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程戬才知道,那天碧泞情绪低落地给他住的酒店去送花,是有缘由的——拜他爱做红娘的母上大人所赐,着实闹了出好事多磨的喜剧。
程戬甫一到日本,程母便时刻与碧泞更新他的行程。他去镰仓的时候,碧泞当时正好在海边散心,她很喜欢的作品却未得老师青睐,她在咸咸的海风中沉思,手机荧幕亮起,竟然是程戬发来的图片。那个地方,分明离她不远。她举起手机,拍了张类似视角的照片发送。
她退出对话框,在期待中看到自己漏读的一条消息,那是程母在几分钟前给她的留言:“碧泞,程戬刚刚说他去海边了,我让他传照片给你看,如果你就在附近不如跟他见一面吧?”
碧泞的老师定期开设的文化沙龙就在海边的一座古刹里,程母找人一打听便知。程母还把程戬的酒店住址一并传给了碧泞。
碧泞第一次体会了从激动的波峰跌落至失落的谷底是怎样的心情——原来就连给她发消息,都不是出自于他的本心啊。
碧泞垂头看看自己的花,想到年前自己那些旖旎却破碎的心事,决定要与之断舍离。
于是碧泞抱起那盆不被看好的插花,步行去了酒店。无奈酒店安全管控严格,她不道明身份就无法替她转达。碧泞不愿主动与程戬相见,只好跟表姐知会了一声,以表姐夫家的名义把花送了出去。
临走前碧泞跟前台借了纸笔,写了张字条。
那张字条后来一直被程戬妥善安放在他的皮夹里,他一打开皮夹就能看到碧泞娟秀工整的字迹,写着“愿君无忧”四个字。
那年冬天,程先生便从东京带着他的阮小姐一起回了国。三个月后,两人在燕京仲春的漫天柳絮和繁花似锦中,喜结连理。
回忆稍歇,阮小姐与香雪兰的渊源告一段落后,她望着程戬真挚地道谢,“感谢你还愿意听我说这些,我怕自己事后耿耿于怀,与其憋在心里一辈子,不如趁还能与你相对,倾诉一二。”
话毕,碧泞倒是自己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我这几天是不是,有些絮絮叨叨的?”
程戬摇摇头,“你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会是对家人的错误耿耿于怀的人呢?程戬多想抬手摸摸碧泞的发顶,告诉她,一切很快就会过去的。
可他无法告诉她,这一切包含了什么,意味着什么,很快又是多快,会过去是以怎样的形式才能真正move on……
这几天程戬时常能回想起他决定要娶碧泞为妻的那段时间,他每天翻来覆去,想她想得睡不着。一闭上眼,满脑子便都是她含笑望向他的模样,温婉清润,面若银盘眸似水杏,肤光胜雪眉目如画,远看窈窕端庄,近看却似个瓷娃娃。
瓷娃娃。
怕是再与碧泞熟识的人,都不会把她与“瓷娃娃”这样的修辞沾上边。大抵是她周身的气质过于沉静温和,便将稚嫩褪却,凭添了几分韵致。
程戬会这么想,或许是因为他眼中的碧泞总归是与旁人看她有些出入,尽管碧泞在他跟前,也鲜少露出小女生的娇憨态,连拿乔都不会。但程戬就是把她当成了美丽的易碎品,极尽全力呵护,舍不得她被风雨沾湿。
他第一次萌生这样的想法,就是在他看到穿着婚纱像个美丽的洋娃娃一般任人摆弄的碧泞后,他有些心疼又有些难过地说,“碧泞,对你来说,嫁给我实则是件弊大于利的事。”
因为若她嫁的人不是他,她就无需被繁琐的婚事安排困扰,就连试婚纱,都需得是嵌满钻石珍珠、又重又厚的曳地长裙来回换——越是贵气逼人的婚纱,便越是能体现名门望族联姻的气派。
程戬知道,碧泞不会喜欢的。
看,就连挑婚纱都未能如她所愿,更何况其他种种。
碧泞嫁他,实在是屈就。
可那时碧泞却是摇摇头,她化了精致的妆容,本就秀气的三庭五眼,被衬得愈发明媚动人,她笑的时候眼睛也是亮亮的,是在发光的星星。
她说,“程先生,嫁给你这件事,何谈利弊。”
这分明就是她心之所向的夙愿,能做程戬的太太,对碧泞来说,是件快乐顺遂的事,至于婚纱是否称心、过程是否繁琐,都不是她会在意的事。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阮碧泞最爱程戬的时刻,就是她愿意为了他付出一切的那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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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戬甫一到日本,程母便时刻与碧泞更新他的行程。他去镰仓的时候,碧泞当时正好在海边散心,她很喜欢的作品却未得老师青睐,她在咸咸的海风中沉思,手机荧幕亮起,竟然是程戬发来的图片。那个地方,分明离她不远。她举起手机,拍了张类似视角的照片发送。
她退出对话框,在期待中看到自己漏读的一条消息,那是程母在几分钟前给她的留言:“碧泞,程戬刚刚说他去海边了,我让他传照片给你看,如果你就在附近不如跟他见一面吧?”
碧泞的老师定期开设的文化沙龙就在海边的一座古刹里,程母找人一打听便知。程母还把程戬的酒店住址一并传给了碧泞。
碧泞第一次体会了从激动的波峰跌落至失落的谷底是怎样的心情——原来就连给她发消息,都不是出自于他的本心啊。
碧泞垂头看看自己的花,想到年前自己那些旖旎却破碎的心事,决定要与之断舍离。
于是碧泞抱起那盆不被看好的插花,步行去了酒店。无奈酒店安全管控严格,她不道明身份就无法替她转达。碧泞不愿主动与程戬相见,只好跟表姐知会了一声,以表姐夫家的名义把花送了出去。
临走前碧泞跟前台借了纸笔,写了张字条。
那张字条后来一直被程戬妥善安放在他的皮夹里,他一打开皮夹就能看到碧泞娟秀工整的字迹,写着“愿君无忧”四个字。
那年冬天,程先生便从东京带着他的阮小姐一起回了国。三个月后,两人在燕京仲春的漫天柳絮和繁花似锦中,喜结连理。
回忆稍歇,阮小姐与香雪兰的渊源告一段落后,她望着程戬真挚地道谢,“感谢你还愿意听我说这些,我怕自己事后耿耿于怀,与其憋在心里一辈子,不如趁还能与你相对,倾诉一二。”
话毕,碧泞倒是自己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我这几天是不是,有些絮絮叨叨的?”
程戬摇摇头,“你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会是对家人的错误耿耿于怀的人呢?程戬多想抬手摸摸碧泞的发顶,告诉她,一切很快就会过去的。
可他无法告诉她,这一切包含了什么,意味着什么,很快又是多快,会过去是以怎样的形式才能真正move on……
这几天程戬时常能回想起他决定要娶碧泞为妻的那段时间,他每天翻来覆去,想她想得睡不着。一闭上眼,满脑子便都是她含笑望向他的模样,温婉清润,面若银盘眸似水杏,肤光胜雪眉目如画,远看窈窕端庄,近看却似个瓷娃娃。
瓷娃娃。
怕是再与碧泞熟识的人,都不会把她与“瓷娃娃”这样的修辞沾上边。大抵是她周身的气质过于沉静温和,便将稚嫩褪却,凭添了几分韵致。
程戬会这么想,或许是因为他眼中的碧泞总归是与旁人看她有些出入,尽管碧泞在他跟前,也鲜少露出小女生的娇憨态,连拿乔都不会。但程戬就是把她当成了美丽的易碎品,极尽全力呵护,舍不得她被风雨沾湿。
他第一次萌生这样的想法,就是在他看到穿着婚纱像个美丽的洋娃娃一般任人摆弄的碧泞后,他有些心疼又有些难过地说,“碧泞,对你来说,嫁给我实则是件弊大于利的事。”
因为若她嫁的人不是他,她就无需被繁琐的婚事安排困扰,就连试婚纱,都需得是嵌满钻石珍珠、又重又厚的曳地长裙来回换——越是贵气逼人的婚纱,便越是能体现名门望族联姻的气派。
程戬知道,碧泞不会喜欢的。
看,就连挑婚纱都未能如她所愿,更何况其他种种。
碧泞嫁他,实在是屈就。
可那时碧泞却是摇摇头,她化了精致的妆容,本就秀气的三庭五眼,被衬得愈发明媚动人,她笑的时候眼睛也是亮亮的,是在发光的星星。
她说,“程先生,嫁给你这件事,何谈利弊。”
这分明就是她心之所向的夙愿,能做程戬的太太,对碧泞来说,是件快乐顺遂的事,至于婚纱是否称心、过程是否繁琐,都不是她会在意的事。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阮碧泞最爱程戬的时刻,就是她愿意为了他付出一切的那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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