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不约而同朝着声音发出处看去,旁边两个女生着急忙慌地调着手机。
麦文澈自认算不上什么风云大人物,但好歹曾经是个靠脸吃饭的人,已经习惯了这种被人注视的场合,于是开口道:“你是在偷拍吗?”
两秒钟后,那个女生便害羞地走了过来,鼓足了勇气似的说道:“同学,对不起,偷拍了你一张照片。你好,我是摄影社的,明天想拍一期篮球主题的照片,觉得你很合适,可以邀请你当我的模特吗?”
“对不起,我明天没有时间。”麦文澈礼貌地拒绝着,“麻烦把拍的照片删掉好嘛?”
“啊?”女生瞬间慌乱起来,“呃,不、不好意思,我、我是问这位同学——”说完双手尴尬地指向明榛。
嗯?
明榛跟麦文澈同款惊讶脸,然后脸上出现跟女生同款的慌乱:“我、我吗?对不起,我不会打篮球。”
“没关系!不会打也没关系的!”女生赶紧说。
“不行不行,我真的不行!”明榛连连摆手。
最后女生在强烈的拒绝下失望地坐了回去。
麦文澈饶有兴致地看着明榛,明榛被他看得拘谨,没话找话说:“我也以为她是找你的呢。”
麦文澈这才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端详起眼前人的脸来。经过两年的减重,明榛早就甩掉了那一身肥肉,出落得仪表不凡。高大的身躯如今带着灵活的蓬勃,再也没有了当初笨拙的臃肿;以前他总爱掐着的肉乎乎的脸,现也透着棱角分明的凌厉。
明榛不是那种第一眼帅哥,加上脸上表情淡然,有点冷漠不好接近的感觉,但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穿着打扮让人觉得舒服,不过分不张扬,样子很耐看。尤其麦文澈说话时总是笑眯眯容易亲近的样子,反衬得明榛又冷又酷另有一番风味。
这个人不知不觉间,已经像脱胎换骨般变了个样子。大概是两人相处久了,就会不容易发现一些悄然变化的区别,所以这是麦文澈第一次强烈地感知到,面前这个人跟刚认识时总是低着头走路的那个胖子已经是两个人了。
这件事让他升腾起一丝危机感。
麦文澈毕业后换了份工作,于是重新搬了间公寓。刚毕业的工资不算高,他妈完全理解不了麦文澈在外租房子的行为,一直念叨着让他回家住,甚至埋怨说他打工的这点钱还比不上接几单模特兼职的钱。
麦文澈顶着巨大的压力坚决要租房子,甚至数度跟麦池雪冷战。
即便刚开始工资不高,他也从没考虑过去做全职模特这件事。
麦文澈很讨厌拍摄,小的时候讨厌,长大后依然讨厌。大概每个人骨子里都是叛逆的,都喜欢跟父母对着干。小的时候,他渴望像普通小孩子一样,能坐在教室里看书,能下课在操场上玩游戏,但他不行。他只会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他妈给老师递请假条,然后接他去各种摄影棚。幼儿园时他每天去拍摄,上学时间很少,几乎没什么朋友。
然而童模这个职业,黄金期很短,一来是幼童时期比较可爱,二来是幼童使用的广告场景多。等到了青春期开始发育抽条后,拍摄机会就会断崖式下跌。
拍摄减少后,留在学校的时间倒是多了,自从有次他考试不错,老师跟麦池雪表扬他,他妈畅想了一番“考个好大学以后找份好工作”后,他便发了疯似的学习。后来才能考一个不错的高中、接着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
其实,麦文澈所谓的“训练明榛的酒量”藏着一丝不为人知的小心思。自懂事起,麦文澈就没见过他爸,他妈以前喝醉了后会耍酒疯念叨叨着陈年往事——他妈少不经事的年龄跟了他爸,年轻人不顾家里反对非要在一起,学都没上完就私奔。
而20出头就生育、身无分文的小情侣根本支撑不了育儿支出,鸡毛碎皮的事情一多,两人天天吵架对骂。后来......后来的发展相当狗血,他爸去给一个富婆当司机,被看上了后果断抛妻弃子,从此音讯全无。
麦池雪本来就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中专生——还是没拿毕业证的那种,加上刚生产完没什么能力去赚钱工作,当隔壁玩具厂的老板娘说要找个好看的小宝宝几张照片印刷到包装盒子上,她立马就想到了自己儿子,从此将麦文澈推上了童模之路。
听说他爸皮囊不错,因为麦池雪喝醉了总会骂他,骂他像那个没心肝的负心汉,空有一张脸什么卵用都没有。
之所以哄明榛喝酒,是因为他深信酒品象征着人品,明榛平常太内敛太稳定、藏得太深了,他想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也是那种喝醉了后才会发泄各种情绪的人。
测试证明,不会。
麦文澈心里一直有个度量衡,大概是一份可以圈圈叉叉的答卷,在一次又一次的考察后,一项又一项地给明榛打分。
喜欢我。加1分。
太胖了。扣10分。
这什么衣品。扣2分。
脾气平稳不急躁。加2分。
爱干净。加2分。
居然会做饭了。加5分。
喝醉了不会发酒疯。加10分。
......
他刚开始只是想驯养一条听话的小狗狗,没想到小狗狗逐渐长成了招蜂引蝶的金毛犬。
所以当陶立锐这个名字高频地在明榛的聊天内容里出现后,麦文澈心里的警报立即拉响了,旁敲侧击地问这个人是谁。明榛也没有隐瞒,老老实实交代了说是同校的高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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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文澈自认算不上什么风云大人物,但好歹曾经是个靠脸吃饭的人,已经习惯了这种被人注视的场合,于是开口道:“你是在偷拍吗?”
两秒钟后,那个女生便害羞地走了过来,鼓足了勇气似的说道:“同学,对不起,偷拍了你一张照片。你好,我是摄影社的,明天想拍一期篮球主题的照片,觉得你很合适,可以邀请你当我的模特吗?”
“对不起,我明天没有时间。”麦文澈礼貌地拒绝着,“麻烦把拍的照片删掉好嘛?”
“啊?”女生瞬间慌乱起来,“呃,不、不好意思,我、我是问这位同学——”说完双手尴尬地指向明榛。
嗯?
明榛跟麦文澈同款惊讶脸,然后脸上出现跟女生同款的慌乱:“我、我吗?对不起,我不会打篮球。”
“没关系!不会打也没关系的!”女生赶紧说。
“不行不行,我真的不行!”明榛连连摆手。
最后女生在强烈的拒绝下失望地坐了回去。
麦文澈饶有兴致地看着明榛,明榛被他看得拘谨,没话找话说:“我也以为她是找你的呢。”
麦文澈这才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端详起眼前人的脸来。经过两年的减重,明榛早就甩掉了那一身肥肉,出落得仪表不凡。高大的身躯如今带着灵活的蓬勃,再也没有了当初笨拙的臃肿;以前他总爱掐着的肉乎乎的脸,现也透着棱角分明的凌厉。
明榛不是那种第一眼帅哥,加上脸上表情淡然,有点冷漠不好接近的感觉,但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穿着打扮让人觉得舒服,不过分不张扬,样子很耐看。尤其麦文澈说话时总是笑眯眯容易亲近的样子,反衬得明榛又冷又酷另有一番风味。
这个人不知不觉间,已经像脱胎换骨般变了个样子。大概是两人相处久了,就会不容易发现一些悄然变化的区别,所以这是麦文澈第一次强烈地感知到,面前这个人跟刚认识时总是低着头走路的那个胖子已经是两个人了。
这件事让他升腾起一丝危机感。
麦文澈毕业后换了份工作,于是重新搬了间公寓。刚毕业的工资不算高,他妈完全理解不了麦文澈在外租房子的行为,一直念叨着让他回家住,甚至埋怨说他打工的这点钱还比不上接几单模特兼职的钱。
麦文澈顶着巨大的压力坚决要租房子,甚至数度跟麦池雪冷战。
即便刚开始工资不高,他也从没考虑过去做全职模特这件事。
麦文澈很讨厌拍摄,小的时候讨厌,长大后依然讨厌。大概每个人骨子里都是叛逆的,都喜欢跟父母对着干。小的时候,他渴望像普通小孩子一样,能坐在教室里看书,能下课在操场上玩游戏,但他不行。他只会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他妈给老师递请假条,然后接他去各种摄影棚。幼儿园时他每天去拍摄,上学时间很少,几乎没什么朋友。
然而童模这个职业,黄金期很短,一来是幼童时期比较可爱,二来是幼童使用的广告场景多。等到了青春期开始发育抽条后,拍摄机会就会断崖式下跌。
拍摄减少后,留在学校的时间倒是多了,自从有次他考试不错,老师跟麦池雪表扬他,他妈畅想了一番“考个好大学以后找份好工作”后,他便发了疯似的学习。后来才能考一个不错的高中、接着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
其实,麦文澈所谓的“训练明榛的酒量”藏着一丝不为人知的小心思。自懂事起,麦文澈就没见过他爸,他妈以前喝醉了后会耍酒疯念叨叨着陈年往事——他妈少不经事的年龄跟了他爸,年轻人不顾家里反对非要在一起,学都没上完就私奔。
而20出头就生育、身无分文的小情侣根本支撑不了育儿支出,鸡毛碎皮的事情一多,两人天天吵架对骂。后来......后来的发展相当狗血,他爸去给一个富婆当司机,被看上了后果断抛妻弃子,从此音讯全无。
麦池雪本来就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中专生——还是没拿毕业证的那种,加上刚生产完没什么能力去赚钱工作,当隔壁玩具厂的老板娘说要找个好看的小宝宝几张照片印刷到包装盒子上,她立马就想到了自己儿子,从此将麦文澈推上了童模之路。
听说他爸皮囊不错,因为麦池雪喝醉了总会骂他,骂他像那个没心肝的负心汉,空有一张脸什么卵用都没有。
之所以哄明榛喝酒,是因为他深信酒品象征着人品,明榛平常太内敛太稳定、藏得太深了,他想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也是那种喝醉了后才会发泄各种情绪的人。
测试证明,不会。
麦文澈心里一直有个度量衡,大概是一份可以圈圈叉叉的答卷,在一次又一次的考察后,一项又一项地给明榛打分。
喜欢我。加1分。
太胖了。扣10分。
这什么衣品。扣2分。
脾气平稳不急躁。加2分。
爱干净。加2分。
居然会做饭了。加5分。
喝醉了不会发酒疯。加10分。
......
他刚开始只是想驯养一条听话的小狗狗,没想到小狗狗逐渐长成了招蜂引蝶的金毛犬。
所以当陶立锐这个名字高频地在明榛的聊天内容里出现后,麦文澈心里的警报立即拉响了,旁敲侧击地问这个人是谁。明榛也没有隐瞒,老老实实交代了说是同校的高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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