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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场的振臂高呼中,台上灯光再次亮起,江焱已经放下吉他,手持话筒站在舞台中央:
“老规矩,最后来一首cover。今晚我们要翻唱Ozzy Osbourne的《Goodbye to Romance》,这是1980年他与Randy Rhoads一起写的一首抒情摇滚曲目,非常经典。Randy Rhoads是一位天才吉他手,二十五岁英年早逝,但他影响了很多同行和后辈;Ozzy已经七十多岁了,今年将进行最后一轮全球巡演。这两位伟大的摇滚巨星生命长度不同,但同样拥有令人难以企及的浓度。这首歌,致敬伟大的生命力。”
Yesterday has been and gone
昨日已然揭过
Tommorow will I find the sun
明天会见到太阳吗
Or will it rain
还是会下雨
Everybody`s having fun
每个人都自得其乐
Except me, I`m the lonely one
只剩我孓然一身
I live in shame
活在遗憾之中
I say goodbye to romance, yeah
所以,再见,浪漫
Goodbye to friends, I tell you
再见,吾友
Goodbye to all the past
我要和过去的一切告别
I guess that we`ll meet
我相信我们终会再见
We`ll meet in the end
终会再见
I`ve been the king, I`ve been the clown
我曾贵为主宰,也曾沦为小丑
Now broken wings can`t hold me down
现如今折翼的我已不能飞翔
I`m free again
我已自由
The jester with the broken crown
弄臣手捧破碎的王冠
It won`t be me this time around
这次不会是我
To love in vain
爱的徒劳
I say goodbye to romance, yeah
所以,再见,浪漫
Goodbye to friends, I tell you
再见,吾友
Goodbye to all the past
我要和过去的一切告别
I guess that we`ll meet
我相信我们终会再见
We`ll meet in the end
终会再见
……
虽然摇滚乐不像流行歌曲那么凸显人声,但主唱嗓音控制对歌曲的诠释依然非常重要。唱得好听还不够,如果只有一把好嗓子却没有自己的特点,很容易被吐槽“太过流行,不够摇滚”。而如果为了塑造个性而往高冷、脆弱、激昂、神经质的方向去走,又很容易把握不好尺度,呈现出矫揉造作的听感,招人诟病。
这方面江焱是个很优秀的摇滚乐队主唱。
他的嗓音跟台风一样看似随意,实则稳定而流畅,并没有刻意塑造个人风格,而是在不同歌曲上有不同的情绪表达。
这种毫不做作的情绪表达反倒成为一种很鲜明的特质,让台下的乐迷们为之痴狂。
一首《Goodbye to Romance》唱毕,迷宫乐队谢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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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东西好难写,好难写。文盲叹气……
第5章 一场夜宵
迷宫演出结束后,陆辰辞给孟佳打电话:“要送你回家么?”
孟佳:“我们打算一起去吃夜宵,辰哥要一起吗?”
陆辰辞:“就你们两个女生吗?”
孟佳:“还有于期他们。”
陆辰辞答应了。
大家相约在马路对面胡同深处一家露天烧烤大排档,江焱见到陆辰辞,表情略显意外:“陆老板也在?”
陆辰辞笑着抬起胳膊,向他展示手腕上的荧光绿手环。
江焱在他对面坐下:“你看起来可不像是会听摇滚的人。”
陆辰辞:“哦?那我应该听什么?”
江焱:“古典?爵士?”
陆辰辞:“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江焱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用眼神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见过陆辰辞三四次了,印象中这人每次都是一身正装。今天这位画廊老板穿了一套浅卡其色西装西裤,内搭白衬衫,虽然是休闲款,但看上去依然过于正经了些。身高跟一米八七的于期相当,没有于期那么壮,但也不算瘦弱,肩膀宽阔平整。像个T台男模,但气质又比模特沉稳优雅一些。
这种画风的人,当然比较像是古典乐爱好者。
“我猜对了吗?”江焱问。
还没等陆辰辞开口,孟佳替他回答了这个问题:“你猜对一半,辰哥喜欢听古典,但不喜欢爵士。”
江焱:“为什么?”
孟佳撇撇嘴:“他嫌爵士太散漫。”
陆辰辞笑笑:“我比较喜欢器乐平衡感强、整体协调性强的旋律。”
“那你应该也喜欢摇滚啊。”那位蓝发女吉他手加入讨论,“摇滚乐也讲究器乐平衡感和整体协调性,比如我们乐队。”说着哈哈一笑,像是有点自嘲自己的大言不惭。
陆辰辞倒是认同地点点头:“你们的歌挺好听的。”
江焱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是吗?”
陆辰辞看向他:“不是客气话,是真觉得很不错。”
江焱:“那觉得哪首最好听?”
事实上只听了两首原创的陆辰辞只能二选一:“倒数第三首,你弹键盘唱的那首。”
迷宫真粉丝田薇抢答:“《守望者》,我也超喜欢这首!”
然后又给陆辰辞普及知识:“这首歌是迷宫早期作品,当年在没有任何宣传的情况下闯进了网易云音乐年度最佳单曲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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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规矩,最后来一首cover。今晚我们要翻唱Ozzy Osbourne的《Goodbye to Romance》,这是1980年他与Randy Rhoads一起写的一首抒情摇滚曲目,非常经典。Randy Rhoads是一位天才吉他手,二十五岁英年早逝,但他影响了很多同行和后辈;Ozzy已经七十多岁了,今年将进行最后一轮全球巡演。这两位伟大的摇滚巨星生命长度不同,但同样拥有令人难以企及的浓度。这首歌,致敬伟大的生命力。”
Yesterday has been and gone
昨日已然揭过
Tommorow will I find the sun
明天会见到太阳吗
Or will it rain
还是会下雨
Everybody`s having fun
每个人都自得其乐
Except me, I`m the lonely one
只剩我孓然一身
I live in shame
活在遗憾之中
I say goodbye to romance, yeah
所以,再见,浪漫
Goodbye to friends, I tell you
再见,吾友
Goodbye to all the past
我要和过去的一切告别
I guess that we`ll meet
我相信我们终会再见
We`ll meet in the end
终会再见
I`ve been the king, I`ve been the clown
我曾贵为主宰,也曾沦为小丑
Now broken wings can`t hold me down
现如今折翼的我已不能飞翔
I`m free again
我已自由
The jester with the broken crown
弄臣手捧破碎的王冠
It won`t be me this time around
这次不会是我
To love in vain
爱的徒劳
I say goodbye to romance, yeah
所以,再见,浪漫
Goodbye to friends, I tell you
再见,吾友
Goodbye to all the past
我要和过去的一切告别
I guess that we`ll meet
我相信我们终会再见
We`ll meet in the end
终会再见
……
虽然摇滚乐不像流行歌曲那么凸显人声,但主唱嗓音控制对歌曲的诠释依然非常重要。唱得好听还不够,如果只有一把好嗓子却没有自己的特点,很容易被吐槽“太过流行,不够摇滚”。而如果为了塑造个性而往高冷、脆弱、激昂、神经质的方向去走,又很容易把握不好尺度,呈现出矫揉造作的听感,招人诟病。
这方面江焱是个很优秀的摇滚乐队主唱。
他的嗓音跟台风一样看似随意,实则稳定而流畅,并没有刻意塑造个人风格,而是在不同歌曲上有不同的情绪表达。
这种毫不做作的情绪表达反倒成为一种很鲜明的特质,让台下的乐迷们为之痴狂。
一首《Goodbye to Romance》唱毕,迷宫乐队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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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东西好难写,好难写。文盲叹气……
第5章 一场夜宵
迷宫演出结束后,陆辰辞给孟佳打电话:“要送你回家么?”
孟佳:“我们打算一起去吃夜宵,辰哥要一起吗?”
陆辰辞:“就你们两个女生吗?”
孟佳:“还有于期他们。”
陆辰辞答应了。
大家相约在马路对面胡同深处一家露天烧烤大排档,江焱见到陆辰辞,表情略显意外:“陆老板也在?”
陆辰辞笑着抬起胳膊,向他展示手腕上的荧光绿手环。
江焱在他对面坐下:“你看起来可不像是会听摇滚的人。”
陆辰辞:“哦?那我应该听什么?”
江焱:“古典?爵士?”
陆辰辞:“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江焱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用眼神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见过陆辰辞三四次了,印象中这人每次都是一身正装。今天这位画廊老板穿了一套浅卡其色西装西裤,内搭白衬衫,虽然是休闲款,但看上去依然过于正经了些。身高跟一米八七的于期相当,没有于期那么壮,但也不算瘦弱,肩膀宽阔平整。像个T台男模,但气质又比模特沉稳优雅一些。
这种画风的人,当然比较像是古典乐爱好者。
“我猜对了吗?”江焱问。
还没等陆辰辞开口,孟佳替他回答了这个问题:“你猜对一半,辰哥喜欢听古典,但不喜欢爵士。”
江焱:“为什么?”
孟佳撇撇嘴:“他嫌爵士太散漫。”
陆辰辞笑笑:“我比较喜欢器乐平衡感强、整体协调性强的旋律。”
“那你应该也喜欢摇滚啊。”那位蓝发女吉他手加入讨论,“摇滚乐也讲究器乐平衡感和整体协调性,比如我们乐队。”说着哈哈一笑,像是有点自嘲自己的大言不惭。
陆辰辞倒是认同地点点头:“你们的歌挺好听的。”
江焱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是吗?”
陆辰辞看向他:“不是客气话,是真觉得很不错。”
江焱:“那觉得哪首最好听?”
事实上只听了两首原创的陆辰辞只能二选一:“倒数第三首,你弹键盘唱的那首。”
迷宫真粉丝田薇抢答:“《守望者》,我也超喜欢这首!”
然后又给陆辰辞普及知识:“这首歌是迷宫早期作品,当年在没有任何宣传的情况下闯进了网易云音乐年度最佳单曲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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