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宠 作者:墨若青鸦
第 62 章
文锦宠溺道:“都对了啊,看来是我输了喽,来,你要写的字,我帮你写……”
文锦眼底闪过一抹亮光,笑得可淡了。
弄弄虽然不大喜欢和他一见着面,总要发展到其他的地方,可委实很喜欢他的唇,文锦的唇很薄,口感又软又凉,果冻一般的可口——任何女人,只要亲他一下,恐怕都会有一种上瘾的感觉。
弄弄忍不住轻轻咬了咬他的唇瓣,欢喜的眼神都亮了亮。
她喜欢文锦的吻。
“乖弄弄,要写什么字呢?”
“刚才你叫我组词,我组的那些词儿,你都写下来给我!”含着他的唇瓣,弄弄轻轻的说着。
那么甜,那么美。
亲热这种事情,并不是只有男人会有瘾——女人也会!
男人为性而爱。
女人为了爱才会有性。
文锦宠溺的亲了亲她的小脸,脸上软软的触感,喝,凉凉的,就像是夏天,冰冻果冻在脸上轻轻的弹了一下,劲脆爽滑。
弄弄抬起头,满单纯的,就是想亲一亲这么甜、这么软的唇。
文锦多狡猾!
直接坐回了桌子前面,手中拿着笔,案上铺开纸,神色还蛮正经的,“要不要来看看?”他开口相邀,刚刚亲过弄弄的唇,像天光下的一线儿水光,美得诱人。弄弄忽然间,就特别想把他扑倒,吃掉。
“不要。”
沉默了下,她眼神一闪,也察觉出来了——
文锦逗着自己呢!
小姑娘倔强的扭过头,窗外的天,漂亮得宛如景德镇的青花瓷,那种一望无垠的烟蓝清透纯净,给人一种美的撼动。她的心一下子静了。
“刷刷”几笔。
文锦写的极快,“好看吗?”
他还问着呢。
“嗯。”
弄弄感慨的叹了一声,清澈的眼眸儿,倒影着霁青色的天空。
文锦回头,看她一眼,这东西还傻乎乎的,一脸虔诚的看着天空,登时乐了:“我是问这字。”
“啊?字?!”
你说这东西多糊涂。
歪着头,一回头,反应过来,撇撇嘴,对他耍嘴皮子的工夫挺无语的:“你要写的不美,我还不找你来呢。”话是这么嘀咕着,可看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眼了——
“好漂亮!”
欣喜的吹着墨迹,弄弄欢喜的叫了起来。
人有魂,字有魄儿。
说实话,弄弄对这话素来是半信半疑。
可如今服了!
真服气了——雪白的宣纸上,墨迹清淡,写了几张的纸,正前的,是俩字——“平顺”。
别个都拉下了,偏这俩字,越看,越觉着欢喜,眼前仿佛跃上一副画面,很朦胧,很远,却给她很温馨的平淡感,就仿佛触手可及的温暖。
文锦真把字里的魂儿,写出来了!
弄弄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心里忽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直到文锦叫她好几声,她这才一脸惊喜的问着:“为什么要写篆书?”
“小孙女士请我来写字,我自然要挑来手的来写,楷书嘛,板正,草书嘛,潦草……悄悄负责的告诉你,我画画的可比字写的更好哦。”
文锦眨巴了下眼,说得蛮正经的。
弄弄一下就想起来秦朝时候,有一位书法家擅长写篆书,有人不服,与他比试,这位书法家从容不迫,抽出一张纸,在纸上画了十个圆,组成了一个同心圆。又抽出了一张纸,画横竖各画了十笔。看到这同心圆和棋盘,那个不服的书生,立马五体投地,对法,表示由衷的折服。
没别个原因,那同心圆,像靶子,那20笔,横竖组成了一张小棋盘,而所有的比划,粗细一致,距离相等。
既然能把圆和直线画的如此精彩,由这一手,可以推知书法家落笔稳,功力不凡。
文锦这笑话,蛮冷的。
不过弄弄还是觉得挺好玩的,正笑着呢,拈着毛笔的手指被文锦轻轻握住了。
“怎么了?”
她疑惑的抬头,文锦清澈明透的眸子,温和的注视着她:“既然,我又擅画,又擅字,小孙女士又喜欢,不如……嫁给我吧。”
像是一道闪电,忽然霹了过来,闪得弄弄整个人都有些发蒙,“我……”
如果说,刚才的文锦,是平淡温软的流水,给人一种温和无害的感觉——此时的文锦,分明似天上的闪电,惊艳光耀天地,浑身散发着说不出的威势,又像是闪电后,那密密匝匝的大雨笼成了一张网。
“别急着拒绝。你喜欢的平安、平顺、平和……我都可以给你。你要的平淡,我陪你一起守护。嫁给我,没有波澜,没有激情,再不会有让你害怕恐惧的事情发生。像山涧的湖泊,安静,淡然。”
第 62 章
恋耽美
第 62 章
文锦宠溺道:“都对了啊,看来是我输了喽,来,你要写的字,我帮你写……”
文锦眼底闪过一抹亮光,笑得可淡了。
弄弄虽然不大喜欢和他一见着面,总要发展到其他的地方,可委实很喜欢他的唇,文锦的唇很薄,口感又软又凉,果冻一般的可口——任何女人,只要亲他一下,恐怕都会有一种上瘾的感觉。
弄弄忍不住轻轻咬了咬他的唇瓣,欢喜的眼神都亮了亮。
她喜欢文锦的吻。
“乖弄弄,要写什么字呢?”
“刚才你叫我组词,我组的那些词儿,你都写下来给我!”含着他的唇瓣,弄弄轻轻的说着。
那么甜,那么美。
亲热这种事情,并不是只有男人会有瘾——女人也会!
男人为性而爱。
女人为了爱才会有性。
文锦宠溺的亲了亲她的小脸,脸上软软的触感,喝,凉凉的,就像是夏天,冰冻果冻在脸上轻轻的弹了一下,劲脆爽滑。
弄弄抬起头,满单纯的,就是想亲一亲这么甜、这么软的唇。
文锦多狡猾!
直接坐回了桌子前面,手中拿着笔,案上铺开纸,神色还蛮正经的,“要不要来看看?”他开口相邀,刚刚亲过弄弄的唇,像天光下的一线儿水光,美得诱人。弄弄忽然间,就特别想把他扑倒,吃掉。
“不要。”
沉默了下,她眼神一闪,也察觉出来了——
文锦逗着自己呢!
小姑娘倔强的扭过头,窗外的天,漂亮得宛如景德镇的青花瓷,那种一望无垠的烟蓝清透纯净,给人一种美的撼动。她的心一下子静了。
“刷刷”几笔。
文锦写的极快,“好看吗?”
他还问着呢。
“嗯。”
弄弄感慨的叹了一声,清澈的眼眸儿,倒影着霁青色的天空。
文锦回头,看她一眼,这东西还傻乎乎的,一脸虔诚的看着天空,登时乐了:“我是问这字。”
“啊?字?!”
你说这东西多糊涂。
歪着头,一回头,反应过来,撇撇嘴,对他耍嘴皮子的工夫挺无语的:“你要写的不美,我还不找你来呢。”话是这么嘀咕着,可看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眼了——
“好漂亮!”
欣喜的吹着墨迹,弄弄欢喜的叫了起来。
人有魂,字有魄儿。
说实话,弄弄对这话素来是半信半疑。
可如今服了!
真服气了——雪白的宣纸上,墨迹清淡,写了几张的纸,正前的,是俩字——“平顺”。
别个都拉下了,偏这俩字,越看,越觉着欢喜,眼前仿佛跃上一副画面,很朦胧,很远,却给她很温馨的平淡感,就仿佛触手可及的温暖。
文锦真把字里的魂儿,写出来了!
弄弄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心里忽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直到文锦叫她好几声,她这才一脸惊喜的问着:“为什么要写篆书?”
“小孙女士请我来写字,我自然要挑来手的来写,楷书嘛,板正,草书嘛,潦草……悄悄负责的告诉你,我画画的可比字写的更好哦。”
文锦眨巴了下眼,说得蛮正经的。
弄弄一下就想起来秦朝时候,有一位书法家擅长写篆书,有人不服,与他比试,这位书法家从容不迫,抽出一张纸,在纸上画了十个圆,组成了一个同心圆。又抽出了一张纸,画横竖各画了十笔。看到这同心圆和棋盘,那个不服的书生,立马五体投地,对法,表示由衷的折服。
没别个原因,那同心圆,像靶子,那20笔,横竖组成了一张小棋盘,而所有的比划,粗细一致,距离相等。
既然能把圆和直线画的如此精彩,由这一手,可以推知书法家落笔稳,功力不凡。
文锦这笑话,蛮冷的。
不过弄弄还是觉得挺好玩的,正笑着呢,拈着毛笔的手指被文锦轻轻握住了。
“怎么了?”
她疑惑的抬头,文锦清澈明透的眸子,温和的注视着她:“既然,我又擅画,又擅字,小孙女士又喜欢,不如……嫁给我吧。”
像是一道闪电,忽然霹了过来,闪得弄弄整个人都有些发蒙,“我……”
如果说,刚才的文锦,是平淡温软的流水,给人一种温和无害的感觉——此时的文锦,分明似天上的闪电,惊艳光耀天地,浑身散发着说不出的威势,又像是闪电后,那密密匝匝的大雨笼成了一张网。
“别急着拒绝。你喜欢的平安、平顺、平和……我都可以给你。你要的平淡,我陪你一起守护。嫁给我,没有波澜,没有激情,再不会有让你害怕恐惧的事情发生。像山涧的湖泊,安静,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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