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摸了摸下巴:长得很好看算么?
    于是她的脑袋又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可怜兮兮的姜宝乐,咬着手帕控诉着:乱臣贼子,欺朕式微!火球球目露凶光,小姑娘赶紧换上乖巧的表情:我知道她在秦淮河畔,别的真不知道了,本来人物就不是画的主体。
    这是南京?火球球震惊。
    就算画的是南京城,也不意味着那幅画和现在这个地方有联系吧,宝乐话锋一转,不过这里的确是南京,那边那个老板,讲的地道南京话。顺着小姑娘青葱的手指看去,是一家路边的馄饨摊,老板端上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正在问客人要不要加辣油。
    但火球球似乎对这个答案颇为满意:既然如此,那去找姓沈的吧。
    沈家在南京上千年,一直都是依山而居。
    宝乐本来想找个人打听一下消息,她很担心语言不通的问题,不过后来她发现是自己天真了,人家根本不理自己。一个两个是这样,三个四个也是这样,总归不可能是南京人不好客,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朝着人潮走来的方向,小姑娘闭上眼,直直迎了上去,短暂的全身一阵战栗后,她发现迎面而来的人全部穿过了她的身体,即便如此,那些行人也并未发现任何异样。
    小姑娘伸出双手看了看,却不觉得是自己有问题。她并不是透明的魂体,但这些路人却可以穿过自己的身体,也许真正有问题的不是她,而是这些人
    宝乐道:这里不是真实的世界。
    但她之后从报摊上拿起了一份报纸,却没有任何的困难,虽然不能碰触街上的活人,但街上的死物她却都能碰到。仿佛就像身处一条古色古香的老街,但上面来来往往的行人都是投射的虚影。他们彼此在一个世界,而宝乐和火球球在另一个世界,他们共用着街上的东西,比如这份报纸,比如那辆黑色的小汽车。
    而这个世界,她能看得见他们,而他们看不见自己。
    就像做梦一样。小姑娘惊奇的脱口而出。
    火球球若有所思道:也许真的是梦也不一定。
    宝乐没听清他的话,回头问道:你说什么?
    总之,先找到姓沈的。火球球最后总结。
    如果真的像宝乐推测的那样,那么就算见着沈家人也没用,但除了按火球球说的碰碰运气,他们现在似乎也做不了别的什么了。
    小姑娘认真的研究了一番手上的报纸,时值1912年,年初的时候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此后将以中华民国为纪元,改行阳历。
    1912,便是民国元年,作为临时政府所在地的南京城,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度和平而繁华。
    这么算,这里要比宝乐来的世界,早上近一百年了。
    从报摊的边边角角上翻找到一幅地图,可这种老式的地图印刷并不清晰,上面配的文字也是繁体中文。南京城这一百年经历了很多动荡,和她所熟悉的二十一世纪大不相同。即使宝乐在南京生活了五六年,想找到紫金山,对于一个不那么会认路的人来说,也是费尽了心思。
    然而就在紫金山下,意想不到的遇到了熟人。
    那时宝乐正坐在路边休息,准备等休息好了就顺着小路上山。这一路上,不管她怎么和路上的人打招呼,都没有人能看到她。所以到后来,尽管山脚下来往的行人并不少,但她已经失去了搭讪的兴趣。
    直到一辆与众不同的白色小轿车从她面前开过,她因为好奇,看了一眼摇下来的车窗,从而看到了坐在副驾驶和后排靠窗位置上的两个女人。
    后排的那个女人,正是不久前,撑着伞出现在红雨中的那个白衣女人。
    而副驾驶上的那个女人,虽然只有一个侧脸,却无疑是宝乐的老熟人人美心善,嘴硬心软的姜凝,姜美人。只是面前这个姜凝,似乎与宝乐认识的有许些不同,但她说不出来是哪里不同。
    这匆匆一瞥,只有后排那个女人,顺着她的目光,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
    她能看见她!
    宝乐猛地站了起来,因为起的过猛,还头晕目眩了一会儿。可等她再次看向前方,哪儿还有那辆拉风的白色小轿车的影子。小姑娘打了鸡血一般,兴奋道:火球球,我们来对地方了!
    无聊到开小差的毕方迷茫道:你说什么?
    我说找到导致我们出现在这个地方的罪魁祸首了。
    在哪在哪?
    摸了摸下巴,宝乐看向紫金山:没准在沈家老宅也不一定。
    托沈三和姜凝的福,为了督促她锻炼身体,紫金山宝乐可谓爬过千千遍的。在山下休息了一会儿,小姑娘就一鼓作气爬上了半山腰,找到了位于山腰附近的沈家老宅。
    就在她纠结要怎么进去的时候,先前那辆白色的轿车,这才慢慢悠悠开了上来。它绕了个大圈,山间道路崎岖,自然没有直来直往的宝乐爬得快。不过这一点,车里的人没料到,就连宝乐也没料到。
    因为走了大半天,加上爬山用了点时间,到沈家老宅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汽车的大灯照在宝乐身上,晃瞎了她的眼睛,小姑娘发现了自己投在地上的影子所以真的不是她变成了鬼。在发现宝乐的存在后,开着大灯晃人眼睛显然是不礼貌的,所以司机关了车灯,世界一下子恢复了黑暗,唯有大门口两站灯笼,发出了微弱的亮光,映衬着门口的一车一人一鸟。
    宝乐放下挡光的手臂,适应了一下黑暗,汽车上便下来了几人。
    先下来的是副驾驶上的姜凝,早春的夜晚,有许些寒凉。姜凝披着一件厚厚的毛绒披肩,环胸看着她,眼神冷漠。她并未说一句话,只是在第二个人出来后,回头看向了她。
    那也是一个女人,坐在后排靠驾驶座后面的位置上,不过那是宝乐不认识的人。虽说不认识,但这人也长得极好看,明明是个女人,生的却是英气逼人。穿着一件黑色的半袖旗袍,涂着红中发黑的口红,眼神分外凌厉。
    身着黑色旗袍的女人语气算不上和善,几乎是在质问宝乐:你是谁?
    宝乐扯了扯嘴角,原封不动的把问题还了回去:你又是谁?
    有意思,你站在我家门口,女人笑道,却问我是谁?
    她家门口?难不成这个女人是沈家的人。
    小姑娘清了清嗓子:好吧,关于我是谁,你可问她。
    宝乐指向姜凝,她的原意是姜凝可以佐证她是谁,可是姜美人在看到她指向自己后,迟疑了片刻,竟然缓缓转头,看向了她自己的身后。仿佛她不认识宝乐,而宝乐要指的也是她身后的人,而不是她一般。
    恍惚间,小姑娘意识到自己似乎犯了个大错误。
    怎么看,她都是回到了1912年,虽然这个1912年充满了诡异,不像是真的回到过去。可如果我们暂且默认是穿越到过去,难不成面前这个姜凝,是活生生的姜凝?怪不得,总觉得姜凝哪里怪怪的,是她身上阴气森森的那种感觉不见了。
    随着姜凝看向身后这个动作,黑衣的女人看了眼宝乐,绕到车的另一边,冲着车里唯一没下车的女人温柔一笑,而后缓缓将那个女人扶了出来。
    云芙,她说的没错,那个疑似的罪魁祸首,从车里下来,笑眯眯的看向宝乐,我自然是认识她的,姜宝乐小姐。
    哦?黑衣女人遂带着浓浓的敌意睨了一眼宝乐,面上却是笑的无比灿烂,仿佛沈忘言附体一般,不轻不重来了一句,朝歌,你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个黄毛丫头,怎的上我家来寻你了?
    名为朝歌的女人并不接话,反而得寸进尺提出了新的要求。
    云芙,让我和她单独聊聊吧。
    只见那黑衣女人咬牙切齿的瞪着无辜的宝乐,回头还一脸假笑的对朝歌点了点头,等朝歌背着她走向宝乐,才威胁意味极重的瞥了眼宝乐。仿佛她要是让朝歌少了一根头发,都会被她碎尸万段一般。
    可这出戏,又是唱的哪儿跟哪儿,宝乐的小脑袋当场宕机,一脸困惑。
    沈云芙带着姜凝打算先一步进门,临走前,她冲着车里吩咐了一句。按理来说,车上此刻也就还剩司机了,所以宝乐一开始注意力并不在上面,直到沈云芙那句话出口。
    君之,等朝歌和姜小姐说完话,你把她送到寻香坊去。
    一切的一切,都在君之两个字出现后,失去了颜色。
    第134章
    开始下雨了。
    沈家老宅的荷塘小凉亭是尖角的,春雨落在青瓦上,又顺着尖角坠入荷塘,发出清脆悦耳的滴滴哒哒声。小凉亭里点了盏油灯,烛火摇曳,衬着宝乐和面前的女人,脸如雪一样的白。这人把她约来也不着急说什么,气定神闲的沏了杯茶,递到她面前。那白瓷的茶杯,小巧而精致,茶汤碧绿清澈,香气四溢。
    可惜宝乐不懂茶,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荷塘另一边,君之撑着伞站在雨里,安静的等他们说完。
    如果说方才的姜凝还是1912年活着的姜凝,那么面前的君之也应当是那个年代的君之,原来一百年前他就是这般清冷的人了。宝乐用手撑着下巴,虽然她在明他在暗,根本瞧不见什么,却还是看的起劲。
    等我们聊完,宝乐对面的女人轻抿了一口热茶,莞尔一笑道,你有的是时间去和他单独说话。
    小姑娘回神,正色答道:你到底是什么人,若是你认识我,那我来到这是不是你安排的?
    是,也不是,女人淡定的放下杯盏,这是一个连环相扣的局,有很多人都参与了。缺了他们哪一环,你都不可能出现在这儿。当然,最终能决定你出现在这儿的人,确实是我。
    那人站了起来,朝宝乐伸出手,只见她纤细的手腕上,有一个大出一圈儿的手镯,成色青碧分外华贵。
    鄙姓李,单名谙,字朝歌。目前继承了家里的产业,在上海经营一家老牌工厂,算是个有点名气的企业家。这次来南京,是来谈生意的。
    听她这番话,倒也是稀奇,一个认识宝乐的人,怎么可能真的是一百年前的上海小老板,除非本着半试探半套话的目的,宝乐斟酌了好一番,才开口道:所以你也是上古遗族之一?
    李谙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目光中带着赞许:不错。我是上海李家现任的家主。
    宝乐对李谙的第一印象,只觉得她是个美人,举手投足都是娇弱柔美的气质。不曾想到几句话下来,竟然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一股奇怪的韧劲,而且并不柔弱。想想也是,在上海那样的城市,她一个女人,要是真如她自我介绍时那般,混得有声有色,想必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女性家主本就不容易,何况是那个年代。
    宝乐想了想,遂又问道:所以李小姐,你是用了什么方法,让我穿越到这百年前来了?
    李谙摇摇头:我并没有让你穿越时空的能力。姜小姐,正如我刚才所说,你之所以在这儿,是很多人协力的结果。而这也不是百年前,仅仅是一个我为你织的梦。
    宝乐彻底傻了眼。
    食尽世人梦,织成一人生。红尘似故梦,锦瑟似流年。
    李谙淡淡笑道:这便是我们李家的天授。
    但凡天授背后的句子,总是这么让人摸不着头脑。除了做梦这一点外,宝乐也细品不出其他什么来。不过要是周围的一切是做梦,也未免太真实了一些。她现在眼能观百景,耳能听雨落,鼻能闻茶香,口能食甘苦。甚至刚刚走了那么远的路,爬了那么那么久的山,她现在只觉得饥肠辘辘,想吃顿好的。
    没等小姑娘想明白,李谙便突然换上严肃认真的神情,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姜小姐,接下来我讲的话会很重要,即便你现在不明白它的意思,我也希望你可以全部记住。
    所谓梦,惯有噩梦与美梦两种,这是只有做梦之人才能左右的。若要从梦中醒来,也只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做梦之人意识到自己在做梦,至于其二
    宝乐紧张的看向她:其二是什么?
    李谙目光一暗:其二是做梦之人在梦里死亡。
    也就是说,只要这人意识到自己在做梦或者是这人死亡,我就能回到自己的世界?
    李谙点头。
    宝乐眨了眨眼睛:那你总该知道,这场梦是谁的梦了吧?是你的么?
    当然不是,李谙无奈的笑笑,你应当知道,天授是不能作用自身的。由我编织的梦,当然不可能是我的梦。
    小姑娘将手放在茶杯上,春天的夜晚还透着一股子寒气,茶早就凉了。但寒冷刺激了血液循环,脑子也比平常灵光一些,宝乐问道:如果只是做梦,也犯不着拉我入梦吧,李小姐似乎还有更重要的话没有吩咐?
    李谙喜欢和聪明的小姑娘讲话,两人思维同步,心照不宣。
    若平常人做梦,便也是做梦了,可李家的梦不一样。李家人织成的梦,是可以通过梦境改变现实的。我之所以把你送进这场梦,自然是有我自己的目的,可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穿越过去,改变历史,一直是时间悖论。你倒也不怕我蝴蝶效应,毁灭世界。
    李谙好笑的看了她一眼:你改变不了历史,难道你没发现,这个世界能看到和被你影响的人,十分有限么?
    宝乐当然发现了,她只是想从李谙口中再次确认一遍。如此说来李谙希望她改变的事,或者说是希望她改变的人,甚至是梦的主人,就是能看的到的这几位与上古遗族有关的人了。
    李谙将手腕上的玉镯子取下来,放在小亭子的桌上,目光所及皆是柔情:这场梦前后数十年,可你不必等那么久,若是觉得够了,这只镯子能帮你完成时间跳跃。
    怎么感觉像在交代遗言。宝乐默默吐槽了一句。
    也不知道李谙听没听到,只是说完前面那句,她又自顾自接了一句:你知道么,我们家族有一把自上古传下来的,纯金打造的,可以织梦的锦瑟。遥传这把锦瑟是王母手下玄女之物,玄女常于王母休憩之时弹奏,因此只要听到这锦瑟弹出的曲子就能入梦。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么说来,红雨之中的李谙似乎也抱着一把琴,当时宝乐以为是琴,原来是瑟。
    只是雅安那次,地宫中的八幅壁画,并没有一幅画着锦瑟。要是说古琴倒是有一幅画上画着,可琴瑟是两种不同的乐器,是古琴,却也非锦瑟。
    好了,扯远了,李谙叹息,那么姜宝乐,今后就交给你了。
    什么叫今后就交给她了?
    哎等等!
    宝乐抓住了最后的机会,甚至来不及深究李谙的话,只是脱口而出一句:该不会梦的主人是沈云芙吧?
    李谙明显愣了一下,就在宝乐想要抓住更多的细节之时,她闭上了眼睛。等她重新睁开眼睛之时,便感觉换了一个人一般,甚至问起了宝乐是谁,她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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