身松了些,裤脚有些长,不过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替你往上缝一下,等长高了再放开,能穿上一两年。”
    姚灼端着针线筐,开始穿针引线,明哥儿在一旁替他整理线团。
    姚灼看他的动作,无端想到家里总在自己做针线活时,调皮拨弄线团的十六,顿时眼角盈满笑意。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明哥儿没有最初那么怕生了,嗓子也恢复了许多,已不影响日常交流。
    只是问他家人的事,还是含含糊糊,不肯明说。
    姚灼望着正专心致志研究针线的明哥儿,想及昨夜熄灯后,自己与严之默的夜话。
    “我觉得明哥儿的出身恐怕不甚简单,起码,断然不是乡野小哥儿 ,而且我觉得,他应当识字,却有意遮掩过去,怕是担心咱们看出他的秘密。”
    之所以发现明哥儿识字,是因为严之默一直保持着随手记笔记的习惯,攒够一定数量才装订成册。
    而一些不那么重要的,就直接扔进炭盆里烧掉。
    先前还未到达淮江城时,有一次在马车上,风吹乱了严之默的手稿,还有几页顺着窗户飞了出去。
    明哥儿和如意分头跑出去捡,明哥儿带回来的多些,足有四五页。
    而严之默注意到,明哥儿虽背对着马车这边,却有一个捡起纸张后下意识阅读、排序的动作,与至今大字不识几个的如意形成鲜明对比。
    但他后来在转身之前,又猛地意识到什么,快速改变了纸张的顺序。
    后来严之默又有意试探几次,可明哥儿又说自己并不识字了。
    “这么小的孩子,还是个哥儿,能将其送去开蒙识字的家庭,高低也要是个官宦人家,连出身商贾之家的可能性都不大。”
    姚灼沉吟半晌道:“或许是知道自己的身份会招致灾祸,所以才瞒着不说,却不知他要找的家人又是何人。”
    严之默知晓姚灼是真心亲近这孩子,也许是看到他,就想到了过去的自己。
    “既如今都带在身边了,就先照料着,等他哪日愿意全盘信任咱们了,或许就说了。我也会留意着各处的消息,看有没有谁家丢了孩子,正在四处寻找的。”
    “那若是在人前,咱们怎么说明哥儿的身份?他毕竟与元宝和如意不同,又没卖身给咱们家。”
    严之默想了想道:“说是咱俩的孩子,谁看了也是不信的,不妨就说成家中小弟。”
    兄弟这东西,可远可近,任由旁人理解。
    姚灼听了这话,故意道:“为何不能是咱俩的孩子?也不是没有小哥儿十三四就嫁人,十五六就生子的。”
    严之默轻笑道:“因你我成日黏在一起,一看就是新婚燕尔……何来这么大的孩子?”
    都成亲大半年了,似乎也称不上新婚燕尔了,但严之默这么一说,姚灼的心还是多跳了两下。
    ……
    思绪回笼,姚灼快速几针收好了裤脚,递给坐在眼前的明哥儿。
    “把新衣服换上吧。”
    又转而叫来如意,“瞧瞧灶房有什么昨儿买了没吃完的食材,一会儿我过去,咱们一起准备晚饭,等老爷他们晚些回来,正好能吃上热乎的。”
    严之默今日却要回去的晚些,因为他已经出了府城,到了附近的村落里寻访。
    其实他前两日,就已经根据戚灯晓传递的信息,来这里见到了专门养白蜡虫的蜡农。
    --

章节目录

直播宠夫郎后我在异世暴富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np只为原作者菇菇弗斯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菇菇弗斯并收藏直播宠夫郎后我在异世暴富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