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严格控制油温和鸡块的数量。想要外酥里嫩,炸物必须在高温下迅速定型。而家里的油锅容量小,炸鸡块如果太大,下锅就会降低油温。所以,家里做美式炸鸡,每块要处理得小一点。
    谭丽莎的妈妈刘冬梅女士对炸鸡配方亦有贡献。她喜欢做面点,早先是各种中式白案,后来又学了不少西式点心,领悟到了奶制品在西式食品中的重要性。她发现了两个诀窍:第一,用生粉和面粉混合制成面衣。第二,面糊里除了有鸡蛋,还有酸奶和牛奶的混合物。
    五岁那年,谭氏夫妇联手打造的这份家庭版迷你美式炸鸡,让谭丽莎成为了小朋友中最令人羡慕的对象。那是谭丽莎的黄金岁月。她的家里总有最美味的食物,所有的人都称赞她的美貌。
    其实那时候的谭丽莎跟现在长得也差不多:圆脸圆眼睛,弯弯的眉毛,白皙的脸庞。
    不同的是,孩子胖一点是可爱的。有人说她像哪吒,有人说她像年画娃娃。电视剧里的儿童角色,也多半是这一类水灵富态的小姑娘。亲友长辈们看电视时,常会指着荧幕念叨:莎莎要是生在北京,肯定能当个小童星!莎莎不比她长得好看?
    谭丽莎上小学时,也还算个好看的小孩儿,偶有人提醒,老谭并不着急,总是说:“小孩长大就抽条儿了!急啥。”
    可是“抽条儿”并没有到来。谭丽莎顺理成章地从一个胖小孩,长成了一个胖姑娘,进而成了胖女人。
    与此同时,炸鸡也渐渐成了罪恶的垃圾食品。高油、高热、吃了会发胖。闪着金光的高档外国餐厅肯德基,原来是不上档次的快餐店。而谭丽莎那爱吃炸鸡的好胃口,也在小学三年级的一次春游中,变成了招来嘲笑的致命缺陷。这转变快得让人猝不及防,让童年的骄傲瞬间成了少年的自卑。
    那次春游野餐时,谭丽莎的餐盒照例最丰盛:三层高的保温饭盒里,第一层是茶叶蛋,第二层是素菜包,第三层就是谭氏招牌炸鸡。这套饭盒一层摞一层,可以用螺口严丝合缝地组装成桶状,拎起来很方便。外面是塑料质地,里面是不锈钢,保温性能极好,早上装好饭,到了中午都是热乎乎的。
    刘冬梅热心肠,知道有的孩子家长忙,想着多准备点,可以分给小伙伴。一来是孩子们吃得高兴,二来也让谭丽莎在学校里人缘好。这三层食物看似简单,其实都满是心思:茶叶蛋,素包子,炸鸡,都是好吃好拿好分享的东西。
    刘冬梅的温柔体贴,在食物上体现得尤其到位。
    除此之外,老谭夫妇还精心给谭丽莎准备了蛋糕和水果,零食若干,以及一罐自制的酸梅汤。
    谭丽莎拿出食物时,照例引发小伙伴的一阵欢呼。但这次,欢呼声中有个笑嘻嘻的声音说:“莎莎的饭桶好大啊!难怪你这么胖!”
    说话的人是一个瘦瘦的女孩,尖脸,朱美俏,家长们都说她长得小鼻子小眼的,不大气。谭丽莎从小脾气好,性格乐呵,老师、同学、家长都喜欢她。这是她第一次被别人嘲笑胖,她感到不太舒服,可不知该如何反应。她看了看朱美俏。人家笑容满面,似乎并无恶意。她又看了看周围的同学们,大家都在没心没肺地笑着。有人还一边笑一边重复着:“饭桶!哈哈!饭桶!”
    谭丽莎决定也跟着大家一起笑。这第一次的笑容,定格了她今后的人生角色。“能吃的胖子”这个标签从此便牢牢地贴在了她的身上。她渐渐习惯了做一个好脾气的小胖子。女孩子们一起玩游戏的时候,她永远是丫鬟,不是公主。没有人对此有疑义,胖子天生就是跟班的命,谁会让一个胖子当主角呢。
    谭丽莎说服自己,当丫鬟也挺好,反正都是玩。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谭丽莎接受了自己的喜剧配角身份。直到16岁那年,她遇到了姚望。
    姚望是插班生。进校的第一天,就成了全校的焦点。他身材高挑,动作敏捷,很快就成为了校篮球队主力。削瘦的身形还带着少年特有的单薄,却已经拥有很多同龄男生还未发育出来的阳刚之气。姚望家境不错,书包,球鞋和单车都是最新款,本来具备跋扈的资格。可不知为何,他的笑容里总带点落寞和无奈,就更显得迷人。
    姚望犯了错,就是老师也要对他网开一面。
    谭丽莎看到姚望的第一眼就被击中了。她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两个词:一见钟情和卑微。以前模糊的孩童世界,在一瞬间变得清晰而残酷。原来孩子们的游戏就是人生的预演。只有公主似的女孩才能吸引到王子的目光。
    更糟糕的是,谭丽莎发现,那些不美的女孩,比如她,并不会因为自己不美,就自动去喜欢相对平庸的男孩。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追寻着姚望。就像那些美丽出众的女孩子一样。只是这番心思不能说出口——乐呵呵的胖丫头居然有了野心,妄想得到众人垂涎的王子。那么,就会连“可爱”这个优点也失去了。
    可爱是她最大的优点。她不敢放弃。她在这个壳里一住就是十几年。一度认为这个壳已经与她融为一体。但最近,她好像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壳了。
    展会里人来人往。谭丽莎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隔壁展位的一块不锈钢镜面上,上面远远地映着她的身影。那是她身体的侧面,最显胖的角度。她觉得自己近看其实还行,能找到一些优点,比如弯弯的眉毛,圆圆的眼睛,皮肤也比较好。
    可远看,就只有一个残酷的“胖”字可以概括。
    路人匆匆走过,只觉得那里坐着一个平平无奇的胖姑娘。可没有人知道,这个胖姑娘,也曾是个被人夸赞漂亮的小女孩。
    谭丽莎看了看表,已经三十分钟了,两个实习生一个都没回来。她有点饿了,决定先吃点零食。正在手袋里拿她的饼干和牛肉干,就听见一个男声叫她:“谭丽莎?”
    她抬起头,那一瞬间,她怀疑自己精神分裂出现了幻觉——姚望居然笑眯眯地站在她的面前,仿佛她刚才的回忆化成了人形,特意跑出来吓她一跳。
    几年不见,他还是那么帅。不,他好像更帅了。曾经的少年气并不曾失去,又添了几分气定神闲的神采,可眼里那一点点的落寞还在。
    姚望看谭丽莎的样子,失笑道:“你干嘛这个表情?跟见了鬼似的!”
    谭丽莎这才确定他不是自己的幻觉,她掩饰说:“啊……不是,你不是在美国吗?”
    “早回来了。你果然还在北京啊?行啊你!”
    这句“行啊你”,让谭丽莎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天啊,他还记得。
    她松开手里的零食,让它们又落回到手袋深处。
    第4章 性感的熟成牛排
    姚望提起的,是谭丽莎在高中唯一让人刮目相看的那次。
    有些女孩似乎从小就注定要过一种平凡的生活,谭丽莎就是其中的一员。圆脸,爱笑,朋友让帮忙从不犹豫,父母做家务知道给打下手,和气到有点好欺负。不太聪明也不笨。学习算是认真,可又够不上刻苦。
    老师也都觉得她是个好孩子,不给个一官半职,似乎有点对不住。可这孩子实在没什么亮点和特长,怎么办呢?就当个劳动委员吧。
    谭丽莎当了很多年的劳动委员,永远是班里干活儿的主力,偶尔也会因此得个优秀学生的奖状。没人讨厌她,可也没人注意到她。
    唯有高考报志愿时,谭丽莎居然报考去北京,让大家都小小地惊讶了一下。这是个不够理性的决定——同样的学校北京收分高。
    父亲老谭皱着眉头说:“你这个分数,去北京上不了啥好学校。现在考公务员,学校不行人家都不要的!咱家又没什么关系。”
    一贯好脾气的谭丽莎说:“爸,我这辈子也就上这么一次大学。我想去个有意思的地方。”
    母亲刘冬梅听了这句话,想起自己少女时期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心软了。她劝老谭:“去北京上大学,见见世面也好。毕业再回来呗。”
    “这事儿能由着她?现在大学生找工作多难,你又不是不知道!”
    “孩子大了,就听她的吧。将来是好是歹,咱不落埋怨。”
    “这是埋怨不埋怨的事儿吗?自己的孩子,我怕落埋怨吗?离家那么远,出点事怎么办?咱这是女孩子!”老谭把实话说了出来。其实他是担心。莎莎从小没有离开过家,性格又是这么傻乎乎的,一下子去北京上大学,怎让人放心得下?
    但做父母的总是容易对孩子的愿望心软。谭丽莎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执念。老谭拗不过女儿,最终还是开了绿灯。
    大学开学时,两口子特意请了假,如临大敌地送女儿去北京那所不知名的二本学校报到。一路上老谭都挑剔得不行,说北京大,乱,干,“连个海都没有!”。
    刘冬梅笑道:“人家有海——后海!”
    “那也叫海?那就是个水坑!”
    进了学校,新生家长送孩子进宿舍。宿管阿姨撇着京腔儿说:“您记住喽,也就这开学的时候,父亲能送这一回。以后男性家长没事儿不能上女生楼。”
    刘冬梅怀疑阿姨针对他们。她觉得好像阿姨没有嘱咐那几个北京家长。她嘀咕了一句:“谁没事老来呀。”
    老谭倒是满意了:“这学校管挺严,挺好。安全。”
    刘冬梅细心地帮谭丽莎铺好床,安置好行李,晚上全家一起去吃饭。刘冬梅笑着问女儿:“这回高兴了?喜欢北京不?”
    “高兴!喜欢北京!”谭丽莎笑得很开朗。
    老谭夫妇也欣慰地笑了。
    其实谭丽莎的笑容是装的。她后悔得不得了。
    没有人知道她一心要来北京的真正理由。同学们聊起报志愿时,姚望说:“我肯定报北京。在家门口上大学,那不跟没上一样?”
    谭丽莎也毫不犹豫地决定报考北京。不是奢望姚望会因此与她有点什么。只是想让他知道,她不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
    女孩子的家长多半不愿意女儿离家太远。那几个素来有野心的女孩报了上海和深圳,因为落户政策更优惠。最终谭丽莎居然成了班里唯一报考去北京的女生。
    高考完了全班扔书庆祝聚餐,大家按照不同的地区组建起同乡会。大家说:“北京有姚望,谭丽莎……”
    仅仅是听到别人把他们的名字排列在一起,谭丽莎心里就甜得要命。她拼命忍着,可开心的样子是遮不住的。
    很多女生都喜欢姚望,可真到了高考这种事上,没有几个孩子能真正自己做主。看着谭丽莎居然不声不响地跟姚望有了交情,好几个女孩都心里不平衡了。
    朱美俏笑吟吟地说:“莎莎可亏了,到了北京,你也就能念个三本吧?其实大学在哪念都一样。想留在北京,关键是看学校好不好。到时候毕业了留不下,多惨啊。还不如当初不去呢。”
    朱美俏就是第一个管谭丽莎叫饭桶的小女孩。她们从同一个小学升入了同一个初中,到了高中仍然在同一个班里。朱美俏还是那么小鼻子小眼的,但她的纤细此时成了优点。配上一头长发,颇有几个追求者。
    她学习成绩和谭丽莎差不多,报了本地的海事大学。这是老谭想让谭丽莎报的学校,不但是211,而且方便以后进海关。
    谭丽莎想反驳,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的好友付欣悦气不过,正要替谭丽莎抢白几句,姚望居然在一边说话了:“没出息的人,才试都不敢试呢。一辈子就上这么一次大学,当然要选个有意思的,自己最想去的地方。留在北京有什么难的?北京那么多人呢。”
    他还对谭丽莎眨眨眼:“到时候咱们几个都留在北京,一起逛故宫吃烤鸭,馋死他们!”
    朱美俏对姚望自然又是另一番嘴脸,她笑道:“烤鸭有什么好吃?”
    姚望笑道:“你吃的不正宗,当然不好吃。正宗的就很好吃。”
    同学们开始讨论起烤鸭来,而谭丽莎生平第一次,对美食话题失去了兴趣。她不停回味着刚才姚望的话,满足极了。不仅因为他替她说话,更因为,那话恰恰也是她想说的。
    聚餐之后,姚望还拉了个“北京同学群”。里面只有谭丽莎一个女生。她幸福了,晕了,飘了。学校排名算什么?专业算什么?她眼前仿佛出现了姚望带着她在北京的大街小巷游玩的画面。
    她开始想入非非。其实,姚望一直跟她的关系都不错。他和她的想法也那么一致。她决定立刻开始减肥,等到了北京,要让他看到一个新的自己。
    那个暑假,谭丽莎疯狂地运动外加节食。一个月以后,她如愿以偿地减到了125斤。虽然还不算太苗条,但镜中的女孩在某些角度,已经有了婀娜之姿。
    然而,姚望并没有去北京。他第一志愿落选,被父母打包发送美国。
    听到这个消息的一瞬间,谭丽莎的世界都灰暗了。怎么会以为这么简单就可以和男神接近呢?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到了学校,看着老旧而窄小的校园,满校园灰头土脸的师兄,再想到学校尴尬的排名,她觉得自己就是天下第一大傻瓜。
    糟糕的时光里,美食是她唯一的慰藉。她热衷于在节假日,游走于本地著名的苍蝇馆子,胡同小店。她在朋友圈里写美食日记,装出一副对北京兴致勃勃的样子。体重渐渐回到了140斤以上,她毫不在意。毕业时她没有拿到北京户口,老谭再次让她回大连,她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拒绝了。
    也许是为了朱美俏曾经对她的轻视。也许是终究跟这个巨大的城市有了感情。总之,她还是想留下来。
    她骗父母说自己找到了很理想的工作,公司很重视她。她从没想过会再遇到姚望。可偏偏就这么遇上了。
    姚望好奇地看着她的展位,问:“你们公司做空调的?”
    “主打是家庭净化系统。也有点别的大型电器,比如工业用的吸尘器。你来看展?”
    “别提了,我过来参展。我爸非让我来。其实现在大家都网上销售了,参加这种传统展会根本没多大意义。”
    “是啊是啊。”谭丽莎由衷地觉得姚望说得很有道理,完全忘了刚才小赵也说过几乎一模一样的话。
    “所以我就说要出去吃饭,溜出来透透气。”姚望笑得像个逃课的中学生:“你吃了吗?要不要一起出去吃点?我刚才看了,这里的小卖部就没什么能吃的。”
    谭丽莎觉得姚望坦诚,可爱又机灵。而几分钟前小吴这么说,她还觉得对方是事儿多公主病。
    她刚想答应,小吴就拎着一大袋肯德基回来了:“莎莎姐,你的餐来啦!今天有活动,加一块钱送鸡翅,我觉得你肯定想要,就帮你加了,反正鸡翅多一点也没关系……”
    看见姚望,她连忙道歉:“啊,对不起,我没看见有客户。”
    谭丽莎说:“没事儿,这不是客户,是我同学。”
    姚望有点遗憾:“你已经买饭了啊,早知道让你帮我也带一份了。那你忙吧,我去吃饭了……”
    说着他站起身要走,谭丽莎正在万分后悔自己刚才点了餐,失去了和姚望共进午餐的机会。没想到小吴说:“那正好啊!我买多了,现在就是两份餐啊。”
    姚望问:“是吗?”
    谭丽莎如梦初醒,只觉得小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她赶紧打开袋子给姚望看:“对啊,你看,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
    姚望好奇地问:“你点这么多干嘛?”
    谭丽莎心虚地掩饰:“呃,我想留着明天当早餐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姚望笑道:“不白吃你的,晚上我请客。你没什么安排吧?”
    “没有没有。”谭丽莎的手在桌子下狠狠地掐自己。是真的,不是梦。
    晚上,谭丽莎和姚望坐在东三环附近的一个高档牛排馆子里,装模作样地看着菜单,等着服务生问她那个经典的“牛排到底要几分熟”的问题——得知姚望要请她在这里吃饭,她临时搜索外加问tiffany,做足了功课。
    tiffany叮嘱她:“记住,牛排都是单数!三五七分熟。可千万别点全熟,五分熟最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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