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页
这一回,被娜美抓奸在床的白大少爷,没有选择和娜美离婚。而是厚颜无耻的说要娶出轨的女大学生当姨太太。并且还在娜美吼着娶姨太太是封建|糟糠的时候,反驳说娜美和女大学生,他哪个都舍不得,最两全其美的办法,就是娶了他们两个,谁也不相负。
不得不说,一周目的白大少爷超级无耻,当然最后也没什么好下场就是了。可偏偏白大少爷不知道获得什么机缘重生了,重来一世的白大少爷觉得自己上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他的原配妻子,只可惜重生时机并不恰巧,白大少爷重生之前刚刚登报将苏格格批判了一个体无完肤,苏格格恨死他了,又怎么可能和他破镜重圆。
“等等,不觉得这个剧情怪怪的吗?”苏清之懵逼的道:“难道苏格格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估计是吧。”季言之也想不通苏格格为什么会和重生的白大少爷结局是he而不是be。就道:“反正狗血爱情是没有逻辑可言的。”
“没有逻辑那是狗血爱情,这里已经成了现实。没有逻辑会自行衍生出一套合乎天地法则的运行逻辑。”顿了顿,苏清之又道:“不过如果苏盈是颜盈的话,那大概重生的白大少爷会比上辈子还要惨烈。”
“那必须的。”季言之赞同道,却觉得颜盈一时半会儿应该没穿过来。“我们穿越应该是有顺序的。比如说我,是在一周之前,在原身登上自由女神号的那一刻过来的。”
“我三个月之前。”苏清之想想,赞同季言之的分析:“你没来之前,我怀疑我和苏格格有关系,花了一周的时间蹲守苏格格。我发现苏格格就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懂吗,标准的大家闺秀。”
“懂!”
怎么会不懂了,这年代,标准的大家闺秀代表什么呢,代表苏格格是个合格的大妇,对自己丈夫纳小还是追求真爱养外室根本不在意。
就像白大少爷闹着要离婚,遭到白家上下阻拦呵斥后就直接登报将苏格格批判得体无完肤,苏格格自觉辱没了门楣,才将白大少爷恨得半死不活,以至于后来霓虹人打来的时候,苏格格直接见死不救,看着白大少爷的真爱们全都被抓走,当了慰|安|妇。
不能说苏格格的行为不好,只是怎么说呢,霓虹人的罪行罄竹难书,不管被糟蹋的女子品性如何,身为女子的苏格格要是有能力救,怎么着也该搭把手,如果没能力
“明天我还是要去蹲守。”苏清之道:“我得确定苏格格是不是我找的人。”
“你为什么要找苏格格?”季言之好奇的问。
本以为苏清之会不知道,结果苏清之不假思索的道:“传国玉玺。传国玉玺在苏格格手中。”
季言之:“嗯?”
“我的直觉告诉我是这样。”苏清之指着自己的脑袋,不怎么高兴的道:“我是失忆不是失智。我记得原主跑来沪市是因为得到了‘失踪’十来年姐姐的消息,原主好歹姓爱新觉罗,对传国玉玺还是有印象的,记得大清灭亡的前一天,苏格格曾经进过宫。”
十年前苏格格十三岁,苏清之八岁,先不说失忆的苏清之,只说苏格格好了,十三岁对于苏格格来说,已经算是半大姑娘了。
女孩子尤为早熟,何况是宗室的格格。当时溥仪退位,传闻传国玉玺丢了。好好的东西,怎么会丢,苏清之反正更倾向于是被苏格格偷偷藏起来。
当然了,苏格格藏起来归藏起来,定然是没有带着传国玉玺出嫁,因为苏清之哪怕失忆,脑子也一直记得一句话。
“玉玺是给你留的。”
谁的宝印敢称玉玺,自然是边角破碎,镶嵌了金子,和氏璧改刻成的传国玉玺。不管怎么说,苏清之得把传国玉玺搞到手,免得落到入侵者手中。
“老苏你说”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道:“苏格格会不会跟你一样。”
一样什么?
一样失忆了?
苏清之皱眉,开始思索这个可能性。“老季你的意思是苏格格之所以出嫁后从来没有试图联系我这个弟弟,是因为她没了过往记忆?”
季言之:“很有可能。你想想古代世家大族的特性。不管是男丁还是出嫁的女眷,都对家族很有认同感。最最重要的是,你是弟弟,是苏格格一母同胞的弟弟,既然都直接跟你说玉玺是留给你的,那还有什么原因让一个‘扶弟魔’出嫁后,多年都不想办法联系弟弟?”
第112章 第①〇个故事!
季言之的分析很有道理, 苏清之想了又想,觉得苏格格和他一样,失忆的可能性很大。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苏清之点头表示明白后, 就道:“你呢今晚在我家过夜。”
季言之环视了一圈,发现就只有一张床, 不免抽搐起嘴巴来。
“先说好, 我睡觉打呼!”
“我还抠脚呢!”
“谁不是抠脚大汉来着。”
苏清之和季言之对视一眼,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打哈欠的打哈欠,准备翻空间找宵夜吃的翻空间找宵夜吃, 纷纷都有事情忙。不一会儿, 苏清之睡着了, 季言之吃饱了。
不过当天晚上, 季言之并没有留宿苏清之家。不是有没有地方睡的问题, 而是天色太晚,一通谈话结束,已经快凌晨三点多了。
季言之是偷偷摸摸从大帅府上翻院墙跑出来的,得赶在天亮之前回去。所以吃饱喝足, 又给苏清之留下一万块大洋,季言之就像一只矫健的夜鸟, 展翅飞离。
--
不得不说,一周目的白大少爷超级无耻,当然最后也没什么好下场就是了。可偏偏白大少爷不知道获得什么机缘重生了,重来一世的白大少爷觉得自己上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他的原配妻子,只可惜重生时机并不恰巧,白大少爷重生之前刚刚登报将苏格格批判了一个体无完肤,苏格格恨死他了,又怎么可能和他破镜重圆。
“等等,不觉得这个剧情怪怪的吗?”苏清之懵逼的道:“难道苏格格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估计是吧。”季言之也想不通苏格格为什么会和重生的白大少爷结局是he而不是be。就道:“反正狗血爱情是没有逻辑可言的。”
“没有逻辑那是狗血爱情,这里已经成了现实。没有逻辑会自行衍生出一套合乎天地法则的运行逻辑。”顿了顿,苏清之又道:“不过如果苏盈是颜盈的话,那大概重生的白大少爷会比上辈子还要惨烈。”
“那必须的。”季言之赞同道,却觉得颜盈一时半会儿应该没穿过来。“我们穿越应该是有顺序的。比如说我,是在一周之前,在原身登上自由女神号的那一刻过来的。”
“我三个月之前。”苏清之想想,赞同季言之的分析:“你没来之前,我怀疑我和苏格格有关系,花了一周的时间蹲守苏格格。我发现苏格格就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懂吗,标准的大家闺秀。”
“懂!”
怎么会不懂了,这年代,标准的大家闺秀代表什么呢,代表苏格格是个合格的大妇,对自己丈夫纳小还是追求真爱养外室根本不在意。
就像白大少爷闹着要离婚,遭到白家上下阻拦呵斥后就直接登报将苏格格批判得体无完肤,苏格格自觉辱没了门楣,才将白大少爷恨得半死不活,以至于后来霓虹人打来的时候,苏格格直接见死不救,看着白大少爷的真爱们全都被抓走,当了慰|安|妇。
不能说苏格格的行为不好,只是怎么说呢,霓虹人的罪行罄竹难书,不管被糟蹋的女子品性如何,身为女子的苏格格要是有能力救,怎么着也该搭把手,如果没能力
“明天我还是要去蹲守。”苏清之道:“我得确定苏格格是不是我找的人。”
“你为什么要找苏格格?”季言之好奇的问。
本以为苏清之会不知道,结果苏清之不假思索的道:“传国玉玺。传国玉玺在苏格格手中。”
季言之:“嗯?”
“我的直觉告诉我是这样。”苏清之指着自己的脑袋,不怎么高兴的道:“我是失忆不是失智。我记得原主跑来沪市是因为得到了‘失踪’十来年姐姐的消息,原主好歹姓爱新觉罗,对传国玉玺还是有印象的,记得大清灭亡的前一天,苏格格曾经进过宫。”
十年前苏格格十三岁,苏清之八岁,先不说失忆的苏清之,只说苏格格好了,十三岁对于苏格格来说,已经算是半大姑娘了。
女孩子尤为早熟,何况是宗室的格格。当时溥仪退位,传闻传国玉玺丢了。好好的东西,怎么会丢,苏清之反正更倾向于是被苏格格偷偷藏起来。
当然了,苏格格藏起来归藏起来,定然是没有带着传国玉玺出嫁,因为苏清之哪怕失忆,脑子也一直记得一句话。
“玉玺是给你留的。”
谁的宝印敢称玉玺,自然是边角破碎,镶嵌了金子,和氏璧改刻成的传国玉玺。不管怎么说,苏清之得把传国玉玺搞到手,免得落到入侵者手中。
“老苏你说”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道:“苏格格会不会跟你一样。”
一样什么?
一样失忆了?
苏清之皱眉,开始思索这个可能性。“老季你的意思是苏格格之所以出嫁后从来没有试图联系我这个弟弟,是因为她没了过往记忆?”
季言之:“很有可能。你想想古代世家大族的特性。不管是男丁还是出嫁的女眷,都对家族很有认同感。最最重要的是,你是弟弟,是苏格格一母同胞的弟弟,既然都直接跟你说玉玺是留给你的,那还有什么原因让一个‘扶弟魔’出嫁后,多年都不想办法联系弟弟?”
第112章 第①〇个故事!
季言之的分析很有道理, 苏清之想了又想,觉得苏格格和他一样,失忆的可能性很大。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苏清之点头表示明白后, 就道:“你呢今晚在我家过夜。”
季言之环视了一圈,发现就只有一张床, 不免抽搐起嘴巴来。
“先说好, 我睡觉打呼!”
“我还抠脚呢!”
“谁不是抠脚大汉来着。”
苏清之和季言之对视一眼,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打哈欠的打哈欠,准备翻空间找宵夜吃的翻空间找宵夜吃, 纷纷都有事情忙。不一会儿, 苏清之睡着了, 季言之吃饱了。
不过当天晚上, 季言之并没有留宿苏清之家。不是有没有地方睡的问题, 而是天色太晚,一通谈话结束,已经快凌晨三点多了。
季言之是偷偷摸摸从大帅府上翻院墙跑出来的,得赶在天亮之前回去。所以吃饱喝足, 又给苏清之留下一万块大洋,季言之就像一只矫健的夜鸟, 展翅飞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