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丽华无所谓的耸耸肩:我说了,你说的一个字,我都不会信。
    谢淮弯着腰,捂着肚子,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你既然不信,为什么要一直在原地听我胡扯呢?
    谢丽华第一遍没听懂他的意思,但她看向谢淮时,发现对方似乎并不是因为想笑才弯的腰她发现谢淮的眼睛一片赤红,就像是发了炎。不光是谢淮,她觉得自己眼睛也很难受,又疼又痒。结合之前谢淮说的话,她恍然大悟,也许谢淮种种的行为,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只是为什么要拖延时间?拖延的是什么时间?应该不是为了拖延她倒流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长短都不是她或者谢淮想结束或者想延迟就能做到的。
    谢丽华抬头看了眼空中飘下的雪,随后她发现雪似乎并不是从空中飘下的,更像是来自她的右后方。她回头,隐约看到在两边的房屋后,似乎有一架巨大的鼓风机。鼓风机会制造噪音,但村里的教堂一直会用大喇叭外放圣歌,所以她竟然刚刚才发现。
    所以是雪有问题,也许有毒,谢淮在拖延她在雪中的时间。
    她胸腔和呼吸道突然一阵接一阵的开始疼痛,喉头一股腥甜,谢丽华仰天吐出一口鲜血,双腿无力,膝盖磕在地上,靠着手臂勉强支撑着身体。
    谢淮从某个时间点后,开始慢慢远离她。在她倒退的时间里,谢丽华知道是谢淮慢慢走向了她。
    谢淮叹了口气:仓库里面有防毒面具,趁着你还能动,去拿吧。只不过以你现在的状态,即使拿到了面具,也走不出多远,这次是我们抓到你了。
    听着他的话,谢丽华张了张嘴,因为刚刚吐过血的缘故,她的牙齿上全是红色血迹。苦笑了一声,这个头发花白的女人勉强抬起头,目光涣散的问谢淮:作为警察你当然可以抓我,可作为一个母亲,我从未觉得自己做错过。我要的不多,但凡他们中有谁曾经向我道过谦、忏过悔,我都不会杀他们。06年,他们当中最大的才十七岁,就算是法律对他们都会多加宽容。可难道世道宽容,就意味着犯了错,可以不用承认么?
    谢丽华说着说着又吐了口血,她用最后的力气打了个响指。
    谢淮震惊道:你疯了?你已经中毒,现在暂停时间,根本不可能逃走,只会让你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我知道。
    谢丽华闭上眼,仰面躺在地上,她的手指拂过那些晶莹的雪花,取消了它们暂停的时间,让它们落在自己的脸上。更多的毒物进入了她的气管,谢丽华咳嗽了两声,越来越多的血从她的口腔和鼻腔中汹涌而出。
    她用极轻的声音,喃喃了一句:活着太累了,我想颜颜了,想去陪她了。
    谢淮从未想过谢丽华会主动寻死,在他的认知里,只要张俭还活着,她就不会放弃去杀他。可他到底高估了失去朱颜的这十六年,其实他不知道,谢丽华曾经不止一次的轻生过。这么多年要不是管叔平一直看着她,一直用仇恨吊着她,也许谢丽华早就下去陪她的女儿了。
    可是谢丽华不能死,谢淮也不允许她死的这么容易,不允许她笑着去死。
    谢淮从仓库里拿出自己的防毒面具,戴在了谢丽华的头上,而后他也因为在雪中待的时间太久,晕倒在了谢丽华不远处的地上。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恢复了正常,又在不知不觉中倒退到了尽头。
    然后韩子阳带着他的手下,出现在了东街尽头不远处。
    宝乐和白芷、高行他们东拉西扯了半天,中场休息的时候因为担心谢淮他们的行动,还是站在院子里打了个电话。结果谢淮的手机半天没人接,于是她又打了韩子阳的电话。
    韩组长听到手机铃声半天没有反应,还是手下的人提醒他,才恍恍惚惚拿起来,看都没看直接按了接听键。
    韩组长,你们行动怎么样了?成功了么?抓住谢丽华了么?
    韩子阳按着一直突突在跳的太阳穴,用沙哑的嗓子,只说了一句话:姜宝乐,怎么办呀,谢幼安谢幼安他快不行了。
    第125章 第六乐章:归晚
    我得先去一趟医院, 韩子阳说谢淮从女萝村卫生所转院到了北京市中心医院,宝乐认真道,但是我们的东西现在都在女萝村, 启神之地也在女萝山上。所以不如兵分两路, 我去医院, 你们去准备点魂的相关事宜。
    高行认同:那我得和你一起回医院,不然姓韩的哪儿没法交代。
    也行, 宝乐看向沈忘言, 那你们先回女萝村,我和高行一起去医院?
    其实她倒是很想带上君之, 但是多少有些自知之明。以沈忘言的性格,他放谁走都不可能放君之,毕竟他们来镜中界也不是旅游的, 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办。反正君之人就在这儿,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也不必时刻追求黏在一起,总归等所有事都处理完, 他们有的是时间。
    在他们擅作决定的时候, 一旁的白芷道长若有所思道:你们打算怎么回去?现在晚上七点,五点后村里就不通车了, 即使赶明早的大巴,到北京也要等晚上。
    宝乐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坐大巴回去, 理不直气也壮道:坐什么大巴?当然是怎么来怎么回去, 您好歹也是我太爷爷, 不能这么小气吧。
    白芷道长笑了笑,随后举手投降:小宝乐这么说,我倒不好意思拒绝了。可就算我借你画中境, 这玩意儿有六个小时的使用冷却期,只能送你们去一个地方,是回医院还是回女萝村,你可得自己想好。
    那先回女萝村把,宝乐最后拍板,之后我和高行打的去医院就行。
    他俩一唱一和,倒是决定的快。沈忘言先白了白芷一眼,紧接着叹了口气,无奈道:不用这么麻烦,白当家,你送他们去女萝村,我带宝乐回医院。
    小姑娘大惊:你要怎么带我回医院?
    沈少爷面上带着笑,颇为高深道:我自然有我的办法。
    日落西山,黄昏之时,鬼市将开。
    宝乐早该想到的,沈家人能走什么正规的道儿,还不是他们的老朋友鬼市。上次他们把鬼市玩成了大逃杀,可这次有沈少爷在,出入鬼市好比逛自家后院儿。
    临出发前,小姑娘从包里拿出之前白酒和白糖托给她的引魂伞,什么也不说,一下子塞到姜凝手上。
    姜美人捏着宝乐粉嫩嫩的小脸儿,笑嘻嘻道:怎么,生气了?
    我又不傻,我知道,你让他们带着你的伞来找我,是怕我不来,小姑娘抱怨道,可你一句话都没留就失踪这么久,就没想过我会担心么?
    姜凝愣了一下,指尖划过她胸前的那缕碎发,轻轻摩挲着:你担心我?我以为以你的性格,会先骂我一顿怪我为何瞒着你这么多事。
    宝乐哼了一声:那倒也没以为错,等我有空了,第一个收拾你!
    姜美人笑了笑,笑容中带着许些苦涩,连看着面前这个小姑娘的目光都柔和了不少,只是惨杂着一丝不明的意味。她轻轻叹息道:到底是姜家的孩子,瞧这鼻子眼睛的,以前怎么没觉得你生的这般好看。
    这女人转性了,竟然学会夸人了,小姑娘浑身打了个哆嗦,朝她吐了吐舌头。
    说完了姜凝,宝乐又去和君之打了个招呼。姓君的比起隔壁的姜美人倒是言简意赅了许多,只一句早点回来就算完事儿。言简意赅虽然是个褒义词,却不是什么时候都适用。要不是沈忘言在催,小姑娘绝对能把最后这段十米不到的路,走出蜗牛的速度。
    宝乐转身的时候,突然被人从身后扯了一下背包带子。差点就要一百八十度后仰摔倒的小姑娘,随手一抓,青葱的手指从对方散开的发丝中穿过,什么也没抓到。
    当然君之也不可能真让她摔倒,早就用另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背,之后他很认真的又说了一句:早点回来。
    小姑娘瞪大了眼睛,脸上飞上一抹绯红。
    我我我我宝乐挣扎着从对方手中站了起来,头也没回的往前冲,我走了。
    你说现在小姑娘谈个恋爱怎么这么纠结,你什么都不表示吧,她嫌你不够浪漫。你要是真表示了,她自己先一步脸红害羞跑的比兔子还快。
    君之的目光一直在宝乐身上,从头到尾没有移开。
    看着她似乎是像沈忘言抱怨了一句什么,又转头和白芷道长扯了扯皮。
    您真的就这么放我走呀?来之前我还以为是场鸿门宴,最后可能要有一番殊死搏斗!
    白芷道长耸耸肩:一开始就说了,是喝茶嘛。现在既然茶也喝了,当然该散场就散场喽。
    宝乐撇撇嘴:我怎么感觉,您老在坑我呢?
    这可真是天大的误会,白芷道长轻笑道,其实主要还是想见你一面,知道你长什么样,知道你是个怎样的小姑娘。
    那您可满意?
    满意至极。
    没好气的白了对方一眼,小姑娘转头屁颠屁颠的踏进鬼市。沈少爷是紧跟在她身后一起进去,姓高的想要跟上,被无情的小少爷拦在了鬼市门口,给了他一个你自己打的去医院的眼神。
    到此为止,君之方才收回目光,发现姜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他。
    闭嘴。
    宝乐提着一盏幽蓝色的灯笼,伸长了脖子,在鬼市街上左瞧瞧右瞧瞧。上次来只光顾着逃命,现在有闲工夫才发现,鬼市是真的有趣,卖的东西稀奇古怪什么都有。
    比如孙悟空的猴毛,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有啥用,不过在鬼市竟然还挺热销,属于网红产品。另外还有几个比较红火的摊位,比如卖太岁肉的,还有卖功德签的。这倒是比较好理解,太岁肉可以增加寿命,功德签可以增加运气,都是投胎转世必备神器。
    怎么,你对这些东西也有兴趣?沈忘言微微侧过脸,笑着问她。
    小姑娘煞有其事道: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对谢淮的伤情有用。
    沈少爷摇摇头:鬼市卖的东西只有鬼能用,等他也变成鬼了,你再挑几个送也不迟。
    宝乐连忙呸呸呸了几声:韩子阳说了,他都从ICU出来了,现在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还没醒。真要变成鬼,还不得多等几十年,好人长命百岁嘛!
    这话放在谢淮身上虽然不错,却深深刺进了沈家小少爷的心里。
    其实好人也未必会长命百岁。
    你们沈家不是号称金陵城里的沈阎王么,你们不如和黄泉里的老大商量商量,让谢淮赶紧醒过来。这么多人守着他,也怪不容易的。
    沈忘言扯着嘴角:你见过阎王救人?要想我们沈家救人,要么等死透了,像姜凝那样。要么一辈子不老不死,像君之那样,你觉得谢老七会感谢你这么救他么?
    宝乐撇撇嘴:长生不老也没什么不好吧。
    沈少爷睨了她一眼:长生不老一百年是挺好的,可要是永生永世的长生不老,那就是诅咒了,这话劝你别当着君之的面儿说。
    小姑娘恍惚自觉失言,抿起嘴唇,不再多说。
    还有,沈忘言道,你想帮谢淮,不必求别人,自己就能做到。
    宝乐困惑:我?怎么救?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不是学医的,可你有羲和体质。谢淮虽然伤得不轻,但恰巧他也不是普通人,沈忘言问她,你知道什么是羲和体质么?
    小姑娘最讨厌别人装着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让她猜东猜西。
    宝乐嘁了一声,似有不服道: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什么羲和体质么,羲和谁不知道呀,太阳神嘛!你别以为自己多厉害,这些神话传说,就算我不知道,我还不会百度了嘛!
    沈忘言笑笑:那我说些你不知道的?
    宝乐愣了一下,心不甘情不愿道:你说。
    中国古代神话因为地域广阔、宗教渗透以及很多外力因素影响,其实有很多版本流传于世,我们的这部分内容主要来自家族代代口口相传以及族内文献记载。神话其实对于现代人来说,已经过于遥远,即使有文献记载,也更多的是人云亦云,真假难辨。有时候神话对于我们来说,更多的是用来将我们身上种种与众不同的地方,进行追根溯源,从而给予一个合理的可能性。在这个过程中,所谓的特殊能力,所谓的家族宿命,就慢慢可以被族人接受了。
    宝乐咋舌:您是理科生吧,这种时候,竟然还有心情盘逻辑。
    我只是听倦了家里人那套千篇一律的说辞,沈忘言不在意道,羲和在神话里是掌管太阳的神,嫦羲是月亮的神,有说法她们是一个人,也有说法嫦羲是嫦娥的前身。可无论哪种都是在人类出现之前的神,家族内部称这样的神为第一代的神。至于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他们出现时,大地上已经有了人类,他们与造人和补天的女娲一起,在我们心里属于第二代的神。
    上三族一直都默认白姓为祝融之后,姜姓为共工之后。唯有高氏一族略微特殊,这个是后话,暂且不表。
    对于血统,千万年来一直遵循一个原则,就像历史书上讲天下局势一般。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拥有神之血的三族在最初的时候各自与外族通婚,因此血统日渐稀薄。而后世代更迭,当天下之人皆有神血一脉,便又重新开始血统融合,如此反复,约三千年一个周期。
    羲和体质并不是说你和太阳之神羲和之间有什么联系,而是当你体内的神之血比例超越50%,就会趋近于神的力量。在这个前提下,被世人以羲和这样的名号代称。
    不对呀,宝乐反驳道,按照你这个血统论,羲和体质应该早就出现了。我太爷爷是白家正统继承人,太奶奶是姜家正统继承人,爷爷是姜白两家正统继承人,奶奶是高家正统继承人,那我爸才是那个血统最为纯正的人吧。
    你竟然绕过来了。沈忘言有些佩服道。
    小姑娘挺胸自豪道:那必须的!又不是只有你逻辑超群!
    沈少爷不置可否,继续解释道:理论上是这样,可有个问题,性别不对。
    宝乐震惊:你们咋还搞性别歧视呢?
    沈忘言摇摇头:不是我们性别歧视,你怎么不想想,既然羲和只是个代称,那为什么不叫盘古体质,不叫东皇太一体质?
    对呀,小姑娘一脸迷茫,为什么?
    沈少爷深吸了一口气:因为除了羲和体质以外,还有帝俊体质,在古神话里帝俊是羲和的丈夫。《山海经大荒南经》有云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日浴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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