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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带他一起去?”王怜花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他看到时年带着个衣衫单薄的小伙子下山,突然体会到了为什么大多长辈在看到自家姑娘把人带回去的时候会有好白菜被猪给拱了的感觉。
当然这个称得上是他所见过的相貌能排的进前三的少年不能称之为猪,时年认识他充其量也不过是半天时间,他们两个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关系。
但这并不妨碍王怜花用一种近乎挑剔的眼光把阿飞打量了一番。
他看起来太过瘦削,或许是因为生长的环境并不能让他像是个富养的孩子一般,补充够足够的能量。
他的剑太过残破,王怜花敢说他那把剑固然可以凭借着出手的快和他本身的剑术造诣,在被人折断前先一步插入对方的咽喉,遇到真正的高手却一定会有麻烦。
他还看起来太过于冷淡——
尽管他这浓眉秀目看起来从骨相轮廓上真有些像是当年十九岁的沈浪,王怜花甚至要怀疑时年把人带下山是不是因为某种审美的遗传,但是这小子实在是个让他觉得头疼的闷葫芦。
打从他下山到现在就说过两句话。
一句是对着铁化鹤说的,他扛着此前几次打猎加上今日的杀狼的收获,要与人进行交易。
另一句是对着王怜花说的,他出于观察对方的目的,将烤好的鹿肉递了过去,结果得到的是阿飞的两个字,“不要。”
因为他自己从山上有带下来自己猎杀的猎物,肉已经足够他吃的了,所以他并不需要接受别人的好意。
“不行吗?”时年眨了眨眼睛,“荆无命是用剑的,阿飞也是用剑的,我觉得阿飞的剑道天赋只需要再有一点点的指导和几次实战就足以提升到能对抗荆无命的地步。”
“什么是一点点的指导?”王怜花问道,决定从里面找点茬出来,打消时年的想法。
“比如说阿飞不会点穴,这就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一个剑客当然可以锁定目标,只针对对手的脖子或者脑袋,却也得知道当一个人的脖子没那么容易被砍断的时候,对方周身的死穴在哪里,也最好能够知道,如果自己被人点了穴要用什么方法来让自己解脱出来。”
王怜花刚想说点穴这事情可并不是个小事,却又听到时年继续说道,“但是他很聪明,我只是跟他说了几句他便都能记住了。此外,野外的生活也让他养出了过人的眼力,起码他能看得清我是如何杀的五毒童子,就这一点来说,他就有这个资格成为我的同伴。”
“你要这么说我也可以……”王怜花嘀咕了句。
“可是我既然要名扬天下就不能占上官金虹和荆无命年龄上的便宜,”
时年的这个回答险些让王怜花呛到。
他看起来还是个不到三十的大好青年,奈何时年这句话丝毫也就没给他留点面子,尤其是一对比那张俊俏的脸还透着稚气的阿飞,更是对比鲜明。
“说来也蛮有意思的,阿飞说他也想在江湖上成名,而且有必须要成名的理由,这岂不是正好也是目的一致。”
要不是这冷峻的铁剑少年实在看起来不像是个会说谎的人,王怜花都险些要以为他是为了博得时年的好感才这么说的了。
亭亭饶有兴致地看着王怜花连续吃瘪,露出了个笑容。
她怎么会不认得王怜花。
二十年前沁阳古墓之事的时候,她虽然还是个时常窝在母亲怀里的小孩子,却也记得这个漂亮的叔叔才是当年害的她父母险些分离的罪魁祸首之一,却还先把父亲放出来当了个好人。
好在现在他们一家和乐,她看看对方的笑话也就算了。
而这个不仅救了她的父亲,也让这位王公子不太痛快的姑娘,就是她现在的偶像了。
时年仿佛不曾察觉到阿飞、王怜花和亭亭之间的风起云涌,继续说道:“也正好在我指导阿飞如何与我配合的期间,倘若有小李飞刀的消息最好,若没有,那便只能等到我先打完上官金虹再说了。”
王怜花努力从操心外甥女的好舅舅的角色定位中挣脱出来,这才陡然意识到,他方才光顾着注意阿飞,却没留意到时年所说的这句话与他此前知道的消息有些矛盾。
十年前他随同沈浪出海之前,本着或许不会再返回中原的想法,便准备将他毕生所学编纂成的怜花宝鉴托付给李寻欢。
李寻欢到底是沈浪的故友之子,又在江湖上素有侠名,替他寻到一个称心的传人应当不难。
可惜他当时出门远游未归,他只能将怜花宝鉴先交托给了他李寻欢那位即将过门的妻子,又让孙老二帮忙看着,倘若有心术不正想要夺书之人,便助李寻欢一臂之力。
李寻欢为何不在李园而在关外?
柳伴风提到的十年间的武林大事也确实不曾提到几次李寻欢的名字,只剩下这“例无虚发”的名声还始终未曾被人忘记。
这十年间在李园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那本落到恶人手中必定为祸江湖的怜花宝鉴又是否被妥善地保存,传给了合适的传人,此事他也无从得知。
或许这个初入江湖的小姑娘从五毒童子死前的话中猜到的所谓小李飞刀也在关外,并不如她所想的那样准确,但不管怎么说,他此番返回也确实要为自己当年留下的东西最后的归宿做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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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时年带着个衣衫单薄的小伙子下山,突然体会到了为什么大多长辈在看到自家姑娘把人带回去的时候会有好白菜被猪给拱了的感觉。
当然这个称得上是他所见过的相貌能排的进前三的少年不能称之为猪,时年认识他充其量也不过是半天时间,他们两个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关系。
但这并不妨碍王怜花用一种近乎挑剔的眼光把阿飞打量了一番。
他看起来太过瘦削,或许是因为生长的环境并不能让他像是个富养的孩子一般,补充够足够的能量。
他的剑太过残破,王怜花敢说他那把剑固然可以凭借着出手的快和他本身的剑术造诣,在被人折断前先一步插入对方的咽喉,遇到真正的高手却一定会有麻烦。
他还看起来太过于冷淡——
尽管他这浓眉秀目看起来从骨相轮廓上真有些像是当年十九岁的沈浪,王怜花甚至要怀疑时年把人带下山是不是因为某种审美的遗传,但是这小子实在是个让他觉得头疼的闷葫芦。
打从他下山到现在就说过两句话。
一句是对着铁化鹤说的,他扛着此前几次打猎加上今日的杀狼的收获,要与人进行交易。
另一句是对着王怜花说的,他出于观察对方的目的,将烤好的鹿肉递了过去,结果得到的是阿飞的两个字,“不要。”
因为他自己从山上有带下来自己猎杀的猎物,肉已经足够他吃的了,所以他并不需要接受别人的好意。
“不行吗?”时年眨了眨眼睛,“荆无命是用剑的,阿飞也是用剑的,我觉得阿飞的剑道天赋只需要再有一点点的指导和几次实战就足以提升到能对抗荆无命的地步。”
“什么是一点点的指导?”王怜花问道,决定从里面找点茬出来,打消时年的想法。
“比如说阿飞不会点穴,这就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一个剑客当然可以锁定目标,只针对对手的脖子或者脑袋,却也得知道当一个人的脖子没那么容易被砍断的时候,对方周身的死穴在哪里,也最好能够知道,如果自己被人点了穴要用什么方法来让自己解脱出来。”
王怜花刚想说点穴这事情可并不是个小事,却又听到时年继续说道,“但是他很聪明,我只是跟他说了几句他便都能记住了。此外,野外的生活也让他养出了过人的眼力,起码他能看得清我是如何杀的五毒童子,就这一点来说,他就有这个资格成为我的同伴。”
“你要这么说我也可以……”王怜花嘀咕了句。
“可是我既然要名扬天下就不能占上官金虹和荆无命年龄上的便宜,”
时年的这个回答险些让王怜花呛到。
他看起来还是个不到三十的大好青年,奈何时年这句话丝毫也就没给他留点面子,尤其是一对比那张俊俏的脸还透着稚气的阿飞,更是对比鲜明。
“说来也蛮有意思的,阿飞说他也想在江湖上成名,而且有必须要成名的理由,这岂不是正好也是目的一致。”
要不是这冷峻的铁剑少年实在看起来不像是个会说谎的人,王怜花都险些要以为他是为了博得时年的好感才这么说的了。
亭亭饶有兴致地看着王怜花连续吃瘪,露出了个笑容。
她怎么会不认得王怜花。
二十年前沁阳古墓之事的时候,她虽然还是个时常窝在母亲怀里的小孩子,却也记得这个漂亮的叔叔才是当年害的她父母险些分离的罪魁祸首之一,却还先把父亲放出来当了个好人。
好在现在他们一家和乐,她看看对方的笑话也就算了。
而这个不仅救了她的父亲,也让这位王公子不太痛快的姑娘,就是她现在的偶像了。
时年仿佛不曾察觉到阿飞、王怜花和亭亭之间的风起云涌,继续说道:“也正好在我指导阿飞如何与我配合的期间,倘若有小李飞刀的消息最好,若没有,那便只能等到我先打完上官金虹再说了。”
王怜花努力从操心外甥女的好舅舅的角色定位中挣脱出来,这才陡然意识到,他方才光顾着注意阿飞,却没留意到时年所说的这句话与他此前知道的消息有些矛盾。
十年前他随同沈浪出海之前,本着或许不会再返回中原的想法,便准备将他毕生所学编纂成的怜花宝鉴托付给李寻欢。
李寻欢到底是沈浪的故友之子,又在江湖上素有侠名,替他寻到一个称心的传人应当不难。
可惜他当时出门远游未归,他只能将怜花宝鉴先交托给了他李寻欢那位即将过门的妻子,又让孙老二帮忙看着,倘若有心术不正想要夺书之人,便助李寻欢一臂之力。
李寻欢为何不在李园而在关外?
柳伴风提到的十年间的武林大事也确实不曾提到几次李寻欢的名字,只剩下这“例无虚发”的名声还始终未曾被人忘记。
这十年间在李园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那本落到恶人手中必定为祸江湖的怜花宝鉴又是否被妥善地保存,传给了合适的传人,此事他也无从得知。
或许这个初入江湖的小姑娘从五毒童子死前的话中猜到的所谓小李飞刀也在关外,并不如她所想的那样准确,但不管怎么说,他此番返回也确实要为自己当年留下的东西最后的归宿做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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