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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根大拇指有些紧张的绕了绕,好半天,克拉克的声音之中带着一些近乎无奈的叹息:“如果你觉得不应该问钢铁侠为什么保护人类,那么其实也不应该问我这个问题。”
行为源于自我认知。克拉克·肯特保护人类,并不是神明在保护比他脆弱又渺小的多的生物,而是在灾难降临之前,选择了站在同胞的前面。
“如果超人开始悲悯人类,那才是一切灾难的开端。”最后,克拉克·肯特这样对伊莎贝拉说道。
一旦开始怜悯,超人就走上了神坛。难道还能指望神明和人类同舟共济吗?
克拉克·肯特的话没有说完,但是伊莎贝拉已经明白了。
现在,轮到克拉克·肯特老师提问,伊莎贝拉同学来回答了。
超人先生回望伊莎贝拉,轻声的问:“那么你呢?又是为什么要拯救人类?”哪怕现在这个所谓的人类,只是托尼·斯塔克一人。
在伊莎贝拉的记忆中,克拉克·肯特清晰地看出她挥出的那一剑,那一剑开山裂石,锋锐无比,恐怕这世间最坚硬的金属做成的盾牌都不能抵挡这一剑之威。
而挥出那一剑的时候,伊莎贝拉还是个刚刚入道的小女孩。如今隔了这么长的年岁,在伊莎贝拉的记忆里,她上一次一出手就直接剑斩天雷。一剑之后,她也一举跨入金丹境。
碗口粗的雷说斩都斩了,这样的人难道能说她是普通人吗?
自己的问题被抛了回来,偏偏伊莎贝拉还不能抄克拉克·肯特的答案。因为,她是个黑户啊……户啊……啊。
这些天伊莎贝拉一直在托尼斯塔克家呆着,也就没有人意识到这个可怕的问题。她师兄当然没有时间理会这些细枝末节,能给伊莎贝拉准备了一大堆灵药、法器、天材地宝,那就算是心疼孩子了。
只是,不回答就显得自己像是玩不起。想了想,伊莎贝拉召唤出了天光,她手指轻抚自己的本命灵剑,轻声说道:“我若虚弟子,持太上若虚剑,自当护佑苍生,斩妖除魔。”
好险,掌门师侄在当时她入门典礼上说的话,时隔了太久,伊莎贝拉差一点儿就记不住了。总觉得这一句话说出来非常有气势,伊莎贝拉骄傲的挺起了胸膛。
克拉克·肯特:……
对方一脸不太相信的样子。伊莎贝拉没有想到克拉克居然没有被自己的话震慑住。幸好她说这句龙傲天台词的时候,没有摆出若虚宗弟子入门的起手势,不然的话,姿势也太过中二、太过尴尬了。
迎着克拉克·肯特明显不太相信的目光,伊莎贝拉非常无奈的耸肩:“那你也只能相信了,反正你也打不过我。”
其实克拉克·肯特也不是不相信伊莎贝拉贝拉会忽悠苍生,只是除魔卫道什么的,总觉得太不科学了。
谁又能想到呢?身为非常不科学的存在的氪星人,克拉克·肯特居然非常的信奉科学。
第一次假装龙傲天就失败的伊莎贝拉:就……很气。
第17章 得见天光(七)
“就是这样的,先生,伊莎贝拉小姐说她要去一趟哥谭。”
埃德温·贾维斯给托尼·斯塔克递上的一张信笺。
那是一页真的信,上面用娟秀的簪花小楷写着托尼·斯塔克并不熟悉的文字。
但是伊莎贝拉给人留信毕竟是为了传递信息的,在这封毛笔写的书信背后,有伊莎贝拉字体圆滚滚的英文留言。
她虽然没有用上什么高级的语法,但是好歹没有拼写错误。没有办法,伊莎贝拉虽然是纯正的金发碧眼,但是毕竟是刚刚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还是个纯纯的种花家的芯子。
圆滚滚的字体很像是小朋友,但是英文水平能达到这个样子,伊莎贝拉还是很为自己骄傲的。
托尼·斯塔克就有些内心复杂。一方面,他也知道伊莎贝拉人生地不熟,又去的是哥谭那么危险的地方,因此难免有一些对她的担心。但是另一方面,他不可避免的深深的为自己不用再喝那些味道奇怪的药而庆幸了。
好吧,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稳重的大人居然也会害怕喝药,这真的非常不斯塔克。
伊莎贝拉忘了告诉斯塔克,其实他的药本来到今天也该停了。
也不知道托尼·斯塔克发没发现,目前他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痛了,一口气儿跑20公里都不是事了。
20公里是什么概念?反正没听说过谁家“普通”的公司董事长能随随便便每天跑半程马拉松。
托尼·斯塔克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纽约富豪,现在运动量能直逼美国队长,真应该给伊莎贝拉送一面“药到病除”的锦旗。
如果此刻霍华德和玛利亚不是因为听了伊莎贝拉的劝说,外出去寻找某些从鬼魂转职为鬼修的机缘的话,或许他们也会为自己儿子而骄傲的。
毕竟托尼·斯塔克从小虽然是个天才,但是在运动方面一向都很让家里人操心。不爱运动,又喜欢吃高糖高油的食品,他没有长成一个很胖胖的宅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得不感叹斯塔克家的基因强大了。
伊莎贝拉拒绝了史蒂夫·罗杰斯跟她一起去哥谭。哥谭和纽约之间有一条仅仅同时两个小时的专线交通,可是只是两个小时的时长的距离而已,却让哥谭成为了一座和纽约非常气质不搭的城市。
“总觉得美国队长适合更阳光温暖的纽约,不太适合哥谭这座气质阴郁的城市呢。”伊莎贝拉笑了起来,开玩笑一般的对美国大|胸甜心说道:“没办法,史蒂夫,哥谭刚才跟我说了,她并不怎么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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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源于自我认知。克拉克·肯特保护人类,并不是神明在保护比他脆弱又渺小的多的生物,而是在灾难降临之前,选择了站在同胞的前面。
“如果超人开始悲悯人类,那才是一切灾难的开端。”最后,克拉克·肯特这样对伊莎贝拉说道。
一旦开始怜悯,超人就走上了神坛。难道还能指望神明和人类同舟共济吗?
克拉克·肯特的话没有说完,但是伊莎贝拉已经明白了。
现在,轮到克拉克·肯特老师提问,伊莎贝拉同学来回答了。
超人先生回望伊莎贝拉,轻声的问:“那么你呢?又是为什么要拯救人类?”哪怕现在这个所谓的人类,只是托尼·斯塔克一人。
在伊莎贝拉的记忆中,克拉克·肯特清晰地看出她挥出的那一剑,那一剑开山裂石,锋锐无比,恐怕这世间最坚硬的金属做成的盾牌都不能抵挡这一剑之威。
而挥出那一剑的时候,伊莎贝拉还是个刚刚入道的小女孩。如今隔了这么长的年岁,在伊莎贝拉的记忆里,她上一次一出手就直接剑斩天雷。一剑之后,她也一举跨入金丹境。
碗口粗的雷说斩都斩了,这样的人难道能说她是普通人吗?
自己的问题被抛了回来,偏偏伊莎贝拉还不能抄克拉克·肯特的答案。因为,她是个黑户啊……户啊……啊。
这些天伊莎贝拉一直在托尼斯塔克家呆着,也就没有人意识到这个可怕的问题。她师兄当然没有时间理会这些细枝末节,能给伊莎贝拉准备了一大堆灵药、法器、天材地宝,那就算是心疼孩子了。
只是,不回答就显得自己像是玩不起。想了想,伊莎贝拉召唤出了天光,她手指轻抚自己的本命灵剑,轻声说道:“我若虚弟子,持太上若虚剑,自当护佑苍生,斩妖除魔。”
好险,掌门师侄在当时她入门典礼上说的话,时隔了太久,伊莎贝拉差一点儿就记不住了。总觉得这一句话说出来非常有气势,伊莎贝拉骄傲的挺起了胸膛。
克拉克·肯特:……
对方一脸不太相信的样子。伊莎贝拉没有想到克拉克居然没有被自己的话震慑住。幸好她说这句龙傲天台词的时候,没有摆出若虚宗弟子入门的起手势,不然的话,姿势也太过中二、太过尴尬了。
迎着克拉克·肯特明显不太相信的目光,伊莎贝拉非常无奈的耸肩:“那你也只能相信了,反正你也打不过我。”
其实克拉克·肯特也不是不相信伊莎贝拉贝拉会忽悠苍生,只是除魔卫道什么的,总觉得太不科学了。
谁又能想到呢?身为非常不科学的存在的氪星人,克拉克·肯特居然非常的信奉科学。
第一次假装龙傲天就失败的伊莎贝拉:就……很气。
第17章 得见天光(七)
“就是这样的,先生,伊莎贝拉小姐说她要去一趟哥谭。”
埃德温·贾维斯给托尼·斯塔克递上的一张信笺。
那是一页真的信,上面用娟秀的簪花小楷写着托尼·斯塔克并不熟悉的文字。
但是伊莎贝拉给人留信毕竟是为了传递信息的,在这封毛笔写的书信背后,有伊莎贝拉字体圆滚滚的英文留言。
她虽然没有用上什么高级的语法,但是好歹没有拼写错误。没有办法,伊莎贝拉虽然是纯正的金发碧眼,但是毕竟是刚刚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还是个纯纯的种花家的芯子。
圆滚滚的字体很像是小朋友,但是英文水平能达到这个样子,伊莎贝拉还是很为自己骄傲的。
托尼·斯塔克就有些内心复杂。一方面,他也知道伊莎贝拉人生地不熟,又去的是哥谭那么危险的地方,因此难免有一些对她的担心。但是另一方面,他不可避免的深深的为自己不用再喝那些味道奇怪的药而庆幸了。
好吧,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稳重的大人居然也会害怕喝药,这真的非常不斯塔克。
伊莎贝拉忘了告诉斯塔克,其实他的药本来到今天也该停了。
也不知道托尼·斯塔克发没发现,目前他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痛了,一口气儿跑20公里都不是事了。
20公里是什么概念?反正没听说过谁家“普通”的公司董事长能随随便便每天跑半程马拉松。
托尼·斯塔克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纽约富豪,现在运动量能直逼美国队长,真应该给伊莎贝拉送一面“药到病除”的锦旗。
如果此刻霍华德和玛利亚不是因为听了伊莎贝拉的劝说,外出去寻找某些从鬼魂转职为鬼修的机缘的话,或许他们也会为自己儿子而骄傲的。
毕竟托尼·斯塔克从小虽然是个天才,但是在运动方面一向都很让家里人操心。不爱运动,又喜欢吃高糖高油的食品,他没有长成一个很胖胖的宅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得不感叹斯塔克家的基因强大了。
伊莎贝拉拒绝了史蒂夫·罗杰斯跟她一起去哥谭。哥谭和纽约之间有一条仅仅同时两个小时的专线交通,可是只是两个小时的时长的距离而已,却让哥谭成为了一座和纽约非常气质不搭的城市。
“总觉得美国队长适合更阳光温暖的纽约,不太适合哥谭这座气质阴郁的城市呢。”伊莎贝拉笑了起来,开玩笑一般的对美国大|胸甜心说道:“没办法,史蒂夫,哥谭刚才跟我说了,她并不怎么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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