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夜雪焕此番没有楚家的支持也能斗赢了刘家,就说明他已经真正有了自己的力量,将来对上楚家也下得了手,皇帝给他的考验就算是通过了。
夜雪焕心知事关重大,但好在也不完全是孤立无援。想从他自己的亟雷关调兵过来显然不可能,但南境尚有某位大佬欠着他人情。
定南王这回倒爽快,一听夜雪焕出言借兵,直接就把白婠婠指了出来。虽说西南边军局势紧张,但落霞关派兵前往云水关,难免有些僭越之嫌;不过借口倒也好找,如今南境已入雨季,南荒多涝,荒民都忙着避水,正是落霞关最太平的时候,让郡主领兵去云水关,美其名曰“联合练兵”。
定南王是南境绝对的大佬,说一不二,云水关没有半点拒绝的余地。
白婠婠对于这趟差事显然十分热衷,领着一千五百亲兵,从南丘郡赶来屏叙城,居然只用了十日不到,速度快得连夜雪焕都不禁赞叹。而这般行军速度之下,她的亲兵竟也不见疲色,足可见定南军的训练有素。
“数月不见,殿下别来无恙。”
白婠婠从她那匹赤红的爱马上翻身下来,笑嘻嘻地走到夜雪焕身前,昂首挺胸,行了一个军礼。虽说风尘仆仆,那双狭长的柳叶眼却晶亮晶亮,透着一股子精明狡黠。
不同于右陵城中那身千金郡主的打扮,她今日是一身绛红色的紧腰短衫,马裤窄靴,腰缠一条金光闪耀的九节鞭,胸前绣着飘逸的落日晚云图样,宽大的袖口只到手肘,露出两条小麦色的紧实小臂,手腕上戴着一对细银镯子,飒爽而干练;然而长发却在脑袋两边高高束起,用黑绸扎了两个大蝴蝶结,尾稍与发丝一起落在肩头背后,额前几绺刘海被风吹得稍显凌乱,反倒有一股说不出的俏皮可爱。
这是近年里在丹麓流行起来的发式,还是路遥的创造发明。作为大名鼎鼎的丹麓第一美人,路遥的衣着品味一直都引领着丹麓的潮流,自从近几年萱蘅郡主的英姿吸引了诸多年轻将领的目光、惹来各地富家小姐的羡慕嫉妒之后,天生奸商的路大老板立时计上心头。他自己当然拉不下脸穿女装,但无奈南宫家有个脸皮奇厚的小少爷,两人狼狈为奸,路遥隔三差五就把这小少爷按照白婠婠的风格打扮起来,还梳了个十分新潮的发式,带出去满街晃悠,然后在自己经营的衣坊里大肆推广短打戎装,果然很快就成为丹麓的一时风靡。
虽然绝大多数的闺中少女都不敢如此大胆打扮,但反正家中有钱,偷偷买一套,私下穿去和小姐妹们聚会游玩,也是美事一桩。而这个据说叫做“双马尾”的发式只不过是顺便流行了起来,连路遥自己都出乎意料,多亏南宫家的小少爷长相实在可爱,一张粉嫩的圆脸配着两根晃悠的长辫,简直惊为天人。不过这终究不是主流的女人装扮,没有流行太久,但也足够路遥赚得盆满钵满,和南宫少爷一起关起门来数钱数到手软。
这件事夜雪焕当然知道,当时路遥就和他炫耀过自己赚钱的本事,并大言不惭地高喊“小爷我就是你的摇钱树你还不对小爷好一点”,然后当场就被他从店里抽走了好大一叠银票。此时见白婠婠居然梳了这样的发式,被路遥模仿的本人居然追起了路遥的风潮,一时也不知该作何想法。据说若是拿烫热的火钳将发尾卷一下会更好看,毕竟当时南宫少爷就是这么做的;但白婠婠沿路奔波,并没有时间打理。
再是重央出了名的铁娘子,到底还是个妙龄少女,该爱打扮还是会爱打扮。而这样简单又可爱的发式无疑既满足了她灵巧轻便的需求,又满足了她那颗爱美的少女之心,就连带兵在外也做此打扮,若是让路遥知道,尾巴还不知道要翘到多高。
白婠婠将额前的乱发整理一番,才笑着与夜雪焕寒暄:“殿下此番南巡,果真雷霆一击,流鸢好生佩服。”
她不做郡主打扮,连带着也就本性毕露,说话不似上次在右陵城里时那般装腔作势,虽还是有些黏糊糊的南方口音,声音却清亮干脆,语速也快了许多。
“都是承你当初的吉言。”夜雪焕半带调侃地回道,“若非如此,只怕定南王还不愿把你借给我。”
“殿下此言差矣。”白婠婠眨了眨眼,故作正经道,“云水关之事,并非只关乎殿下一人。事涉国祚,我定南王府义不容辞。”
夜雪焕挑了挑眉,但想到定南王府到底雄踞南境多年,该知道的事自然会知道,随即释然,不再多言,将白婠婠迎了进去。
定南军挨着羽林军驻扎,今晚又要给白婠婠接风,魏俨也就一道过来了。此时天色尚早,白婠婠连日赶路,居然依然精力旺盛,直接邀夜雪焕去校场演武。
“早闻殿下枪法卓绝,流鸢一直很想请教。”白婠婠站在校场之上,简直两眼放光,“还请殿下务必满足一下这个小小的愿望。”
夜雪焕失笑,定南王究竟是如何养出了这样一个女儿,脸上是一副娇羞的小女儿情态,一张口却是打打杀杀。但他也确实久未演练,颇觉手痒,也不拒绝,命人取了自己的长枪过来。
他的惯用长枪名为“沧星”,枪长七尺三寸,枪尖细窄锋锐,脊上开血槽,通体以镔铁凝铜打造,枪身灿银,若是在阳光之下会极为耀眼,即便是此时云层密布,也觉寒气逼人。他长枪倒持,枪尖点地,鲜红的枪缨摇摆不定,犹如某种危险的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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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雪焕心知事关重大,但好在也不完全是孤立无援。想从他自己的亟雷关调兵过来显然不可能,但南境尚有某位大佬欠着他人情。
定南王这回倒爽快,一听夜雪焕出言借兵,直接就把白婠婠指了出来。虽说西南边军局势紧张,但落霞关派兵前往云水关,难免有些僭越之嫌;不过借口倒也好找,如今南境已入雨季,南荒多涝,荒民都忙着避水,正是落霞关最太平的时候,让郡主领兵去云水关,美其名曰“联合练兵”。
定南王是南境绝对的大佬,说一不二,云水关没有半点拒绝的余地。
白婠婠对于这趟差事显然十分热衷,领着一千五百亲兵,从南丘郡赶来屏叙城,居然只用了十日不到,速度快得连夜雪焕都不禁赞叹。而这般行军速度之下,她的亲兵竟也不见疲色,足可见定南军的训练有素。
“数月不见,殿下别来无恙。”
白婠婠从她那匹赤红的爱马上翻身下来,笑嘻嘻地走到夜雪焕身前,昂首挺胸,行了一个军礼。虽说风尘仆仆,那双狭长的柳叶眼却晶亮晶亮,透着一股子精明狡黠。
不同于右陵城中那身千金郡主的打扮,她今日是一身绛红色的紧腰短衫,马裤窄靴,腰缠一条金光闪耀的九节鞭,胸前绣着飘逸的落日晚云图样,宽大的袖口只到手肘,露出两条小麦色的紧实小臂,手腕上戴着一对细银镯子,飒爽而干练;然而长发却在脑袋两边高高束起,用黑绸扎了两个大蝴蝶结,尾稍与发丝一起落在肩头背后,额前几绺刘海被风吹得稍显凌乱,反倒有一股说不出的俏皮可爱。
这是近年里在丹麓流行起来的发式,还是路遥的创造发明。作为大名鼎鼎的丹麓第一美人,路遥的衣着品味一直都引领着丹麓的潮流,自从近几年萱蘅郡主的英姿吸引了诸多年轻将领的目光、惹来各地富家小姐的羡慕嫉妒之后,天生奸商的路大老板立时计上心头。他自己当然拉不下脸穿女装,但无奈南宫家有个脸皮奇厚的小少爷,两人狼狈为奸,路遥隔三差五就把这小少爷按照白婠婠的风格打扮起来,还梳了个十分新潮的发式,带出去满街晃悠,然后在自己经营的衣坊里大肆推广短打戎装,果然很快就成为丹麓的一时风靡。
虽然绝大多数的闺中少女都不敢如此大胆打扮,但反正家中有钱,偷偷买一套,私下穿去和小姐妹们聚会游玩,也是美事一桩。而这个据说叫做“双马尾”的发式只不过是顺便流行了起来,连路遥自己都出乎意料,多亏南宫家的小少爷长相实在可爱,一张粉嫩的圆脸配着两根晃悠的长辫,简直惊为天人。不过这终究不是主流的女人装扮,没有流行太久,但也足够路遥赚得盆满钵满,和南宫少爷一起关起门来数钱数到手软。
这件事夜雪焕当然知道,当时路遥就和他炫耀过自己赚钱的本事,并大言不惭地高喊“小爷我就是你的摇钱树你还不对小爷好一点”,然后当场就被他从店里抽走了好大一叠银票。此时见白婠婠居然梳了这样的发式,被路遥模仿的本人居然追起了路遥的风潮,一时也不知该作何想法。据说若是拿烫热的火钳将发尾卷一下会更好看,毕竟当时南宫少爷就是这么做的;但白婠婠沿路奔波,并没有时间打理。
再是重央出了名的铁娘子,到底还是个妙龄少女,该爱打扮还是会爱打扮。而这样简单又可爱的发式无疑既满足了她灵巧轻便的需求,又满足了她那颗爱美的少女之心,就连带兵在外也做此打扮,若是让路遥知道,尾巴还不知道要翘到多高。
白婠婠将额前的乱发整理一番,才笑着与夜雪焕寒暄:“殿下此番南巡,果真雷霆一击,流鸢好生佩服。”
她不做郡主打扮,连带着也就本性毕露,说话不似上次在右陵城里时那般装腔作势,虽还是有些黏糊糊的南方口音,声音却清亮干脆,语速也快了许多。
“都是承你当初的吉言。”夜雪焕半带调侃地回道,“若非如此,只怕定南王还不愿把你借给我。”
“殿下此言差矣。”白婠婠眨了眨眼,故作正经道,“云水关之事,并非只关乎殿下一人。事涉国祚,我定南王府义不容辞。”
夜雪焕挑了挑眉,但想到定南王府到底雄踞南境多年,该知道的事自然会知道,随即释然,不再多言,将白婠婠迎了进去。
定南军挨着羽林军驻扎,今晚又要给白婠婠接风,魏俨也就一道过来了。此时天色尚早,白婠婠连日赶路,居然依然精力旺盛,直接邀夜雪焕去校场演武。
“早闻殿下枪法卓绝,流鸢一直很想请教。”白婠婠站在校场之上,简直两眼放光,“还请殿下务必满足一下这个小小的愿望。”
夜雪焕失笑,定南王究竟是如何养出了这样一个女儿,脸上是一副娇羞的小女儿情态,一张口却是打打杀杀。但他也确实久未演练,颇觉手痒,也不拒绝,命人取了自己的长枪过来。
他的惯用长枪名为“沧星”,枪长七尺三寸,枪尖细窄锋锐,脊上开血槽,通体以镔铁凝铜打造,枪身灿银,若是在阳光之下会极为耀眼,即便是此时云层密布,也觉寒气逼人。他长枪倒持,枪尖点地,鲜红的枪缨摇摆不定,犹如某种危险的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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