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立时露出了一个堪称猥琐的笑容,挤眉弄眼道:“放心,福利本总共就出三套,绝对不让别人再看。至于通贩版,你男人上上个月就亲自审过了,对群众的反响也很满意,还让我直接往丹麓那边发呢。”
蓝祈:“……”
“为了给你立个讨喜的人设,你男人也是煞费苦心啊。”路遥勾着他的肩膀,突然感慨起来,“什么都替你打算好了,让你只需要安心待嫁。谁能想到咱们的荣亲王会是这么个宠妻狂魔呢。”
蓝祈脸上端得矜持,心里早就飘然欲仙,翘起的嘴角压都压不住,那副满足的小模样被路遥尽收眼底,却难得地没再出言揶揄。
路大老板或许永远都不会承认,他这套本子不止看哭了无数人,还把他自己都写哭了。
但这并不羞耻,他看着这两人一路走来,自然知道有多不容易;如今大婚近在眼前,所有人都应该发自内心地欣喜和祝福。
…………
六月初八,一大早就艳阳高照,是西北六月里难得的好天气。
天刚蒙蒙亮,荣亲王府门前便已然人头攒动,无数百姓自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翘首以盼,等着他们的王爷进城迎亲。
王府内外张灯结彩,鲜艳的红绸围着院墙挂了一圈,喜庆又不失典雅的红灯笼垂在每间厅室门前。最夸张的是被布置成洞房的暖阁,连琉璃窗上都贴上了红窗纸,院中的红梅青柏被大团大团的红蔷薇簇拥其中,只留了一条花间小径可供进出。
暖阁前的大湖也被精心装点,湖中新投了一批红锦鲤,整条九曲回廊挂满了红绸红灯,甚至连湖边的柳树都系着红丝带,远远望去,满眼都是如火烧般热烈的颜色。
正厅被布置成了礼堂,后方的宴厅则已经开始准备酒席。虽说是要普天同庆,但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进王府来喝一杯喜酒,是以只摆了八桌。至于其余人,夜雪焕自然早有打算。
他最后视察了一番,甚觉满意,于是亲自站在正厅前,看着高迁给侍卫和仆役们分发喜钱。一人十二两,寓意一世一双。
府里的下人接了如此丰厚的喜钱,纷纷谢赏道贺,夜雪焕也一一微笑点头示意。
他穿着一身流金龙纹的大红喜服,金冠束发,玉带裹腰,脚踩一双黑底刺花长靴,负手长身而立,眼角眉梢尽是风发的意气,阳光之下似乎都在熠熠生辉。
高迁用眼角余光瞥了他一眼,一时也觉感慨万千。他看着夜雪焕出生长大,熟悉他的每一丝喜怒哀乐;到如今将将二十八年,竟是头一次看到他如此欣喜雀跃,那股子兴奋甚至已经掩盖不住,仿佛都能从他的每一根头发丝里飘散出来。
高迁在大内伺候了近三十年,眼光自然无比毒辣;夜雪焕第一次带蓝祈回丹麓时,他就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却没想到这一天会到来得如此艰辛和漫长。
世人皆言“成家立业”,夜雪焕二十岁便一战成名,距离天下顶峰不过一步之遥,却堪堪到了现在,才终于有了他所想要的“家”。
哪怕是当年拿到西北帅印时,高迁也从未见过夜雪焕眼中有过如此光彩。那时他腹背受敌,心中压着重担,即便得胜也不敢有丝毫骄纵懈怠;而今他终于可以不再顾虑,可以尽情地做他自己。
若是没有蓝祈,夜雪焕或许至今仍在皇权中沉浮;而若是没有夜雪焕,蓝祈或许也要在黑暗中埋没一生。
他们注定了会在一起,成为彼此的救赎。
满头银发的老太监偷偷抹了抹湿润的眼角,笑道:“王爷,吉时将至,您早些出发吧,莫让王妃久候了。”
夜雪焕调侃道:“怎么,你竟比我还急?”
高迁笑道:“老奴是替王爷高兴呢。”
“既是高兴,今日便多喝几杯。”
许是真的心情舒畅,夜雪焕语气轻快,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都仿佛快要飘上天去,“我长到这么大,还没见你老人家醉过,今日不妨就醉一回给我瞧瞧?”
高迁一脸的老奸巨猾:“老奴若是醉了,谁来替王爷招呼宾客?”
正调笑间,童玄将青电牵了过来,身后跟着一队侍卫,一个个脸上笑容洋溢;虽然依旧都是黑衣,胸口却都别着一朵红蔷薇干花,一人牵一匹扎着红绸的高头大马,就连青电头上都顶着一团大红绸花,使得这驰骋于沙场的铁血战马也平添了几分俏皮可爱。
夜雪焕会意一笑,翻身上马,出门迎亲。
王府大门一开,外面民众的欢呼声炸响而起,凑上前来高喊“恭喜王爷”,却又自觉地分开一条道路,簇拥着王府的仪仗,浩浩荡荡地前往千鸣城。
平心而论,夜雪焕并没有多注重礼俗形式,三媒六证、十里红妆大可不必,但这迎亲巡游的仪式却一定不能省。什么聘礼彩金都是虚的,万众瞩目之下把自家王妃抱回家才是实打实的“风光”。
接亲地点放在城南殷老太傅的宅邸中,外人都以为是老太傅德高望重,所以充当了长辈的角色,殊不知他与蓝祈当真有一层师生关系,夜雪焕是真的要他去坐那个“高堂”的座。
老太傅膝下无儿无女,临老却居然要亲手送学生出嫁,心情可谓十分复杂。蓝祈昨晚带着锦鳞在他府中留宿一夜,他就念叨了蓝祈半宿,抱怨夜雪焕太过任性妄为,搞这么大阵仗,日后必惹争议;又责怪蓝祈太依着他惯着他,日后若有争执必要吃亏,语气又酸又硬,果真像个到处挑刺的老丈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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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祈:“……”
“为了给你立个讨喜的人设,你男人也是煞费苦心啊。”路遥勾着他的肩膀,突然感慨起来,“什么都替你打算好了,让你只需要安心待嫁。谁能想到咱们的荣亲王会是这么个宠妻狂魔呢。”
蓝祈脸上端得矜持,心里早就飘然欲仙,翘起的嘴角压都压不住,那副满足的小模样被路遥尽收眼底,却难得地没再出言揶揄。
路大老板或许永远都不会承认,他这套本子不止看哭了无数人,还把他自己都写哭了。
但这并不羞耻,他看着这两人一路走来,自然知道有多不容易;如今大婚近在眼前,所有人都应该发自内心地欣喜和祝福。
…………
六月初八,一大早就艳阳高照,是西北六月里难得的好天气。
天刚蒙蒙亮,荣亲王府门前便已然人头攒动,无数百姓自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翘首以盼,等着他们的王爷进城迎亲。
王府内外张灯结彩,鲜艳的红绸围着院墙挂了一圈,喜庆又不失典雅的红灯笼垂在每间厅室门前。最夸张的是被布置成洞房的暖阁,连琉璃窗上都贴上了红窗纸,院中的红梅青柏被大团大团的红蔷薇簇拥其中,只留了一条花间小径可供进出。
暖阁前的大湖也被精心装点,湖中新投了一批红锦鲤,整条九曲回廊挂满了红绸红灯,甚至连湖边的柳树都系着红丝带,远远望去,满眼都是如火烧般热烈的颜色。
正厅被布置成了礼堂,后方的宴厅则已经开始准备酒席。虽说是要普天同庆,但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进王府来喝一杯喜酒,是以只摆了八桌。至于其余人,夜雪焕自然早有打算。
他最后视察了一番,甚觉满意,于是亲自站在正厅前,看着高迁给侍卫和仆役们分发喜钱。一人十二两,寓意一世一双。
府里的下人接了如此丰厚的喜钱,纷纷谢赏道贺,夜雪焕也一一微笑点头示意。
他穿着一身流金龙纹的大红喜服,金冠束发,玉带裹腰,脚踩一双黑底刺花长靴,负手长身而立,眼角眉梢尽是风发的意气,阳光之下似乎都在熠熠生辉。
高迁用眼角余光瞥了他一眼,一时也觉感慨万千。他看着夜雪焕出生长大,熟悉他的每一丝喜怒哀乐;到如今将将二十八年,竟是头一次看到他如此欣喜雀跃,那股子兴奋甚至已经掩盖不住,仿佛都能从他的每一根头发丝里飘散出来。
高迁在大内伺候了近三十年,眼光自然无比毒辣;夜雪焕第一次带蓝祈回丹麓时,他就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却没想到这一天会到来得如此艰辛和漫长。
世人皆言“成家立业”,夜雪焕二十岁便一战成名,距离天下顶峰不过一步之遥,却堪堪到了现在,才终于有了他所想要的“家”。
哪怕是当年拿到西北帅印时,高迁也从未见过夜雪焕眼中有过如此光彩。那时他腹背受敌,心中压着重担,即便得胜也不敢有丝毫骄纵懈怠;而今他终于可以不再顾虑,可以尽情地做他自己。
若是没有蓝祈,夜雪焕或许至今仍在皇权中沉浮;而若是没有夜雪焕,蓝祈或许也要在黑暗中埋没一生。
他们注定了会在一起,成为彼此的救赎。
满头银发的老太监偷偷抹了抹湿润的眼角,笑道:“王爷,吉时将至,您早些出发吧,莫让王妃久候了。”
夜雪焕调侃道:“怎么,你竟比我还急?”
高迁笑道:“老奴是替王爷高兴呢。”
“既是高兴,今日便多喝几杯。”
许是真的心情舒畅,夜雪焕语气轻快,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都仿佛快要飘上天去,“我长到这么大,还没见你老人家醉过,今日不妨就醉一回给我瞧瞧?”
高迁一脸的老奸巨猾:“老奴若是醉了,谁来替王爷招呼宾客?”
正调笑间,童玄将青电牵了过来,身后跟着一队侍卫,一个个脸上笑容洋溢;虽然依旧都是黑衣,胸口却都别着一朵红蔷薇干花,一人牵一匹扎着红绸的高头大马,就连青电头上都顶着一团大红绸花,使得这驰骋于沙场的铁血战马也平添了几分俏皮可爱。
夜雪焕会意一笑,翻身上马,出门迎亲。
王府大门一开,外面民众的欢呼声炸响而起,凑上前来高喊“恭喜王爷”,却又自觉地分开一条道路,簇拥着王府的仪仗,浩浩荡荡地前往千鸣城。
平心而论,夜雪焕并没有多注重礼俗形式,三媒六证、十里红妆大可不必,但这迎亲巡游的仪式却一定不能省。什么聘礼彩金都是虚的,万众瞩目之下把自家王妃抱回家才是实打实的“风光”。
接亲地点放在城南殷老太傅的宅邸中,外人都以为是老太傅德高望重,所以充当了长辈的角色,殊不知他与蓝祈当真有一层师生关系,夜雪焕是真的要他去坐那个“高堂”的座。
老太傅膝下无儿无女,临老却居然要亲手送学生出嫁,心情可谓十分复杂。蓝祈昨晚带着锦鳞在他府中留宿一夜,他就念叨了蓝祈半宿,抱怨夜雪焕太过任性妄为,搞这么大阵仗,日后必惹争议;又责怪蓝祈太依着他惯着他,日后若有争执必要吃亏,语气又酸又硬,果真像个到处挑刺的老丈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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