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艳帝传奇 作者:未知
第 3 章
正文第七章神秘的“高手”(下) 第七章神秘的“高手”(下)“高手”皱了皱眉头,先仔细观察了龙霄的脸色,又伸出手去他的右手腕脉,过了一阵才自语道:“脸带忧思,必主气机受损,脾脉呆滞,又有多思之兆,此子必遇到鸳鸯乍散,彩蝶各飞之情劫,而脉象端直而长,如琴瑟之弦,乃肝郁里塞之症,想来更有一场冤屈难伸之苦,唉,可怜啊,可怜啊。” 他有意无意的念得十分大声,龙霄清清楚楚的听在耳里,心头忍不住一跳,暗想:“这个人难道是神仙么,我的遭遇,他竟全部能够说中。” “高手”见龙霄眼皮似乎动了一下,但依然在窝棚里踡缩着没做任何反应,便仰首向天沉思了一会儿,似乎在做什么决定。 过了一阵,“高手”骤地回转过身子,眼中光暴,抓着龙霄的衣领,一把将他提出了窝棚,扔在了自己的脚下,从喉咙中发出一声怪响,然后一口又浓又大的痰吐在了龙霄的脸上。 龙霄冷不提防,从地上爬起来怒道:“你干什么。” “高手”坐在地上,手中凌空一抓,龙霄只觉得身子被一股大力拉着,不由自主的又跌扑到他的脚下,“高手”不由分说,狠狠的在他两边脸上各搧了一个耳光。 龙霄被他打得头上金光乱闪,昏头转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拳向“高手”前冲去道:“不要以为你厉害,我就怕了你……” 那知他这一拳打在“高手”身上便如击中了一块铁板般的,腕骨裂痛,仿佛被折断一般。“高手”鼻时轻轻一哼,口乍然向前一挺,龙霄的一个身子便飞速的弹了出去,在泥土中直滚了七第第九章危险的路途 第九章危险的路途龙霄按着“高手”给他那张破旧的地图,转了五次车,经过七天时间,这天中午,到了中国西南边境的一个小镇,迎面所见的便是连绵不绝的大山与遮天封日的森林。 照着地图所示,到了这个小镇,攀过一个叫“巴拉汗”的大山,就是“高手”所指的那个神秘地方的终点了,当龙霄下车的那一霎那,不由感到一阵阵的兴奋。 这是个保存得较好的古镇,全镇见不到一座高楼,两排青砖黑瓦的旧式房屋,中间穿过一条曲径蜿蜒的青石路,小镇上的人烟十分稀少,即使在白天,也只有零零落落的几个人在街上走着,显得甚是清幽偏僻。 龙霄在一个小面馆时吃了一碗黑乎乎的毫无味道的面条,在付钱时,他向面馆老板问道:“请问你,巴拉汗山怎么走?” 此言一出,面馆老板的脸色顿时大变,怪异的望着他道:“你要进巴拉汗山去?” 见龙霄点了点头,面馆老板立即摇着头道:“小伙子,我劝你不要去,你知道‘巴拉汗山’是什么意思吗,我们这里都叫它猛鬼山,我爷爷说这山里面藏着无数的山妖饿鬼,专吃上山的人,凡是进去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够回来。十年前曾有个科考队不相信,组织了二十几个人进去,仍然是无一人出来。听说后来连军队里的直升飞机都用上了,不过没飞多远,机上的人员就与地面指挥失去了联系,再也没有了消息,至此后就没人敢进去了。” 龙霄心中也是一抖,想起“高手”曾说自己要路过一个危险的地方,恐怕有命之忧,大约指的便是这里,但如“高手”所说,这‘巴拉汗山’也并非无人可以通过,至少“高手”就是从里面出来的,也就是说其中肯定还有生存的机会。 一思至此,龙霄心中恢复了些信心,他一路行来,“高手”所标明的地名都没有徦,这让他的话又多了些真实。 龙霄也不愿别人多担心,便对面馆老板道:“我也不是要进去,只是听说这座山很奇怪,想到进山的口瞧一瞧就回来。” 面馆老板这才舒气道:“我还真以为有人不怕死呢,年轻人就是好奇心太重,小伙子,你顺着这条石板路直行,大约一个时辰,便可以到‘巴拉汗山’的入口,记住,那里有个很大的警示牌,你见到之后,就不要再向前走了,记清楚了没有,千万不要再向前走啊。” 龙霄在好心的面馆老板的叮咛中告辞,顺着青石路前行,不一会儿便穿过了小镇。 走了没多久,青石路就越来越狭窄了,两旁长着全是齐人高的杂草,叶边锋利得如刀子一般,龙霄的手上与颈上被扫出了一缕缕的血丝,火辣辣的甚是疼痛。 又过了一阵,龙霄钻出了杂草丛,一座被茂盛的树木覆盖的大山豁然出现在了眼前,不远处有一块很大的铁牌,上面写着“严重警告,本山地形复杂,内中潜有不知名凶物,凡入山者,无人能还,有擅自进入者,后果自负。”字是红漆所书,但在这森的山林里,竟有如是用活生生的人血写成的一样恐怖压抑。 龙霄站在这“巴拉汗山‘的入口,心中还是犹豫了一阵,终于咬了咬牙,从背包里取出了指南针与猎刀,一头钻入了这大山里。 这山里是没有路的,即使千百年前曾经有过路,也被一地的杂草遮掩得毫无痕迹。森林十分的古老与宏大,悠久的历史与茁壮的力量牢牢的结合在了一起,透出一派庄严的气象。差不多都是些参天的橡树,层层叠叠,巍然耸立,无数大的藤葛紧紧的将它们缠绕着,阳光已很难照进来。低矮的则是榛树、角树、山杨之类,密密麻麻的杂生在整个森林。 龙霄借着森林里昏暗的光线瞧着指南针,用猎刀砍着这些拦路的杂树,艰难而又缓慢的向地图上写明的正南方走着。而随着他的到来,原本平静的草丛里不时剧烈的晃动着,传来“奚奚索索”的声音,想是一些鼠蛇之类的东西。 饶是龙霄的胆子不小,但在这寂静的森林里仍是一阵阵的发悸,下脚时更是小心翼翼,不敢有半分的大意。 也不知走了多远,天色渐渐晚了,森林里更是黑漆漆的一片,完全瞧不清去路。龙霄不敢再走,便爬上了一棵缠满着藤葛的大树,在一极大的树杈上进食饮水,歇息了下来。 当龙霄半靠在树杈上,耳中不时传来风舞树叶的沙沙声,还有时断时续的野兽吼叫声,他的思绪纷至沓来,一会儿想的是母亲的病情,一会想的是君仪的下落,一会儿想的是对雪儿的愧欠,心中更是其乱如麻,难以入眠。 第二天清晨,森林里一有了些微光,龙霄便从树上爬下来继续前行,他不停的砍着前面的杂树,一步一步的向山上走去。说也奇怪,他这样用力的挥舞着手中的猎刀,劈落一些坚硬的树枝,整整的过了半天,除了手臂上有些酸麻,体力却觉得充沛无比,毫无疲倦的感觉。 到了下午时分,山势变得更加陡然难行,龙霄大约估算了一下,他在三个时辰里,竟只向上攀爬了两百来米。 傍晚的时候,山势又开始平缓了许多,龙霄刚好不容易走出了一片浓密的山杨丛,眼前却是猛地一亮。 原来前面的树林忽然低矮了不少,站在林中,此时竟可以瞧见天空之上那一轮尚未落坡的夕阳,而地上的杂草也稀稀拉拉的没有多少。 龙霄贪婪的瞧了那夕阳好几了行进的步伐,他要趁着这珍贵的阳光多走一段距离。 但没走到五百米,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一片没有任何树木的岩石地上,横七竖第十章生死决择 第十章生死决择 只在一会儿之间,龙霄便被这粉红色的雾团围住,他先是闻到了一股子鲜花般的甜香,头脑便霎时昏沉沉的直欲睡去。 龙霄脚下一软,眼瞧着就要倒了下去,他脑中掠过地上那些尸骨的模样,瞬间想到:“这雾里一定有剧毒,那些人在吸入之后便倒下失去了生命,我要是就这样倒下,用不了多久,也会和他们一般,变成一具白骨,不行,不行,我不能睡,我不能倒地,我一定要活下去,我还有太多的事需要完成。” 他坚持着跌跌撞撞的向前走着,但头脑里仿佛是有一个恶魔在不停的在对他念着咒语“你快睡吧,快睡吧,只要美美的睡下去,一切的痛苦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会这么的辛苦……” 但这就是龙霄异于常人的地方,他可以在困难的境地中有着清楚的意识,他求生的欲望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比拟的。 他一步一步的行进着,脚下便如被人拴着了上千斤的铁沙,每移动一步都是那么的费劲,那么的竭尽全力,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 但龙霄最终没有摔倒,在快要失去知觉的那一刻,他忽然抽出猎刀来,在自己的左臂上狠狠刺了一刀,一阵钻心的疼痛传入他的大脑,竟微微让他清醒了些,脚下又走了几步。 就这样,龙霄在无法坚持下去的那一霎,便在自己的身上割上一刀,用刀伤之痛来抵御着昏沉欲睡的感觉,等割了七 1115
第十一章神秘的国度
正文第十一章神秘的国度 第十一章神秘的国度 龙霄就象一块岩石般的从悬崖上飞速的向下坠着,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耳旁呼啸着的风声和身上各处的肌肤逆风坠落时产生的抽动。 这样的状态大约持续了五六分钟,在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之后,龙霄掉进了个冰冷的深水里,但从高处下坠的力量太大了,龙霄入水后只略缓了一缓,仍然急速的向下坠着,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即使此时能够止住坠落,要想浮到水面,这么长的一段距离,也完全是不可能的事,等待他的将是溺水而亡的命运。 可就在这时,在龙霄强烈的求生欲望之下,身体内竟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力量,他的双手向水下一拍,只听得水中发出“轰轰”的声响,一个身子便如出的箭一样疾快的上升。 龙霄不停在水中的击打,身子就升得越来越快,不一会儿,眼前一亮,已到了水面。谁知那莫名的力量实在太过奇妙,竟将他的身子从水中直到空中两丈之上,跟着又落入水中,但龙霄水不差,很快就冒出头来,打量了一下四周,见这是个极大的水潭,而岸边距此约在百米开外。 龙霄快速的游了过去,爬上了岸,等他瞧清楚岸上的一切时,却惊呆了。 原来这是个山谷,本己是入秋的季节,此处的温度仍然非常暖和,山谷里一片一片的桃林却仍开着粉艳的花蕊,香风阵阵,落花如雨,无数的黄莺与紫燕成双结对的林间嘻戏穿行,桃树下还盛开着许多不知名的鲜花,软草柔媚,花光眩目,灿烂得犹如锦绣一般。 龙霄就象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傻瓜,愣愣的瞧着这个神奇而美丽的地方,真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仙景,他连忙掏出“高手”的那张地图,见上面虽然湿透但仍可辨清在“巴拉汗山”的山巅之下有一个大大的红点,指着想必就是这儿了。 龙霄此时只觉欣喜欲狂,他连连的在细软如绵的草地上打了几个滚,大笑了一阵,这才稍稍抑止住兴奋的感觉,想起“高手”给的第二个布袋,是要他到目的地时打开,急忙取了出来,见里面除了一张纸条还有一个什么东西。 龙霄拿出来一瞧,却是个致的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只引颈向天而啸的仙鹤。他一时不知有何用处,便去看那纸条,见上面写着“出谷到应天府找司马琴,把这张纸条与戒指给她,要她将南院山洞打开让你进去。” 龙霄一时弄不清纸条里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应天府的名字似乎在那里听人说起过的,一时又思索不起,他想:“管他的,必定是这里的另一个小镇吧。” 当他拿出指南针,想要辨别一下方位时,奇怪的事又发生了,指南针不停的乱转着,完全失了灵,龙霄以为是仪器里进了水给弄坏了,也不在意,顺手便丢了出去,又从背包里取出了另一个备用的指南针,谁料情况也和前面一个一般无二。龙霄想了半天也不得其解,所幸这里景色怡人,瞧来没什么危险,指南针即使坏了,也没多大的关系。 此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龙霄连续几天艰难的爬涉,也感到非常的疲倦,便决定在这个美丽的地方歇上一晚再走。 他将剩下的所有干粮统统吃光,见那潭水清幽静澈,便走过去先尝了口,只觉甘甜爽口,便“咕噜噜”的痛痛快快的喝了一肚子。 饭足水饱,龙霄选了一处柔和松软的草地,舒舒服服的躺了下来,什么也没想,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直美美的睡到第二日天色大亮,龙霄这才懒懒的起了身,向谷外走去。 他在桃林里穿行了一会儿,没多久就到了山谷口,留恋的向里面瞧了好几眼,心想:“要是爸爸妈妈见到这儿的景致不知会有多喜欢,也不知有没有别的路通往这儿,今后也好带他们来玩玩。一定是‘高手’要考验我的决心,才故意要我从悬崖上跳下来的,或许待会儿一出去便碰上汽车了。” 他一边想一边快步的向山谷外走着,才发现这里是个人烟罕至的地方,并没有人工修造的路,处处是古藤碍首,香草钩衣。 但龙霄从“巴拉汗山”的原始森林里都走过了,那里还会把这点困难放在眼里,山巅之上拣的那柄黑黝黝的兵刃所幸还背在身后,他便抽了出来,对着那些挡路的杂枝挥舞,这黑刃当真是锋利,无论是多大的枝条都给它轻轻松松、平平直直的削成两截,龙霄可以说是毫不费力的向前大步迈进着。 大约走了两三个时辰,龙霄从一个小丘钻了下来,便见到了一条用光洁的白石铺成的路,前面己隐隐可见到一个青墙黑瓦的古老的村庄,村庄里已开始冒起了午时的炊烟。 龙霄踏着白石路向村庄里走去,两边都是种得整整齐齐,绿绿油油的庄稼。走了没一会儿,便见到庄稼地里有几个人影在埋头晃动着,他知道是农民在种地,正想要过去打个招呼,顺便问一下路,可再走近一瞧,却完全愣住了。 这几个农民的装扮真是太奇怪了,身上穿的是陈旧的直缀短袍,脚下却是那种简陋的牛耳草鞋,头发长长的,却用木高高的成个髻子,完全是一付古代人的装扮。 龙霄立刻想到是不是电视台在拍什么古装电视,可左瞧右瞧,也看不到摄像人员的身影,又想到自己是不是到了什么影视旅游基地,里面的人为了吸引游客,连种田的农民也整天一付古装打扮。 他最终认定了第二种的猜测,便上前问道:“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应天府该怎么走?” 地里的那些农民听见有人说话,纷纷抬起头来,见到了龙霄的样子,眼中都露出诧异之色,一人瞧到了他手中那柄还未归鞘的黑刃,脸色立即大变,连退了两步,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惊骇的道:“是‘天煞刃’,这个人是天煞族的恶贼。” 他这么一呼,所有的人都瞧清了龙霄手中的黑刃,全都如那人一般的惊慌起来,一边纷纷拔腿向村庄里跑去,一边大声的呼喊道:“大家小心啊,天煞族的人又出来了,快通知官府。” 龙霄见这些农民一会儿就跑得无影无踪,又听到“天煞族”、“官府”什么的,一时真是不着头脑,他想起那人称自己手中的黑刃为“天煞刃”,隐隐猜到是与此有关,连忙将它重新在身后,然后朝着村庄走去,想要把这一切都弄清楚。 就在快要接近村庄之时,村子内忽然响起了一阵激烈的铜锣声,上百个与刚才那些农民一样装扮的人涌了出来,这些人手中有的拿着刀剑,有的拿着钢叉,也有高举着锄头的,口中都高声嚷着“不要放走了恶贼。”“杀了这狗贼。”“天煞族这些杀不眨眼的凶手,将东村的老老少少杀了个干净,现在又想来害咱们了,与其一死,还不如和他们拼了。” 等瞧到村子外只有龙霄一个人时,又有人道:“哈,是天煞族的人落了单,咱们今天可不能放过他。”“大家小心些,这个人一定是先来侦查的探子,也不知是不是天煞族的虎堂武士,别让他伤了咱们的人。” 龙霄不一会儿便被这些人团团围在中间,见这些奇怪的古人装扮的村民眼中都对自己出一种仇恨恐惧的光芒,更是莫名其妙,他刚说了一句:“我不是天煞……”脑后却被人重重一击,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
第十一章神秘的国度
第十二章美丽的村姑(上)
正文第十二章美丽的村姑(上) 第十二章美丽的村姑(上) 龙霄从昏迷中忧忧醒转,头脑处裂痛象要炸开一般,他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被紧紧绑在一间陈旧昏暗的大屋中间的柱子上,而周围站着数十名拿着兵器的村民。 有人见他睁了眼,忙呼道:“快快通知村长,这恶贼醒了。” 没多久。就走来一个身穿青衫腰系皂带,四十来岁的中年清瘦汉子,那汉子仔细打量着龙霄,厉声问道:“你就是天煞族的探子,说,你们这次有多少人出来准备袭击咱们村?” 龙霄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对方似乎不是影视旅游基地的人,但为何偏偏这样的装扮,又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什么“天煞族”的探子,实在越想越是头昏脑涨,听这中年汉子来问,便道:“什么天煞、地煞、人煞的,我统统不知道,我只是路过这里,被你们打晕了抓回来,你还是村长吧,至少也学过法律,这叫侵害公民正当人权,快放了我,否则我要向你们这里的公安局报案了。” 那中年汉子听得晕头转向,完全不知所云,愣了半天,才愤然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听说天煞族的人不仅凶残无情而且还狡猾多端,今日一见,果然是如此,好,好。我也不想问你了,我已派人翻过山去,今晚官府的人就会到这里,到了衙门,尝到钉板夹棍的滋味,还瞧你老不老实。” 他说着对旁边一个又黑又壮的青年男子道:“大牛,你给我好好的把这个人看好了,要是出了什么事,瞧我不抽了你的皮。” 那黑壮的青年男子瞧样子甚是憨厚,了头笑着道:“爹,你就放心吧,这人我看着,绝对跑不了,不过忙了这大半天,我还没吃东西呢,等会儿你叫妹妹送些食物来,我肚子饿坏了。” 那中年汉子骂道:“蠢才,蠢才,就知道吃,什么事也办不好,等一会儿我自然会叫你妹妹送东西来,你给我神点儿,天煞族的探子既然来了,恐怕大队人马也离此不远,我还要调集村子里的人布防哩,唉,天见可怜,保护我西山村不会遭到天煞族的血屠之灾。” 中年汉子说着就带着一些村民走出了大屋,屋子里只留下了那个叫大牛的青年男子和另外三名村民。 龙霄这时才得到空隙思考目前发生的事,他始终不相信那种穿越时空的科幻故事,但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只能用这样的思维来解释,难道是跳下山崖时真的遇到了类似黑洞般的物质空间,让他茫茫懵懵的来到了古时候的某个朝代,而这个朝代,就是“高手”想要他到的地方。 他在这边绞尽脑汁的想着,看守他的大牛却不停的向大屋张望着,肚子里不时的发出“咕咕”的空响。 正在这时,传来一名站在外面的村民的声音“碧痕姑娘,你来了。” 那大牛脸上露出喜色,神蓦地一振,也不去管龙霄,快步迎了出去。没一会儿,就和一名提着食篮的年轻村姑进入屋中。 龙霄见那村姑在十六七岁上下,虽穿着荆钗布裙,但遮掩不住她与生俱来的美貎,行进间莲足泛波,袅袅婷婷,真是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如九秋之菊。 那叫碧痕的村姑瞧见了被绑在柱上的龙霄,眼中流露出了惊恐害怕的神情,怯生生的不敢靠近。 大牛见了她这样子,咧着嘴大笑道:“妹子,你别怕,这小子被我们捆得结结实实,再做不成坏事,等今晚官府里的人来了,将他带到府衙,说不定明天就要开刀问斩哩。” 那碧痕听兄长这么一说,心中稍稍安定,用一双春水般的眼眸偷偷的睨了龙霄一眼,见他长得俊逸英挺,衣服虽然穿得有些奇怪立异,便似乎不象外间传说的那些凶残暴虐的恶魔,不觉心中有几分诧异,又有几分觉得可惜。 龙霄也见到她偷偷的在瞥着自己,心想须得表示表示善意,来解除这些人的误会与敌意,便展颜对着碧痕微微一笑。 碧痕不防他忽然露出笑容,心中莫名的一跳,一时间面红耳赤起来,再不敢去瞧龙霄,将那食篮放在地上,道:“你们都饿坏了,快些吃罢。” 大牛和另三名村民也不客气,从食篮里各拿了几个馒头,夹着些咸菜,蹲着身子,狼呑虎咽的吃起来。 龙霄见那碧痕站得离自己甚近,也不知她愿不愿意听自己的解释,但机会难得,只好一试了,便学着古装电视上的口吻,轻轻的向她唤着:“姑娘,这位姑娘……” 碧痕听到了他的声音,背过身子,将头深深埋着,却不来搭理他。 龙霄只好轻声又道:“姑娘,你听我说,我真是不是坏人,更不是什么‘天煞族’的探子,你们村子里的人都误会了。” 碧痕听他这么说,抬头望了他一眼,仍是犹豫着不过来。 龙霄越来越着急,要是没人听他的解释,说不定自己真要糊里糊涂被什么开刀问斩,那岂不是倒足了第十三章美丽的村姑(下) 第十三章美丽的村姑(下) 碧痕见哥哥已离得远了,便对龙霄道:“好啊,现在我来问你,你可要老老实实的回答,否则我就走了。” 龙霄连连点头道:“是,刚才我发了誓不说假话的。” 碧痕想到他的誓词,不禁想笑,“啐”了他一口道:“你发的誓好难听,你真要是说了假话,生生世世做了乌王系,对中国古代历史也是非常喜欢,但他搜索枯肠,也想不出这大明仁乾年是在什么时候,而且明朝也似乎没听说过有个文德皇帝,一时茫然的摇着头道:“我是来自二十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对这一切真的不知。” 碧痕凝视着龙霄,似乎想辨清他话语的真伪,许久,许久,才忧忧的叹了口气道:“龙公子,要是你真的没说谎,那么你就是这里六百年来,唯一的自外面尘世的人。” 龙霄听了这话,更是吃惊,他本以为碧痕会本不相信他的话,但却听她语道自己是六百年来唯一过达过这里的人,心头猛然间闪过了一个令他震惊与兴奋的念头“是桃花源,这是个象桃花源一般生存在现实中但又与世隔绝的世界,一个完全不被外人知晓仍然滞留在古代文明的社会。” 碧痕看着龙霄的眼神,仿佛猜到了他在想些什么,微微一笑道:“龙公子,你不用觉得奇怪,其实刚才我瞧见你穿的衣裳就觉得有些不对了,我们这里是织不出这样的布匹的。” 龙霄知道她指的是自己穿的一套牛仔服,想不到居然竟成了一个能证明他身份的佐证。 碧痕此时己恢复了些平静,道:“龙公子,我也不知道外面的尘世变成了什么样子,但你一定在纳闷我们这里的情况罢。” 她想了想,象是在思考该怎么对龙霄说起,过了一会儿才道:“其实我们这里的人,一直知道外面还有个与我们不同的尘世,只是几百年来都找不到出去的路,而且这里的朝庭对咱们很好,大家生老病死,安居乐业,渐渐的也不想出去了。” 龙霄道:“那你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碧痕微一展颜道:“龙公子,咱们这里的来历本来知道的人不多,多亏我爷爷曾经当过里的史官,瞧过不少秘轶,小时候我常常问他这些问题,爷爷就悄悄给我讲起过,现在就给你也说一遍吧。” 她瞧了瞧龙霄道:“龙公子,我看你也一定是读过不少的书,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靖难之役’。” 龙霄熟知历史,如何不知明朝这段有名的变故,点点头道:“是燕王朱棣争权篡位,夺了侄儿建文皇帝也就是明惠帝朱充文的江山。” 碧痕道:“我果然没看错,龙公子既然通史实,那就很好解释了,那么我再问你,外面是怎样讲惠帝最后的下落的?” 龙霄将自己瞧到的有关“靖难之役”的正史与野史统统想了一遍,说道:“当年朱棣率兵冲进皇,中就起了大火,朱棣找不到惠帝,就抓到一名女寻问,女说已投火自焚,朱棣依言扒出一尸,但已烧焦,面目全非。朱棣当时还假惺惺的滴下几粒眼泪说什么‘痴子,痴子何为至此。’后来便将其厚殓了。不过后来却有记载说惠帝当日没有死,也有说当了云游和尚的,也有说到了海外的,反正传说挺多。” 碧痕道:“这就是了,其实当年惠帝真的没死,早在逆贼攻入京城的前昔,他就打开了奉先殿内洪武圣祖留下来的一个铁匣,因为当年洪武圣祖驾崩前曾有遗命,要他在‘临难时开启’。” 龙霄道:“那里面自然便是这里的地图了。” 碧痕点头道:“是的,惠帝打开铁匣,便见到三份和尚的度碟,并有袈裟、僧帽、剃刀等物,另外就是一份逃亡路线图。” 龙霄叹道:“想不到朱元璋还有这点先见之明,给自己的爱孙留了条后路。” 碧痕望了望他道:“龙公子,如果你不想在咱们这里惹麻烦,就不能直呼圣祖的姓名,这可是要杀头的罪。” 龙霄想想也是,入乡随俗,现在可是在所谓的大明地界,有些礼数规矩自然马虎不得。便道:“多谢姑娘提醒,我……这个……在下知道了。”他本来想自称“小生”,但实在觉得麻,只好有“在下”代替了。” 碧痕见他转变得倒挺快,不由含笑继续道:“其实这铁匣里的东西本来也不是洪武圣祖准备好的,而是本朝的一位奇人刘伯温在归野之后献给圣祖的。” 龙霄道:“刘伯温,就是那位激流勇退,才免遭了杀身之祸的大明第一智囊刘基?” 碧痕点头道:“原来公子也知道这位老先生,刘老先生虽然对圣祖有些误会,归隐了山林,但心中还是忠于圣祖的。他天纵奇才,智力超群,早就料到圣祖驾崩后朝中必有变故,走遍天下,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处神奇的桃源宝地,便汇成图纸,献给了圣祖。” 龙霄这才完全明白了这里的来历,说道:“这里如此隐没,刘老先生也能找到,也真亏了他啦。” 碧痕道:“不错,后来惠帝用替身躲过了逆贼的追杀,化身为僧人,秘密组织了仍然效忠于自己的臣民及天下间各个行业的能工巧匠共有两万余人,在伪帝登基后三个月到达了这里。惠帝遭到这样的打击,一时心灰意冷,不想再出去,便将出去的路破坏了,这里从此与外界不通音讯,没有了往来。至于这条路是那里,数百年来大家都说得不一样,我爷爷总猜测就是桃花谷的那个飞鸟难渡,猿猴不攀的天神崖,想不到真给他猜中了。” 她接着又问道:“龙公子,后来那逆贼怎么样了,可有忠于惠帝的大臣起兵诛灭了他?” 龙霄摇摇头道:“没有,这个燕王自称为成祖皇帝,将明朝江山又传了好多代,后来因为太过腐朽,李自成率天下的农民造反,大家打来打去,反让满清人进了关,天下就这样没了。” 碧痕秀目一张,道:“满清人进了关,难道中原的皇帝让异族人做了?” 龙霄苦笑道:“那可不是,还做了不少年,一百多年前才又被咱们汉人推翻,从此就没有皇帝了。” 碧痕更是诧异道:“没有皇帝,那么百姓去听谁的话,大臣们又去效忠于谁。” 龙霄道:“这个问题可就太复杂了,我一时半会儿给你说不清,不过现在你该相信我的话了吧。快些放了我,有空我再给你慢慢说。” 碧痕点点头,不过马上又露出难色道:“龙公子,我自然是相信你的,可是你却不能将自己的来历给别的人解释,我爹他们还是不会放过你。” 龙霄不解的道:“为什么不能说我的来历,难道是怕别人不肯相信么?” 碧痕轻摇玉首道:“不是,龙公子,你身上系着一个绝大的秘密,你一说出自己是怎么来的,很快就有人传出去,要是让天煞族的人知道了,只怕你马上就要被他们抓走。” 龙霄一直听到“天煞族”的名字,早就想提这个问题了,便道:“天煞族到底是些什么人,为什么知道我的来历就会来抓我。” 碧痕道:“这个我也正想给你说,这儿虽是大明王朝,但却分成三块地界,最大的一块当然就是咱们这里,归惠帝的嫡传后人文德皇帝管辖,而另一块,却是文德皇帝的弟弟威远王爷的封地,明的虽归文德皇帝管,但暗地里却是听调不听宣,自成一国。而第三块地界就是天煞族的领地了……” 一说起天煞族,碧痕眼中便露出几分惶恐,道:“这个天煞族,听说过去是这里的原始部落,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咱们的人来了之后,本来是想好好教化他们,谁料这些人太过野蛮无知,伤了咱们许多人,后来惠帝就命手下的一名大将司马锋率人将他们赶到了最西边一块狭窄的土地里。不过这些天煞族人生存的环境虽然变了,人却聪明了不少,他们不停的学习咱们大明朝的淬,甚至语言文字也完全学了去,整个部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残杀野蛮的子却一点儿没改,一心的想将咱们大明朝的百姓全杀光,重新夺回所有的领土……”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道:“这些年幸亏有威远王与咱们联手,天煞族一大举进犯,都给挡了回去,不过他们虽屡战屡败,但元气却未伤着,还不时派出人来袭击这些小村子,男的无论老少统统要被杀死,而女的……”说到这里,碧痕的脸红了红,继续道:“女的都给抓到他们的领地里做传宗接代的工具。” 龙霄愤然道:“这天煞族真是太可恶了,不过他们为何要来抓我?” 碧痕道:“那条通路本就是天煞族开的,现在他们打不过咱们,便一直想出去借助外面的力量将咱们消灭光,可是听说找了好几百年都没找着这条路,现在要是你说出是从哪里来的,他们一定会想法上去,这些人本就没有人,身手又很好,真要是出去了,只怕外面的人一样的要遭殃。” 龙霄知道她所虑极是,不由一皱眉道:“那怎么办,难不成真要让你们这里的官府把我抓去当天煞族的人处死。” 碧痕对此也是犯难,想了一阵,才低声道:“你别急,咱们村子前面还有座大山,官府的人要天黑才到,晚上等我给哥哥他们送食物来,自会有法救你,龙公子,对不住,只好先委屈你啦。” 说到这里,她也不敢久呆,移步离开龙霄道:“哥哥,我瞧这个人不象是天煞族的恶贼,你好好的待他,等我禀过爹爹后再说。” 言罢从地上收拾起了食篮,轻烟一般的走出了大屋。 (朱元璋留下遗命铁匣之事,史书皆有祥载,并非作者杜撰)天太晚了,睡觉 明天接着更新。。。。。。。。。。。。
第十三章美丽的村姑(下)
第十四章龙霄与黑煞(上)
正文第十四章龙霄与黑煞(上) 第十四章龙霄与黑煞(上)龙霄待碧痕走后,见大牛等也不来烦他,便静静思索着碧痕的话,这是个文明滞后的社会,虽然奇异,但却真真实实的存在着。既然她说那天神崖本无法攀越,但是“高手”又如何上去的?他出去的目的是什么?那山巅上的尸体想来是一名天煞族人,他又是怎么上去的?又是如何死亡的?这一切对他现在来说,都是无法解开的迷团屋外的天色渐渐沉暮下来,龙霄已被绳索绑得筋骨生痛,也不知道碧痕想到救他的法子没有,正在焦急间,却见碧痕又走了进来,不过这次除了食篮之外,还多提了一坛子酒来。 大牛见到妹妹拿来了酒,立刻咧嘴笑了起来迎上去接住道:“好妹子,还是你懂哥哥的心,知道我爱喝爷爷的桂花酒,就给我送来了。” 碧痕嫣然一笑道:“我还给你多做了些菜,你们大家伙喝上一杯。” 一名年长点的村民有些犹豫道:“大牛,咱们可是在看守天煞族的人,这喝酒怕是不妥。” 大牛道:“管他的,这个人用浸过油的麻绳绑得紧紧的,怎么跑得了,何况官府里的人都快来啦,自然会将他带走,好,你不喝,拉倒,站一边去。” 这三个村民见了好菜好酒,那里还忍得住,全都围在一起吃喝起来。 碧痕慢慢靠近龙霄,压低声音道:“龙公子,我给爹爹说你不是坏人,但爹爹说什么也不信,我又不能眼睁睁见到你被官府带去砍头,只好在那酒里放了些爷爷的陈年酒母,哥哥他们用不了多久就要喝醉,到时我就放了你,你在这里无亲无故,又到那里去?” 龙霄也低声道:“我想去应天府找一个人。”碧痕诧异道:“应天府,就是咱们的京城啊,你却那里找人干什么?” 龙霄道:“我也不清楚,到了再说。”碧痕正要说话,却见那边一个村民道:“这酒……这酒……怎么好烈,我刚喝几口头却晕了。”咣啷一声却是摔倒地上昏睡了过去。 没多久,另两名村民也相继醉倒,那大牛见状,不由醺红着脸哈哈大笑道:“你们……你们这些人真是……真是没酒量,喝……喝……这么点酒就醉了……话还没说完,自己也摔在了地上。 碧痕一见哥哥他们醉倒,连忙从袖衫里掏出一把剪刀来,一边割绳一边急急道:“龙公子,我给你准备了一套哥哥平常穿的衣服,你快些换在身上,出了这大屋后一直朝南走,过几个城市,便能到达应天府了。另外我给你准备了些干粮与碎金,你在路上用。” 她说着这话,绳子已被割开,龙霄挣脱了出来,碧痕便拿着一套蓝色的布衣裳与龙霄的那个帆布背包递给他,道:“这是我在爹的房间找到的,东西都在里面了,那柄‘天煞剑’太显眼了,就没给你拿。”她说罢这话,想到龙霄换衣,自己一个姑娘家在这里不方便,急急走得远远的转过身去,脸上却飞满了红霞。 龙霄将这衣裳穿好,过去站在碧痕面前道:“成了,碧痕姑娘,你瞧我象不象你们这里的人。” 碧痕打量着他,见这个少年虽穿着衣旧裤,但眉宇之间神采流溢,潇洒出尘,又岂是自己所识的这些村中莽夫俗子所能比,不禁心中如小鹿乱撞,轻声道:“象,真象,龙公子,你这么一走,还会回来瞧我么?” 龙霄点点头,很肯定的道:“那当然,碧痕姑娘,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今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碧痕将玉首低垂,声音更小了,道:“我也不要你报答,只要你还记得有我这么个人就行了。” 龙霄也不去深想,忽然思及一事道:“碧痕姑娘,你这样放了我,你爹他们会不会怪你?” 碧痕听他出言关心自己,心中不由一甜,抬起头来凝视着他,微笑着道:“没关系的,爹和哥哥平常最疼我的,等你走了,我再和他们好好说一说,不会有事的。” 龙霄这才放下心来,心想此地不可久留,便学着古人的样子,向碧痕抱拳一揖道:“碧痕姑娘,大恩不言谢,在下就此告辞,咱们后会有期。” 碧痕自然不知龙霄这一套完全是按电视电影及古典书籍的记载学来的,见他居然有模有样的和自己辞别,不由一愣,更觉其奇异无比,但分别在即,一时想不起说什么,只好道:“龙公子,你一切小心了,记住,千万千万不要说是从外面的尘世来的。” 龙霄点点头,表示记住了,也不再罗嗦,出屋辨清了方向,快步向南方而去。而碧痕却痴痴的望着他在夜幕中消失的背影,良久,良久。 龙霄向前走了没一会儿就到了村口,刚要出村,就有一群人拿着兵刃冲了出来,大声喝道:“是谁?是什么人这么晚了还出去?” 龙霄一时情急生智,也高声道:“我是大牛家二叔的姨妈的侄子的表弟要到邻村去找我二舅的姑妈的兄弟。” 他说了这话,趁着这些人头脑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忽然跑步冲出了村外,却听得身后那群人一阵喧哗怒骂,却不敢追出村来,似乎怕遭到敌人的埋伏。 龙霄借着天上朦胧的月色,在崎岖不平的大山里高一脚矮一脚的走着,估计走得离村子远了,这才停下来取下背包,见里面除了自己原有的东西外,还有个小包裹,打开一瞧,是五六张厚厚的饹饼,三个青皮梨,另外还有几枚闪闪发光的物事。 龙霄一天没吃东西,拿起饹饼便吃,没多时便呑下两张饼,不由有些口干舌燥,便又拿起一个青皮梨啃咬,说也奇怪,这梨瞧来青油油的不起眼,但咬在嘴里却是甘甜凉爽,满口生津,远异于龙霄平常在家里食用的那些梨。 龙霄暗赞了一声,想到碧痕如此细心,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禁一阵感激。 等到腹中再不饥饿,龙霄又去细看那闪闪发光的物事,却是几枚黄澄澄的金币,心想:“这里的人倒挺富裕的,也不知这些金币能买多少东西。” 他正在想着,山路上灯光闪耀,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龙霄连忙躲在一块大石后探了出头望去,却是一队官差模样的人举着火把快步走了过去,龙霄知道是来抓自己的,不禁暗叫了声“好险”。 等这些人走开,他不敢耽搁,又迈步向山路上行走,大约走了两个时辰左右,听到这才感到疲倦,在一片树林里歇息下了。 这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清晨,龙霄被一阵高吭的嘶叫声惊醒,发觉这声音传自树林旁的一个山谷里,便觅音望去,却见到了一付壮丽的景观。 就在山谷左侧石壁上,有一处瀑布如玉龙飞卷般的倾泄而下,声势之雄,足可动人心魄,又有怒石凌空横击,欲阻其势,水石相搏,瞬间飞珠喷雪,翻卷掣折,腾挪冲击间甚是气势磅礴。 这瀑布在山凹里形成了一条极大的溪流,向北谷而去。就在这溪流之旁,有两三百头野马在欢快的饮水。这些野马颜色各异,粟色的、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远远望去,便如一朵朵斑斓眩丽的云彩,而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则立着一匹黑马,这黑马瞧来比普通的马匹高了两尺有余,肌健蹄高,没有一丝杂毛,全身便如被浸过油一般黑得发亮,它独自立在坡上不停引颈扬蹄的嘶叫着,整齐柔顺的鬃毛随着山风而舞,显得寂寞而又高傲,山下所有的野马都离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第十四章龙霄与黑煞(上)
第十五章龙霄与黑煞(下)
正文第十五章龙霄与黑煞(下) 第十五章龙霄与黑煞(下)龙霄太喜欢这匹黑马了,尽管他过去很少与马匹接触,但不知怎的竟涌起了想接近这黑马的念头,他决定到山谷下去靠近它。 下谷的路甚是难行,龙霄拉着杂生的树枝藤葛一点一点的滑了下去,衣裳却被无数的荆棘挂得破烂不堪,足足过了一个时辰才到得谷底。 所幸那黑马还没走,正在山坡上悠闲的散着步,不时低着头吃些鲜草,然而龙霄还未走近,它就敏锐的察觉到谷中来了陌生人。 这黑马也不似一般的野马那般害怕生人,它望着龙霄,蓦地发出了一声长嘶。 只见马群之间一阵骚动,一片嘶声响起,五六十匹雄壮高大的野马轰然奋蹄冲上了山坡,将龙霄团团围住。 龙霄见这些野马眼中都出敌视的光芒,不住的刨着蹄,便如是一个个面对入侵者的武士,只待那黑马一声令下,就要挥蹄向自己的身子踏来。 龙霄知道这些马匹野化未训,真要群起而攻之,实不知如何应对,不禁心中也有些忐忑。 就在这个危急之时,坡下饮水的马群忽然间发出了惊慌的长嘶,象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一般。 龙霄掉头望去,只见不知何时山谷外冲入了二十多头生着黄斑的吊晴白额虎,四蹄疾动,张着血盆大口,咆哮着向马群凶猛的扑了过去。不一会儿就有七第十五章野蛮的屠杀 第十五章野蛮的屠杀那黑色闪电瞬间便到了龙霄的身边,正是山谷下的那黑煞,真不知道它是怎样爬上山来的。 黑煞在龙霄身前停下,不时的向他点着头,眼神中流露出依依不舍之情。龙霄见些情景,顿时冒起一个念头,对它道:“黑煞,黑煞,你是不是舍不得我,想跟我去瞧瞧外面的世界。不过你这马王可暂时做不成了。” 那黑煞竟如通人似的,又点了点头,龙霄不觉大喜道:“好啊,只可惜我不会骑马,你身上也没有马鞍什么的,咱们兄弟俩只好一起走路了,不过你不要嫌我走得太慢。” 黑煞一声长嘶,忽然四蹄一曲,蹲在了地上,不住的偏着头向龙霄低鸣,象是示意他骑到自己的背上去。 龙霄先是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就跨了上去,牢牢的抱住了它的脖子,黑煞见他坐得稳了,蓦然间立了起来,迈开步子,在山路上小跑起来。 这马果然神奇,山路虽然甚是崎岖起伏,龙霄又不会骑马,但在黑煞的背上却感到非常的平稳,如在平地上行走一般。 龙霄坐在马身,见到山路旁的树木一株株的快速向身后闪去,真是心旷神怡,无比的轻松,扬着嗓门就在山间一阵乱吼乱唱,那黑煞似乎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不停的放声嘶鸣着,一时之间,沉寂清幽的山间变得热闹十分。 放歌之间,很快的就翻过了这座大山。等到山势缓了下来,已到了平原地带,黑煞的速度已越来越快,龙霄耳旁已是风声呼啸,他已开始习惯了马背,纵是没有马鞍,也是坐得稳稳当当。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便见到一片片绿油油的庄稼地,走了一会,却不见一个农民种地。 龙霄心中正自纳闷,刚转过一个弯,便远远的见到前方有一个不小的村庄,令人震惊的是,村庄上空正笼罩着一片黑烟,似乎正在被人焚烧。 龙霄在马背上一夹腿,大声道:“黑煞,咱们快过去瞧瞧。”黑煞已与他有了默契,四蹄展动,如离弦之箭,直向前冲去。 片刻间便到了村口,所见的是一付残破不堪的情景,这是个约有三四百间房屋组成的村庄,但整个村子己没有了一间完整的屋子,全都被大火烧得只剩下些焦黑的空架,还在不停的向上冒着黑烟,没有人声,没有狗吠,有的只是一片死寂,可怕的死寂。 龙霄慢慢走入了村庄,里面的情景却是从来没见到过的,甚至是做梦也想不到,更是他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的。 在村庄里的道路上,横七竖 1620
第十六章美女之国
正文第十六章美女之国 第十六章美女之国龙霄骑着黑煞走得很远了,村庄里发生的事还在震憾着他,心中仍然还在流着血,这更加剧了他想变得强大的决心,有了超越别人的力量,有了可以主宰道义与公理的力量,他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可以让更多的人快快乐乐的活着。 在这一瞬间,龙霄已将张来福的无情背叛、雪儿的忘恩负义抛之于脑后,善良与正义,热血与铁胆,毕竟是他生命的本质。 在一望无垠的原野里飞驰两个时辰之后,龙霄已开始惊异起这个神秘美丽的桃花源的广阔来,以他对地理的了解,这里应该是中国与几个临国的交界之处,心中一直有个疑窦,如碧痕所说,要到这大明的京师应天府,其间还要穿越几个城市,那么整个桃花源的大小绝对是超乎他想像的,而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在当今的卫星、飞机等数不清的现代科技的眼皮下竟没被发觉,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甚至可以说这个机率几乎是等于零,可六百年来,这个所谓的大明王朝却真的做到了,离奇的做到了。 龙霄是个善于思考的少年,他在否定了几种可能之后,终于肯定了唯一的一种可能。就在这里的上空存在着一个类似百慕大三角一样超级磁场,或者是另一类现代科学不能探测到的物质,才能让这里幸运的隐世数百年之久,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掉下崖后,身上带的两个指南针都莫名其妙的坏掉了的原因。 想明白了这一点,龙霄心中更加坦然,先前的神秘感消淡了许多,这是个真实的社会,除了文明有些滞后,一切都是现实的,他必须习惯与适应这种落后的文明,他必须好好的来做一个――古代人。 正想着,已进入一条青石铺就的大道之中,道路上马车竞驰,人物渐稠,热闹了起来。 龙霄见路人们见到自己,都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神色,知道自己一身破烂,留着一头与明朝人格格不入的短发,又骑着一匹高大神骏的无鞍黑马,显得一定是不伦不类,心中暗笑,也不去管他们,径直向前飞驰着。那些人见到黑煞的脚程,有识得货,都不禁大声喝起采来。 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市,龙霄见高大宽厚的城门上写着“广州”的字样,想着碧痕的话,知道这里的城市都是以过去明朝的大城市命的名,也不觉得奇怪,纵马而入。 进得城来,却见市井喧闹,人烟辏集,车马交驰,商铺如林,行人如织,其繁华之景,绝不输于外面的大城市。龙霄首先想的是:“当年惠帝带了两万多人进来,过了六百年,生子传孙,开枝散叶,想来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国策,这人口自然是不少了,不过这里还算大,居住倒也没有问题,但不知粮食够不够吃,有没有天灾什么的。” 思索着不觉到了一个两层高的临街酒楼,上面老大一个金字挂匾,“品雅居”三个字写得绵里裹铁,行云流水。 这些天来,龙霄肚子里的油水早就干了,口中又清又淡,闻到酒楼里飘来的菜香味,忍不住极其可怜的使劲呑着口水,想到碧痕给自己的那几枚金币,心中就有了几分底气。跳下了黑煞,向店门走去。 店门口站着一个笑容可掬的迎客伙计,一眼见到龙霄这付破烂怪异的样子,向上翘着的嘴角就拉了下来,生硬的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龙霄一见他的眼神,心中便道:“这势利眼真是天下流行,外国、中国、现代、古代,都是一般。” 他实在讨厌这种人,再加上有那金币做靠山,便大摇大摆的道:“大爷听说你们酒楼的菜做得不错,赏脸来尝尝,还不安排个好座位。” 那伙计听他口气托大,真是一付大爷的气派,又瞥见他身后的黑煞,倒也识得绝非凡品,怀疑是自己瞧走了眼,那笑容顿时又如魔术般的变了出来,点头哈腰的道:“是,是,还是大爷您的眼光好,咱们这里的东西,不是我吹,除了京城,没地方做得出来。”说着招呼另一名伙计来带黑煞去后院好草好料的喂着。 那伙计来牵黑煞,却见没有缰绳可执,心中暗地称怪,无意中出手想去黑煞的鬓毛,黑煞忽的发出一声巨大的嘶叫,骇得这伙计一时屁滚尿流,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 龙霄见状,连忙搂住黑煞的脖子对它好一阵宽慰与比划,黑煞极通灵,终于肯跟着那伙计到后院而去,只是再也没人敢去它一下了。 一边带着龙霄上到二楼临街的一间雅间坐下,笑道:“大爷,不知来些什么?” 龙霄心想不能让此人的狗眼看低,但又不知该点什么菜,只好道:“把你们这里最好的菜拿两样上来。”伙计连连称是,又道:“不知大爷您要不要喝点好酒。” 龙霄也想尝尝古代酒的滋味,便点点着道:“就来几两吧。“伙计一愣,道:”我们这里最少也是一斤一壶,客官,你喝不完可以带走。” 龙霄摆摆手不耐烦的道:“少罗嗦,快去叫菜就是。”那伙计风风火火的去了。 没多时,另一名伙计便端来三道香气四溢的菜肴,和一壶白瓷酒,道:“客官,这酒是本店的陈年花雕,这三道菜珍珠**脯、红焖牛腩、七巧鸭舌给您老下酒。” 龙霄等伙计一走,当真是出箸如风,将几道菜都尝了一遍,只觉入口鲜香,回味无穷,不禁心中暗赞这里的人烹饪功夫还真不错,又从那壶中倒了一杯酒来,刚一沾唇,便感到清香扑鼻,喝入腹中,却无多大的酒。 龙霄此时这才明白,过去那些古典书籍所描述的饮酒高手,动不动就要抱着坛子喝,其实也并非完全虚构,以这酒的浓度,让现代那些啤酒大赛的得奖者来,未必就输给了他们。 等到酒足饭饱,龙霄打着嗝慢慢站起,走到外间的柜台,见一个穿着圆领金钱绸服的胖掌柜坐在里面,掏出一枚金币道:“掌柜,算帐。” 他见碧痕给自己的这枚金币少说也要接近一两,便等着那胖掌柜找补。 谁知那胖掌柜拿起那枚金币也呆呆的望着他,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瞧了一会儿,那掌柜才用算盘“噼噼啪啪”打了几下道:“客官,承惠四枚官金。” 龙霄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大声的道:“什么,这顿饭要四枚金币,你这是黑店啊。” 胖掌柜站起身,皮笑不笑的道:“客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本店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你吃的都是本店的招牌菜,骑来的马也用好料喂过了,四枚官金,可不算贵啊,不信你问本店这些老顾客。“龙霄环视左右,见旁边的食客都对自己露出不屑的神色,知道掌柜并没说假,但实在想不到金子在这里如此的不值钱,忍不住道:“那用银子,这一顿要多少钱。” 胖掌柜怪笑着瞧着他道:“客官,你这是开玩笑了,这银子只听说过去的老前辈是用过的,但我们这里只有金矿,那来的银矿,这银子,古董店倒是能见到。” 龙霄听到这么回事,一时差点晕倒,早知道这点金子买不到多少东西,他就随便点两个菜解解馋,这下可好,到应天府一路上的盘缠都成了问题。 他掏出碧痕给的金币,正好还剩了一枚,龙霄无奈的道:“这枚金币还能买点什么干粮,我路上吃。” 掌柜干笑道:“好罢,既然客官手紧,我就给你包二十个馒头带走,另外还加送你五个,想来无论到何处也够吃了。” 龙霄不想在此久留,等到掌柜叫一名伙计送来老大一包馒头,一把拿起便走,刚出店门,就有人带来了黑煞,龙霄跃上马,绝尘而去。 一路匆匆,龙霄这才深深体会到这隐世的大明朝实是大得惊人,而且人口居住也十分的密集,村庄与村庄之间距离常常不过两箭之地,远和碧痕他们村有异。而且这里的女孩子也许是水土与习俗的关系,纵是村姑山妹,也多长得白晢妩媚,身姿如柳,眉目之间藏着羞涩与娇柔,和现代的女孩子的那种自信与大方是大有不同的,不过倒也惹得男子更增怜惜之心。 龙霄这眼中虽是秀色可餐,肚子里却吃足了苦头,馒头吃了两天,便令他难以下咽,晚上也只好在树林旁,岩洞里歇息,饱受了些风霜之扰。 闲话少说,一路过了苏州、杭州、湖州,都是些人头簇动,商贾云集的繁盛之地,到了第五日清晨,大道愈加平坦宽阔,车马愈加穿梭不息,不时更有铁甲金盔的官兵在道路上往回巡逻,龙霄知道,是应天府到了,是这大明朝的京师到了。
第十六章美女之国
第十七章闭门之羹
正文第十七章闭门之羹 第十七章闭门之羹龙霄来到城门,见这城建得高峻地险,堑阔濠深,十分的巍峨壮观,城楼上用金子铸成三个宏正苍劲的大字“应天府”,龙霄读过史书,知道应天府其实就是现在的南京,只是从没有去还好这应天府的城门并没有人检查什么路引之类的古代身份凭证,城门外倒是站着两队官兵警惕的瞧着城门内外熙熙攘攘的人流进出。 龙霄担心自己这付落魄兼奇异形象遭到官兵的盘问来历,要是那样,解释起来,只怕要将二十五个馒头的功力全消耗光,甚至还免不了牢狱之灾,便一直远远呆在城门外,好容易瞧到两辆大型马车交道而驰,城门人流涌塞,引起了一片纷乱,连忙骑着黑煞,埋着头混了进去。 进入应天城,又是一番景象,只见是楼台鳞次,朱门栉比,千门万户,金翠交辉。其三市六街间的商铺,皆是人来人往,不时可听见秦楼楚馆的莺莺娇啭,及赌坊内呼卢摇骰之声,大街上男女人物穿着的衣裳饰品也比别处鲜亮华贵了许多。 龙霄那里看到过这般热闹的情形,只觉电视电影所模拟的场景也及不上此处的百分之一,他这里站站,那里瞧瞧,每一样都感到新奇无比。 过了好几个时辰,龙霄才想起要找司马琴,但整个京城瞧来不下二三十万人,人海茫茫,名字数不胜数,要凭一个人名找人,只怕要比登天还难。 龙霄见路边正好有个凉茶摊,有个五六十岁的白发老者正在有气无力的吆喝着生意,便走过去准备问话。 那老者见到龙霄走了过去,以为来了客人,热情的道:“小哥,是不是要碗凉茶解渴。” 龙霄虽然也有些渴了,想到自己身无分文,心中实在惭愧无比,只好抿了抿唇,摇了摇头,这老者阅历甚深,从神态中一眼瞧穿了他的尴尬,仍是笑呵呵的道:“小哥,出门在外,谁没有过难处,来,这碗苶,小老儿请你喝了,不收你钱。”说着将一碗凉茶递了过来。 龙霄接过茶,一渴而尽,只觉透爽之极,一边将碗递回给老者,一边感激的学着古人的口吻道:“敢问老丈高姓大名,一茶之德,小子真不知何以为报。” 那老者哈哈大笑道:“什么高不高,低不低的,叫我声张老头便是,这一碗凉茶值得什么,还劳小哥牵挂。” 张老头说着仔细端详了龙霄一番道:“瞧小哥不象是本地人,莫非是来京城投亲的。” 龙霄听他来问,正好道:“是啊,我是来这里找一名叫司马琴的姑娘。” 他这话一出,张老头却愣了一愣,再次打量了龙霄几眼道:“司马琴,莫非是忠勇大将军家的小姐?” 龙霄想不到这司马琴竟如此出名,也怪不得“高手”不跟他说具体的地址,大喜过望的道:“想来就是她啦,请问她家怎么走?” 张老儿这时态度更加和蔼,笑着道:“原来你是琴姑娘家的亲威,小老儿这杯茶可是请对了。” 龙霄奇道:“怎么请对了?”张老儿诧异的道:“琴姑娘的侠名全国皆知,你们是亲威,难道还不知道她的事迹么?” 龙霄忙道:“我们是远房亲威,我家又住得非常偏僻,从我父亲起,与他们早就不通音讯很多年了。不过,你倒是说说,这琴姑娘怎会这么有名气。” 张老儿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我就奇怪大将军府的亲威怎么弄成你这样儿哩,好,我反正闲着,就给你讲讲琴姑娘的事。你先坐下来。” 这张老儿正闷得无聊,见龙霄在一木凳上坐了下来,便清清了嗓门道:“六百年前,第一代忠勇大将军奉惠帝爷之名,带着咱们的先祖打败了天煞族,辛辛苦苦建立了这片基业。” 龙霄想起碧痕也讲过这事,便道:“这第一代忠勇大将军是不是叫司马峰。” 张老儿一拍脑瓜道:“瞧我老糊涂了,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自然是知道了。咱们就说说这一代的忠勇大将军,也就是琴姑娘的父亲司马轻鹤吧。” 他顿了顿道:“说起这位司马大将军,可是我大明朝的第一条好汉,文韬武略,武功高绝,每次带领着大明官兵与天煞族的人作战都是凯旋而归,咱们老百姓可是敬他有如天神一般,可是……” 他说到这里神情黯淡了下来,叹息一声道:“可惜天妒英才,就在三年前,这位司马大将军却在一夜之间离奇的失踪了,记得消息传出,当时真是朝野震惊,官兵与百姓全都竭尽全力的寻找着他的下落,可是司马大将军却如在世上灰飞烟灭般的毫无音讯可得,有的说是让天煞族的人下毒手暗害了,有的说是在外面遇到了意外,总之是乱七第十第十九章马王初赛 第十九章马王初赛比赛正式开始,其规则是将一天中报名的马分成十组,然后在这十组中取第一名,再比赛一次,由最后的冠军进入决赛,也就是说每天数百名参赛选手中,就只有唯一的人可以进后面的比赛,这样的赛事真是又苛刻又残酷。 龙霄反正被分在最后一组,就很悠闲的骑在马上在后面观看比赛,只瞧了一会儿,他心中就有了底,其实没有对比,龙霄对黑煞的脚程也并不是很了解,而现在瞧到这些所谓的骏马,奔跑的速度比起黑煞来,实在差得太远了。 大约两个时辰后,只听场上报着参赛的号数,该是龙霄与黑煞上场的时候到了。 龙霄夹了夹黑煞的马背,慢慢的踱入场中,其他的骑手见到龙霄落魄的模样,以及黑煞光溜溜的身躯,全都露出了蔑视嘲笑之色,有的道:“瞧这小子如此破烂,是不是在那里偷了一匹马来参赛,也想来得奖金么。”“哈哈,这真是我大明朝马王大赛自举办以来,最简陋的马与最穷的骑士。”“嘿嘿,这小子要是也能过得了初赛,老子出门就当兔子去。” 龙霄毫不理会旁人的嘲弄讥讽,拍了拍黑煞的头道:“黑煞啊黑煞,等下子一听到号令,我就紧紧抱住你的脖子,你使劲的跑,让这里所有瞧不起咱们的人看看。“但是,黑煞一出现在场上,奇异的事发生了,本来还各自发着嘶声的数百匹骏马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眼中都现着无比畏惧的神色,凡是离它近一点的,全都缩蹄后退,任马上的骑士如何鞭打怒骂,皆是毫无效果。 如此而来,场上马匹的起跑线上就只剩下了龙霄一人,其余的马本不敢上前一步。龙霄曾在山谷内瞧到过黑煞的威风,心中立刻有了数,只是没想到黑煞的王者之风并非只限于一群马一域地,便如天下间所有的马都敬着它怕着它一般。 那监赛官向各个骑士招呼了几声,见还是无法聚拢并排而站,不禁暗暗称怪,见时候不早了,只好下了开跑的号令。 龙霄见左右仍然没有一匹马跑了出来,不禁哈哈大笑,慢慢的与黑煞走了出去,象是散步般的将比赛的路程走完。 数百名骑士见此异景,都纷纷叫嚷起来“这样的速度都能赢,这也太蹊跷了吧。” “邪门,邪门,这小子一定是给咱们的马施了什么妖术。”“不算,不算,这比赛太不公平。” 监赛官也没办法,无奈的宣布:“本场一万零伍号马胜,进入下轮决赛。” 接下来便是本日前九轮的获胜者再赛,情形还是和先前一样,没有任何一匹马敢出来与黑煞并肩而站。监赛官只好又宣布黑煞获得本日比赛的桂冠,将进入三日后的决赛。 在全场数百名骑士的喧哗怒骂声中,龙霄与黑煞给几名衙差披上红花,并送入不远处的一个驿站休息。那满城钻一直跟着,幸庆自己下对了注,对龙霄是有如老子般的恭敬,只是提醒他不要忘了前约,龙霄自然是要他放心。满城钻见无法跟着进入驿站,便向龙霄辞了别。 这驿站是京师专门设来接待高官与英杰所用,修费甚高,兽面金环,门庭生彩。走进了去,却是园林结构,房屋皆为独院别楼,粉恒环护,绿柳周垂,很是雅致。 没一会儿有名役差来带黑煞,但黑煞见了生人仍然是又踢又叫,龙霄明白它还不习惯,抱着它拍好一阵,这才安息下来,随着那役差去了。 龙霄跟着接待的官差在曲折相接,芭蕉周护的回廊上走了一阵,步入一个花园,穿花度柳,抚石依泉间到了一个大厅,上写“群英荟萃”四字。 龙霄走了进去,屋里设着数十付桌案,此时约有二三十条汉子正在里面用食。那官差安排他在右侧一角坐下,又吩咐人送来饭菜。 龙霄左右环视,见大厅上的人皆在望着自己与旁边的人窃窃私语,眼中颇有惧意,知道是今日马场上的异事已传到这里,令这些人对他大大的怀着戒备之心。 饭菜很快就送来了,龙霄见是半只煮**,一盘熟牛,一盘新鲜素菜,另有老大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也不去管别人的神情,立时埋头狼吞虎咽起来。他一天没有果腹,早就饿得是前贴着后背,如今能大吃白食,那当真是出手敏捷,齿喉大动,吃像极是不雅,没多久又要人加了饭来。 周围的人见了,不由对他少了些畏惧多了几分蔑视,纷纷道:“瞧这小子明明是饿死鬼投胎,那里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怕今日传言有虚,此人侥幸得胜,也不过如此。”“呸,我当是谁这么威风,原来是个穷小子,想来今日参赛的都是些瘟马,才让他拣了便宜去。” 龙霄此时已吃得差不多了,但最后一口饭刨得实在太狠,不防被噎在前,他连忙站了起来,瞪眼捂,满大厅的找茶水,好容易找到一壶,仰口便下,却因太烫,“哇”的一声,又吐了出来。 大厅诸人见到他这一付狼狈不堪的样子,全都相互挤眉弄眼的嘲笑起来,对这穷小子却是戒心尽释。 龙霄回到桌案边休息,等待有人来安排住宿的地方,就在此时大厅里站起来一名丰神玉朗,二十来岁的少年,走到了他的身前。 龙霄见他穿着一袭绣花镶边的白裳,腰下悬着一块莹洁流光的青玉,长身而立,约和自己一般高,但衣着华丽,神采扬溢,绝非自己此时可比。 正要出声相询,那少年却微笑着向他一揖道:“在下是湖州千骏马场少场主魏建业,敢问兄台可是今日威震赛马场的龙公子。” 龙霄在此地总算是见到了一个和善有礼的人,立即大起亲切之感,连忙起身学着他一揖道:“在下龙霄,什么威震赛马场,全凭一时运气好罢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两人同时落座,那魏建业道:“在下深谙马,也知每日所赛的皆是我大明朝各地有名的骑手良骏,两三百匹马,竟在同一时间畏缩不前,绝非偶然,如果在下所料不错,龙公子所带来的马,定是天下间罕见的神骏,甚至是天生的群马之首,实在想见上一见。” 龙霄暗赞他见识果然高超,能够大约猜出黑煞的来历,便道:“好啊,等一下咱们一起到马棚去见见我那马儿。” 魏建业一向嗜马如痴,闻言不由大喜道:“那就多谢龙兄了,不如咱们现在就走吧。” 龙霄不料他如此心急,正要答应下来,却见大厅外又走进一群人来。 只见当前的那一人,打扮得比魏建业还要华贵,约在十六七岁的年纪,身穿着紫花色金边公子服,头带碧绿纱巾,腰间系着一条荔枝红锦绒鸾带,足踏紫绢履,白绫细袜,手里拿着一柄玉骨扇,长得是丰姿清丽,骨格轻盈,有若烟中海棠一般,身躯款动,又如是风舞杨柳。 龙霄一眼便瞧出她是在女扮男装,不过其身后却站着四名带着刀的彪形大汉,想来是什么大富人家的小姐出来玩耍,转眸向四周瞥去,却见这里所有的人象是认得这名女子似的,全都低着头不敢说话,也不敢向她多瞧一眼。 那女子巧目流波,见到全厅只有龙霄一人还在怪目怪眼的瞪着自己,见他甚是面生,想来还不知自己的身份,心中大喜,暗道:“这些人都认得我,真不好玩,倒是坐在那边的穷小子象是新来的模样,这样的冤大头可是绝无仅有了,正好捉弄捉弄。”嫣然一笑间,便朝着龙霄施施然而来。 魏建业也认得她,见她向着这边来了,脸色一变,连忙站起身对着龙霄匆匆一揖道:“龙兄,小弟忘了今日还有些事要办,看马就改在明天罢,你多多保重。”说着向他使劲眨了眨眼,不敢久留,快步走出了大厅。
第十九章马王初赛
第二十章假公子
正文第二十章假公子 第二十章假公子龙霄正在猜测魏建业使眼色的含意,那假公子就走了过来,故意着嗓子道:“在下黄雨,见过这位仁兄了,敢问高姓大名?” 她虽然是挤着嗓子说话,但仍然可以听出声音甚是娇嫩,龙霄也不想去戳穿她,只好站起来道:“我是个乡下孩子,没什么高姓大名,公子赏脸,叫我龙霄便是。” 那黄雨闻他果然没什么阅历见识,心中更是高兴,大摇大摆的坐下来,“嗯”了一声道:“瞧你这样子就知道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臭小子,行啊,你陪本公子说阵子话,本公子要是高兴了,自然有你的好处。” 龙霄瞧不惯她这种飞扬跋扈,财大气的样子,冷冷的道:“是么,那小子就等着大爷你打赏了。” 黄雨没有听出他的语气,说道:“真是个又穷又臭的小子,只想着打赏,好,我问你,你也是来参加马王大赛的么?” 见到龙霄点了点头,黄雨忽然用玉扇指着他,杏目圆瞪道:“能进复赛,自然有匹好马了,瞧你这付又脏又臭的样子,家里一定是那种上无片瓦,屋无立椎之地之类的,怎么还会有好马参赛,说,是不是偷的,只要你从实招了,就恕你无罪,否则就报官查办,让你屁股挨板子去。” 龙霄见她一付严肃认真的模样,好象是非常想过一把审案的瘾,心道:“好啊,你想做包青天,我就做胡诌王,咱们谁怕谁。” 顿时露出一付害怕的神情道:“别报官,别报官,大爷你说得不错,这马原本就不是我的。” 黄雨没想到自己初次审案,这犯人就乖乖的招供了,不禁大有成就感,呵呵的笑道:“只要你说了实话,我自然不会报官。” 龙霄愁眉苦脸的道:“小人家真是很穷,从小到大从来都没吃饱过,后来听村子里的人说,参加京城里的马王大赛要是胜了可以得老多老多的钱,可以买老多老多的馒头。” 黄雨皱眉骂道:“啐,真是没出息的臭小子,只知道买馒头吃,你想参加比赛,就决定偷马了,是不是。” 龙霄摇着头道:“不是,小人可没有偷马的胆子,那可是要剥皮抽筯的,是小子忽然想到小时候妈妈说过,村里的观音庙最是灵验,谁要是跪下去诚心诚意的求观音菩萨,谁的愿望就能实现。” 他停了停,见黄雨正听得全神贯注,又道:“小人就到了村里的观音庙,对着大慈大悲的菩萨跪了七天七夜,到了第 2125
第二十一章喝酒的“大丈夫”
正文第二十一章喝酒的“大丈夫” 第二十一章喝酒的“大丈夫”没一阵,两名杂役就将酒菜拿上桌案摆好,龙霄见菜肴比适才不知致了多少,而且杂役们对黄雨总是唯唯诺诺的毕恭毕敬,心中也对这名女扮男装的少女的身份有些犯疑。 但此时他也管不了许多,见黄雨身前放着一个小杯,一把将它扔在地上,从桌上拿起一个盛饭用的碗,满满的给她倒了一碗。 黄雨骇了一跳,道:“不是……不是说好两杯么,怎地又用碗啦。” 龙霄道:“你这样的英雄好汉,用小杯多显不出气概,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一定要怪我不懂礼数,让英雄喝得不够畅快。” 黄雨此时已是骑虎难下,面对这碗酒,不禁心中直打着鼓。 龙霄见状,一抬头将自己那一碗“咕噜咕噜”的喝了下去,然后用无比崇敬仰慕的眼神望着黄雨道:“黄公子,大英雄,是不是还嫌这个碗小了,要不要叫人换个更大的碗来。” 黄雨慌忙的摆着手道:“不要,不要,这碗够了,够了。”龙霄见她伸出的手纤细白净,有如嫩葱似的,是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无疑,子却偏偏如此逞强,心中不禁好一阵偷笑。 黄雨从小就不爱喝酒,此时端起碗,轻轻抿了一口,霎时就把眉毛鼻子皱到一起去了。 龙霄见她喝酒象喝药似的,又是想笑,嘴下却不闲着道:“黄公子果然是大英雄大好汉,喝酒的样子也比小人要好瞧得太多,这种先尝一下,再一口喝干的方法,小人可要记住,回去后也好跟村子里那些没见识的人学学。” 黄雨听他这么一说,只得将心一狠,仰首将一碗酒都喝了下去,末了,还做了个很男子气的样子,将碗在地上一碎,大笑了三声道:“好酒,好酒啊。” 龙霄招呼杂役们多拿些碗来,站起身来又给黄雨倒了一碗酒。 黄雨目瞪口呆的望着他道:“怎么……怎么还喝啊。” 龙霄道:“你刚才不是叫好酒么,这样的好酒,大英雄你喝一碗岂会过瘾,要是那样,还不如不喝。” 黄雨叫苦不迭,深悔失言,咬牙将这碗酒也喝了下去,最后仍然将碗一摔,故意皱着眉道:“怎么先喝那碗倒香,这一碗就变了味了,算了,这酒瞧来不怎么地道,咱们还是不喝啦。” 龙霄见她喝了这两碗酒,脸上红霞飞布,一双眼眸水灵灵的甚是可爱,但捉弄之耻岂能不报,忽然一拍桌子,大声喝道:“想不到这里的人如此慢待黄公子你,真是大胆,大胆啊。” 他这话一出,在旁边的两名杂役被骇得连忙跑过来道:“大爷息怒,大爷息怒,不知小人们那里慢待了黄公子,还乞恕罪指教。” 龙霄知道这少女必是出身权贵之家,否则这些人也不会如此怕她,便装着一脸怒色道:“你们没听见黄公子说这酒不好么,好啊,黄公子到了,你们也不拿出最好的酒招待,是不是想留着自己喝啊。” 那两人一下子对着黄雨跪了下来,不住的磕着头道:“公子恕罪,小的们绝不敢对公子不丝毫不敬,这里是有一坛陈年百花酿,但有上喻说,是要留着给获马王桂冠的骑士喝的。” 龙霄又一拍桌道:“放屁,是马王的骑士重要,还是黄公子重要,小心你们肩上的脑袋。快去将好酒拿来。” 两名杂役骇得面色苍白,赶紧端来一坛黑瓷酒。龙霄一打开,屋子时顿时酒香四溢。 他先倒了一碗尝了口,只觉果然是有一股子鲜花的芬芳,但酒强烈,比先前的浓了许多。 龙霄哈哈大笑,一边给黄雨满上道:“酒倒是好酒,只是酒有些浓烈,小的看走了眼,黄公子似乎没什么酒量,脸都喝红了,想来这样的酒是不敢再喝的。” 黄雨那里经得住他激,更加上又有了些酒意,大声道:“谁说我不敢喝,谁说我没酒量,男子汉大丈夫,这点酒算什么。”说着一口将那酒喝下,又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下去,得意洋洋的望着龙霄。 龙霄瞧她已是醉眼朦胧,憨态可掬,更增了几分妩媚之色,忽然想到那一日君仪在“恋恋情侣吧”的醉颜,也与她有几分相似,心头不禁一阵酸楚。 他的初衷本来是趁黄雨喝醉后,用言语逗她自己说出身份别,但此刻想到了君仪,心肠就软了下来,站起身来道:“算了,别喝了,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半点没有错,小的服了你啦。” 正准备走,黄雨却一把抓住他的衣裳,醉醺醺的道:“不……行,本公子……本公子喝得正高兴,臭……小子,你不许……不许走,陪我喝酒。”说着倒了一壶酒提在手中,笑嘻嘻的道:“这里喝酒太闷,走……走,咱们……咱们到花园里去边赏花边喝。”也不等龙霄答应,一把就将他拉了出去。 刚出大厅,此时天色已晚了下来,暮风吹拂,花送香,外面四名大汉见她醉了,就想靠了过来,谁知那黄雨还没有醉得十分糊涂,不等他们走近,便尖着嗓门叫道:“今天……今天谁也不准跟过来,你们这些……奴才,成天…成天就知道……跟着我,要是把我惹火了,我就将你们全都杀头,不……不,是满门抄斩……满门抄斩……” 那几名大汉也很是怕她,顿时停住了脚步,只在远处慢慢的跟着。 黄雨越喝越起劲,没多久那壶酒就让她一人喝了个底朝天,她此时象变得极是轻松快乐,格格的发出银铃般的憨笑声,身子不停的转着,就如在天上飞舞一般。 龙霄见她此时流露出了少女天真无邪的本,远比刚才那付骄横跋扈的样子要可爱得多,心下不禁有些后悔灌她的酒来。 黄雨转了一阵,醉兮兮的道:“臭……臭小子,你说这次马王大赛,我……我能不能得第二。” 龙霄听她只说得第二,不禁大是奇怪,道:“什么第二,黄公子你这样的大英雄自然是最厉害的,这第一是非你莫属。” 谁知黄雨却摇着头道:“不成,有……有司马……琴在,我比不过她,但这第……二谁也争不过……争不过我。” 龙霄想不到如此逞强好胜的少女对这司马琴竟是佩服有加,甘居第二,再思及那张老儿对司马琴的夸赞,心中对她也油然有了几丝敬意,不过听说她也要来参加马王大赛,又是一阵高兴,总算可以完成“高手”对他的嘱咐了。 一路穿过蔷薇架、芍药栏、牡丹圃,到了一大片紫英石堆砌的假山,黄雨猛的拉着龙霄手道:“快跑,让那些奴才找不着我。”说着与龙霄一头钻入假山中快速的穿行,龙霄的手被他牵着,只觉是滑腻温软,似乎是专门保养过的,握起来非常的舒服。 黄雨对这里的地形很是熟悉,没多久就钻出了假山,然后东拐西拐的在花园里躲迷藏似的小跑了一会儿,见那些大汉早没了身影,身子喝了酒,再也跑不动,喘息着道:“我瞧……他们……他们,还找不……找得到……”这时才感到右手握住一个东西,掉头一瞧,“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使劲将龙霄的手甩开。 龙霄见她一付恐怖可怕的神情,便如自己的手是条毒蛇蜈蚣一般,心道:“这可是你自己要握的,现在却做出这种样子,真是可笑。” 黄雨从小到大,身上的肌肤除了父亲之外,绝无任何一名男子触过,今日一时酒后忘形,竟然主动的将自己尊贵无比的玉手送给一名初次见面的穷小子,不由是又急又悔,生了好一阵子气,才愤愤道:“臭……臭小子,你过我的手的事,可不准……说出去,否则……否则杀你全家。” 龙霄听她动不动的就要杀人的全家,娇蛮的程度,就是花香芸与之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他平生不知怎的,很讨厌这样的女孩子,不由道:“喂,你以为就你的手娇贵么,我这手可是号称人见人爱千奇百怪一下就要钱的神龙玉臂,现在让你了,总得表示表示吧。” 黄雨家规甚严,此时意识到犯了大错,真是心乱如麻,那里理会他说什么,不觉酒意上涌,头脑一阵眩晕,摇摇摆摆道:“我不跟……不跟你说啦,我要回去歇息了。” 龙霄见她踉踉跄跄的向前走了两步便象是摔倒,叹了口气,正想上去扶,那黄雨却尖叫道:“别……别过来,我自己知道走。”说罢努力的坚持着前行。 龙霄总归是心慈之人,生怕她说不准一下子醉倒在地便人事不省,一个女孩家也实在不成体统,就缓缓的跟在她身后,以备万一。
第二十一章喝酒的“大丈夫”
第 3 章
恋耽美
第 3 章
正文第七章神秘的“高手”(下) 第七章神秘的“高手”(下)“高手”皱了皱眉头,先仔细观察了龙霄的脸色,又伸出手去他的右手腕脉,过了一阵才自语道:“脸带忧思,必主气机受损,脾脉呆滞,又有多思之兆,此子必遇到鸳鸯乍散,彩蝶各飞之情劫,而脉象端直而长,如琴瑟之弦,乃肝郁里塞之症,想来更有一场冤屈难伸之苦,唉,可怜啊,可怜啊。” 他有意无意的念得十分大声,龙霄清清楚楚的听在耳里,心头忍不住一跳,暗想:“这个人难道是神仙么,我的遭遇,他竟全部能够说中。” “高手”见龙霄眼皮似乎动了一下,但依然在窝棚里踡缩着没做任何反应,便仰首向天沉思了一会儿,似乎在做什么决定。 过了一阵,“高手”骤地回转过身子,眼中光暴,抓着龙霄的衣领,一把将他提出了窝棚,扔在了自己的脚下,从喉咙中发出一声怪响,然后一口又浓又大的痰吐在了龙霄的脸上。 龙霄冷不提防,从地上爬起来怒道:“你干什么。” “高手”坐在地上,手中凌空一抓,龙霄只觉得身子被一股大力拉着,不由自主的又跌扑到他的脚下,“高手”不由分说,狠狠的在他两边脸上各搧了一个耳光。 龙霄被他打得头上金光乱闪,昏头转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拳向“高手”前冲去道:“不要以为你厉害,我就怕了你……” 那知他这一拳打在“高手”身上便如击中了一块铁板般的,腕骨裂痛,仿佛被折断一般。“高手”鼻时轻轻一哼,口乍然向前一挺,龙霄的一个身子便飞速的弹了出去,在泥土中直滚了七第第九章危险的路途 第九章危险的路途龙霄按着“高手”给他那张破旧的地图,转了五次车,经过七天时间,这天中午,到了中国西南边境的一个小镇,迎面所见的便是连绵不绝的大山与遮天封日的森林。 照着地图所示,到了这个小镇,攀过一个叫“巴拉汗”的大山,就是“高手”所指的那个神秘地方的终点了,当龙霄下车的那一霎那,不由感到一阵阵的兴奋。 这是个保存得较好的古镇,全镇见不到一座高楼,两排青砖黑瓦的旧式房屋,中间穿过一条曲径蜿蜒的青石路,小镇上的人烟十分稀少,即使在白天,也只有零零落落的几个人在街上走着,显得甚是清幽偏僻。 龙霄在一个小面馆时吃了一碗黑乎乎的毫无味道的面条,在付钱时,他向面馆老板问道:“请问你,巴拉汗山怎么走?” 此言一出,面馆老板的脸色顿时大变,怪异的望着他道:“你要进巴拉汗山去?” 见龙霄点了点头,面馆老板立即摇着头道:“小伙子,我劝你不要去,你知道‘巴拉汗山’是什么意思吗,我们这里都叫它猛鬼山,我爷爷说这山里面藏着无数的山妖饿鬼,专吃上山的人,凡是进去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够回来。十年前曾有个科考队不相信,组织了二十几个人进去,仍然是无一人出来。听说后来连军队里的直升飞机都用上了,不过没飞多远,机上的人员就与地面指挥失去了联系,再也没有了消息,至此后就没人敢进去了。” 龙霄心中也是一抖,想起“高手”曾说自己要路过一个危险的地方,恐怕有命之忧,大约指的便是这里,但如“高手”所说,这‘巴拉汗山’也并非无人可以通过,至少“高手”就是从里面出来的,也就是说其中肯定还有生存的机会。 一思至此,龙霄心中恢复了些信心,他一路行来,“高手”所标明的地名都没有徦,这让他的话又多了些真实。 龙霄也不愿别人多担心,便对面馆老板道:“我也不是要进去,只是听说这座山很奇怪,想到进山的口瞧一瞧就回来。” 面馆老板这才舒气道:“我还真以为有人不怕死呢,年轻人就是好奇心太重,小伙子,你顺着这条石板路直行,大约一个时辰,便可以到‘巴拉汗山’的入口,记住,那里有个很大的警示牌,你见到之后,就不要再向前走了,记清楚了没有,千万不要再向前走啊。” 龙霄在好心的面馆老板的叮咛中告辞,顺着青石路前行,不一会儿便穿过了小镇。 走了没多久,青石路就越来越狭窄了,两旁长着全是齐人高的杂草,叶边锋利得如刀子一般,龙霄的手上与颈上被扫出了一缕缕的血丝,火辣辣的甚是疼痛。 又过了一阵,龙霄钻出了杂草丛,一座被茂盛的树木覆盖的大山豁然出现在了眼前,不远处有一块很大的铁牌,上面写着“严重警告,本山地形复杂,内中潜有不知名凶物,凡入山者,无人能还,有擅自进入者,后果自负。”字是红漆所书,但在这森的山林里,竟有如是用活生生的人血写成的一样恐怖压抑。 龙霄站在这“巴拉汗山‘的入口,心中还是犹豫了一阵,终于咬了咬牙,从背包里取出了指南针与猎刀,一头钻入了这大山里。 这山里是没有路的,即使千百年前曾经有过路,也被一地的杂草遮掩得毫无痕迹。森林十分的古老与宏大,悠久的历史与茁壮的力量牢牢的结合在了一起,透出一派庄严的气象。差不多都是些参天的橡树,层层叠叠,巍然耸立,无数大的藤葛紧紧的将它们缠绕着,阳光已很难照进来。低矮的则是榛树、角树、山杨之类,密密麻麻的杂生在整个森林。 龙霄借着森林里昏暗的光线瞧着指南针,用猎刀砍着这些拦路的杂树,艰难而又缓慢的向地图上写明的正南方走着。而随着他的到来,原本平静的草丛里不时剧烈的晃动着,传来“奚奚索索”的声音,想是一些鼠蛇之类的东西。 饶是龙霄的胆子不小,但在这寂静的森林里仍是一阵阵的发悸,下脚时更是小心翼翼,不敢有半分的大意。 也不知走了多远,天色渐渐晚了,森林里更是黑漆漆的一片,完全瞧不清去路。龙霄不敢再走,便爬上了一棵缠满着藤葛的大树,在一极大的树杈上进食饮水,歇息了下来。 当龙霄半靠在树杈上,耳中不时传来风舞树叶的沙沙声,还有时断时续的野兽吼叫声,他的思绪纷至沓来,一会儿想的是母亲的病情,一会想的是君仪的下落,一会儿想的是对雪儿的愧欠,心中更是其乱如麻,难以入眠。 第二天清晨,森林里一有了些微光,龙霄便从树上爬下来继续前行,他不停的砍着前面的杂树,一步一步的向山上走去。说也奇怪,他这样用力的挥舞着手中的猎刀,劈落一些坚硬的树枝,整整的过了半天,除了手臂上有些酸麻,体力却觉得充沛无比,毫无疲倦的感觉。 到了下午时分,山势变得更加陡然难行,龙霄大约估算了一下,他在三个时辰里,竟只向上攀爬了两百来米。 傍晚的时候,山势又开始平缓了许多,龙霄刚好不容易走出了一片浓密的山杨丛,眼前却是猛地一亮。 原来前面的树林忽然低矮了不少,站在林中,此时竟可以瞧见天空之上那一轮尚未落坡的夕阳,而地上的杂草也稀稀拉拉的没有多少。 龙霄贪婪的瞧了那夕阳好几了行进的步伐,他要趁着这珍贵的阳光多走一段距离。 但没走到五百米,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一片没有任何树木的岩石地上,横七竖第十章生死决择 第十章生死决择 只在一会儿之间,龙霄便被这粉红色的雾团围住,他先是闻到了一股子鲜花般的甜香,头脑便霎时昏沉沉的直欲睡去。 龙霄脚下一软,眼瞧着就要倒了下去,他脑中掠过地上那些尸骨的模样,瞬间想到:“这雾里一定有剧毒,那些人在吸入之后便倒下失去了生命,我要是就这样倒下,用不了多久,也会和他们一般,变成一具白骨,不行,不行,我不能睡,我不能倒地,我一定要活下去,我还有太多的事需要完成。” 他坚持着跌跌撞撞的向前走着,但头脑里仿佛是有一个恶魔在不停的在对他念着咒语“你快睡吧,快睡吧,只要美美的睡下去,一切的痛苦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会这么的辛苦……” 但这就是龙霄异于常人的地方,他可以在困难的境地中有着清楚的意识,他求生的欲望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比拟的。 他一步一步的行进着,脚下便如被人拴着了上千斤的铁沙,每移动一步都是那么的费劲,那么的竭尽全力,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 但龙霄最终没有摔倒,在快要失去知觉的那一刻,他忽然抽出猎刀来,在自己的左臂上狠狠刺了一刀,一阵钻心的疼痛传入他的大脑,竟微微让他清醒了些,脚下又走了几步。 就这样,龙霄在无法坚持下去的那一霎,便在自己的身上割上一刀,用刀伤之痛来抵御着昏沉欲睡的感觉,等割了七 1115
第十一章神秘的国度
正文第十一章神秘的国度 第十一章神秘的国度 龙霄就象一块岩石般的从悬崖上飞速的向下坠着,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耳旁呼啸着的风声和身上各处的肌肤逆风坠落时产生的抽动。 这样的状态大约持续了五六分钟,在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之后,龙霄掉进了个冰冷的深水里,但从高处下坠的力量太大了,龙霄入水后只略缓了一缓,仍然急速的向下坠着,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即使此时能够止住坠落,要想浮到水面,这么长的一段距离,也完全是不可能的事,等待他的将是溺水而亡的命运。 可就在这时,在龙霄强烈的求生欲望之下,身体内竟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力量,他的双手向水下一拍,只听得水中发出“轰轰”的声响,一个身子便如出的箭一样疾快的上升。 龙霄不停在水中的击打,身子就升得越来越快,不一会儿,眼前一亮,已到了水面。谁知那莫名的力量实在太过奇妙,竟将他的身子从水中直到空中两丈之上,跟着又落入水中,但龙霄水不差,很快就冒出头来,打量了一下四周,见这是个极大的水潭,而岸边距此约在百米开外。 龙霄快速的游了过去,爬上了岸,等他瞧清楚岸上的一切时,却惊呆了。 原来这是个山谷,本己是入秋的季节,此处的温度仍然非常暖和,山谷里一片一片的桃林却仍开着粉艳的花蕊,香风阵阵,落花如雨,无数的黄莺与紫燕成双结对的林间嘻戏穿行,桃树下还盛开着许多不知名的鲜花,软草柔媚,花光眩目,灿烂得犹如锦绣一般。 龙霄就象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傻瓜,愣愣的瞧着这个神奇而美丽的地方,真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仙景,他连忙掏出“高手”的那张地图,见上面虽然湿透但仍可辨清在“巴拉汗山”的山巅之下有一个大大的红点,指着想必就是这儿了。 龙霄此时只觉欣喜欲狂,他连连的在细软如绵的草地上打了几个滚,大笑了一阵,这才稍稍抑止住兴奋的感觉,想起“高手”给的第二个布袋,是要他到目的地时打开,急忙取了出来,见里面除了一张纸条还有一个什么东西。 龙霄拿出来一瞧,却是个致的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只引颈向天而啸的仙鹤。他一时不知有何用处,便去看那纸条,见上面写着“出谷到应天府找司马琴,把这张纸条与戒指给她,要她将南院山洞打开让你进去。” 龙霄一时弄不清纸条里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应天府的名字似乎在那里听人说起过的,一时又思索不起,他想:“管他的,必定是这里的另一个小镇吧。” 当他拿出指南针,想要辨别一下方位时,奇怪的事又发生了,指南针不停的乱转着,完全失了灵,龙霄以为是仪器里进了水给弄坏了,也不在意,顺手便丢了出去,又从背包里取出了另一个备用的指南针,谁料情况也和前面一个一般无二。龙霄想了半天也不得其解,所幸这里景色怡人,瞧来没什么危险,指南针即使坏了,也没多大的关系。 此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龙霄连续几天艰难的爬涉,也感到非常的疲倦,便决定在这个美丽的地方歇上一晚再走。 他将剩下的所有干粮统统吃光,见那潭水清幽静澈,便走过去先尝了口,只觉甘甜爽口,便“咕噜噜”的痛痛快快的喝了一肚子。 饭足水饱,龙霄选了一处柔和松软的草地,舒舒服服的躺了下来,什么也没想,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直美美的睡到第二日天色大亮,龙霄这才懒懒的起了身,向谷外走去。 他在桃林里穿行了一会儿,没多久就到了山谷口,留恋的向里面瞧了好几眼,心想:“要是爸爸妈妈见到这儿的景致不知会有多喜欢,也不知有没有别的路通往这儿,今后也好带他们来玩玩。一定是‘高手’要考验我的决心,才故意要我从悬崖上跳下来的,或许待会儿一出去便碰上汽车了。” 他一边想一边快步的向山谷外走着,才发现这里是个人烟罕至的地方,并没有人工修造的路,处处是古藤碍首,香草钩衣。 但龙霄从“巴拉汗山”的原始森林里都走过了,那里还会把这点困难放在眼里,山巅之上拣的那柄黑黝黝的兵刃所幸还背在身后,他便抽了出来,对着那些挡路的杂枝挥舞,这黑刃当真是锋利,无论是多大的枝条都给它轻轻松松、平平直直的削成两截,龙霄可以说是毫不费力的向前大步迈进着。 大约走了两三个时辰,龙霄从一个小丘钻了下来,便见到了一条用光洁的白石铺成的路,前面己隐隐可见到一个青墙黑瓦的古老的村庄,村庄里已开始冒起了午时的炊烟。 龙霄踏着白石路向村庄里走去,两边都是种得整整齐齐,绿绿油油的庄稼。走了没一会儿,便见到庄稼地里有几个人影在埋头晃动着,他知道是农民在种地,正想要过去打个招呼,顺便问一下路,可再走近一瞧,却完全愣住了。 这几个农民的装扮真是太奇怪了,身上穿的是陈旧的直缀短袍,脚下却是那种简陋的牛耳草鞋,头发长长的,却用木高高的成个髻子,完全是一付古代人的装扮。 龙霄立刻想到是不是电视台在拍什么古装电视,可左瞧右瞧,也看不到摄像人员的身影,又想到自己是不是到了什么影视旅游基地,里面的人为了吸引游客,连种田的农民也整天一付古装打扮。 他最终认定了第二种的猜测,便上前问道:“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应天府该怎么走?” 地里的那些农民听见有人说话,纷纷抬起头来,见到了龙霄的样子,眼中都露出诧异之色,一人瞧到了他手中那柄还未归鞘的黑刃,脸色立即大变,连退了两步,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惊骇的道:“是‘天煞刃’,这个人是天煞族的恶贼。” 他这么一呼,所有的人都瞧清了龙霄手中的黑刃,全都如那人一般的惊慌起来,一边纷纷拔腿向村庄里跑去,一边大声的呼喊道:“大家小心啊,天煞族的人又出来了,快通知官府。” 龙霄见这些农民一会儿就跑得无影无踪,又听到“天煞族”、“官府”什么的,一时真是不着头脑,他想起那人称自己手中的黑刃为“天煞刃”,隐隐猜到是与此有关,连忙将它重新在身后,然后朝着村庄走去,想要把这一切都弄清楚。 就在快要接近村庄之时,村子内忽然响起了一阵激烈的铜锣声,上百个与刚才那些农民一样装扮的人涌了出来,这些人手中有的拿着刀剑,有的拿着钢叉,也有高举着锄头的,口中都高声嚷着“不要放走了恶贼。”“杀了这狗贼。”“天煞族这些杀不眨眼的凶手,将东村的老老少少杀了个干净,现在又想来害咱们了,与其一死,还不如和他们拼了。” 等瞧到村子外只有龙霄一个人时,又有人道:“哈,是天煞族的人落了单,咱们今天可不能放过他。”“大家小心些,这个人一定是先来侦查的探子,也不知是不是天煞族的虎堂武士,别让他伤了咱们的人。” 龙霄不一会儿便被这些人团团围在中间,见这些奇怪的古人装扮的村民眼中都对自己出一种仇恨恐惧的光芒,更是莫名其妙,他刚说了一句:“我不是天煞……”脑后却被人重重一击,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
第十一章神秘的国度
第十二章美丽的村姑(上)
正文第十二章美丽的村姑(上) 第十二章美丽的村姑(上) 龙霄从昏迷中忧忧醒转,头脑处裂痛象要炸开一般,他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被紧紧绑在一间陈旧昏暗的大屋中间的柱子上,而周围站着数十名拿着兵器的村民。 有人见他睁了眼,忙呼道:“快快通知村长,这恶贼醒了。” 没多久。就走来一个身穿青衫腰系皂带,四十来岁的中年清瘦汉子,那汉子仔细打量着龙霄,厉声问道:“你就是天煞族的探子,说,你们这次有多少人出来准备袭击咱们村?” 龙霄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对方似乎不是影视旅游基地的人,但为何偏偏这样的装扮,又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什么“天煞族”的探子,实在越想越是头昏脑涨,听这中年汉子来问,便道:“什么天煞、地煞、人煞的,我统统不知道,我只是路过这里,被你们打晕了抓回来,你还是村长吧,至少也学过法律,这叫侵害公民正当人权,快放了我,否则我要向你们这里的公安局报案了。” 那中年汉子听得晕头转向,完全不知所云,愣了半天,才愤然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听说天煞族的人不仅凶残无情而且还狡猾多端,今日一见,果然是如此,好,好。我也不想问你了,我已派人翻过山去,今晚官府的人就会到这里,到了衙门,尝到钉板夹棍的滋味,还瞧你老不老实。” 他说着对旁边一个又黑又壮的青年男子道:“大牛,你给我好好的把这个人看好了,要是出了什么事,瞧我不抽了你的皮。” 那黑壮的青年男子瞧样子甚是憨厚,了头笑着道:“爹,你就放心吧,这人我看着,绝对跑不了,不过忙了这大半天,我还没吃东西呢,等会儿你叫妹妹送些食物来,我肚子饿坏了。” 那中年汉子骂道:“蠢才,蠢才,就知道吃,什么事也办不好,等一会儿我自然会叫你妹妹送东西来,你给我神点儿,天煞族的探子既然来了,恐怕大队人马也离此不远,我还要调集村子里的人布防哩,唉,天见可怜,保护我西山村不会遭到天煞族的血屠之灾。” 中年汉子说着就带着一些村民走出了大屋,屋子里只留下了那个叫大牛的青年男子和另外三名村民。 龙霄这时才得到空隙思考目前发生的事,他始终不相信那种穿越时空的科幻故事,但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只能用这样的思维来解释,难道是跳下山崖时真的遇到了类似黑洞般的物质空间,让他茫茫懵懵的来到了古时候的某个朝代,而这个朝代,就是“高手”想要他到的地方。 他在这边绞尽脑汁的想着,看守他的大牛却不停的向大屋张望着,肚子里不时的发出“咕咕”的空响。 正在这时,传来一名站在外面的村民的声音“碧痕姑娘,你来了。” 那大牛脸上露出喜色,神蓦地一振,也不去管龙霄,快步迎了出去。没一会儿,就和一名提着食篮的年轻村姑进入屋中。 龙霄见那村姑在十六七岁上下,虽穿着荆钗布裙,但遮掩不住她与生俱来的美貎,行进间莲足泛波,袅袅婷婷,真是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如九秋之菊。 那叫碧痕的村姑瞧见了被绑在柱上的龙霄,眼中流露出了惊恐害怕的神情,怯生生的不敢靠近。 大牛见了她这样子,咧着嘴大笑道:“妹子,你别怕,这小子被我们捆得结结实实,再做不成坏事,等今晚官府里的人来了,将他带到府衙,说不定明天就要开刀问斩哩。” 那碧痕听兄长这么一说,心中稍稍安定,用一双春水般的眼眸偷偷的睨了龙霄一眼,见他长得俊逸英挺,衣服虽然穿得有些奇怪立异,便似乎不象外间传说的那些凶残暴虐的恶魔,不觉心中有几分诧异,又有几分觉得可惜。 龙霄也见到她偷偷的在瞥着自己,心想须得表示表示善意,来解除这些人的误会与敌意,便展颜对着碧痕微微一笑。 碧痕不防他忽然露出笑容,心中莫名的一跳,一时间面红耳赤起来,再不敢去瞧龙霄,将那食篮放在地上,道:“你们都饿坏了,快些吃罢。” 大牛和另三名村民也不客气,从食篮里各拿了几个馒头,夹着些咸菜,蹲着身子,狼呑虎咽的吃起来。 龙霄见那碧痕站得离自己甚近,也不知她愿不愿意听自己的解释,但机会难得,只好一试了,便学着古装电视上的口吻,轻轻的向她唤着:“姑娘,这位姑娘……” 碧痕听到了他的声音,背过身子,将头深深埋着,却不来搭理他。 龙霄只好轻声又道:“姑娘,你听我说,我真是不是坏人,更不是什么‘天煞族’的探子,你们村子里的人都误会了。” 碧痕听他这么说,抬头望了他一眼,仍是犹豫着不过来。 龙霄越来越着急,要是没人听他的解释,说不定自己真要糊里糊涂被什么开刀问斩,那岂不是倒足了第十三章美丽的村姑(下) 第十三章美丽的村姑(下) 碧痕见哥哥已离得远了,便对龙霄道:“好啊,现在我来问你,你可要老老实实的回答,否则我就走了。” 龙霄连连点头道:“是,刚才我发了誓不说假话的。” 碧痕想到他的誓词,不禁想笑,“啐”了他一口道:“你发的誓好难听,你真要是说了假话,生生世世做了乌王系,对中国古代历史也是非常喜欢,但他搜索枯肠,也想不出这大明仁乾年是在什么时候,而且明朝也似乎没听说过有个文德皇帝,一时茫然的摇着头道:“我是来自二十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对这一切真的不知。” 碧痕凝视着龙霄,似乎想辨清他话语的真伪,许久,许久,才忧忧的叹了口气道:“龙公子,要是你真的没说谎,那么你就是这里六百年来,唯一的自外面尘世的人。” 龙霄听了这话,更是吃惊,他本以为碧痕会本不相信他的话,但却听她语道自己是六百年来唯一过达过这里的人,心头猛然间闪过了一个令他震惊与兴奋的念头“是桃花源,这是个象桃花源一般生存在现实中但又与世隔绝的世界,一个完全不被外人知晓仍然滞留在古代文明的社会。” 碧痕看着龙霄的眼神,仿佛猜到了他在想些什么,微微一笑道:“龙公子,你不用觉得奇怪,其实刚才我瞧见你穿的衣裳就觉得有些不对了,我们这里是织不出这样的布匹的。” 龙霄知道她指的是自己穿的一套牛仔服,想不到居然竟成了一个能证明他身份的佐证。 碧痕此时己恢复了些平静,道:“龙公子,我也不知道外面的尘世变成了什么样子,但你一定在纳闷我们这里的情况罢。” 她想了想,象是在思考该怎么对龙霄说起,过了一会儿才道:“其实我们这里的人,一直知道外面还有个与我们不同的尘世,只是几百年来都找不到出去的路,而且这里的朝庭对咱们很好,大家生老病死,安居乐业,渐渐的也不想出去了。” 龙霄道:“那你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碧痕微一展颜道:“龙公子,咱们这里的来历本来知道的人不多,多亏我爷爷曾经当过里的史官,瞧过不少秘轶,小时候我常常问他这些问题,爷爷就悄悄给我讲起过,现在就给你也说一遍吧。” 她瞧了瞧龙霄道:“龙公子,我看你也一定是读过不少的书,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靖难之役’。” 龙霄熟知历史,如何不知明朝这段有名的变故,点点头道:“是燕王朱棣争权篡位,夺了侄儿建文皇帝也就是明惠帝朱充文的江山。” 碧痕道:“我果然没看错,龙公子既然通史实,那就很好解释了,那么我再问你,外面是怎样讲惠帝最后的下落的?” 龙霄将自己瞧到的有关“靖难之役”的正史与野史统统想了一遍,说道:“当年朱棣率兵冲进皇,中就起了大火,朱棣找不到惠帝,就抓到一名女寻问,女说已投火自焚,朱棣依言扒出一尸,但已烧焦,面目全非。朱棣当时还假惺惺的滴下几粒眼泪说什么‘痴子,痴子何为至此。’后来便将其厚殓了。不过后来却有记载说惠帝当日没有死,也有说当了云游和尚的,也有说到了海外的,反正传说挺多。” 碧痕道:“这就是了,其实当年惠帝真的没死,早在逆贼攻入京城的前昔,他就打开了奉先殿内洪武圣祖留下来的一个铁匣,因为当年洪武圣祖驾崩前曾有遗命,要他在‘临难时开启’。” 龙霄道:“那里面自然便是这里的地图了。” 碧痕点头道:“是的,惠帝打开铁匣,便见到三份和尚的度碟,并有袈裟、僧帽、剃刀等物,另外就是一份逃亡路线图。” 龙霄叹道:“想不到朱元璋还有这点先见之明,给自己的爱孙留了条后路。” 碧痕望了望他道:“龙公子,如果你不想在咱们这里惹麻烦,就不能直呼圣祖的姓名,这可是要杀头的罪。” 龙霄想想也是,入乡随俗,现在可是在所谓的大明地界,有些礼数规矩自然马虎不得。便道:“多谢姑娘提醒,我……这个……在下知道了。”他本来想自称“小生”,但实在觉得麻,只好有“在下”代替了。” 碧痕见他转变得倒挺快,不由含笑继续道:“其实这铁匣里的东西本来也不是洪武圣祖准备好的,而是本朝的一位奇人刘伯温在归野之后献给圣祖的。” 龙霄道:“刘伯温,就是那位激流勇退,才免遭了杀身之祸的大明第一智囊刘基?” 碧痕点头道:“原来公子也知道这位老先生,刘老先生虽然对圣祖有些误会,归隐了山林,但心中还是忠于圣祖的。他天纵奇才,智力超群,早就料到圣祖驾崩后朝中必有变故,走遍天下,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处神奇的桃源宝地,便汇成图纸,献给了圣祖。” 龙霄这才完全明白了这里的来历,说道:“这里如此隐没,刘老先生也能找到,也真亏了他啦。” 碧痕道:“不错,后来惠帝用替身躲过了逆贼的追杀,化身为僧人,秘密组织了仍然效忠于自己的臣民及天下间各个行业的能工巧匠共有两万余人,在伪帝登基后三个月到达了这里。惠帝遭到这样的打击,一时心灰意冷,不想再出去,便将出去的路破坏了,这里从此与外界不通音讯,没有了往来。至于这条路是那里,数百年来大家都说得不一样,我爷爷总猜测就是桃花谷的那个飞鸟难渡,猿猴不攀的天神崖,想不到真给他猜中了。” 她接着又问道:“龙公子,后来那逆贼怎么样了,可有忠于惠帝的大臣起兵诛灭了他?” 龙霄摇摇头道:“没有,这个燕王自称为成祖皇帝,将明朝江山又传了好多代,后来因为太过腐朽,李自成率天下的农民造反,大家打来打去,反让满清人进了关,天下就这样没了。” 碧痕秀目一张,道:“满清人进了关,难道中原的皇帝让异族人做了?” 龙霄苦笑道:“那可不是,还做了不少年,一百多年前才又被咱们汉人推翻,从此就没有皇帝了。” 碧痕更是诧异道:“没有皇帝,那么百姓去听谁的话,大臣们又去效忠于谁。” 龙霄道:“这个问题可就太复杂了,我一时半会儿给你说不清,不过现在你该相信我的话了吧。快些放了我,有空我再给你慢慢说。” 碧痕点点头,不过马上又露出难色道:“龙公子,我自然是相信你的,可是你却不能将自己的来历给别的人解释,我爹他们还是不会放过你。” 龙霄不解的道:“为什么不能说我的来历,难道是怕别人不肯相信么?” 碧痕轻摇玉首道:“不是,龙公子,你身上系着一个绝大的秘密,你一说出自己是怎么来的,很快就有人传出去,要是让天煞族的人知道了,只怕你马上就要被他们抓走。” 龙霄一直听到“天煞族”的名字,早就想提这个问题了,便道:“天煞族到底是些什么人,为什么知道我的来历就会来抓我。” 碧痕道:“这个我也正想给你说,这儿虽是大明王朝,但却分成三块地界,最大的一块当然就是咱们这里,归惠帝的嫡传后人文德皇帝管辖,而另一块,却是文德皇帝的弟弟威远王爷的封地,明的虽归文德皇帝管,但暗地里却是听调不听宣,自成一国。而第三块地界就是天煞族的领地了……” 一说起天煞族,碧痕眼中便露出几分惶恐,道:“这个天煞族,听说过去是这里的原始部落,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咱们的人来了之后,本来是想好好教化他们,谁料这些人太过野蛮无知,伤了咱们许多人,后来惠帝就命手下的一名大将司马锋率人将他们赶到了最西边一块狭窄的土地里。不过这些天煞族人生存的环境虽然变了,人却聪明了不少,他们不停的学习咱们大明朝的淬,甚至语言文字也完全学了去,整个部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残杀野蛮的子却一点儿没改,一心的想将咱们大明朝的百姓全杀光,重新夺回所有的领土……”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道:“这些年幸亏有威远王与咱们联手,天煞族一大举进犯,都给挡了回去,不过他们虽屡战屡败,但元气却未伤着,还不时派出人来袭击这些小村子,男的无论老少统统要被杀死,而女的……”说到这里,碧痕的脸红了红,继续道:“女的都给抓到他们的领地里做传宗接代的工具。” 龙霄愤然道:“这天煞族真是太可恶了,不过他们为何要来抓我?” 碧痕道:“那条通路本就是天煞族开的,现在他们打不过咱们,便一直想出去借助外面的力量将咱们消灭光,可是听说找了好几百年都没找着这条路,现在要是你说出是从哪里来的,他们一定会想法上去,这些人本就没有人,身手又很好,真要是出去了,只怕外面的人一样的要遭殃。” 龙霄知道她所虑极是,不由一皱眉道:“那怎么办,难不成真要让你们这里的官府把我抓去当天煞族的人处死。” 碧痕对此也是犯难,想了一阵,才低声道:“你别急,咱们村子前面还有座大山,官府的人要天黑才到,晚上等我给哥哥他们送食物来,自会有法救你,龙公子,对不住,只好先委屈你啦。” 说到这里,她也不敢久呆,移步离开龙霄道:“哥哥,我瞧这个人不象是天煞族的恶贼,你好好的待他,等我禀过爹爹后再说。” 言罢从地上收拾起了食篮,轻烟一般的走出了大屋。 (朱元璋留下遗命铁匣之事,史书皆有祥载,并非作者杜撰)天太晚了,睡觉 明天接着更新。。。。。。。。。。。。
第十三章美丽的村姑(下)
第十四章龙霄与黑煞(上)
正文第十四章龙霄与黑煞(上) 第十四章龙霄与黑煞(上)龙霄待碧痕走后,见大牛等也不来烦他,便静静思索着碧痕的话,这是个文明滞后的社会,虽然奇异,但却真真实实的存在着。既然她说那天神崖本无法攀越,但是“高手”又如何上去的?他出去的目的是什么?那山巅上的尸体想来是一名天煞族人,他又是怎么上去的?又是如何死亡的?这一切对他现在来说,都是无法解开的迷团屋外的天色渐渐沉暮下来,龙霄已被绳索绑得筋骨生痛,也不知道碧痕想到救他的法子没有,正在焦急间,却见碧痕又走了进来,不过这次除了食篮之外,还多提了一坛子酒来。 大牛见到妹妹拿来了酒,立刻咧嘴笑了起来迎上去接住道:“好妹子,还是你懂哥哥的心,知道我爱喝爷爷的桂花酒,就给我送来了。” 碧痕嫣然一笑道:“我还给你多做了些菜,你们大家伙喝上一杯。” 一名年长点的村民有些犹豫道:“大牛,咱们可是在看守天煞族的人,这喝酒怕是不妥。” 大牛道:“管他的,这个人用浸过油的麻绳绑得紧紧的,怎么跑得了,何况官府里的人都快来啦,自然会将他带走,好,你不喝,拉倒,站一边去。” 这三个村民见了好菜好酒,那里还忍得住,全都围在一起吃喝起来。 碧痕慢慢靠近龙霄,压低声音道:“龙公子,我给爹爹说你不是坏人,但爹爹说什么也不信,我又不能眼睁睁见到你被官府带去砍头,只好在那酒里放了些爷爷的陈年酒母,哥哥他们用不了多久就要喝醉,到时我就放了你,你在这里无亲无故,又到那里去?” 龙霄也低声道:“我想去应天府找一个人。”碧痕诧异道:“应天府,就是咱们的京城啊,你却那里找人干什么?” 龙霄道:“我也不清楚,到了再说。”碧痕正要说话,却见那边一个村民道:“这酒……这酒……怎么好烈,我刚喝几口头却晕了。”咣啷一声却是摔倒地上昏睡了过去。 没多久,另两名村民也相继醉倒,那大牛见状,不由醺红着脸哈哈大笑道:“你们……你们这些人真是……真是没酒量,喝……喝……这么点酒就醉了……话还没说完,自己也摔在了地上。 碧痕一见哥哥他们醉倒,连忙从袖衫里掏出一把剪刀来,一边割绳一边急急道:“龙公子,我给你准备了一套哥哥平常穿的衣服,你快些换在身上,出了这大屋后一直朝南走,过几个城市,便能到达应天府了。另外我给你准备了些干粮与碎金,你在路上用。” 她说着这话,绳子已被割开,龙霄挣脱了出来,碧痕便拿着一套蓝色的布衣裳与龙霄的那个帆布背包递给他,道:“这是我在爹的房间找到的,东西都在里面了,那柄‘天煞剑’太显眼了,就没给你拿。”她说罢这话,想到龙霄换衣,自己一个姑娘家在这里不方便,急急走得远远的转过身去,脸上却飞满了红霞。 龙霄将这衣裳穿好,过去站在碧痕面前道:“成了,碧痕姑娘,你瞧我象不象你们这里的人。” 碧痕打量着他,见这个少年虽穿着衣旧裤,但眉宇之间神采流溢,潇洒出尘,又岂是自己所识的这些村中莽夫俗子所能比,不禁心中如小鹿乱撞,轻声道:“象,真象,龙公子,你这么一走,还会回来瞧我么?” 龙霄点点头,很肯定的道:“那当然,碧痕姑娘,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今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碧痕将玉首低垂,声音更小了,道:“我也不要你报答,只要你还记得有我这么个人就行了。” 龙霄也不去深想,忽然思及一事道:“碧痕姑娘,你这样放了我,你爹他们会不会怪你?” 碧痕听他出言关心自己,心中不由一甜,抬起头来凝视着他,微笑着道:“没关系的,爹和哥哥平常最疼我的,等你走了,我再和他们好好说一说,不会有事的。” 龙霄这才放下心来,心想此地不可久留,便学着古人的样子,向碧痕抱拳一揖道:“碧痕姑娘,大恩不言谢,在下就此告辞,咱们后会有期。” 碧痕自然不知龙霄这一套完全是按电视电影及古典书籍的记载学来的,见他居然有模有样的和自己辞别,不由一愣,更觉其奇异无比,但分别在即,一时想不起说什么,只好道:“龙公子,你一切小心了,记住,千万千万不要说是从外面的尘世来的。” 龙霄点点头,表示记住了,也不再罗嗦,出屋辨清了方向,快步向南方而去。而碧痕却痴痴的望着他在夜幕中消失的背影,良久,良久。 龙霄向前走了没一会儿就到了村口,刚要出村,就有一群人拿着兵刃冲了出来,大声喝道:“是谁?是什么人这么晚了还出去?” 龙霄一时情急生智,也高声道:“我是大牛家二叔的姨妈的侄子的表弟要到邻村去找我二舅的姑妈的兄弟。” 他说了这话,趁着这些人头脑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忽然跑步冲出了村外,却听得身后那群人一阵喧哗怒骂,却不敢追出村来,似乎怕遭到敌人的埋伏。 龙霄借着天上朦胧的月色,在崎岖不平的大山里高一脚矮一脚的走着,估计走得离村子远了,这才停下来取下背包,见里面除了自己原有的东西外,还有个小包裹,打开一瞧,是五六张厚厚的饹饼,三个青皮梨,另外还有几枚闪闪发光的物事。 龙霄一天没吃东西,拿起饹饼便吃,没多时便呑下两张饼,不由有些口干舌燥,便又拿起一个青皮梨啃咬,说也奇怪,这梨瞧来青油油的不起眼,但咬在嘴里却是甘甜凉爽,满口生津,远异于龙霄平常在家里食用的那些梨。 龙霄暗赞了一声,想到碧痕如此细心,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禁一阵感激。 等到腹中再不饥饿,龙霄又去细看那闪闪发光的物事,却是几枚黄澄澄的金币,心想:“这里的人倒挺富裕的,也不知这些金币能买多少东西。” 他正在想着,山路上灯光闪耀,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龙霄连忙躲在一块大石后探了出头望去,却是一队官差模样的人举着火把快步走了过去,龙霄知道是来抓自己的,不禁暗叫了声“好险”。 等这些人走开,他不敢耽搁,又迈步向山路上行走,大约走了两个时辰左右,听到这才感到疲倦,在一片树林里歇息下了。 这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清晨,龙霄被一阵高吭的嘶叫声惊醒,发觉这声音传自树林旁的一个山谷里,便觅音望去,却见到了一付壮丽的景观。 就在山谷左侧石壁上,有一处瀑布如玉龙飞卷般的倾泄而下,声势之雄,足可动人心魄,又有怒石凌空横击,欲阻其势,水石相搏,瞬间飞珠喷雪,翻卷掣折,腾挪冲击间甚是气势磅礴。 这瀑布在山凹里形成了一条极大的溪流,向北谷而去。就在这溪流之旁,有两三百头野马在欢快的饮水。这些野马颜色各异,粟色的、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远远望去,便如一朵朵斑斓眩丽的云彩,而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则立着一匹黑马,这黑马瞧来比普通的马匹高了两尺有余,肌健蹄高,没有一丝杂毛,全身便如被浸过油一般黑得发亮,它独自立在坡上不停引颈扬蹄的嘶叫着,整齐柔顺的鬃毛随着山风而舞,显得寂寞而又高傲,山下所有的野马都离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第十四章龙霄与黑煞(上)
第十五章龙霄与黑煞(下)
正文第十五章龙霄与黑煞(下) 第十五章龙霄与黑煞(下)龙霄太喜欢这匹黑马了,尽管他过去很少与马匹接触,但不知怎的竟涌起了想接近这黑马的念头,他决定到山谷下去靠近它。 下谷的路甚是难行,龙霄拉着杂生的树枝藤葛一点一点的滑了下去,衣裳却被无数的荆棘挂得破烂不堪,足足过了一个时辰才到得谷底。 所幸那黑马还没走,正在山坡上悠闲的散着步,不时低着头吃些鲜草,然而龙霄还未走近,它就敏锐的察觉到谷中来了陌生人。 这黑马也不似一般的野马那般害怕生人,它望着龙霄,蓦地发出了一声长嘶。 只见马群之间一阵骚动,一片嘶声响起,五六十匹雄壮高大的野马轰然奋蹄冲上了山坡,将龙霄团团围住。 龙霄见这些野马眼中都出敌视的光芒,不住的刨着蹄,便如是一个个面对入侵者的武士,只待那黑马一声令下,就要挥蹄向自己的身子踏来。 龙霄知道这些马匹野化未训,真要群起而攻之,实不知如何应对,不禁心中也有些忐忑。 就在这个危急之时,坡下饮水的马群忽然间发出了惊慌的长嘶,象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一般。 龙霄掉头望去,只见不知何时山谷外冲入了二十多头生着黄斑的吊晴白额虎,四蹄疾动,张着血盆大口,咆哮着向马群凶猛的扑了过去。不一会儿就有七第十五章野蛮的屠杀 第十五章野蛮的屠杀那黑色闪电瞬间便到了龙霄的身边,正是山谷下的那黑煞,真不知道它是怎样爬上山来的。 黑煞在龙霄身前停下,不时的向他点着头,眼神中流露出依依不舍之情。龙霄见些情景,顿时冒起一个念头,对它道:“黑煞,黑煞,你是不是舍不得我,想跟我去瞧瞧外面的世界。不过你这马王可暂时做不成了。” 那黑煞竟如通人似的,又点了点头,龙霄不觉大喜道:“好啊,只可惜我不会骑马,你身上也没有马鞍什么的,咱们兄弟俩只好一起走路了,不过你不要嫌我走得太慢。” 黑煞一声长嘶,忽然四蹄一曲,蹲在了地上,不住的偏着头向龙霄低鸣,象是示意他骑到自己的背上去。 龙霄先是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就跨了上去,牢牢的抱住了它的脖子,黑煞见他坐得稳了,蓦然间立了起来,迈开步子,在山路上小跑起来。 这马果然神奇,山路虽然甚是崎岖起伏,龙霄又不会骑马,但在黑煞的背上却感到非常的平稳,如在平地上行走一般。 龙霄坐在马身,见到山路旁的树木一株株的快速向身后闪去,真是心旷神怡,无比的轻松,扬着嗓门就在山间一阵乱吼乱唱,那黑煞似乎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不停的放声嘶鸣着,一时之间,沉寂清幽的山间变得热闹十分。 放歌之间,很快的就翻过了这座大山。等到山势缓了下来,已到了平原地带,黑煞的速度已越来越快,龙霄耳旁已是风声呼啸,他已开始习惯了马背,纵是没有马鞍,也是坐得稳稳当当。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便见到一片片绿油油的庄稼地,走了一会,却不见一个农民种地。 龙霄心中正自纳闷,刚转过一个弯,便远远的见到前方有一个不小的村庄,令人震惊的是,村庄上空正笼罩着一片黑烟,似乎正在被人焚烧。 龙霄在马背上一夹腿,大声道:“黑煞,咱们快过去瞧瞧。”黑煞已与他有了默契,四蹄展动,如离弦之箭,直向前冲去。 片刻间便到了村口,所见的是一付残破不堪的情景,这是个约有三四百间房屋组成的村庄,但整个村子己没有了一间完整的屋子,全都被大火烧得只剩下些焦黑的空架,还在不停的向上冒着黑烟,没有人声,没有狗吠,有的只是一片死寂,可怕的死寂。 龙霄慢慢走入了村庄,里面的情景却是从来没见到过的,甚至是做梦也想不到,更是他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的。 在村庄里的道路上,横七竖 1620
第十六章美女之国
正文第十六章美女之国 第十六章美女之国龙霄骑着黑煞走得很远了,村庄里发生的事还在震憾着他,心中仍然还在流着血,这更加剧了他想变得强大的决心,有了超越别人的力量,有了可以主宰道义与公理的力量,他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可以让更多的人快快乐乐的活着。 在这一瞬间,龙霄已将张来福的无情背叛、雪儿的忘恩负义抛之于脑后,善良与正义,热血与铁胆,毕竟是他生命的本质。 在一望无垠的原野里飞驰两个时辰之后,龙霄已开始惊异起这个神秘美丽的桃花源的广阔来,以他对地理的了解,这里应该是中国与几个临国的交界之处,心中一直有个疑窦,如碧痕所说,要到这大明的京师应天府,其间还要穿越几个城市,那么整个桃花源的大小绝对是超乎他想像的,而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在当今的卫星、飞机等数不清的现代科技的眼皮下竟没被发觉,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甚至可以说这个机率几乎是等于零,可六百年来,这个所谓的大明王朝却真的做到了,离奇的做到了。 龙霄是个善于思考的少年,他在否定了几种可能之后,终于肯定了唯一的一种可能。就在这里的上空存在着一个类似百慕大三角一样超级磁场,或者是另一类现代科学不能探测到的物质,才能让这里幸运的隐世数百年之久,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掉下崖后,身上带的两个指南针都莫名其妙的坏掉了的原因。 想明白了这一点,龙霄心中更加坦然,先前的神秘感消淡了许多,这是个真实的社会,除了文明有些滞后,一切都是现实的,他必须习惯与适应这种落后的文明,他必须好好的来做一个――古代人。 正想着,已进入一条青石铺就的大道之中,道路上马车竞驰,人物渐稠,热闹了起来。 龙霄见路人们见到自己,都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神色,知道自己一身破烂,留着一头与明朝人格格不入的短发,又骑着一匹高大神骏的无鞍黑马,显得一定是不伦不类,心中暗笑,也不去管他们,径直向前飞驰着。那些人见到黑煞的脚程,有识得货,都不禁大声喝起采来。 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市,龙霄见高大宽厚的城门上写着“广州”的字样,想着碧痕的话,知道这里的城市都是以过去明朝的大城市命的名,也不觉得奇怪,纵马而入。 进得城来,却见市井喧闹,人烟辏集,车马交驰,商铺如林,行人如织,其繁华之景,绝不输于外面的大城市。龙霄首先想的是:“当年惠帝带了两万多人进来,过了六百年,生子传孙,开枝散叶,想来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国策,这人口自然是不少了,不过这里还算大,居住倒也没有问题,但不知粮食够不够吃,有没有天灾什么的。” 思索着不觉到了一个两层高的临街酒楼,上面老大一个金字挂匾,“品雅居”三个字写得绵里裹铁,行云流水。 这些天来,龙霄肚子里的油水早就干了,口中又清又淡,闻到酒楼里飘来的菜香味,忍不住极其可怜的使劲呑着口水,想到碧痕给自己的那几枚金币,心中就有了几分底气。跳下了黑煞,向店门走去。 店门口站着一个笑容可掬的迎客伙计,一眼见到龙霄这付破烂怪异的样子,向上翘着的嘴角就拉了下来,生硬的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龙霄一见他的眼神,心中便道:“这势利眼真是天下流行,外国、中国、现代、古代,都是一般。” 他实在讨厌这种人,再加上有那金币做靠山,便大摇大摆的道:“大爷听说你们酒楼的菜做得不错,赏脸来尝尝,还不安排个好座位。” 那伙计听他口气托大,真是一付大爷的气派,又瞥见他身后的黑煞,倒也识得绝非凡品,怀疑是自己瞧走了眼,那笑容顿时又如魔术般的变了出来,点头哈腰的道:“是,是,还是大爷您的眼光好,咱们这里的东西,不是我吹,除了京城,没地方做得出来。”说着招呼另一名伙计来带黑煞去后院好草好料的喂着。 那伙计来牵黑煞,却见没有缰绳可执,心中暗地称怪,无意中出手想去黑煞的鬓毛,黑煞忽的发出一声巨大的嘶叫,骇得这伙计一时屁滚尿流,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 龙霄见状,连忙搂住黑煞的脖子对它好一阵宽慰与比划,黑煞极通灵,终于肯跟着那伙计到后院而去,只是再也没人敢去它一下了。 一边带着龙霄上到二楼临街的一间雅间坐下,笑道:“大爷,不知来些什么?” 龙霄心想不能让此人的狗眼看低,但又不知该点什么菜,只好道:“把你们这里最好的菜拿两样上来。”伙计连连称是,又道:“不知大爷您要不要喝点好酒。” 龙霄也想尝尝古代酒的滋味,便点点着道:“就来几两吧。“伙计一愣,道:”我们这里最少也是一斤一壶,客官,你喝不完可以带走。” 龙霄摆摆手不耐烦的道:“少罗嗦,快去叫菜就是。”那伙计风风火火的去了。 没多时,另一名伙计便端来三道香气四溢的菜肴,和一壶白瓷酒,道:“客官,这酒是本店的陈年花雕,这三道菜珍珠**脯、红焖牛腩、七巧鸭舌给您老下酒。” 龙霄等伙计一走,当真是出箸如风,将几道菜都尝了一遍,只觉入口鲜香,回味无穷,不禁心中暗赞这里的人烹饪功夫还真不错,又从那壶中倒了一杯酒来,刚一沾唇,便感到清香扑鼻,喝入腹中,却无多大的酒。 龙霄此时这才明白,过去那些古典书籍所描述的饮酒高手,动不动就要抱着坛子喝,其实也并非完全虚构,以这酒的浓度,让现代那些啤酒大赛的得奖者来,未必就输给了他们。 等到酒足饭饱,龙霄打着嗝慢慢站起,走到外间的柜台,见一个穿着圆领金钱绸服的胖掌柜坐在里面,掏出一枚金币道:“掌柜,算帐。” 他见碧痕给自己的这枚金币少说也要接近一两,便等着那胖掌柜找补。 谁知那胖掌柜拿起那枚金币也呆呆的望着他,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瞧了一会儿,那掌柜才用算盘“噼噼啪啪”打了几下道:“客官,承惠四枚官金。” 龙霄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大声的道:“什么,这顿饭要四枚金币,你这是黑店啊。” 胖掌柜站起身,皮笑不笑的道:“客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本店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你吃的都是本店的招牌菜,骑来的马也用好料喂过了,四枚官金,可不算贵啊,不信你问本店这些老顾客。“龙霄环视左右,见旁边的食客都对自己露出不屑的神色,知道掌柜并没说假,但实在想不到金子在这里如此的不值钱,忍不住道:“那用银子,这一顿要多少钱。” 胖掌柜怪笑着瞧着他道:“客官,你这是开玩笑了,这银子只听说过去的老前辈是用过的,但我们这里只有金矿,那来的银矿,这银子,古董店倒是能见到。” 龙霄听到这么回事,一时差点晕倒,早知道这点金子买不到多少东西,他就随便点两个菜解解馋,这下可好,到应天府一路上的盘缠都成了问题。 他掏出碧痕给的金币,正好还剩了一枚,龙霄无奈的道:“这枚金币还能买点什么干粮,我路上吃。” 掌柜干笑道:“好罢,既然客官手紧,我就给你包二十个馒头带走,另外还加送你五个,想来无论到何处也够吃了。” 龙霄不想在此久留,等到掌柜叫一名伙计送来老大一包馒头,一把拿起便走,刚出店门,就有人带来了黑煞,龙霄跃上马,绝尘而去。 一路匆匆,龙霄这才深深体会到这隐世的大明朝实是大得惊人,而且人口居住也十分的密集,村庄与村庄之间距离常常不过两箭之地,远和碧痕他们村有异。而且这里的女孩子也许是水土与习俗的关系,纵是村姑山妹,也多长得白晢妩媚,身姿如柳,眉目之间藏着羞涩与娇柔,和现代的女孩子的那种自信与大方是大有不同的,不过倒也惹得男子更增怜惜之心。 龙霄这眼中虽是秀色可餐,肚子里却吃足了苦头,馒头吃了两天,便令他难以下咽,晚上也只好在树林旁,岩洞里歇息,饱受了些风霜之扰。 闲话少说,一路过了苏州、杭州、湖州,都是些人头簇动,商贾云集的繁盛之地,到了第五日清晨,大道愈加平坦宽阔,车马愈加穿梭不息,不时更有铁甲金盔的官兵在道路上往回巡逻,龙霄知道,是应天府到了,是这大明朝的京师到了。
第十六章美女之国
第十七章闭门之羹
正文第十七章闭门之羹 第十七章闭门之羹龙霄来到城门,见这城建得高峻地险,堑阔濠深,十分的巍峨壮观,城楼上用金子铸成三个宏正苍劲的大字“应天府”,龙霄读过史书,知道应天府其实就是现在的南京,只是从没有去还好这应天府的城门并没有人检查什么路引之类的古代身份凭证,城门外倒是站着两队官兵警惕的瞧着城门内外熙熙攘攘的人流进出。 龙霄担心自己这付落魄兼奇异形象遭到官兵的盘问来历,要是那样,解释起来,只怕要将二十五个馒头的功力全消耗光,甚至还免不了牢狱之灾,便一直远远呆在城门外,好容易瞧到两辆大型马车交道而驰,城门人流涌塞,引起了一片纷乱,连忙骑着黑煞,埋着头混了进去。 进入应天城,又是一番景象,只见是楼台鳞次,朱门栉比,千门万户,金翠交辉。其三市六街间的商铺,皆是人来人往,不时可听见秦楼楚馆的莺莺娇啭,及赌坊内呼卢摇骰之声,大街上男女人物穿着的衣裳饰品也比别处鲜亮华贵了许多。 龙霄那里看到过这般热闹的情形,只觉电视电影所模拟的场景也及不上此处的百分之一,他这里站站,那里瞧瞧,每一样都感到新奇无比。 过了好几个时辰,龙霄才想起要找司马琴,但整个京城瞧来不下二三十万人,人海茫茫,名字数不胜数,要凭一个人名找人,只怕要比登天还难。 龙霄见路边正好有个凉茶摊,有个五六十岁的白发老者正在有气无力的吆喝着生意,便走过去准备问话。 那老者见到龙霄走了过去,以为来了客人,热情的道:“小哥,是不是要碗凉茶解渴。” 龙霄虽然也有些渴了,想到自己身无分文,心中实在惭愧无比,只好抿了抿唇,摇了摇头,这老者阅历甚深,从神态中一眼瞧穿了他的尴尬,仍是笑呵呵的道:“小哥,出门在外,谁没有过难处,来,这碗苶,小老儿请你喝了,不收你钱。”说着将一碗凉茶递了过来。 龙霄接过茶,一渴而尽,只觉透爽之极,一边将碗递回给老者,一边感激的学着古人的口吻道:“敢问老丈高姓大名,一茶之德,小子真不知何以为报。” 那老者哈哈大笑道:“什么高不高,低不低的,叫我声张老头便是,这一碗凉茶值得什么,还劳小哥牵挂。” 张老头说着仔细端详了龙霄一番道:“瞧小哥不象是本地人,莫非是来京城投亲的。” 龙霄听他来问,正好道:“是啊,我是来这里找一名叫司马琴的姑娘。” 他这话一出,张老头却愣了一愣,再次打量了龙霄几眼道:“司马琴,莫非是忠勇大将军家的小姐?” 龙霄想不到这司马琴竟如此出名,也怪不得“高手”不跟他说具体的地址,大喜过望的道:“想来就是她啦,请问她家怎么走?” 张老儿这时态度更加和蔼,笑着道:“原来你是琴姑娘家的亲威,小老儿这杯茶可是请对了。” 龙霄奇道:“怎么请对了?”张老儿诧异的道:“琴姑娘的侠名全国皆知,你们是亲威,难道还不知道她的事迹么?” 龙霄忙道:“我们是远房亲威,我家又住得非常偏僻,从我父亲起,与他们早就不通音讯很多年了。不过,你倒是说说,这琴姑娘怎会这么有名气。” 张老儿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我就奇怪大将军府的亲威怎么弄成你这样儿哩,好,我反正闲着,就给你讲讲琴姑娘的事。你先坐下来。” 这张老儿正闷得无聊,见龙霄在一木凳上坐了下来,便清清了嗓门道:“六百年前,第一代忠勇大将军奉惠帝爷之名,带着咱们的先祖打败了天煞族,辛辛苦苦建立了这片基业。” 龙霄想起碧痕也讲过这事,便道:“这第一代忠勇大将军是不是叫司马峰。” 张老儿一拍脑瓜道:“瞧我老糊涂了,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自然是知道了。咱们就说说这一代的忠勇大将军,也就是琴姑娘的父亲司马轻鹤吧。” 他顿了顿道:“说起这位司马大将军,可是我大明朝的第一条好汉,文韬武略,武功高绝,每次带领着大明官兵与天煞族的人作战都是凯旋而归,咱们老百姓可是敬他有如天神一般,可是……” 他说到这里神情黯淡了下来,叹息一声道:“可惜天妒英才,就在三年前,这位司马大将军却在一夜之间离奇的失踪了,记得消息传出,当时真是朝野震惊,官兵与百姓全都竭尽全力的寻找着他的下落,可是司马大将军却如在世上灰飞烟灭般的毫无音讯可得,有的说是让天煞族的人下毒手暗害了,有的说是在外面遇到了意外,总之是乱七第十第十九章马王初赛 第十九章马王初赛比赛正式开始,其规则是将一天中报名的马分成十组,然后在这十组中取第一名,再比赛一次,由最后的冠军进入决赛,也就是说每天数百名参赛选手中,就只有唯一的人可以进后面的比赛,这样的赛事真是又苛刻又残酷。 龙霄反正被分在最后一组,就很悠闲的骑在马上在后面观看比赛,只瞧了一会儿,他心中就有了底,其实没有对比,龙霄对黑煞的脚程也并不是很了解,而现在瞧到这些所谓的骏马,奔跑的速度比起黑煞来,实在差得太远了。 大约两个时辰后,只听场上报着参赛的号数,该是龙霄与黑煞上场的时候到了。 龙霄夹了夹黑煞的马背,慢慢的踱入场中,其他的骑手见到龙霄落魄的模样,以及黑煞光溜溜的身躯,全都露出了蔑视嘲笑之色,有的道:“瞧这小子如此破烂,是不是在那里偷了一匹马来参赛,也想来得奖金么。”“哈哈,这真是我大明朝马王大赛自举办以来,最简陋的马与最穷的骑士。”“嘿嘿,这小子要是也能过得了初赛,老子出门就当兔子去。” 龙霄毫不理会旁人的嘲弄讥讽,拍了拍黑煞的头道:“黑煞啊黑煞,等下子一听到号令,我就紧紧抱住你的脖子,你使劲的跑,让这里所有瞧不起咱们的人看看。“但是,黑煞一出现在场上,奇异的事发生了,本来还各自发着嘶声的数百匹骏马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眼中都现着无比畏惧的神色,凡是离它近一点的,全都缩蹄后退,任马上的骑士如何鞭打怒骂,皆是毫无效果。 如此而来,场上马匹的起跑线上就只剩下了龙霄一人,其余的马本不敢上前一步。龙霄曾在山谷内瞧到过黑煞的威风,心中立刻有了数,只是没想到黑煞的王者之风并非只限于一群马一域地,便如天下间所有的马都敬着它怕着它一般。 那监赛官向各个骑士招呼了几声,见还是无法聚拢并排而站,不禁暗暗称怪,见时候不早了,只好下了开跑的号令。 龙霄见左右仍然没有一匹马跑了出来,不禁哈哈大笑,慢慢的与黑煞走了出去,象是散步般的将比赛的路程走完。 数百名骑士见此异景,都纷纷叫嚷起来“这样的速度都能赢,这也太蹊跷了吧。” “邪门,邪门,这小子一定是给咱们的马施了什么妖术。”“不算,不算,这比赛太不公平。” 监赛官也没办法,无奈的宣布:“本场一万零伍号马胜,进入下轮决赛。” 接下来便是本日前九轮的获胜者再赛,情形还是和先前一样,没有任何一匹马敢出来与黑煞并肩而站。监赛官只好又宣布黑煞获得本日比赛的桂冠,将进入三日后的决赛。 在全场数百名骑士的喧哗怒骂声中,龙霄与黑煞给几名衙差披上红花,并送入不远处的一个驿站休息。那满城钻一直跟着,幸庆自己下对了注,对龙霄是有如老子般的恭敬,只是提醒他不要忘了前约,龙霄自然是要他放心。满城钻见无法跟着进入驿站,便向龙霄辞了别。 这驿站是京师专门设来接待高官与英杰所用,修费甚高,兽面金环,门庭生彩。走进了去,却是园林结构,房屋皆为独院别楼,粉恒环护,绿柳周垂,很是雅致。 没一会儿有名役差来带黑煞,但黑煞见了生人仍然是又踢又叫,龙霄明白它还不习惯,抱着它拍好一阵,这才安息下来,随着那役差去了。 龙霄跟着接待的官差在曲折相接,芭蕉周护的回廊上走了一阵,步入一个花园,穿花度柳,抚石依泉间到了一个大厅,上写“群英荟萃”四字。 龙霄走了进去,屋里设着数十付桌案,此时约有二三十条汉子正在里面用食。那官差安排他在右侧一角坐下,又吩咐人送来饭菜。 龙霄左右环视,见大厅上的人皆在望着自己与旁边的人窃窃私语,眼中颇有惧意,知道是今日马场上的异事已传到这里,令这些人对他大大的怀着戒备之心。 饭菜很快就送来了,龙霄见是半只煮**,一盘熟牛,一盘新鲜素菜,另有老大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也不去管别人的神情,立时埋头狼吞虎咽起来。他一天没有果腹,早就饿得是前贴着后背,如今能大吃白食,那当真是出手敏捷,齿喉大动,吃像极是不雅,没多久又要人加了饭来。 周围的人见了,不由对他少了些畏惧多了几分蔑视,纷纷道:“瞧这小子明明是饿死鬼投胎,那里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怕今日传言有虚,此人侥幸得胜,也不过如此。”“呸,我当是谁这么威风,原来是个穷小子,想来今日参赛的都是些瘟马,才让他拣了便宜去。” 龙霄此时已吃得差不多了,但最后一口饭刨得实在太狠,不防被噎在前,他连忙站了起来,瞪眼捂,满大厅的找茶水,好容易找到一壶,仰口便下,却因太烫,“哇”的一声,又吐了出来。 大厅诸人见到他这一付狼狈不堪的样子,全都相互挤眉弄眼的嘲笑起来,对这穷小子却是戒心尽释。 龙霄回到桌案边休息,等待有人来安排住宿的地方,就在此时大厅里站起来一名丰神玉朗,二十来岁的少年,走到了他的身前。 龙霄见他穿着一袭绣花镶边的白裳,腰下悬着一块莹洁流光的青玉,长身而立,约和自己一般高,但衣着华丽,神采扬溢,绝非自己此时可比。 正要出声相询,那少年却微笑着向他一揖道:“在下是湖州千骏马场少场主魏建业,敢问兄台可是今日威震赛马场的龙公子。” 龙霄在此地总算是见到了一个和善有礼的人,立即大起亲切之感,连忙起身学着他一揖道:“在下龙霄,什么威震赛马场,全凭一时运气好罢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两人同时落座,那魏建业道:“在下深谙马,也知每日所赛的皆是我大明朝各地有名的骑手良骏,两三百匹马,竟在同一时间畏缩不前,绝非偶然,如果在下所料不错,龙公子所带来的马,定是天下间罕见的神骏,甚至是天生的群马之首,实在想见上一见。” 龙霄暗赞他见识果然高超,能够大约猜出黑煞的来历,便道:“好啊,等一下咱们一起到马棚去见见我那马儿。” 魏建业一向嗜马如痴,闻言不由大喜道:“那就多谢龙兄了,不如咱们现在就走吧。” 龙霄不料他如此心急,正要答应下来,却见大厅外又走进一群人来。 只见当前的那一人,打扮得比魏建业还要华贵,约在十六七岁的年纪,身穿着紫花色金边公子服,头带碧绿纱巾,腰间系着一条荔枝红锦绒鸾带,足踏紫绢履,白绫细袜,手里拿着一柄玉骨扇,长得是丰姿清丽,骨格轻盈,有若烟中海棠一般,身躯款动,又如是风舞杨柳。 龙霄一眼便瞧出她是在女扮男装,不过其身后却站着四名带着刀的彪形大汉,想来是什么大富人家的小姐出来玩耍,转眸向四周瞥去,却见这里所有的人象是认得这名女子似的,全都低着头不敢说话,也不敢向她多瞧一眼。 那女子巧目流波,见到全厅只有龙霄一人还在怪目怪眼的瞪着自己,见他甚是面生,想来还不知自己的身份,心中大喜,暗道:“这些人都认得我,真不好玩,倒是坐在那边的穷小子象是新来的模样,这样的冤大头可是绝无仅有了,正好捉弄捉弄。”嫣然一笑间,便朝着龙霄施施然而来。 魏建业也认得她,见她向着这边来了,脸色一变,连忙站起身对着龙霄匆匆一揖道:“龙兄,小弟忘了今日还有些事要办,看马就改在明天罢,你多多保重。”说着向他使劲眨了眨眼,不敢久留,快步走出了大厅。
第十九章马王初赛
第二十章假公子
正文第二十章假公子 第二十章假公子龙霄正在猜测魏建业使眼色的含意,那假公子就走了过来,故意着嗓子道:“在下黄雨,见过这位仁兄了,敢问高姓大名?” 她虽然是挤着嗓子说话,但仍然可以听出声音甚是娇嫩,龙霄也不想去戳穿她,只好站起来道:“我是个乡下孩子,没什么高姓大名,公子赏脸,叫我龙霄便是。” 那黄雨闻他果然没什么阅历见识,心中更是高兴,大摇大摆的坐下来,“嗯”了一声道:“瞧你这样子就知道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臭小子,行啊,你陪本公子说阵子话,本公子要是高兴了,自然有你的好处。” 龙霄瞧不惯她这种飞扬跋扈,财大气的样子,冷冷的道:“是么,那小子就等着大爷你打赏了。” 黄雨没有听出他的语气,说道:“真是个又穷又臭的小子,只想着打赏,好,我问你,你也是来参加马王大赛的么?” 见到龙霄点了点头,黄雨忽然用玉扇指着他,杏目圆瞪道:“能进复赛,自然有匹好马了,瞧你这付又脏又臭的样子,家里一定是那种上无片瓦,屋无立椎之地之类的,怎么还会有好马参赛,说,是不是偷的,只要你从实招了,就恕你无罪,否则就报官查办,让你屁股挨板子去。” 龙霄见她一付严肃认真的模样,好象是非常想过一把审案的瘾,心道:“好啊,你想做包青天,我就做胡诌王,咱们谁怕谁。” 顿时露出一付害怕的神情道:“别报官,别报官,大爷你说得不错,这马原本就不是我的。” 黄雨没想到自己初次审案,这犯人就乖乖的招供了,不禁大有成就感,呵呵的笑道:“只要你说了实话,我自然不会报官。” 龙霄愁眉苦脸的道:“小人家真是很穷,从小到大从来都没吃饱过,后来听村子里的人说,参加京城里的马王大赛要是胜了可以得老多老多的钱,可以买老多老多的馒头。” 黄雨皱眉骂道:“啐,真是没出息的臭小子,只知道买馒头吃,你想参加比赛,就决定偷马了,是不是。” 龙霄摇着头道:“不是,小人可没有偷马的胆子,那可是要剥皮抽筯的,是小子忽然想到小时候妈妈说过,村里的观音庙最是灵验,谁要是跪下去诚心诚意的求观音菩萨,谁的愿望就能实现。” 他停了停,见黄雨正听得全神贯注,又道:“小人就到了村里的观音庙,对着大慈大悲的菩萨跪了七天七夜,到了第 2125
第二十一章喝酒的“大丈夫”
正文第二十一章喝酒的“大丈夫” 第二十一章喝酒的“大丈夫”没一阵,两名杂役就将酒菜拿上桌案摆好,龙霄见菜肴比适才不知致了多少,而且杂役们对黄雨总是唯唯诺诺的毕恭毕敬,心中也对这名女扮男装的少女的身份有些犯疑。 但此时他也管不了许多,见黄雨身前放着一个小杯,一把将它扔在地上,从桌上拿起一个盛饭用的碗,满满的给她倒了一碗。 黄雨骇了一跳,道:“不是……不是说好两杯么,怎地又用碗啦。” 龙霄道:“你这样的英雄好汉,用小杯多显不出气概,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一定要怪我不懂礼数,让英雄喝得不够畅快。” 黄雨此时已是骑虎难下,面对这碗酒,不禁心中直打着鼓。 龙霄见状,一抬头将自己那一碗“咕噜咕噜”的喝了下去,然后用无比崇敬仰慕的眼神望着黄雨道:“黄公子,大英雄,是不是还嫌这个碗小了,要不要叫人换个更大的碗来。” 黄雨慌忙的摆着手道:“不要,不要,这碗够了,够了。”龙霄见她伸出的手纤细白净,有如嫩葱似的,是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无疑,子却偏偏如此逞强,心中不禁好一阵偷笑。 黄雨从小就不爱喝酒,此时端起碗,轻轻抿了一口,霎时就把眉毛鼻子皱到一起去了。 龙霄见她喝酒象喝药似的,又是想笑,嘴下却不闲着道:“黄公子果然是大英雄大好汉,喝酒的样子也比小人要好瞧得太多,这种先尝一下,再一口喝干的方法,小人可要记住,回去后也好跟村子里那些没见识的人学学。” 黄雨听他这么一说,只得将心一狠,仰首将一碗酒都喝了下去,末了,还做了个很男子气的样子,将碗在地上一碎,大笑了三声道:“好酒,好酒啊。” 龙霄招呼杂役们多拿些碗来,站起身来又给黄雨倒了一碗酒。 黄雨目瞪口呆的望着他道:“怎么……怎么还喝啊。” 龙霄道:“你刚才不是叫好酒么,这样的好酒,大英雄你喝一碗岂会过瘾,要是那样,还不如不喝。” 黄雨叫苦不迭,深悔失言,咬牙将这碗酒也喝了下去,最后仍然将碗一摔,故意皱着眉道:“怎么先喝那碗倒香,这一碗就变了味了,算了,这酒瞧来不怎么地道,咱们还是不喝啦。” 龙霄见她喝了这两碗酒,脸上红霞飞布,一双眼眸水灵灵的甚是可爱,但捉弄之耻岂能不报,忽然一拍桌子,大声喝道:“想不到这里的人如此慢待黄公子你,真是大胆,大胆啊。” 他这话一出,在旁边的两名杂役被骇得连忙跑过来道:“大爷息怒,大爷息怒,不知小人们那里慢待了黄公子,还乞恕罪指教。” 龙霄知道这少女必是出身权贵之家,否则这些人也不会如此怕她,便装着一脸怒色道:“你们没听见黄公子说这酒不好么,好啊,黄公子到了,你们也不拿出最好的酒招待,是不是想留着自己喝啊。” 那两人一下子对着黄雨跪了下来,不住的磕着头道:“公子恕罪,小的们绝不敢对公子不丝毫不敬,这里是有一坛陈年百花酿,但有上喻说,是要留着给获马王桂冠的骑士喝的。” 龙霄又一拍桌道:“放屁,是马王的骑士重要,还是黄公子重要,小心你们肩上的脑袋。快去将好酒拿来。” 两名杂役骇得面色苍白,赶紧端来一坛黑瓷酒。龙霄一打开,屋子时顿时酒香四溢。 他先倒了一碗尝了口,只觉果然是有一股子鲜花的芬芳,但酒强烈,比先前的浓了许多。 龙霄哈哈大笑,一边给黄雨满上道:“酒倒是好酒,只是酒有些浓烈,小的看走了眼,黄公子似乎没什么酒量,脸都喝红了,想来这样的酒是不敢再喝的。” 黄雨那里经得住他激,更加上又有了些酒意,大声道:“谁说我不敢喝,谁说我没酒量,男子汉大丈夫,这点酒算什么。”说着一口将那酒喝下,又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下去,得意洋洋的望着龙霄。 龙霄瞧她已是醉眼朦胧,憨态可掬,更增了几分妩媚之色,忽然想到那一日君仪在“恋恋情侣吧”的醉颜,也与她有几分相似,心头不禁一阵酸楚。 他的初衷本来是趁黄雨喝醉后,用言语逗她自己说出身份别,但此刻想到了君仪,心肠就软了下来,站起身来道:“算了,别喝了,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半点没有错,小的服了你啦。” 正准备走,黄雨却一把抓住他的衣裳,醉醺醺的道:“不……行,本公子……本公子喝得正高兴,臭……小子,你不许……不许走,陪我喝酒。”说着倒了一壶酒提在手中,笑嘻嘻的道:“这里喝酒太闷,走……走,咱们……咱们到花园里去边赏花边喝。”也不等龙霄答应,一把就将他拉了出去。 刚出大厅,此时天色已晚了下来,暮风吹拂,花送香,外面四名大汉见她醉了,就想靠了过来,谁知那黄雨还没有醉得十分糊涂,不等他们走近,便尖着嗓门叫道:“今天……今天谁也不准跟过来,你们这些……奴才,成天…成天就知道……跟着我,要是把我惹火了,我就将你们全都杀头,不……不,是满门抄斩……满门抄斩……” 那几名大汉也很是怕她,顿时停住了脚步,只在远处慢慢的跟着。 黄雨越喝越起劲,没多久那壶酒就让她一人喝了个底朝天,她此时象变得极是轻松快乐,格格的发出银铃般的憨笑声,身子不停的转着,就如在天上飞舞一般。 龙霄见她此时流露出了少女天真无邪的本,远比刚才那付骄横跋扈的样子要可爱得多,心下不禁有些后悔灌她的酒来。 黄雨转了一阵,醉兮兮的道:“臭……臭小子,你说这次马王大赛,我……我能不能得第二。” 龙霄听她只说得第二,不禁大是奇怪,道:“什么第二,黄公子你这样的大英雄自然是最厉害的,这第一是非你莫属。” 谁知黄雨却摇着头道:“不成,有……有司马……琴在,我比不过她,但这第……二谁也争不过……争不过我。” 龙霄想不到如此逞强好胜的少女对这司马琴竟是佩服有加,甘居第二,再思及那张老儿对司马琴的夸赞,心中对她也油然有了几丝敬意,不过听说她也要来参加马王大赛,又是一阵高兴,总算可以完成“高手”对他的嘱咐了。 一路穿过蔷薇架、芍药栏、牡丹圃,到了一大片紫英石堆砌的假山,黄雨猛的拉着龙霄手道:“快跑,让那些奴才找不着我。”说着与龙霄一头钻入假山中快速的穿行,龙霄的手被他牵着,只觉是滑腻温软,似乎是专门保养过的,握起来非常的舒服。 黄雨对这里的地形很是熟悉,没多久就钻出了假山,然后东拐西拐的在花园里躲迷藏似的小跑了一会儿,见那些大汉早没了身影,身子喝了酒,再也跑不动,喘息着道:“我瞧……他们……他们,还找不……找得到……”这时才感到右手握住一个东西,掉头一瞧,“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使劲将龙霄的手甩开。 龙霄见她一付恐怖可怕的神情,便如自己的手是条毒蛇蜈蚣一般,心道:“这可是你自己要握的,现在却做出这种样子,真是可笑。” 黄雨从小到大,身上的肌肤除了父亲之外,绝无任何一名男子触过,今日一时酒后忘形,竟然主动的将自己尊贵无比的玉手送给一名初次见面的穷小子,不由是又急又悔,生了好一阵子气,才愤愤道:“臭……臭小子,你过我的手的事,可不准……说出去,否则……否则杀你全家。” 龙霄听她动不动的就要杀人的全家,娇蛮的程度,就是花香芸与之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他平生不知怎的,很讨厌这样的女孩子,不由道:“喂,你以为就你的手娇贵么,我这手可是号称人见人爱千奇百怪一下就要钱的神龙玉臂,现在让你了,总得表示表示吧。” 黄雨家规甚严,此时意识到犯了大错,真是心乱如麻,那里理会他说什么,不觉酒意上涌,头脑一阵眩晕,摇摇摆摆道:“我不跟……不跟你说啦,我要回去歇息了。” 龙霄见她踉踉跄跄的向前走了两步便象是摔倒,叹了口气,正想上去扶,那黄雨却尖叫道:“别……别过来,我自己知道走。”说罢努力的坚持着前行。 龙霄总归是心慈之人,生怕她说不准一下子醉倒在地便人事不省,一个女孩家也实在不成体统,就缓缓的跟在她身后,以备万一。
第二十一章喝酒的“大丈夫”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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