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国虽然将白玉当做顶级宝物,不过琉璃也是只有皇室才能拥有的东西。刘自明作为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对于这盗版琉璃玻璃的出现没什么不满,但是他却能预想到皇室其他人的态度。
    如果你打算将它拿出去卖的话,我想怕是不会有人敢买的。
    肖潇摇头,他卖的是玻璃又不是琉璃。
    不管怎么说,如果能做出来的话,想必和琉璃十分相似的物件,刘自明持反对意见,如果有人说你卖的就是琉璃,你要怎么反驳?将制作流程展示给他们看?那么我们还赚什么钱?
    呃。肖潇倒是没想到这些。
    还有要是有人若是想使绊子,只需将真琉璃混入其中,然后向皇上告上一状,到时候我就要去大牢里见你了。
    两人走到湖中亭子里,石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肖潇打眼一看便发觉竟然都是自己爱吃的。提议被驳回的郁气被消去不少,肖潇接过刘自明递还的笔记本,塞回怀里之后便拿起了筷子。
    本来想做个两荤两素加个汤,不过我看没什么好吃的青菜便就只是弄了些山蘑,刘自明用公筷给肖潇夹了几片,你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肖潇吃惊地看向他:这是你做的?
    刘自明笑了一下,他才不会告诉肖潇很早之前他就为了这一顿接风宴开始磨练厨艺。
    肖潇夹起一片山蘑放入口中,滋味果然鲜美异常。他惊喜地对刘自明竖了个大拇指:厉害!要是我有你这手艺就好了!
    刘自明没说话,只是眼睛弯弯,笑着又给他盛了一碗汤。春天的食材不多,不过山间野味确实不少,他便嘱咐厨娘炖汤给肖潇补身体。肖潇虽然也是吃过山珍海味的人,不过他吃的不仅是食物,更多的是刘自明对他的心意,因此比起从前更是满足。作为一个三十岁的单身狗,除了母亲之外,这是第二次有人为他下厨。
    肖潇的筷子突然停了下来。
    几天的车马颠簸,他忙着给丛雪疗伤,忙着警惕随时出现的危险,是很少想到江暮雨的。不过这突然的安宁时光,他情不自禁地便开始想念那个会为自己做生日蛋糕的小孩儿,那个一有机会便围在自己身边的小孩儿。现在正好是晚饭时候,他吃了吗?吃了什么?吃的多不多?小孩子要吃的多才能长得高
    江暮雨,你说我们真的会死在这儿吗?赵铄捂着嘴,脸色惨白。
    早在前些日子,江暮雨便带领着斥候小队出发先行一步探路,在今天他们远远便能望到襄城的城墙,便能看到城外驻扎的草原军们。白色的营帐连成一片,在阳光的照耀下分外耀眼,但是更加引人注目的是草原军与城墙中间插着的一排木桩,每一个木桩上都插着一个戴襄城军盔的头颅。木桩下是早已干涸乌黑的血迹,衬得那片营帐的颜色宛如人间地狱一般。草原军久攻襄城不下,气急败坏地使了各种阴损招,不过依旧没能攻破这道防线。只是襄城却也不是没有流血,城门虽然没开,却依旧有勇士为了襄城献出生命,死后的尸骨还成为了草原军用来激怒襄城士兵的道具。
    会。
    江暮雨不是肖潇,嘴里从来不会说什么安抚人心的假话。他从离开家门奔赴战场的那一天起,就知道这个地方不是他死就是敌亡。草原军来势汹汹,恐怕是掏空了几年的国库才发动这背水一战,绝对不可能善罢甘休。如今他又成了斥候,这个位置比起其他职位来说更是要危险万分。可是已经足够了,因为至少他不是个普通小兵。
    一将功成万骨枯,如果他只是个小兵,恐怕只能做一些注定会死亡的事情,比如去试陷阱,比如以身为盾去结阵。他和赵铄都是幸运的人,身为自带军械物资的府兵,背后又有家族支撑,没人敢让他们做这些,来这里也不过是做后勤。因此他邀请赵铄进入自己的斥候小队时也犹豫过,毕竟做个伙头兵绝对不会死人。
    如果你要是怕了,那就退出吧,也免得我回去跟你家人没法交代。江暮雨也没想到一天到晚嚷嚷着要上阵杀敌、哭着喊着要加入他斥候小队的赵铄居然只是看到草原军插头颅示威的场景便能吐个天昏地暗,直到现在都缓不过来。他心里决定如果要是赵铄不愿意的话,正好一会儿回去跟赵丘汇报任务完成情况的时候说。
    赵铄脸色依旧惨白,只是嘴里却吐不出半个字,突然沉默了。
    他直到今天才发现自己居然是在叶公好龙,不过是一点血腥的场景都受不了。
    他才发现死亡居然离他这么近。他害怕了。
    可是他却又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朋友能够担当重任,不甘心身为赵家人竟然临阵退缩,竟然仗都没打便丢盔弃甲,多年的愿望终究成空而且将成了此后余生的笑话。然而他也说不出不要。他知道自己的逞强在这种生死一瞬的战场上会给自己的同伴带来什么样的危险,他不想成为一个明知道不行却还要硬上的蠢材。
    对不起,让我想想吧。赵铄叹了一口气,决定在回去的路上好好想一想究竟要选择哪一条路。
    江暮雨点点头,他大概能猜到赵铄纠结在哪里,不过其实他并不在乎,或者说他对于自己护住赵铄还是有足够自信的。不过上战场终究还是一条比较残酷的路,江暮雨觉得赵铄身为赵家的公子,没必要像自己一样去拼命,所以并不会给他承诺,让他去战场上冒险。况且如果赵铄不能抱着必死的决心跟他一起做斥候,江暮雨是不赞同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的。
    第112章
    赵铄终究还是选择退出,不过原因不是贪生怕死,而是他竟然晕血。江暮雨等五人各个武艺不凡,年轻气盛,看到一队外出搜刮附近乡镇物资的草原军便下手偷袭。可是江暮雨计划得好好的,然而没想到当第一支箭射穿一个草原军的胸口溅出血花时,赵铄直接两眼一闭晕了过去。幸好这队草原军只有二十几个人,不过片刻这场碾压式的战斗便结束了,只留下一地的尸体和叫不醒的赵铄。江暮雨搜刮完腰牌之类的有用物品之后,便吩咐另外三个人将尸体扔到一旁的山沟里,然后试着把赵铄叫醒。
    他颇有些头疼,万万没想到这个人竟然隐瞒了如此严重的病状。要知道晕血的人怎么上战场?恐怕就连伙头兵都当不了了,毕竟厨房还要杀猪杀鸡。可是他有一点不明白,难道赵丘也不知道赵铄晕血?还是说故意放到自己身边
    我,我这是怎么了?
    不过一刻钟,赵铄便悠悠转醒,只是看上去整个人还有些虚弱,吴林给他送了些水喝才好了些。江暮雨正在架柴,见他醒了便将手里的活计交给吴森,然后盘腿坐在赵铄面前:
    你知道你晕血吗?
    赵铄愣了一秒,然后震惊地问道:我晕血?
    他心里细细一思索,想到昨天晕倒之前看到的最后一幕血珠从人身上飞离的场面又干呕了一声,随即支支吾吾地说道:好像,好像是这样哎
    江暮雨无语了:你长这么大才知道自己晕血?你难道就没有受过伤?
    没有啊,赵铄做回忆状,我可是赵家公子,谁敢让我受伤啊?就算我习武的时候,也是有四五个护院看着我的,我要是受伤了他们可是要吃鞭子!我是那种给别人找事的人吗,当然是万分小心
    一番话听得在场的几人都无语了,赵铄身边的吴林更是呵呵一笑,不客气地问道:那你怎么来了这儿?怎么不是你哥来?
    吴森听了忙过去拽着他的袖子,让他跟自己一起弄火,别乱说话。此时吴林才意识到什么,不过十五六岁的小子哪里肯低头,只是闭上了嘴而已,却不肯道歉。赵铄也不是傻子,他听出了吴林的弦外之音,当即便站了起来,瞪着他的侧影怒道:有种你再说一遍?
    吴林没说话,吴森倒是站了起来给他作揖赔礼道歉,还伸手做出要打吴林的姿态。赵铄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公子哥儿,不过他看着吴森便想起自己的哥哥,对着沉默的吴林依旧没什么好语气:你以为你还是小孩子,还能一直躲在哥哥的背后?我告诉你,我来这儿不是因为我哥不愿意,而是我想为我哥做些什么,我不想让他的心血白费。这是第一次,所以我不跟你计较,但是你要知道下一次就算你哥拦着我也要替他好好教育你,也要明白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这样好说话,说不定哪天你哥就得为你的行为而付出代价。
    赵铄重新坐了下来,只是背对着吴林吴森两个兄弟,不愿意搭理两个人。江暮雨心里知道这样的气氛对于队伍不利,于是他站起来将吴林叫到了一旁,剩下吴森担忧地看向两个人的背影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树木中。
    你武艺只是新兵中的上等,脑子也不算聪明绝顶,知道我为什么要选你进我的队伍么?
    吴林一怔,随即便是心里还没消散的怨气毫无顾忌地宣泄于口:江暮雨你什么意思?你以为我稀罕跟着你?
    如果十分是满分的话,你兄长吴森便能拿到九分,因为他虽然武艺一般,不过头脑出色,往往能制定出绝妙的策略,是个当军师的好人才。而你则只有七分,对于我来说其实是不合格的,不过我还是将你选进来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吴林此时正因为刚刚的话而懊悔,听到这一番话握紧了拳头,咬着下唇说不出话来。
    因为你临机应变的能力很强,头脑灵活,而且善于与人打交道。我们身为斥候,有很多时候需要混入敌营打探消息或者制造混乱,而你的这份才能十分难得。再加上你的身手不错,所以即便你只有七分我却还是很欣赏你,江暮雨看着他开始松动的表情继续说道,才能是天生的,如果你不知道,那么你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想到用心磨练它,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身为你的上级,我既然发现了,原本该告诉你然后培养你,但是这些天我忙于公务却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是我的失职,在这儿我跟你道歉。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对赵铄说那样的话,故意挑衅他,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以后的任务里你可能会接触到很多像他一样、甚至比他更过分的人,如果你不能收敛自己的脾气,那么到时候的后果便不只有吴森为你赔礼道歉这么简单。虽然这可能是我们第一次,或者说最后一次上战场,而可是我希望你明白一件事,话术是十分重要的,即便以后你不从军了也会需要它。
    吴林抿了抿嘴,看着江暮雨坚毅的脸庞心里泛起了波澜。明明是比自己还要小的孩子,可是吴林却从来没办法将他当做弟弟看待,因为他实在太强大了,这种强大并不仅仅体现在他打遍全军无敌手的武功高强上,而更多的体现在他成熟的心智上。江暮雨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该说什么,即便手里只有他们四个小兵却也能日夜为他们谋划着。吴林开始后悔今天逞口舌之快了。
    吴林其实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本来就嘴贫,又对赵铄这种身在福中不知世间疾苦的公子哥向来有那么一点点看不惯罢了。他出身不好,他爹在他幼年便去世,后来家里便一日不如一日。记得当年他俩刚出生时请了稳婆,稳婆不要钱只说要他家的桑树,那时候他爹还没走,家里有田地还不用收税,用树抵钱还乐呵呵的,给他兄弟俩一个取森一个取林,意思花了一棵木的价钱。四五岁时他爹突然染上重病,即便花光家产都没能救回来,只给活着的人留下失去亲人的痛苦和累累债务。吴林和吴森以前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后来十岁不到便要出去做工,这才明白了生活艰辛。他七八岁便辗转在各个园子里做短工,看着无忧无虑天真快乐的公子们说不嫉妒是假的,所以他从来都不愿意跟这种幸福的人靠得太近,因为他怕控制不住自己。
    只是没想到偏偏队里有个赵铄。
    我错了,我会跟他好好说说。吴林叹口气,心里终于对被自己情绪殃及的赵铄有了那么一点愧疚之情。
    能明白过来就好,走吧,还要烤肉呢。
    江暮雨欣慰地看着吴林,同时有那么一点得意,觉得自己熬夜看的那些书终于派上了用场。江暮雨虽然心智比常人成熟,可是年龄依旧是他的障碍,有很多事他都没有经验。这斥候小队的队长也是,他虽然读了不少用人之道的书,可是将他们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这还是第一次。因此他有些雀跃,迫不及待想将这份喜悦跟人分享。
    如果要是肖潇在身边该有多好啊!
    江暮雨此时倒是希望起肖潇在场了。他想着说不定肖潇见到自己如此睿智果决的一面便不再计较自己的谎话,能够正视自己已经是个可以依靠的男人的事实了。可惜这些只能是幻想,因为他知道要是肖潇在场,那么自己恐怕根本不能像现在这样全身心地放在任务上。
    更何况肖潇自己也是个男人,还是一个独立且没有断袖之癖的男人呢?
    江暮雨想到这里便黯然了。人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说得好像没有什么不能从书里找到,可是即便他抓紧一切时间看书,也没有从一本书上找到能让肖潇喜欢上自己的方法。断袖之事虽然传得风雅,可是白玉国的大部分人其实并不能接受这种事情,在乡间邻里更是只有娶不起老婆才找男人结伴的说法。他们不会说出来,但是却会用目光表达出这不正常。
    这不正常。所以书里从来不会写两个男人之间的卿卿我我,从来没有两个男人之间的风花雪月;话本里也总是郎才女貌,说是才子佳人。偶有人一两首诗写写男人滋味,后来都会被谱成艳词在小倌间传唱,更是难登大雅之堂。江暮雨不止一次地问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怎么会喜欢上肖潇、喜欢上一个把自己当儿子养的人。
    可是他也不知道。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或许是因为肖潇是第一个真心对他好的陌生人,或许是因为肖潇身上有他梦寐以求的光,或许是因为他太孤独了所以对唯一能接触到的人念念不忘,种种因缘际会之下形成了这种错觉的喜欢。这种喜欢会在长大之后逐渐消失,会在遇到真正喜欢的人时消散,可是江暮雨只知道一件事,那些时候他都是个不知世事的傻子,喜欢是从开了心智之后出现的,是在他已经自由的时候产生的。
    他的喜欢,从开心智的那一刻便开始便变质了。
    第113章
    三月一路烟霞莺飞草长,柳絮纷飞里看见了故乡
    如今距肖潇进城已经三天,而那日刘自明与肖潇一起吃过晚餐之后便匆匆回了宫,再也没有露面。百无聊赖的肖潇原本想要出门见见世面,然而书亦却拦下了他,说是人多事杂,没办法保护他。
    好听,没想到真是金屋藏了个娇!
    走廊的拐角突然出现一个人,一边抚掌一边大笑。
    这人身穿墨蓝丝绸长袍,头戴白玉冠,面带笑意,端的是风度翩翩。腰间的玉佩随着他的走动而叮当作响,肖潇仔细一瞧,竟然连那些玉佩都是用白玉雕成的。肖潇正在猜测这个人是什么皇亲国戚,身边的书亦俯首对他轻轻说道:
    是白家小公子。
    肖潇皱眉,他倒是听说过这白家,只是不知道这小公子怎么跑来这清逸园了,毕竟他也没听刘自明说过跟这人有交情。
    白小公子?肖潇站起来行了个礼,不知公子前来所为何事?太子殿下已进宫多日,您怕是要白跑这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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