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顾朝夕
是沈沂的字,字体很漂亮。
他写得一手漂亮行楷。
赵南星翻了翻信封,一张纸就那么轻飘飘地掉出来,落在地上。
陈年纸张已经泛了黄,赵南星弯腰捡起来,顺手打开,只见上边写得是——
[顾朝夕,做我女朋友。]
第12章
泛黄的纸张带着扑面而来的年代感, 信纸的右下角被弄皱又抚平多次,似是怕坏掉,用透明胶带粘了一圈。
看得出来信主人的用心。
信纸没有落款, 但有副橙色的简笔画。
随意几笔被勾勒出来的橘子和落日, 看上去并没什么联系。
却很漂亮。
这大抵是沈沂的某一段过往。
赵南星的指腹捻过信纸的右下角, 随后又折起来,将其放入放领带的抽屉, 压在了最下边。
她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封陈年的情书。
那年收拾的时候好似也看到过, 不过当时生气,把沈沂的东西一股脑儿地扔进去,并没有拆开看。
这么看,沈沂在没有她的世界里,过得很精彩。
赵南星在没和沈沂重逢之前, 偶尔也会想起他。
父母离婚之后,她和母亲便离开了沙棠村,这么多年, 几乎没回去过。
就连一直住在那里的老太太,早些年也被接到了云京来。
赵南星不太喜欢回想起幼时, 记忆力好偶尔也会成为一件坏事。
对别的小朋友来说很快就忘掉的童年,对她来说却一直留在记忆里,如同一根刺扎进心脏, 每拔出一分都是血淋淋的。
说起来, 她的幼时其实还算快乐。
衣食无忧, 家庭和睦, 她还没出生爷爷就已经去世, 所以她们家跟奶奶住在一起, 有个一年只会见一次面的小姑和姑父, 偶尔是两三年。
因为小姑嫁到了英国。
女儿远嫁海外成了老太太的一块心病,所以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耳提面命地教育她:“以后你可要嫁得近点,最好就在隔壁。”
最远不能超过沙棠村。
她便反驳:“那不行,我想去云京。”
老太太正给她梳头发,闻言在她后脑勺上敲一下:“去云京干嘛?”
“去看看呗。”她语调上扬,“听说大城市的灯会亮一夜,永不熄灭。”
“你听谁说的?”老太太眼神一凛,忽地福至心临:“是不是隔壁家那个白小子?”
彼时沈沂刚到沙棠村,在一众小朋友里最明显的就是肤色。
白到发光。
尤其那栋漂亮的别墅就在她们家隔壁,老太太性格大大咧咧,常去串门。
见沈沂次数多了,依旧记不得沈沂的名字,所以就喊他“白小子”。
赵南星见心思败露,立刻矢口否认:“哪有?你又不懂。”
然后像一阵风似地跑走。
但后来她见老太太坐在树底下的摇椅里,沈沂站在一旁,嫩白的小手握着蒲扇的把儿,一晃一晃。
老太太问他:“以后还回城里么?”
沈沂摇头:“不知道。”
他低下头的那刻,赵南星看到他眼睛泛红,格外委屈。
“别回了。”老太太说:“你以后要是没长残,就给我们家南星做女婿。”
沈沂仰起头:“啊?”
“啊什么啊。”老太太看了眼他的脸,几秒后又摇着头说:“算了,你这个脸太危险,我们南星得找个老实的。”
良久,沈沂唯唯诺诺、充满不解地说:“我……很老实的。”
老太太已经躺在摇椅里睡着了。
赵南星便拉着沈沂去疯玩。
老太太那会儿常说一句话:“好看的男人呐,都会骗人。”
和《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的妈语气一样一样。
有天她看电视看到了这句台词,还喊老太太:“你看,这人就是你的翻版。”
老太太敲她脑袋:“没大没小。”
沈沂回城的那天,赵南星发高烧躺在医院,并不知道他离开。
等她回了家,兴冲冲地拿着刚买的巧克力豆去找他,结果被告知他被父母接走了。
一去无信。
沈沂好似也给她打过一次电话。
那次她在家里做作业,沈沂的外婆隔着墙喊她:“小南星,阿沂的电话。”
赵南星一路狂奔过去,接起来以后才不高兴地说:“你找我干嘛?”
沈沂沉默了好久没说话。
赵南星气得当天在日记本上写标题:我的狗友。
没有想念,满满控诉。
只是后来,什么都变了。
那些彩色被一夜涂成黑白,令人不愿去回想。
想起来只觉得要多讽刺有多讽刺。
不知不觉,赵南星把那些领带放满了抽屉,尔后才回过神来——
这些是要拿去干洗的。
于是她只能把这些再弄出来,只剩下那封不知是尚未送出去抑或被退回来的情书孤零零地躺在那里。
赵南星置气似地,用力关住抽屉。
似是这样就能关住沈沂那些精彩的过往。
—
赵南星把衣服送去干洗店的时候还在想:像沈沂那样的人永远精彩过往似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她这些年一直循规蹈矩。
没谈过一场恋爱,没和人牵过手,甚至,没单独和异性一起吃过饭。
初高中把自己埋于题海,大学成天泡在教室和图书馆,实习之后成天窝在医院里。
写不完的论文和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会来得什么病的病人。
她一点点风花雪月的旖旎都没有过。
但沈沂有。
以前听周悦齐说:“沈沂在高中的时候平均每天被表白一次。”
她说:“全校上下的女孩没有不喜欢沈沂的。”
当年周悦齐上那所昂贵私立的初中部,沈沂和她哥同上高中部。
沈沂、程阙、她哥,怎么也算学校的风云人物。
尤其是到校运会、篮球赛这种竞技比赛时,沈沂总是焦点。
于是商未晚好奇问了句:“徐嘉树呢?”
周悦齐思考两秒:“他都好老了。”
赵南星:“……?”
“我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上大学了。”
而赵南星语出惊人:“那你喜欢过沈沂吗?”
周悦齐一口奶茶差点呛死,随后心虚地点头:“少不更事的时候暗恋过。”
但周公主的爱情向来如风。
她暗恋过沈沂,也暗恋过程阙,还暗恋过她们年级第一。
总归周公主的青春期,不是在暗恋就是在奔赴暗恋的路上。
所以大家都当做笑谈,一笑而过。
光是偶尔听周悦齐说起他的学生时代,就会有很强的画面感。
天之骄子、万众瞩目,无论走到哪里都自带镁光灯,被无数人津津乐道。
所以那样的沈沂,怎么可能想起赵南星呢?
但赵南星偶尔、偶尔在做题累了的时候会跑去小卖铺,买一支小布丁。
小学考试结束后,沈沂都会用这个来换取她的原谅。
因为他又拿了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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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沈沂的字,字体很漂亮。
他写得一手漂亮行楷。
赵南星翻了翻信封,一张纸就那么轻飘飘地掉出来,落在地上。
陈年纸张已经泛了黄,赵南星弯腰捡起来,顺手打开,只见上边写得是——
[顾朝夕,做我女朋友。]
第12章
泛黄的纸张带着扑面而来的年代感, 信纸的右下角被弄皱又抚平多次,似是怕坏掉,用透明胶带粘了一圈。
看得出来信主人的用心。
信纸没有落款, 但有副橙色的简笔画。
随意几笔被勾勒出来的橘子和落日, 看上去并没什么联系。
却很漂亮。
这大抵是沈沂的某一段过往。
赵南星的指腹捻过信纸的右下角, 随后又折起来,将其放入放领带的抽屉, 压在了最下边。
她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封陈年的情书。
那年收拾的时候好似也看到过, 不过当时生气,把沈沂的东西一股脑儿地扔进去,并没有拆开看。
这么看,沈沂在没有她的世界里,过得很精彩。
赵南星在没和沈沂重逢之前, 偶尔也会想起他。
父母离婚之后,她和母亲便离开了沙棠村,这么多年, 几乎没回去过。
就连一直住在那里的老太太,早些年也被接到了云京来。
赵南星不太喜欢回想起幼时, 记忆力好偶尔也会成为一件坏事。
对别的小朋友来说很快就忘掉的童年,对她来说却一直留在记忆里,如同一根刺扎进心脏, 每拔出一分都是血淋淋的。
说起来, 她的幼时其实还算快乐。
衣食无忧, 家庭和睦, 她还没出生爷爷就已经去世, 所以她们家跟奶奶住在一起, 有个一年只会见一次面的小姑和姑父, 偶尔是两三年。
因为小姑嫁到了英国。
女儿远嫁海外成了老太太的一块心病,所以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耳提面命地教育她:“以后你可要嫁得近点,最好就在隔壁。”
最远不能超过沙棠村。
她便反驳:“那不行,我想去云京。”
老太太正给她梳头发,闻言在她后脑勺上敲一下:“去云京干嘛?”
“去看看呗。”她语调上扬,“听说大城市的灯会亮一夜,永不熄灭。”
“你听谁说的?”老太太眼神一凛,忽地福至心临:“是不是隔壁家那个白小子?”
彼时沈沂刚到沙棠村,在一众小朋友里最明显的就是肤色。
白到发光。
尤其那栋漂亮的别墅就在她们家隔壁,老太太性格大大咧咧,常去串门。
见沈沂次数多了,依旧记不得沈沂的名字,所以就喊他“白小子”。
赵南星见心思败露,立刻矢口否认:“哪有?你又不懂。”
然后像一阵风似地跑走。
但后来她见老太太坐在树底下的摇椅里,沈沂站在一旁,嫩白的小手握着蒲扇的把儿,一晃一晃。
老太太问他:“以后还回城里么?”
沈沂摇头:“不知道。”
他低下头的那刻,赵南星看到他眼睛泛红,格外委屈。
“别回了。”老太太说:“你以后要是没长残,就给我们家南星做女婿。”
沈沂仰起头:“啊?”
“啊什么啊。”老太太看了眼他的脸,几秒后又摇着头说:“算了,你这个脸太危险,我们南星得找个老实的。”
良久,沈沂唯唯诺诺、充满不解地说:“我……很老实的。”
老太太已经躺在摇椅里睡着了。
赵南星便拉着沈沂去疯玩。
老太太那会儿常说一句话:“好看的男人呐,都会骗人。”
和《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的妈语气一样一样。
有天她看电视看到了这句台词,还喊老太太:“你看,这人就是你的翻版。”
老太太敲她脑袋:“没大没小。”
沈沂回城的那天,赵南星发高烧躺在医院,并不知道他离开。
等她回了家,兴冲冲地拿着刚买的巧克力豆去找他,结果被告知他被父母接走了。
一去无信。
沈沂好似也给她打过一次电话。
那次她在家里做作业,沈沂的外婆隔着墙喊她:“小南星,阿沂的电话。”
赵南星一路狂奔过去,接起来以后才不高兴地说:“你找我干嘛?”
沈沂沉默了好久没说话。
赵南星气得当天在日记本上写标题:我的狗友。
没有想念,满满控诉。
只是后来,什么都变了。
那些彩色被一夜涂成黑白,令人不愿去回想。
想起来只觉得要多讽刺有多讽刺。
不知不觉,赵南星把那些领带放满了抽屉,尔后才回过神来——
这些是要拿去干洗的。
于是她只能把这些再弄出来,只剩下那封不知是尚未送出去抑或被退回来的情书孤零零地躺在那里。
赵南星置气似地,用力关住抽屉。
似是这样就能关住沈沂那些精彩的过往。
—
赵南星把衣服送去干洗店的时候还在想:像沈沂那样的人永远精彩过往似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她这些年一直循规蹈矩。
没谈过一场恋爱,没和人牵过手,甚至,没单独和异性一起吃过饭。
初高中把自己埋于题海,大学成天泡在教室和图书馆,实习之后成天窝在医院里。
写不完的论文和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会来得什么病的病人。
她一点点风花雪月的旖旎都没有过。
但沈沂有。
以前听周悦齐说:“沈沂在高中的时候平均每天被表白一次。”
她说:“全校上下的女孩没有不喜欢沈沂的。”
当年周悦齐上那所昂贵私立的初中部,沈沂和她哥同上高中部。
沈沂、程阙、她哥,怎么也算学校的风云人物。
尤其是到校运会、篮球赛这种竞技比赛时,沈沂总是焦点。
于是商未晚好奇问了句:“徐嘉树呢?”
周悦齐思考两秒:“他都好老了。”
赵南星:“……?”
“我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上大学了。”
而赵南星语出惊人:“那你喜欢过沈沂吗?”
周悦齐一口奶茶差点呛死,随后心虚地点头:“少不更事的时候暗恋过。”
但周公主的爱情向来如风。
她暗恋过沈沂,也暗恋过程阙,还暗恋过她们年级第一。
总归周公主的青春期,不是在暗恋就是在奔赴暗恋的路上。
所以大家都当做笑谈,一笑而过。
光是偶尔听周悦齐说起他的学生时代,就会有很强的画面感。
天之骄子、万众瞩目,无论走到哪里都自带镁光灯,被无数人津津乐道。
所以那样的沈沂,怎么可能想起赵南星呢?
但赵南星偶尔、偶尔在做题累了的时候会跑去小卖铺,买一支小布丁。
小学考试结束后,沈沂都会用这个来换取她的原谅。
因为他又拿了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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