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包里有给你带的早饭,你先吃了。”丛烈又狠狠加了一句,“省得让我背来背去的。”
    云集一听也是,丛烈带的饭肯定比节目组给准备的好入口。
    他翻了一下丛烈的包,里面有一瓶密封好的羊奶和两枚豆沙馅的小甜圆面包。
    “你让场务把奶给你热热,别喝凉的。”丛烈小声嘟囔完,自己在床头柜上找药。
    昨天晚上去找场务要药的时候云集就觉出来人家有点不太把他当事儿,只是听说药是给丛烈要的的时候,态度才温和了一点。
    其实这很好理解,对于这个节目而言,云集本来就是间接蹭丛烈热度的一个工具,现在丛烈本尊来了,那云集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云集倒也不至于为这种细枝末节吃劲。
    “不用麻烦了。”他拧开瓶盖就准备喝。
    玻璃瓶还没送到嘴边,就被丛烈劈手夺下,“你怎么就这么不听劝?”
    他那个敏捷的样子,倒也确实不像是在生病。
    “现在温度没有那么低吧?为什么不能喝?”云集皱着眉反问他,“而且总因为这点小事麻烦场务有必要吗?”
    “谁嫌你麻烦了?”丛烈就只听得见自己想听的,“场务就是干这个的,保证嘉宾有好的工作状态不算是他们的工作吗?热个奶有什么麻烦?”
    说着他已经穿好衣服了,拧着云集的手腕就往外走,“我倒要看看谁敢嫌你麻烦。”
    也不管云集同不同意,丛烈直接把人带到了场务的值班房间,上来就问:“我要热瓶奶,你们方便给加热吗?”
    值班的还是那个眼镜男。
    他一看见丛烈,立刻把他手里的羊奶恭恭敬敬地接过去,“方便,这儿有微波炉,现在立刻就给您热。”
    丛烈仍然瞪着他:“昨天是你给云集拿的药?麻烦你了吗?”
    “不麻烦不麻烦!”眼镜男点头哈腰的,“一点也不麻烦!”
    “热五十秒就够,别弄得太烫了。”丛烈的目光这才从他身上挪开,胳膊一伸,把云集拉到了自己身边。
    这时候摄像机的镜头已经贴过来了。
    云集有些恍然。
    可能羊奶都是节目组让丛烈带的。
    很合理。
    等羊奶热好了,他就着吃了两个小面包,胃里暖暖的很舒服。
    不由觉得参加这节目还挺一举两得。
    又养生,又有工作效益。
    一路下山的时候,云集跟丛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出于合伙人的本能,他习惯性地替丛烈营业,“下个月的演唱会,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丛烈步伐微微一顿,答非所问,“我刚给演唱会想了一个名字,致意我最重要的人。”
    云集当然知道演唱会的名字。
    “致c先生”嘛。
    在他看来丛烈是有点自恋了,c代表丛烈,那他最重要的人就是他自己。
    倒也不意外。
    但是这是工作时间,他有责任配合营业。
    云集顺着他的话问:“什么名字?”
    “‘fur mr.c’,”丛烈脸颊有点泛红,“意思是,献给c先生。”
    “挺好听,”云集点点头,“献给什么样的c先生呢?”
    “献给我十七岁时的c先生,我们是那个时候遇到的。”丛烈的目光有些躲闪,但还是朝着云集的方向,“不过这也只是个初步的名字,到真正敲定之前可能还会改。”
    云集稍微一愣,只注意到了他的前半句。
    原来这个c先生,不是丛烈。
    而是另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就更好笑了。
    他跟丛烈生活的三年里,居然都不知道居然存在一个对丛烈来说这么重要的人物。
    他垂下目光,有点后悔提起这个话题。
    “我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喜欢《致爱丽丝》。”丛烈试着去捕捉云集的目光。
    云集也喜欢《致爱丽丝》。
    但是听见他现在这么说,一瞬间又觉得不喜欢了。
    “是吗。”云集有些心不在焉,试图忽略丛烈的声音。
    丛烈还在继续,“他对我有很多帮助……”
    “好。”云集冲他短促地笑了一下,“预祝你演唱会顺利。”
    丛烈让他堵得一愣,但还是跟了一句,“你到时候有空吗?会不会来现场?”
    云集简直想问丛烈到底什么意思。
    他献给别人的演唱会,自己去那儿干嘛呢?
    但是当着镜头,他不好拒绝得太生硬,“到时候再说吧,看时间安排。”
    丛烈安静了一会儿,声音比早上刚起床的时候更喑哑了,“到时候你能忙什么忙得连一场演唱会的功夫都抽不出来?”
    云集半是开玩笑,半是理所应当,“我买不到票啊,丛老师的票,连黄牛都只能抢到外场吧。”
    “你不用买票,”丛烈声音里带了一些低落,“我可以带你进去。”
    云集明白了。
    这就是在做节目效果。
    丛烈现在就是这么一说,那他也就那么一听。
    “行啊,丛老师都这么说了,我当然还是恭敬不如从命了。”云集笑了笑。
    但丛烈还是没多高兴,又追问了一句,“你真的会来吧?”
    云集太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只想赶快敷衍过去,“当然要去了。”
    但其实只要他一想起那个名字,那些闪耀的灯牌,就只能回忆起那天的冷雨,还有跟黄牛蹲在一起时周身缭绕的烟草味。
    丛烈接下来的兴致明显高多了,在后面出发去海钓的车上甚至唱了两首歌。
    弹幕的热度瞬间暴涨。
    【听见云集答应来演唱会,某只酷盖眼睛都要笑没了哈哈哈哈!】
    【啊啊啊烈哥是我的神!!!】
    【为什么有的人的声音就像是乐器一样啊?听见丛烈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夸张。】
    【谁救救我为什么会这么甜?丛烈好像那种甜甜小狗,我第一次见这款丛烈救命!】
    【刚才你们看见丛烈追着云集问来不来的眼神了吗?啊我的心都怦怦跳!】
    【他说他愿意——】
    【话说有没有机会听见二位合唱啊?】
    【合唱合唱!!!听不见合唱我的朋友死不瞑目呜呜呜!】
    【云集老婆——想听老婆唱歌——】
    主持人立刻随着风向活跃气氛,“我们好像确实没听过云老师唱歌,观众呼声这么高,云老师愿不愿意赏脸来一段?”
    云集摇摇头,笑着说:“我五音不全,该吓着大伙儿了。”
    “那怎么会?美人都会唱歌,云老师肯定是谦虚了。”于隋卿笑盈盈地看着他,“大伙都这么想听你唱歌,云老师该不会连这点小小的心愿都不满足吧?”
    但云集是真的不会唱歌。
    上辈子他为了迎合丛烈,去学过好一段时间的美声,后来那位大师很委婉地跟他说:“爱好和爱人一样,可以是广泛的,但适合自己才最重要。”
    但他当时只听懂了一层。
    云集记得有一次朋友聚会,当时因为他和丛烈的工作交集非常大,来的好多人都同时认识他俩。
    那天吃完饭,大家就起哄说一起去唱个歌。
    当然很多人是想跟丛烈多打打照面,日后好走关系。
    云集虽然酒量很不错,但是当天替丛烈挡了很多酒,已经喝得有点酒意了。
    然后ktv里人一多,大家又起哄架秧子,让从没当众唱过歌的云集开个头,带着丛烈合唱。
    他不该喝那么多酒。
    以至于一时上头忘了自己五线上面没有谱这件事了。
    云集还记得那是一首情歌。
    前奏响起的时候其他人还在随着节拍摇晃,等云集一开口,整个包厢都凝固了。
    多少是有点醉了,他根本没有察觉出来大家脸上的笑意越咧越大。
    然后有人开始把丛烈往前推,“快快快,跟我们云总琴瑟和鸣。”
    当时云集眯着一双桃花似的醉眼,“丛烈,这首歌我……我献给你。”
    酒气发出来是有个过程的,当时正好到了云集意识最涣散的时候。
    他摇摇欲坠地拄着唱歌的大理石的高桌,朝着丛烈招手。
    在那短短的几秒钟里,他是幸福的。
    因为他在期待和丛烈的第一次合唱。
    然后丛烈在众人的注视下,沉着脸走出包厢,哐地把门拉上了。
    就像是在耳边砸响一道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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