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思琪惊魂未定的拍了拍胸脯,告诉马克那段栏杆是断开的,马克点头说他知道。这时侯沈孟青已经赶到了,看苏思琪没事才放下心来,用英文问了马克几句,马克却摇了摇头。沈孟青看着栏杆的断裂处,眉头紧拧,若有所思。
马克的脸色倒很轻松,笑着跟苏思琪开玩笑:“苏小姐,我又救了你一次,你该怎么感谢我呢?”
苏思琪笑着说:“按我们国家的规矩,救命之恩,是要以身相许的……”
沈孟青一直看着那断裂的栏杆,似乎并没注意到他们的谈话,但苏思琪话还没说完,他就扭头瞪着她:“你再说一次?”
苏思琪笑起来:“我还没说完呢,你急什么,小心眼。”
马克哈哈大笑起来,找了根绳子把断裂的栏杆绑起来,免得有人不小心靠在上面就麻烦了。
三个人一起继续前行,有马克在身边,苏思琪觉得安全极了,这次出来,她运气真是不好,在亚马逊雨林里,差点被土著射伤,在这里,又差点摔下山崖。幸亏有马克,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了。
终于爬到山顶,看到失落的印加古城——马丘比丘。苏思琪整个人都震憾了,半天动弹不得,她贪婪的看着,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古城的美丽。
听说这里曾经是印加帝国的后花园,是贵族们享受和念书的地方。
古城座落在高山之颠,全是用大小不一的石块垒起来的建筑,规化整齐而统一,密密麻麻的房子座座相连,苏思琪无法想像几百上千年前,贵族们穿着白色长袍或是戴着盔甲,手里端着美酒,身旁佳人相伴,三五成群的聊天或是喝酒 ,欢声笑语,该是多么繁华热闹。
一只羊驼慢悠悠的走过来,在地上找草吃,憨厚可鞠的样子,让苏思琪忍不住想要去摸它,又怕惊了它,只好停在不远的地方看着。
沈孟青也显出一丝动容,四处环顾了一圈,说:“真是个好地方。”
在山上建房子并不少见,但整座山头削平了建城,就有些匪夷所思了,苏思琪不知道当时的缔造者是怎么想的,但正因为如此,五百年前西班牙入侵的时侯,这里才没有受到炮火的洗礼,完整的保存了下来。
苏思琪很喜欢这里,幽静安宁,象个世外桃源,如果可以,她愿意在这里呆上几天。可是没多久,高原反应来了,心闷得极难受,象有什么在用力挤压心脏,让她喘不过气来。
幸亏沈孟青备了高原反应的药,给她吃了一颗,叫上马克一起下山去。
第273章 我不想再让她冒险
苏思琪吃了药,还是难受,头疼得抬不起来,虚弱的靠在沈孟青怀里。沈孟青干脆不让她走路了,上车抱着,下车也抱着,一直回到酒店的房间才把她放在床上。
药效渐渐起了作用,她觉得好些了,迷迷糊糊睡过去了,可是没多久,头又疼起来,象要裂了来似的,胸口也闷,她知道那该死的反应又来了,睁开眼睛,沈孟青却不在房间里,苏思琪很害怕,身在异乡,还生着病,唯一熟悉的人却不在。这种害怕让她很抓狂,好象下一秒她就会默默的死在房间里,于是她挣扎着下地趿了拖鞋,慢慢的走到门口,正要开门出去,听到外间有人在说话,象是沈孟青的声音。
他说的是英文,苏思琪听不懂,但中间提了个名字:阿野。
她觉得奇怪,为什么沈孟青要提阿野?另一个人的声音她也听出来了,是马克,他的英文说起来很流畅悦耳,可惜苏思琪一个字也听不懂。
沈孟青和阿野有片刻的沉默,然后沈孟青用中文说了一句:“真是可惜,又让他跑了。”
马克也改用中文说话:“没关系,还有机会。”
“不,”沈孟青说:“我不想再让她冒险。”
马克又说回英文,叽哩呱啦一长串,沈孟青半响没作声,久到苏思琪撑不住了,终于将门推开。
沈孟青见她站在门口摇摇欲坠,一个箭步过去抱住她:“怎么啦?是不是又有反应了?”
苏思琪很乏力,软绵绵的窝在他怀里,话也懒得说,只微微点了点头,她以为沈孟青离开了,但是并没有,他就在隔壁房间,这让她有些欣慰,只要他在,她就安心。
沈孟青问马克:“她还能再吃一次药吗?”
马克摇头:“最好不要,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你等着,我去给她弄杯可可茶来。”
可可茶是当地人最平常喝的茶,苏思琪喝过,味道还不错,但不知道那茶居然可以抑制高原反应。
马克很快就弄来了可可茶,不是一杯,而是一大罐,大片的可可叶放在里面,显得黑乎乎的。苏思琪一连喝了两杯,感觉好些了,她于是又接着喝,喝到第五杯的时侯,那种要逼死人的反应居然真的消失了。就象有谁突然拿走了压在心上的那块大石,感到顺畅极了,头也不疼了,整个人慢慢恢复正常。
真是神奇,苏思琪看着剩下的小半罐可可茶,觉得不可思议,当地人每天都喝这茶,难道就是为了防止高原反应?
马克见她好了,便礼貌的告辞离开。
等他一走,苏思琪便问沈孟青:“你们刚才在说什么?怎么提到阿野了?”
“有吗?”沈孟青说:“你听错了吧?”
“别想骗我,你和马克神神秘秘的,还说什么让谁跑了,倒底让谁跑了?”
沈孟青替她揉着太阳穴:“什么乱七八糟的,是高原反应太重,出现幻觉了吧?”
苏思琪皱眉,是她听错了吗?
“你是不是和马克说中文来着?”
“没有,我和他之间向来是说英文的。”
苏思琪有些迷惘的眨了眨眼,大概是她出现幻觉了,不然怎么听到那样奇怪的对话呢?
她又问:“你不是说有公务吗?整天都在玩,也不见你忙公务?”
“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先陪你玩够了再说。”男人很温柔的吻了吻她的唇角:“早点睡吧,明天咱们去利马。”
苏思琪知道利马是秘鲁的首都,那里也有许多可玩可看的地方。
利马比古城这边海拔要低,而且是世界上有名的不雨城,几乎是终年不下雨,气侯宜人,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老城区有许多古遗址,分布宽广,居民稀少,新城区自然就繁华多了,但建筑物都不高,四四方方的房子显得很整齐,也有许多西班牙风格的尖顶拱门建筑,多是以前留下来的。
站在酒店的露台上,可以远眺到利马的贫民窟,它和富人区隔得很近,伴着山慢慢往上扩展。苏思琪在巴西也看到类似的场景,非常密集的贫民窟,形成一种别样的景观,那样大的面积,远远看去,让人觉得震撼。在这里,穷人是没有钱买地的,所以只能在山边上建房子,后面来的人就要往山上发展,就这样,聚集在此的穷人越来越多,房子也越来越多,那样大的一座山,低矮的房屋已经漫过了半山腰。
苏思琪用手机恶补秘鲁知识,知道这里的房子都是贫民自己搭建的,但并不是一次性搭建完的,比如有些人青年的时侯就住在这里了,后来结婚生子,房子不够住,便想方设法在旮旯角落里再弄出一间半间的,所以里面的道路非常窄,有的地方并肩走两个人都不行。环境实在是恶劣。
隔不远就是富人区,富人的房子都建在平地上,两层或三层都带着院子,宽阔的街道,绿树成荫,鲜花环绕,院子里停着豪车,有的还带游池。这便是贫富两极分化的结果,富人和穷人,非常鲜明的对比。
苏思琪环抱着手,正感慨着万恶的资本主义,身后男人贴上来,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苏思琪靠在他怀里,指着远处的贫民窟,“看那里,”顿了一下,说:“如果有位富人区的男孩喜欢上贫民窟的女孩,会怎么样呢?肯定比我们更糟吧?”
“我们很糟吗?”沈孟青笑了笑:“我们会很好的。”
“可是你家里一直不同意。”
“先别管我家里,”沈孟青说:“这次回去,我想正式上你家正式拜见你爸爸。”
“这个……”苏思琪有些踌躇,她和沈孟青和好的事情如果告诉父亲,他会不会象四年前那样反对呢?上次是骗他有了身孕,才勉强松了口,这次再用老招的话,怕是不好过关了,父亲并不笨,一定会识破的。
“怎么啦?不想让我去?”
“我怕象上次那样,爸爸万一还是不同意该怎么办?”
“不同意也要见,我们想办法说服他。”沈孟青松开手,和她并肩站着:“你爸爸是通情达理的人,不会为难我们的,只要他没意见,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苏思琪觉得也行,两边的长辈,总要先得到一方支持才好,如果父亲真的没意见,她这边就没有后顾之忧,就可以专心应付沈孟青的父母了。
“走吧,今天吃石头烧饭,很有意思,去看看。”
只要是说到吃的,苏思琪都有兴趣,便跟着沈孟青下楼去,他们住的是利马最豪华的酒店,非常的漂亮,大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开满鲜花,苏思琪下车看到乐坏了,不顾舟车劳顿,兴致勃勃的拖着沈孟青在花丛里拍了好些照片。
这里的空气非常清新,深吸一口,仿佛有一股清冽的甘泉浸入五脏六腑,感觉所有的毛孔都打开了,非常的惬意。
苏思琪看到一块空地上围着几个人,走过去一瞧,原来他们在挖坑,沈孟青解释说,挖坑是为了烧石头。果然等坑挖好,大家用大小不一的石头垒在坑里,下边烧起火来。苏思琪觉得这里的石头很神奇,好象秘鲁人干什么都离不开它们,用石头造房子,现在又用石头烧饭。
烧了半个多小时,火灭了,石头烫得冒烟,大家把石头弄平整,上面铺锡纸,然后把玉米,土豆,毛豆,花生,还有鸡腿,牛肉,猪肉,羊驼肉全铺在锡纸上,用另一层锡纸严实的包好,上面裹上两层厚实的油布,再把土都盖在上面,打紧打紧,又弄来一些草洒在上面,然后等上四十分钟的样子就可以了。
等待的时间,苏思琪和沈孟青四处走了走,看到草地上有荷兰鼠,鹦鹉,羊驼,还有鸡,非常怡然自得的闲逛着,相处也很融洽,前三样苏思琪不稀奇,这些都是当地的特色动物,用来招览游客无可厚非,但是五星级大酒店的草坪上居然出现了鸡,这要是在国内,恐怕是很搞笑的事情,但在这里却显得很自然。
四十分钟后,饭好了,苏思琪扔下沈孟青,飞快的跑过去看厨师开饭,先是把盖在上面的草弄开,然后把土敲开,那些土都结成硬块,要用小捶头一点一点敲,不然会破坏里面的食物,土弄开后,把布揭开,露出里面有锡纸,一个厨师带着厚厚的手套,将大大的一个锡纸包取出来,放在桌子上,只揭开一角,浓洌的香气就溢出来。
苏思琪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迫不及待的站在桌子边去,等着分食物。这是最原始的食物香气,据说很早以前的印第安人就是这样烧饭的。
食物被取出来,分在盘子里,苏思琪想吃玉米,但是很烫,沈孟青用手帕包好给她,咬一口,真是……太好吃了,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玉米,眼睛不由得眯起来,恨不得连舌头都要一起吞下去。
趁热一连吃了两个玉米,又吃了一些肉,都是美味无比,但是她有些撑,吃不下其它的,也不管是不是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拿了盘子把土豆和花生打包,准备带回房间去,临走时稍一踌躇,又顺了个玉米揣在口袋里。
沈孟青在一旁瞧着好笑,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条斯理的跟在后面,看似悠闲,那双眼睛却锐利有神,余光不时瞟向四周。
第274章 鲨鱼入侵
第二天,沈孟青带苏思琪去秘鲁南部看神秘的纳斯卡线条,和马丘比丘古城一样,这是秘鲁另一大奇迹。
坐着小型的直升机,飞在两百多米的高空,因为要保持慢速,所以飞机颠簸得很厉害,沈孟青担心苏思琪晕机,一直紧紧搂着她,但他的担心有些多余,苏思琪挣开他的怀抱,伸着脖子好奇的看着下面,不停的问:“在哪呢?我怎么没看到?”
导游就是飞行师,一个胖胖的秘鲁老头,有一把花白的胡子,看起来很慈详,他虽然听不懂苏思琪的话,但听得她迫不及待的心情,笑着用英文回答她。
沈孟青在一旁当翻译:“你现在看右边,那里有一只大蜘蛛。”
苏思琪便跑到右边去看,果然,透过舷窗,她看到那只巨大的蜘蛛,用弧形和直线拼合而成,非常形象,让人震撼,接着她又看到了蜂鸟,卷尾猴,蜥蜴……当飞行师告诉她,那只蜂鸟长约三百米时,她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不知道古时侯的纳斯卡人是怎么把这些巨形图案画出来的,三百米,肉眼都无法目测的距离,而且每根线条都那么直,精准得就象拿尺子刻出来的。那时侯的人们是怎么操纵这些复杂的图形的呢,如果判定间距,还有对称?
这些图形在地面上看,只是一些无规则的线条,一定要升到高空才能看到全貌,所以现在这地方不准徒步或走车,只能搭飞机上到高空俯瞰,有些不能坐飞机的,可以登上周边高高的瞭望台,但是只能看到两三个图形。
飞行师告诉他们,这些图形是把地表面的岩层块刨开,露出里面浅黄色的沙土而形成的,至于它们是做什么用,又是怎么弄出来的,至今还是个谜。
但这些图形分布的区域下面有庞大的水渠,这地方常年少雨,所以地下水无比珍贵,后人便猜测这是当时贵族之间分配水源而制定的图形,可能代表着各自家族徽章。
至于是怎么形成的,至今也没有科学家考证出来。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苏思琪想到了国内的峰火台,那样雄伟壮阔的大工程也是举世震惊无法想象的,虽然条件艰苦,但古人用他们的聪明智慧完成了在现在看来不可思议的创举。
观看的时间并不长,但沈孟青包了飞机,所以特意兜多两个圈,让苏思琪多看一会,下了飞机,苏思琪还是很兴奋,一直用手机查阅有关纳斯卡线条的资料。
吃饭的时侯,马克来了,苏思琪便跟他说起纳斯卡线条,卖弄起刚学到的知识来。
没想到马克比她懂得多,从纳斯卡的历史说到地理风貌,人情民俗,宗教信仰等等,他的中文很流利,象说故事似的,让苏思琪听入了迷,直到沈孟青拍了她一下:“吃饭,菜都凉了。”
马克看到沈孟青略显不满的目光,不由得哈哈大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碧蓝深邃的眼睛朝苏思琪眨了眨,迷人极了。
苏思琪用蹩脚的英文夸他:“you are handsome!”
马克很高兴,笑得更厉害了。
沈孟青的脸却有些黑,苏思琪见风使舵,赶紧安抚他:“你也很帅啊!”
沈孟青淡淡的瞟了她一眼,没吭声,低头吃饭,苏思琪知道男人气还不顺,于是压低了声音:“你比他帅多了。”
沈孟青的脸上立马阴转多云,隐约有了一丝笑意,马克却不干了,叫起来:“苏小姐,你说他比我帅?这不是事实吧?”
论五官气质,两人各有千秋,但两个大男人何必为这事较真呢?不觉得幼稚吗?
苏思琪谁也不得罪,只好说:“都帅,一样帅,可以了吧?”
“不不不,”马克很较真:“你得公正,要知道我可是个万人迷,没有哪个姑娘不爱我。”
“所以你是花花公子。”沈孟青插了一句嘴。“走到哪花到哪。”
“不,我对每个女孩都是认真的,”马克摊着手,一脸认真的说:“只是我的爱情来得快,也去得快。”
苏思琪拍着桌子大笑起来,说白了还是个花花公子。
傍晚的时侯,沈孟青和马克带着她去海滩,利马的海滩虽然不是举世闻名,但游人如织,亦是热闹非凡,比基尼美女随处可见。马克在这种地方如鱼得水,看到美女就放电,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惹得众多姑娘频频回头,更有大胆的扬着手冲他打招呼。
马克的脸色倒很轻松,笑着跟苏思琪开玩笑:“苏小姐,我又救了你一次,你该怎么感谢我呢?”
苏思琪笑着说:“按我们国家的规矩,救命之恩,是要以身相许的……”
沈孟青一直看着那断裂的栏杆,似乎并没注意到他们的谈话,但苏思琪话还没说完,他就扭头瞪着她:“你再说一次?”
苏思琪笑起来:“我还没说完呢,你急什么,小心眼。”
马克哈哈大笑起来,找了根绳子把断裂的栏杆绑起来,免得有人不小心靠在上面就麻烦了。
三个人一起继续前行,有马克在身边,苏思琪觉得安全极了,这次出来,她运气真是不好,在亚马逊雨林里,差点被土著射伤,在这里,又差点摔下山崖。幸亏有马克,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了。
终于爬到山顶,看到失落的印加古城——马丘比丘。苏思琪整个人都震憾了,半天动弹不得,她贪婪的看着,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古城的美丽。
听说这里曾经是印加帝国的后花园,是贵族们享受和念书的地方。
古城座落在高山之颠,全是用大小不一的石块垒起来的建筑,规化整齐而统一,密密麻麻的房子座座相连,苏思琪无法想像几百上千年前,贵族们穿着白色长袍或是戴着盔甲,手里端着美酒,身旁佳人相伴,三五成群的聊天或是喝酒 ,欢声笑语,该是多么繁华热闹。
一只羊驼慢悠悠的走过来,在地上找草吃,憨厚可鞠的样子,让苏思琪忍不住想要去摸它,又怕惊了它,只好停在不远的地方看着。
沈孟青也显出一丝动容,四处环顾了一圈,说:“真是个好地方。”
在山上建房子并不少见,但整座山头削平了建城,就有些匪夷所思了,苏思琪不知道当时的缔造者是怎么想的,但正因为如此,五百年前西班牙入侵的时侯,这里才没有受到炮火的洗礼,完整的保存了下来。
苏思琪很喜欢这里,幽静安宁,象个世外桃源,如果可以,她愿意在这里呆上几天。可是没多久,高原反应来了,心闷得极难受,象有什么在用力挤压心脏,让她喘不过气来。
幸亏沈孟青备了高原反应的药,给她吃了一颗,叫上马克一起下山去。
第273章 我不想再让她冒险
苏思琪吃了药,还是难受,头疼得抬不起来,虚弱的靠在沈孟青怀里。沈孟青干脆不让她走路了,上车抱着,下车也抱着,一直回到酒店的房间才把她放在床上。
药效渐渐起了作用,她觉得好些了,迷迷糊糊睡过去了,可是没多久,头又疼起来,象要裂了来似的,胸口也闷,她知道那该死的反应又来了,睁开眼睛,沈孟青却不在房间里,苏思琪很害怕,身在异乡,还生着病,唯一熟悉的人却不在。这种害怕让她很抓狂,好象下一秒她就会默默的死在房间里,于是她挣扎着下地趿了拖鞋,慢慢的走到门口,正要开门出去,听到外间有人在说话,象是沈孟青的声音。
他说的是英文,苏思琪听不懂,但中间提了个名字:阿野。
她觉得奇怪,为什么沈孟青要提阿野?另一个人的声音她也听出来了,是马克,他的英文说起来很流畅悦耳,可惜苏思琪一个字也听不懂。
沈孟青和阿野有片刻的沉默,然后沈孟青用中文说了一句:“真是可惜,又让他跑了。”
马克也改用中文说话:“没关系,还有机会。”
“不,”沈孟青说:“我不想再让她冒险。”
马克又说回英文,叽哩呱啦一长串,沈孟青半响没作声,久到苏思琪撑不住了,终于将门推开。
沈孟青见她站在门口摇摇欲坠,一个箭步过去抱住她:“怎么啦?是不是又有反应了?”
苏思琪很乏力,软绵绵的窝在他怀里,话也懒得说,只微微点了点头,她以为沈孟青离开了,但是并没有,他就在隔壁房间,这让她有些欣慰,只要他在,她就安心。
沈孟青问马克:“她还能再吃一次药吗?”
马克摇头:“最好不要,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你等着,我去给她弄杯可可茶来。”
可可茶是当地人最平常喝的茶,苏思琪喝过,味道还不错,但不知道那茶居然可以抑制高原反应。
马克很快就弄来了可可茶,不是一杯,而是一大罐,大片的可可叶放在里面,显得黑乎乎的。苏思琪一连喝了两杯,感觉好些了,她于是又接着喝,喝到第五杯的时侯,那种要逼死人的反应居然真的消失了。就象有谁突然拿走了压在心上的那块大石,感到顺畅极了,头也不疼了,整个人慢慢恢复正常。
真是神奇,苏思琪看着剩下的小半罐可可茶,觉得不可思议,当地人每天都喝这茶,难道就是为了防止高原反应?
马克见她好了,便礼貌的告辞离开。
等他一走,苏思琪便问沈孟青:“你们刚才在说什么?怎么提到阿野了?”
“有吗?”沈孟青说:“你听错了吧?”
“别想骗我,你和马克神神秘秘的,还说什么让谁跑了,倒底让谁跑了?”
沈孟青替她揉着太阳穴:“什么乱七八糟的,是高原反应太重,出现幻觉了吧?”
苏思琪皱眉,是她听错了吗?
“你是不是和马克说中文来着?”
“没有,我和他之间向来是说英文的。”
苏思琪有些迷惘的眨了眨眼,大概是她出现幻觉了,不然怎么听到那样奇怪的对话呢?
她又问:“你不是说有公务吗?整天都在玩,也不见你忙公务?”
“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先陪你玩够了再说。”男人很温柔的吻了吻她的唇角:“早点睡吧,明天咱们去利马。”
苏思琪知道利马是秘鲁的首都,那里也有许多可玩可看的地方。
利马比古城这边海拔要低,而且是世界上有名的不雨城,几乎是终年不下雨,气侯宜人,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老城区有许多古遗址,分布宽广,居民稀少,新城区自然就繁华多了,但建筑物都不高,四四方方的房子显得很整齐,也有许多西班牙风格的尖顶拱门建筑,多是以前留下来的。
站在酒店的露台上,可以远眺到利马的贫民窟,它和富人区隔得很近,伴着山慢慢往上扩展。苏思琪在巴西也看到类似的场景,非常密集的贫民窟,形成一种别样的景观,那样大的面积,远远看去,让人觉得震撼。在这里,穷人是没有钱买地的,所以只能在山边上建房子,后面来的人就要往山上发展,就这样,聚集在此的穷人越来越多,房子也越来越多,那样大的一座山,低矮的房屋已经漫过了半山腰。
苏思琪用手机恶补秘鲁知识,知道这里的房子都是贫民自己搭建的,但并不是一次性搭建完的,比如有些人青年的时侯就住在这里了,后来结婚生子,房子不够住,便想方设法在旮旯角落里再弄出一间半间的,所以里面的道路非常窄,有的地方并肩走两个人都不行。环境实在是恶劣。
隔不远就是富人区,富人的房子都建在平地上,两层或三层都带着院子,宽阔的街道,绿树成荫,鲜花环绕,院子里停着豪车,有的还带游池。这便是贫富两极分化的结果,富人和穷人,非常鲜明的对比。
苏思琪环抱着手,正感慨着万恶的资本主义,身后男人贴上来,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苏思琪靠在他怀里,指着远处的贫民窟,“看那里,”顿了一下,说:“如果有位富人区的男孩喜欢上贫民窟的女孩,会怎么样呢?肯定比我们更糟吧?”
“我们很糟吗?”沈孟青笑了笑:“我们会很好的。”
“可是你家里一直不同意。”
“先别管我家里,”沈孟青说:“这次回去,我想正式上你家正式拜见你爸爸。”
“这个……”苏思琪有些踌躇,她和沈孟青和好的事情如果告诉父亲,他会不会象四年前那样反对呢?上次是骗他有了身孕,才勉强松了口,这次再用老招的话,怕是不好过关了,父亲并不笨,一定会识破的。
“怎么啦?不想让我去?”
“我怕象上次那样,爸爸万一还是不同意该怎么办?”
“不同意也要见,我们想办法说服他。”沈孟青松开手,和她并肩站着:“你爸爸是通情达理的人,不会为难我们的,只要他没意见,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苏思琪觉得也行,两边的长辈,总要先得到一方支持才好,如果父亲真的没意见,她这边就没有后顾之忧,就可以专心应付沈孟青的父母了。
“走吧,今天吃石头烧饭,很有意思,去看看。”
只要是说到吃的,苏思琪都有兴趣,便跟着沈孟青下楼去,他们住的是利马最豪华的酒店,非常的漂亮,大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开满鲜花,苏思琪下车看到乐坏了,不顾舟车劳顿,兴致勃勃的拖着沈孟青在花丛里拍了好些照片。
这里的空气非常清新,深吸一口,仿佛有一股清冽的甘泉浸入五脏六腑,感觉所有的毛孔都打开了,非常的惬意。
苏思琪看到一块空地上围着几个人,走过去一瞧,原来他们在挖坑,沈孟青解释说,挖坑是为了烧石头。果然等坑挖好,大家用大小不一的石头垒在坑里,下边烧起火来。苏思琪觉得这里的石头很神奇,好象秘鲁人干什么都离不开它们,用石头造房子,现在又用石头烧饭。
烧了半个多小时,火灭了,石头烫得冒烟,大家把石头弄平整,上面铺锡纸,然后把玉米,土豆,毛豆,花生,还有鸡腿,牛肉,猪肉,羊驼肉全铺在锡纸上,用另一层锡纸严实的包好,上面裹上两层厚实的油布,再把土都盖在上面,打紧打紧,又弄来一些草洒在上面,然后等上四十分钟的样子就可以了。
等待的时间,苏思琪和沈孟青四处走了走,看到草地上有荷兰鼠,鹦鹉,羊驼,还有鸡,非常怡然自得的闲逛着,相处也很融洽,前三样苏思琪不稀奇,这些都是当地的特色动物,用来招览游客无可厚非,但是五星级大酒店的草坪上居然出现了鸡,这要是在国内,恐怕是很搞笑的事情,但在这里却显得很自然。
四十分钟后,饭好了,苏思琪扔下沈孟青,飞快的跑过去看厨师开饭,先是把盖在上面的草弄开,然后把土敲开,那些土都结成硬块,要用小捶头一点一点敲,不然会破坏里面的食物,土弄开后,把布揭开,露出里面有锡纸,一个厨师带着厚厚的手套,将大大的一个锡纸包取出来,放在桌子上,只揭开一角,浓洌的香气就溢出来。
苏思琪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迫不及待的站在桌子边去,等着分食物。这是最原始的食物香气,据说很早以前的印第安人就是这样烧饭的。
食物被取出来,分在盘子里,苏思琪想吃玉米,但是很烫,沈孟青用手帕包好给她,咬一口,真是……太好吃了,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玉米,眼睛不由得眯起来,恨不得连舌头都要一起吞下去。
趁热一连吃了两个玉米,又吃了一些肉,都是美味无比,但是她有些撑,吃不下其它的,也不管是不是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拿了盘子把土豆和花生打包,准备带回房间去,临走时稍一踌躇,又顺了个玉米揣在口袋里。
沈孟青在一旁瞧着好笑,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条斯理的跟在后面,看似悠闲,那双眼睛却锐利有神,余光不时瞟向四周。
第274章 鲨鱼入侵
第二天,沈孟青带苏思琪去秘鲁南部看神秘的纳斯卡线条,和马丘比丘古城一样,这是秘鲁另一大奇迹。
坐着小型的直升机,飞在两百多米的高空,因为要保持慢速,所以飞机颠簸得很厉害,沈孟青担心苏思琪晕机,一直紧紧搂着她,但他的担心有些多余,苏思琪挣开他的怀抱,伸着脖子好奇的看着下面,不停的问:“在哪呢?我怎么没看到?”
导游就是飞行师,一个胖胖的秘鲁老头,有一把花白的胡子,看起来很慈详,他虽然听不懂苏思琪的话,但听得她迫不及待的心情,笑着用英文回答她。
沈孟青在一旁当翻译:“你现在看右边,那里有一只大蜘蛛。”
苏思琪便跑到右边去看,果然,透过舷窗,她看到那只巨大的蜘蛛,用弧形和直线拼合而成,非常形象,让人震撼,接着她又看到了蜂鸟,卷尾猴,蜥蜴……当飞行师告诉她,那只蜂鸟长约三百米时,她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不知道古时侯的纳斯卡人是怎么把这些巨形图案画出来的,三百米,肉眼都无法目测的距离,而且每根线条都那么直,精准得就象拿尺子刻出来的。那时侯的人们是怎么操纵这些复杂的图形的呢,如果判定间距,还有对称?
这些图形在地面上看,只是一些无规则的线条,一定要升到高空才能看到全貌,所以现在这地方不准徒步或走车,只能搭飞机上到高空俯瞰,有些不能坐飞机的,可以登上周边高高的瞭望台,但是只能看到两三个图形。
飞行师告诉他们,这些图形是把地表面的岩层块刨开,露出里面浅黄色的沙土而形成的,至于它们是做什么用,又是怎么弄出来的,至今还是个谜。
但这些图形分布的区域下面有庞大的水渠,这地方常年少雨,所以地下水无比珍贵,后人便猜测这是当时贵族之间分配水源而制定的图形,可能代表着各自家族徽章。
至于是怎么形成的,至今也没有科学家考证出来。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苏思琪想到了国内的峰火台,那样雄伟壮阔的大工程也是举世震惊无法想象的,虽然条件艰苦,但古人用他们的聪明智慧完成了在现在看来不可思议的创举。
观看的时间并不长,但沈孟青包了飞机,所以特意兜多两个圈,让苏思琪多看一会,下了飞机,苏思琪还是很兴奋,一直用手机查阅有关纳斯卡线条的资料。
吃饭的时侯,马克来了,苏思琪便跟他说起纳斯卡线条,卖弄起刚学到的知识来。
没想到马克比她懂得多,从纳斯卡的历史说到地理风貌,人情民俗,宗教信仰等等,他的中文很流利,象说故事似的,让苏思琪听入了迷,直到沈孟青拍了她一下:“吃饭,菜都凉了。”
马克看到沈孟青略显不满的目光,不由得哈哈大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碧蓝深邃的眼睛朝苏思琪眨了眨,迷人极了。
苏思琪用蹩脚的英文夸他:“you are handsome!”
马克很高兴,笑得更厉害了。
沈孟青的脸却有些黑,苏思琪见风使舵,赶紧安抚他:“你也很帅啊!”
沈孟青淡淡的瞟了她一眼,没吭声,低头吃饭,苏思琪知道男人气还不顺,于是压低了声音:“你比他帅多了。”
沈孟青的脸上立马阴转多云,隐约有了一丝笑意,马克却不干了,叫起来:“苏小姐,你说他比我帅?这不是事实吧?”
论五官气质,两人各有千秋,但两个大男人何必为这事较真呢?不觉得幼稚吗?
苏思琪谁也不得罪,只好说:“都帅,一样帅,可以了吧?”
“不不不,”马克很较真:“你得公正,要知道我可是个万人迷,没有哪个姑娘不爱我。”
“所以你是花花公子。”沈孟青插了一句嘴。“走到哪花到哪。”
“不,我对每个女孩都是认真的,”马克摊着手,一脸认真的说:“只是我的爱情来得快,也去得快。”
苏思琪拍着桌子大笑起来,说白了还是个花花公子。
傍晚的时侯,沈孟青和马克带着她去海滩,利马的海滩虽然不是举世闻名,但游人如织,亦是热闹非凡,比基尼美女随处可见。马克在这种地方如鱼得水,看到美女就放电,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惹得众多姑娘频频回头,更有大胆的扬着手冲他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