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沿着叶河河道往东北方向,定能回到落霞关,但沿途也一定会遭遇荒民聚落。
夜雪焕自然不想与荒民冲突,但毕竟不熟悉南荒地形,若不沿河道,十有八九要迷路,不知要绕到何时去了。
权衡再三,他还是低声对蓝祈道:“我们现在随时可能遭遇荒民,还是趁夜赶路。”
蓝祈明白利害,两人便趁着夜色沿河而行。
一路昼伏夜出,总算运气好,连续几日都未曾与荒民遭遇,到了第五日夜里才终于见到了第一个荒民聚落。
此时是荒民一年中最活跃的时期,聚落安稳但物资稀缺,大量青壮年都在矿场与边军缠斗,抢夺边民的资源,后方聚落反而空虚,仅有的留守人员也都是些老弱病残。
两人经过商讨,最终很不厚道地决定趁夜潜入。
荒民多有巫术,擅长豢养蛇虫一类来护卫村庄,对这些毒物过于放心,人力上的守备反而极松懈,可惜蓝祈根本无惧蛇虫。他那身轻术虽然废得差不多了,但潜入只有老弱妇孺的小聚落里,干点小偷小摸的勾当,还是绰绰有余。
堂堂重央的一品亲王,就这样带着自己的王妃,在荒民聚落中大摇大摆地偷衣服。
——无论夜雪焕还是蓝祈,都不想把千年前的古董穿回重央。
哪怕是粗布麻衣,哪怕是荒民穿过的旧衣,都不可能比千年不腐的前朝华服更别扭。
换去这身本该是玉醉眠和凤琊的装束,才能让他们重新感觉到真正的人间气息。
第121章 栖埘
荒民普遍矮小精悍,此时聚落中又少有青壮年,莫说是夜雪焕这样的高个长腿,就连蓝祈都找不到合适的衣物。
两人也不敢太嚣张,在边缘位置的几处院落摸索过后便退了出来,决定再去下一处聚落下黑手。
蓝祈虽然有收获,但等到了安全距离之外再仔细打量,才发现他摸出来的那套裤装明显是女人的款式。
夜雪焕险些当场笑喷,蓝祈倒是想得开,至少大小合适,总比他身上这件露肩不露手的大袍子好得多。女人的发式都梳了,女人的衣服自然也没什么不能穿;何况又不是裙装,外面还裹着斗篷,更只有夜雪焕一个人看,他根本没有任何负担。
这一带接近叶河中游,荒民聚落密集,夜雪焕五日之内搜刮了三处小聚落,总算找到了一身能穿的。
那明显是小姑娘家给情郎缝制的新衣,还没穿过,浣洗后晾在院子里,居然就被摸走了,也不知人家小姑娘第二日会不会哭鼻子。
更过分的是,他还顺手牵走了人家聚落里唯一的小骡子。
荒民也要吃粮,所以也必须种地。耕牛这种奢侈的生产工具是不可能有的,就这么一匹瘦弱的小骡子,说不定都是从重央边民那里抢来的。
拥有一匹能拉犁的骡子,对于荒民聚落而言都是实力的象征,足以让全村骄傲。
若是荒民发现骡子失踪,第二日必要全力找寻,他们就有暴露行迹的风险;但以蓝祈现在的体力,实在很需要代步工具。
小骡子勉强还能算是幼崽,若是换在重央,还是要吃夜草多贴膘的时候,最多不过驮驮米拉拉磨,落到荒民手上却要拉犁耕地,拉不动可能还要挨打,简直凄惨。
想到这一层,两人瞬间就没了盗窃的罪恶感。
大抵是被苦力重负磨平了脾性,小骡子温顺又安静,被蒙着眼睛系在田边,甚至连个遮风挡雨的棚厩都没有。夜雪焕给它塞了点干草,摸了摸侧颈,它就乖乖跟着走了,声息全无。
荣亲王当然没和骡子打过交道,但平日里也是这么安抚和亲近青电的,对骡子居然也很适用。
有了坐骑便难以隐蔽,两人不再冒险靠近荒民聚落,只从山林间穿行。蓝祈刻意做了点痕迹,伪装成是骡子自行逃脱,将苦主引去了相反方向,自己骑着战利品继续沿河北上。
驮一个蓝祈自然比拉犁要轻松得多,小骡子于此很是高兴,跟两人十分亲近。赶路时指哪走哪,休息时就自己去啃草皮;摸摸它脑袋上的一撮乱毛,还会晃晃那对长耳,居然还莫名有些可爱。
蓝祈非常随意地给它取名为阿毛,夜雪焕调侃道:“给这畜牲取了名,是不是又想带回去养?”
蓝祈没否认,挑眉反问:“我荣亲王府难道还养不起一只骡子?”
夜雪焕嗤笑:“你见过谁家王府里养骡子的?要养就养到边军里去,和战马一起养,将来让王妃骑着去前线监军。”
蓝祈:“……”
夜雪焕想象了一下那画面,顿时大笑不止,被蓝祈踹了一脚才算消停。
他倒也并不反对,蓝祈一向如此,待人时冷漠疏离,可对待这些无害的小动物却总有许多同情和耐心。这大抵也是他性格使然,动物只遵循本能,所以无辜;而人却该要受律法和伦理的束约,有错就该受罚,没有任何借口可找。
他曾经习惯于把所有人都看做是理性的,无法理解某些人会因欲望或人情而知错犯错;如今虽能明白其中的某些两难之处,却从来不会赞同那些行为。夜雪焕甚至觉得若不是当年齐家事发时蓝祈年纪太小,可能都会主动告发生父;又或者某一天自己犯下大错,蓝祈也只会陪他一起受罚,而不是姑息包庇。
世间少有能如此铁面无私之人,所以对大多数人而言,蓝祈非常难相处;可若没有这样的人,这世间的礼法和秩序又靠谁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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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雪焕自然不想与荒民冲突,但毕竟不熟悉南荒地形,若不沿河道,十有八九要迷路,不知要绕到何时去了。
权衡再三,他还是低声对蓝祈道:“我们现在随时可能遭遇荒民,还是趁夜赶路。”
蓝祈明白利害,两人便趁着夜色沿河而行。
一路昼伏夜出,总算运气好,连续几日都未曾与荒民遭遇,到了第五日夜里才终于见到了第一个荒民聚落。
此时是荒民一年中最活跃的时期,聚落安稳但物资稀缺,大量青壮年都在矿场与边军缠斗,抢夺边民的资源,后方聚落反而空虚,仅有的留守人员也都是些老弱病残。
两人经过商讨,最终很不厚道地决定趁夜潜入。
荒民多有巫术,擅长豢养蛇虫一类来护卫村庄,对这些毒物过于放心,人力上的守备反而极松懈,可惜蓝祈根本无惧蛇虫。他那身轻术虽然废得差不多了,但潜入只有老弱妇孺的小聚落里,干点小偷小摸的勾当,还是绰绰有余。
堂堂重央的一品亲王,就这样带着自己的王妃,在荒民聚落中大摇大摆地偷衣服。
——无论夜雪焕还是蓝祈,都不想把千年前的古董穿回重央。
哪怕是粗布麻衣,哪怕是荒民穿过的旧衣,都不可能比千年不腐的前朝华服更别扭。
换去这身本该是玉醉眠和凤琊的装束,才能让他们重新感觉到真正的人间气息。
第121章 栖埘
荒民普遍矮小精悍,此时聚落中又少有青壮年,莫说是夜雪焕这样的高个长腿,就连蓝祈都找不到合适的衣物。
两人也不敢太嚣张,在边缘位置的几处院落摸索过后便退了出来,决定再去下一处聚落下黑手。
蓝祈虽然有收获,但等到了安全距离之外再仔细打量,才发现他摸出来的那套裤装明显是女人的款式。
夜雪焕险些当场笑喷,蓝祈倒是想得开,至少大小合适,总比他身上这件露肩不露手的大袍子好得多。女人的发式都梳了,女人的衣服自然也没什么不能穿;何况又不是裙装,外面还裹着斗篷,更只有夜雪焕一个人看,他根本没有任何负担。
这一带接近叶河中游,荒民聚落密集,夜雪焕五日之内搜刮了三处小聚落,总算找到了一身能穿的。
那明显是小姑娘家给情郎缝制的新衣,还没穿过,浣洗后晾在院子里,居然就被摸走了,也不知人家小姑娘第二日会不会哭鼻子。
更过分的是,他还顺手牵走了人家聚落里唯一的小骡子。
荒民也要吃粮,所以也必须种地。耕牛这种奢侈的生产工具是不可能有的,就这么一匹瘦弱的小骡子,说不定都是从重央边民那里抢来的。
拥有一匹能拉犁的骡子,对于荒民聚落而言都是实力的象征,足以让全村骄傲。
若是荒民发现骡子失踪,第二日必要全力找寻,他们就有暴露行迹的风险;但以蓝祈现在的体力,实在很需要代步工具。
小骡子勉强还能算是幼崽,若是换在重央,还是要吃夜草多贴膘的时候,最多不过驮驮米拉拉磨,落到荒民手上却要拉犁耕地,拉不动可能还要挨打,简直凄惨。
想到这一层,两人瞬间就没了盗窃的罪恶感。
大抵是被苦力重负磨平了脾性,小骡子温顺又安静,被蒙着眼睛系在田边,甚至连个遮风挡雨的棚厩都没有。夜雪焕给它塞了点干草,摸了摸侧颈,它就乖乖跟着走了,声息全无。
荣亲王当然没和骡子打过交道,但平日里也是这么安抚和亲近青电的,对骡子居然也很适用。
有了坐骑便难以隐蔽,两人不再冒险靠近荒民聚落,只从山林间穿行。蓝祈刻意做了点痕迹,伪装成是骡子自行逃脱,将苦主引去了相反方向,自己骑着战利品继续沿河北上。
驮一个蓝祈自然比拉犁要轻松得多,小骡子于此很是高兴,跟两人十分亲近。赶路时指哪走哪,休息时就自己去啃草皮;摸摸它脑袋上的一撮乱毛,还会晃晃那对长耳,居然还莫名有些可爱。
蓝祈非常随意地给它取名为阿毛,夜雪焕调侃道:“给这畜牲取了名,是不是又想带回去养?”
蓝祈没否认,挑眉反问:“我荣亲王府难道还养不起一只骡子?”
夜雪焕嗤笑:“你见过谁家王府里养骡子的?要养就养到边军里去,和战马一起养,将来让王妃骑着去前线监军。”
蓝祈:“……”
夜雪焕想象了一下那画面,顿时大笑不止,被蓝祈踹了一脚才算消停。
他倒也并不反对,蓝祈一向如此,待人时冷漠疏离,可对待这些无害的小动物却总有许多同情和耐心。这大抵也是他性格使然,动物只遵循本能,所以无辜;而人却该要受律法和伦理的束约,有错就该受罚,没有任何借口可找。
他曾经习惯于把所有人都看做是理性的,无法理解某些人会因欲望或人情而知错犯错;如今虽能明白其中的某些两难之处,却从来不会赞同那些行为。夜雪焕甚至觉得若不是当年齐家事发时蓝祈年纪太小,可能都会主动告发生父;又或者某一天自己犯下大错,蓝祈也只会陪他一起受罚,而不是姑息包庇。
世间少有能如此铁面无私之人,所以对大多数人而言,蓝祈非常难相处;可若没有这样的人,这世间的礼法和秩序又靠谁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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