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没多重呀。就你这个身高,重个七八公斤也不影响你的美。现在很多人的审美都太不健康了。如果那时候我认识你,我就会告诉你,你很漂亮。”
    他说得诚恳,她有点感动,吐露心声:“可是这么多年,并没有哪个男人真心实意地爱上我。很多人都觉得我不错,可他们最终还是爱上了别人。”
    天天瞪着她,突然笑了。
    她疑惑:“你笑什么?”
    “你听过那句话吗——女孩子说没人喜欢她,意思就是有些男人不算人。”天天夸张地摇头叹气:“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残酷。”
    她怔了一下,哑然失笑:“我可不是那种人。”
    这时服务员过来收盘子,谭丽莎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吃了好多,懊悔地说:“完了!今天卡路里超标了!”
    “没事儿,旁边就是学校,咱们去操场上活动活动。”
    他们进了学校,走过林荫路,路过篮球场,篮球场亮着灯光,男生们在打篮球。她不由自主地看过去。这是她一个下意识的习惯。很久以前,每次路过学校的篮球场,她都会忍不住偷偷地张望,想看到姚望的身影,可又怕别人知道她居然觊觎他,看得躲躲闪闪。
    这时一个篮球向他们飞过来,天天一把接住,对那几个打半场的男生叫道:“哥们,借我用一下啊——”
    他运球到一个空着的篮筐下,跳起来干脆利落地扣了个篮,然后潇洒地挂在篮筐上,笑着对她挥手。他身高并没超过一米八,但弹跳力惊人,动作协调,更显得灵活好看。
    她忍不住惊呼了一声。那几个男生马上叫好:“一块儿玩会儿?”
    天天笑着看向谭丽莎,她对他点点头。他把外套脱掉,随手扔在操场边的地上,就加入了这场临时的比赛。他身体灵活,频频得分,每进一个球,就会笑着看她一眼。她就会笑着对他挥挥手。
    球场上的灯光带着怀旧的气氛,仿佛让她穿越回了很多年以前,球场上最闪亮的那个男孩,每一个动作,都是为了她。
    男孩子们散去,比赛结束,天天笑着向她跑过来。她说:“你打得真好。”
    他笑道:“我现在打得少了。走吧,我们去喝汽水。”
    说着他去拿他的衣服。然而,衣服不见了。他以为自己记错了地方,她也陪着他找来找去。可是衣服已经无影无踪。问了旁边的几个人,谁都没注意。
    谭丽莎问:“你外套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吗?”
    天天懊恼地说:“钱包手机和钥匙都在里面。钱包里有我所有的卡和证件。”
    “你别急。我打个电话试试。也许是有人拿错了。”
    她打了电话。手机关机了。对方是故意的。
    天天颓然道:“完了。肯定找不回来了。”
    谭丽莎后悔极了,说:“对不起,我应该帮你看着的。可是我只顾着看球。”
    天天尽量开朗地笑道:“没事儿。没多少钱。”
    她看出他很不开心,可还是尽力安慰她,想了想说:“我们在附近找一找,也许贼只拿了现金,把钱包丢在附近。”
    他们一路在夜色下看着,可一无所获,也看不清楚。他叹了口气:“算了,没戏了。”
    “明天我们去学校传达室问问保安,也许会有人捡了交给他们。”
    两人慢慢地往外走,路过图书馆前的大台阶。他说:“你陪我坐会儿行吗?”
    她陪他坐在台阶上,此刻夜色渐浓,行人稀少。深秋的风很凉,她问他:“你冷吗?”
    他摇摇头:“不冷。”
    他心里懊恼又烦躁。今天真的太倒霉了。兴冲冲地去她公司,却得知她已经有了心上人。想讨她欢心,一时忘形,钱包手机钥匙全都丢了。
    她看他烦恼,越发内疚。手机钱包钥匙一起丢失,简直是都市人最可怕的噩梦。她关切地看着他,歉意地说:“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明天我陪你去挂失……”
    令他心动的面孔近在咫尺。只要轻轻一低头,就可以吻上去。一句男生间流传已久的话突然就冒了出来:该吻的时候不吻,比不该吻的时候吻了更糟糕。反正事情也不会更糟糕了,大不了被她讨厌。而不喜欢和讨厌,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不能做恋人,难道你还要和她做“普通朋友”?
    他心一横,带着一股近乎赴死般的悲壮心态,冒失地吻了上去。
    那双唇和身体都比想象中还要柔软,身上淡淡的香气让他意乱情迷。他大脑一片空白,只是情不自禁地吮吸,犹如贪吃果冻的小孩子。
    她有一刹那的错愕,不仅是为这个毫无征兆的吻,更为了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点点都不反感。甚至,有一点喜欢。或许是因为这深秋的校园的夜晚,或许是之前那一点点酒精,或许是因为他是刚刚在灯光下的球场上对她微笑的少年。她知道自己没有爱上他,但她享受这一刻的感觉。
    她自欺欺人地给自己找了个放纵的借口:他心情不好。不过是一个吻而已。何必拒绝,让他难堪。给他一点快乐又如何呢。
    她回应了他。
    他们在月光下吻了很久,他才松开她。她本想开玩笑说:“好了,现在心情好点了吧?”
    可他一脸的欣喜若狂,痴痴地看着她,整个脸都在发光。他轻轻拿起她的手,不停地吻,吻得小心翼翼,虔诚如教徒,仿佛这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他喃喃地说:“这真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一天。”
    她被他的样子打动了,镇住了。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面孔。她无法对着这样一张脸说,我只是跟你随便一下。
    她把那句准备好的玩笑话咽了回去。
    他们在台阶上偎依着坐了一会儿,她提议今晚先去她那里,明天陪他去挂失。一路上他满脸都是掩藏不住的笑容,拉着她的手。到了小区的楼下,她突然心虚起来,她觉得她可不能让别人看见她和他在一起了。
    她松开了他的手,低声说:“这是公司的房子,所以——”
    他连忙表态:“你如果不方便,我不去也可以的。我可以找个麦当劳待一晚上。”
    “那倒也不用。我的意思就是……反正稍微低调一点。”她像个一晌贪欢之后不想给名分的渣男,试图把话说得婉转一点,可初入此道,还不熟练,说得十分心虚。
    天天忙不迭地点头答应。此刻她就是说让他赴汤蹈火,他也会欣然从命。
    谭丽莎带他进了屋,关上门,才悄悄松了一口气。她找了个毯子给他,说:“委屈你在沙发上躺一下吧。”
    他有些腼腆地说:“我出了很多汗,用你的洗手间冲一下可以吗?我不想把你的毯子弄脏。”
    她想起他打了一晚上篮球,说:“行,你用吧。”
    她找出条毛巾给他。他钻进洗手间。她心烦意乱,不知该如何处理这段关系。突然门铃响了一声,她吓了一跳,走到猫眼那里一看,姚望笑呵呵地站在门外:“你没睡吧?我看你灯还亮着。”
    第82章 烤糊了的吐司面包
    谭丽莎第一反应是装死。也许他敲两下没反应就走了。可姚望看她没回应,声音变得有些焦急:“莎莎?你在吗?你没事吧?”
    他拿出手机给她打电话,手机铃声在室内响起,彻底揭穿了她在家里的真相。她慌乱之下开了门,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刚才没听见……你有什么事吗?”
    他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还以为你出危险了呢。下午发信息给你也不回。”
    她瞪大了眼睛:“你什么时候发信息给我了?”
    他拿出手机,翻出来给她看。屏幕上,他大概在四点多发了一条信息:估计今天完事比较晚了,明天再帮你搬家哈。
    没头没脑,不清不楚,是他一贯的风格。但确实是打过了招呼。
    她拿出自己的手机检查,姚望的名字上并无新信息提示。点开与姚望的对话框才看到一条新的信息。时间也不一样,晚了很多。
    信息错乱延迟。常见也不常见。总之偏偏发生在今天下午。
    他说着就要进屋,她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僵在那里。他笑道:“你怎么了?傻乎乎的。”
    他轻轻推她一下:“变木头人了?”
    她急中生智:“要不然,去你家聊吧?我家……刚搬家,太乱了。”
    他好奇地往里张望:“你自己搞定了搬家啊?这么能干?乱点怕什么……”
    “我……想去你家。”
    他一怔,笑了:“好呀。欢迎串门。”
    她松了一口气,拿起门口的钥匙就要关门。可就在那一刹那,天天的声音从洗手间里传出来:“lisa,你有吹风机吗?”
    姚望一怔,诧异地看着谭丽莎:“家里有人啊?”
    谭丽莎语无伦次,试图关门:“没事,不要管……一会儿再说这个……”
    可天天见她没反应,已经一边试探地问“lisa?”一边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他倒是把自己的衣服都穿上了,可他的面孔湿润光洁,正拿着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还带着一脸甜蜜的笑容。再瞎的人也看得出他刚刚洗了澡,并且心情不错。
    天天看到姚望出现,颇感意外,也很不爽。但又觉得自己已经“上位”,应该表现得大方一些。
    他微笑着对姚望说了声“嗨”,又对谭丽莎说:“你们是不是有事要谈?进来呗。”
    一副男主人的大方姿态,他简直想给自己打满分。
    谭丽莎浑身的血液都冻住了,大脑彻底死机,说了一句雪上加霜的话:“你……这么快就洗完了?”
    姚望毫无心理准备,大脑一片混乱,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他不能置信地回过头,看到谭丽莎一脸被捉奸在床的表情,抱怨天天为什么这么快就洗完了澡。
    她看到他质疑的眼神,更是说不出话。两个人就这样古怪地互相看着,仿佛有人突然按下了这个房间的暂停键。
    唯有天天的大脑还在运转。他突然就什么都明白了——他们在江南吃大排档时,姚望说,要是有篮筐,我还能表演个扣篮。难怪她对篮球那么感兴趣。难怪她在球场边看他的样子,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朋友。难怪她在那样的情况下接受了自己。
    原来她的心上人一直是他。多么不令人意外的结论啊。高大英俊的,会扣篮的富家子老同学兼老板,和他这样一个普通人。任何一个女生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吧。
    甜蜜的感觉瞬间化为乌有。他回头看着她。这次他看清楚了。她满脸都是慌张,生怕姚望误会。难怪她留宿他时一脸为难。难怪在走近小区时,她松开了他的手。原来她只是兴之所至,吻了一个替身。
    可随即他想起她陪他找手机,在月光下陪他坐着,她不忍心让他去麦当劳过夜。也许她很风流,可她还是个善良的好女孩。最重要的是,他喜欢她。他希望她快乐。做男人要有风度。他不想让她觉得他没风度。
    天天在那一瞬间做出了决定。他笑着对姚望说:“你别误会啊,我就是来帮lisa搬家的。我钱包钥匙都丢了,没证件也没法住酒店。我本来说去麦当劳待着,lisa心眼好,就说让我待到天亮,去补办那些东西。”
    姚望将信将疑地问:“钱包钥匙都丢了?丢哪儿了?”
    天天随口说:“坐地铁时把外套落在座位上了。”
    谭丽莎愕然地看着天天。姚望听出了破绽,怀疑天天在耍心机装可怜,追问道:“你什么时候坐的地铁?搬家时都没发现丢钱包?大晚上要该走的时候,就发现丢钱包了?”
    天天很好脾气地说:“是啊。早点发现就好了。我就是很糊涂。”
    他尽量装作坦然地对谭丽莎说:“对不起啊,我不应该跟你借卫生间。这确实……太让人误会了。主要是出了好多汗……”
    她意识到他在掩护她,一脸内疚地看着他。他安慰地对她笑笑:“lisa,你借我点现金。我去麦当劳待会儿。”
    姚望看天天说得诚恳,又觉得自己方才有些小人之心,就说:“别去麦当劳了,去我家吧。”
    天天说:“不用了。你们俩不是还有事儿要说吗?我先走了。”
    他对谭丽莎笑一笑,说:“晚安。”
    他一直在微笑,可嘴角可以上扬,语气可以轻松,眼睛里失落与心碎却无法伪装。刚才那个星光下甜蜜得发光的面孔,此刻已经黯淡无光,却还在努力掩饰。
    姚望连忙说:“别呀,要不一起去我家吧,很近的,也在这个楼里。”
    天天摆了摆手:“真的不用,别客气了。”
    谭丽莎呆呆地看着天天,觉得自己糟糕至极,甚至卑劣。如果不是为了她,他不会丢那么多东西。她知道只要她假装若无其事,姚望就会相信。可她生平从未这么辜负过人,也未曾被这样全心全意地在意过。
    说不清是出于怜悯、珍惜、不忍、感动,亦或是类似于讲义气或是做人要地道的道德感。或者,还有一些对姚望的不满——他从未对她有任何确切的表示。总是不打招呼,随心所欲,仿佛他天经地义地就是她人生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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